影响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因素及监控措施
2016-03-12李彩彩
李彩彩
(甘肃省张家川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甘肃张家川 741500)
影响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因素及监控措施
李彩彩
(甘肃省张家川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甘肃张家川 741500)
近年来,由于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频发,使之成为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之一。作者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分析了影响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关键性措施。
畜产品安全;影响因素;监控措施
畜产品作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其质量与安全问题事关重大,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县级及县级以下基层地区是畜产品的主要产出地,从一定意义上讲,基层畜产品安全现状决定着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形势。目前,我国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养殖场所动物防疫条件不合格带来的疫病隐患,养殖环节滥用兽药及饲料添加剂造成药物残留、超标,动物生产加工过程环境污染,流通过程的二次污染等等。为从源头上保障人们的餐桌食品安全,应切实加强基层农村畜产品质量安全全方位监控,有力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向标准化,安全化方向发展。
1 畜产品生产现状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属典型山区农业县,县内中东部地区气候湿润,草原资源丰富,发展畜牧养殖业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畜牧业生产发展以牛羊为主。目前全县经济较为落后,交通不畅,县内无大中型工业及矿产企业,工业污染几乎为零,具备生产安全畜产品的环境条件。2009年被省上列为肉牛产业大县之一,2011年,张家川县联民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经农业部和省级考核认定取得了“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和产品”资质认证,2012年“张家川红花牛”取得了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畜牧养殖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的富民产业之一,截止2015年底,全县牛饲养量33.39万头,出栏9.83万头,羊饲养量36.68万头,出栏12.06万头,猪饲养量6.68万头,出栏3.73万头,禽饲养量105.22万只,产蛋1 639 t、奶牛饲养量187头,年产奶370 t。畜产品主要是牛、羊、鸡肉和牛奶、鸡蛋。牛羊肉及附属产品大部分外销,少部分县内自销,蛋奶也县内自销。多年来,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尤其是畜牧部门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在外界环境极其严酷的条件下,依然坚持不懈,确保该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截止目前,从未出现任何较大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 影响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2.1动物饲养环境影响
规模化养殖近年来有了一定发展,但大多的规模化养殖场址选择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或限于自家房前屋后,建筑简易,管理设施简陋,管理制度不严,管理措施不到位,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饮水喂料、粪便排放、污物等处理得过且过,饲养环境消毒不定期、不彻底,根本达不到无公害养殖条件,使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
2.2动物疫病影响
动物疫病是危害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多种动物疫病可以通过畜产品传播给人,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多数养殖户动物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不实施程序化免疫,要么免疫效果达不到标准抗体监测效价,动物抵御疫病能力低,病原微生物寄生虫有可能浸染畜体,人们食用有疫病的畜产品可能受到病原毒素的损害。有的管理相对人对病死动物及污染物不严格按动物卫生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环境卫生构成威胁,成为疫病发生的源头。畜牧业快速发展带动了畜禽贩运业队伍日益壮大,目前,该县动物贩运户达62户。由于大多数贩运户综合素质低,动物产地检疫观念差,引入异地动物不执行落地报告和有效隔离观察,动物及动物产品是否染疫很难发现,调出动物也不提前主动申报检疫,加之免疫档案和标识佩带信息不全,很难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发生传播。
兽医临床上,有些养殖户对兽药性能和使用的有关规定缺乏一定了解,对药物残留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进行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时,滥用或非法使用抗生素类(青霉素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类等)、合成抗菌素类(呋喃唑酮、喹乙醇等)、激素类(己烯雌酚、雌二醇、丙酸睾丸酮等)、肾上腺皮质激素、β一兴奋剂(如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安定类、杀虫剂类等,甚至使用人药,随意加大剂量和增加用药次数。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遵守休药期规定,尤其出栏动物出栏前不执行休药期,导致动物及其产品药物残留超标在所难免。
2.4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影响
有些饲料生产经营者利用饲料监测环节不严格和农村养殖户专业知识不全面的特点,在饲料中违规添加如镇静剂、性激素和催眠等药物,给人身带来严重危害。饲料生产存放不当有可能存在污染,其中农药残留、饲料中的重金属残留(铅、汞、砷等)、有机物污染(亚硝胺等)、动物源性饲料污染(骨粉、血粉、羽毛粉等)和微生物等。或动物长期饲喂泔水、采食垃圾等,食源不洁,既影响肉质,更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于畜产品。
2.5屠宰加工环节不规范因素
