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生猪定点屠宰相关情况调研报告
2016-03-11曾宪峰光山县畜牧局河南光山465400
曾宪峰(光山县畜牧局,河南光山 465400)
光山县生猪定点屠宰相关情况调研报告
曾宪峰
(光山县畜牧局,河南光山465400)
为理顺政府职能,推进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切实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近期笔者对光山县生猪屠宰行业及屠宰监管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供有关方面交流参考。
1 生猪屠宰场基本情况
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前,光山县有25个乡镇,1999年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光山县25个乡镇都建立了生猪定点屠宰场,信阳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对光山县25个乡镇生猪定点导屠宰场颁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时光山县撤销了雷堂乡、蔡桥乡、龙台乡、长兴镇乡、何棚乡、南王岗乡、杨墩乡7个乡,根据发展需要和政策要求,2010年、2012年县商务局分别撤销了雷堂乡、凉亭乡、斛山乡、蔡桥乡、南向店乡、晏河乡、南王岗乡、文殊乡、何棚乡、马畈镇、北向店乡、杨墩乡、孙铁铺镇、长兴镇乡、龙台乡、十里镇、仙居乡、槐店乡、殷棚乡、罗陈乡、砖桥镇21个B级乡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只保留了A级屠宰场1个(三阳实业有限公司),B级屠宰场3个(泼陂河、白雀园、寨河)。信阳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2月换发了这4家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并发给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2 生猪屠宰现状
凉亭乡、砖桥镇、斛山乡、槐店乡、南向店乡、晏河乡、文殊乡、马畈镇、罗陈乡、北向店乡、仙居乡、十里镇、龙台、杨墩等14个于2012年被清理掉的屠宰场现没有定点屠宰资质,因历史原因目前仍在屠宰生猪;
孙铁铺镇、蔡桥、河棚、南王岗、长兴镇、雷堂、殷棚等7个屠宰场已关门没再屠宰生猪,该乡镇屠宰户基本上在自己家屠宰生猪;
白雀园镇、泼河镇、寨河镇3镇,中心市场屠宰户都在定点屠宰生猪,但中心市场以外小集市的屠宰户有私屠滥宰现象;
城区虽有三阳实业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A级),但城区生猪屠宰大户法律意识淡薄,为节约成本等原因,有近半数不到三阳实业有限公司屠宰生猪,在家私屠滥宰。
3 当前光山县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3.1被取消的宰点仍在收取服务费
2012年被县商务局清理的2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虽没有定点屠宰资质,但生猪肉品品质检验印章仍在各乡镇食品经营处(县商务局二级机构)主任手中,各乡镇食品经营处主任等人原是该乡镇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人员,他们对乡镇集中屠宰或私屠滥宰的生猪产品都盖章收取加工费(到屠宰场集中屠宰,由屠宰工代宰的收70元/头;到屠宰场集中屠宰,由屠宰场提供场地、烫锅、开水,屠宰户自宰的收45元/头;不到屠宰场集中屠宰,屠宰户在自家屠宰的收20~30元/头),用于支付工资及日常运营。
3.2乡镇中心市场周边小集市普遍存在私屠滥宰现象
一方面乡村集市屠宰户人多面广而检疫监管人手普遍偏少。大量未经检疫的猪肉流入市场,乡村群众食用猪肉产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另一方因屠宰管理宣传教育不到位,加上屠宰经营户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受利益驱使,依法经营意识淡薄,普遍存在偷漏税费、抗拒执法查处等情形,屠宰监管工作难度大。
3.3肉品销售流通秩序混乱
泼陂河、白雀园、寨河等B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有流通到外乡镇市场销售现象。城区A级三阳实业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无冷鲜肉配送车,无冷链配送的猪肉产品流通全县各乡镇,存在安全隐患。上述情况客观上也增加了屠宰市场规范管理难度。
3.4有资质的屠宰场中大多硬件设施落后
各屠宰场普遍存在屠宰设施简陋,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肉品品质检验设备不健全,有的仍是“一把刀、一口锅”进行传统的手工操作。泼陂河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半机械化生产,设备陈旧落后,寨河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是手工屠宰,生产工艺落后,检验检疫设备不全,生产规模较小。三阳实业有限公司虽然设备先进,生产流程符合要求,但仍没有取得环评、用地等相关手续。
4 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的建议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力度。生猪定点屠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好实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政府要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屠宰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责任,负主体负责。畜牧部门要严格执法,负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负属地管理责任。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县政府对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尽快修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严格屠宰监管执法。定点屠宰场抓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健全屠宰管理制度,对执行管理政策不严及严重违规者依法追究违规场及责任人责任,坚决停止其屠宰经营活动并进行整顿,整顿后仍未达标或敷衍乃至拒不执行的,撤销其定点屠宰资格。严格肉品市场准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场生产、经检疫合格的产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上市销售,食品药品监督局要严厉打击。
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屠宰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针对性地举办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培训,通过培训认证尽快把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队伍建立起来。对屠宰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案件处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收稿日期:(2016-02-25)
中图分类号:S851.3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5090(2016)04-00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