不良的屠宰加工方式对畜产品造成污染。目前,大多数基层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开展不平衡,该县不例外,既有屠宰场实施定点屠宰(龙山联民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清真屠宰厂1家),还有多数个体屠宰户(68家)仍沿用简单落后的传统手段,在自家院落进行私自屠宰,无论常年屠宰或是季节性屠宰,环境卫生差,质量安全无保障,而且屠宰加工场所卫生、水质条件对畜产品品质和肉品卫生有着直接的影响。加工场地不按时消毒,常常造成有毒细菌和霉菌对畜产品严重污染。动物经长途运输的疲劳、受惊、空间拥挤、通风差、不能饮水、休息等应激因素,可造成机体屏障机能受到抑制,消化道细菌侵入血液,转移到肌肉和其他脏器,造成局部组织发生不同程度病变。或屠宰过程中放血不全会影响肉品卫生质量。或患有人畜共患病的人员从事屠宰及产品加工、销售工作,会造成畜产品污染,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或人为因素造成肉品污染:如注水肉,若水质不卫生会严重污染被注水的肉品。生理因素如:种公畜、母畜肉品营养价值低并对人体健康有害。
2.6消费者安全意识薄弱因素
大多数农村基层消费者普遍缺乏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意识,片面认为只要不是病死动物和腐烂变质的肉制品都可以食用的。至于畜产品中有无药物残留、是否污染、是否病害肉、注水肉不太关心,当然也无从知晓生产加工各环节的隐情,使得畜产品安全缺乏社会群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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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全畜产品生产主要环节与控制
优质安全的畜产品不是监测出来的,而是生产出来的,是靠严格的制度约束出来的,其整个生产过程是从农场(养殖场)到餐桌的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实行从源头到终端产品各环节严格监控,才能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3.1依法保障畜产品安全
通过行政性法律手段约束所有动物性食品链参与者(政府、企业、经销商贩、消费者)的行为,有效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加强深入宣传教育,人人参与,全民监督,加大畜牧兽医行政综合执法力度,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3.2加强畜产品产前环节监控
首先严把种畜引进关。以加强基层乡村级产地检疫工作为重点,严把落地和隔离观察制度关。其次,上级业务部门应加大饲料兽药生产环节的监控,大力推广生产企业GMP(良好作业规范)制度,保证不符合标准的饲料兽药产品不准出厂,通过对企业生产环节的控制来达到对产品质量控制的目的。只有过程规范,产品才能合格。
3.3加强规模饲养环节监控
县级畜牧、环保等部门应作好调查,定期公布本区域内适宜养殖指数以及养殖品种,指导建场,在交通比较方便、远离水源和人居地的乡村选址,减少污染,使环境和水源达标,增进牲畜的各项身体机能,从而减轻监控难度。各养殖场在养殖管理方面要制定科学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饲养员工的安全生产专业技能培训,明确生产安全意识,科学合理化饲养,最好推行养殖场良好作业规范(GMP)整理、清洁、消毒、饲喂、免疫挂标、出栏检疫等标准化养殖模式,重点对无害化产品处理依法从严从快,以保证畜产品质量。
3.4加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监管
上级业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不合格劣假兽药饲料品种,推广有效的畜牧业投入品名录,依法淘汰威胁食品安全的农资品种生产经营。畜牧兽医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品种行为,尤其县乡两级基层畜牧综合执法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养殖、经营环节的抽检监测力度次数,切实推行经营兽药(GSP)认证工作,使兽药经营市场规范有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不法行为,达到合理饲喂用药,减少兽药残留、超标,保证畜产品安全。
3.5加大对散养户饲养、生产和动物免疫控制
重点依靠基层乡村畜牧兽医服务、动物卫生监督技术力量,认真做好散养动物的春秋防疫和逐月补免任务,且免疫效价检测结果合格,切实控制疫源性疾病的传染。同时加强对圈舍卫生消毒的指导和督查,预防染疫病害发生,保证饲养动物健康无疫。
3.6加强流通环节监控
流通环节监控是把好畜产品质量的最后一关,对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十分重要。严格执行运输动物启运前产地申报检疫制度,对销往异地动物及其产品一定先查验免疫标识,并实施产地检疫,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防止疫情扩散。更要加大交易市场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重点对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集市等畜产品质量问题高发地,组织人力,强化监督,一旦发现经营者违规经营,要严肃依法查处,坚决取缔其违法经营资格。通过标识可追溯体系制度建设管理,严格畜产品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3.7严把屠宰检疫关和无害化处理关
实行定点屠宰管理,执行生产加工资质认证制度,逐步规范加工企业从业资格,形成以加工企业为中心的畜产品产销体系,这是保障屠宰业健康发展的唯一途径。一是希望政府部门真正从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出发,合理规划,政策扶持,投资建设,保证个体屠宰户全面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严防动物疫病传播。二是制定屠宰场《宰前检疫制度》、《同步检疫制度》、《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制度》等极具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实行驻厂检疫人员负责制。三是严把动物进厂关,严格实行“一证一标”制,杜绝未经检疫、无免疫耳标或检疫不合格动物进厂。四是强化屠宰检疫。务必严格按照《牛羊屠宰检疫规程》进行同步检疫,加盖合格验讫印章,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五是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对入厂时检出的病死、染疫动物以及宰后检出的病害肉产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整个无害化处理过程由驻厂检疫人员全程监控。
3.8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
在行政措施大力支持下,动物防疫监督体系、饲草料质量监测、兽药疫病监测、兽药医疗器械质量监测等监测体系的完善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希望国家应该加快科研步伐,深入探讨研究,尽早研发出适宜于基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各类实用且易于普遍开展的操作技术,依靠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改善现有的畜产品安全监控手段,为畜产品质量安全做最后最好的保障。
[本文获甘肃省首届兽医系统征文比赛二等奖]
(编辑:赵鹏飞)
S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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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799X(2016)17-0007-03
李彩彩(1967-),女,甘肃张家川人,兽医师,主要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