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6-03-10张凤
张凤
(固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固始 465200)
生猪屠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张凤
(固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固始 465200)
1 生猪屠宰行业存在的问题
1.1产能闲置情况严重
我国生猪屠宰企业众多,实际的屠宰量与行业的规模不成比例。据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的屠宰行业年屠宰能力将近10亿头,而实际的屠宰量却只有2亿多头。这种情况,不仅造成了产能闲置,还导致了产量落后比重加大。目前全国的屠宰企业有2万多家,但是上规模的企业却微乎其微,多数为小型的屠宰厂。以固始县为例,2010年以前,固始县33个乡镇都设立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基于“点多、面广、监管难”的考虑,从2011年起,县政府考量各屠宰场的屠宰规模、屠宰条件、管理情况等综合因素,逐步关闭了一些乡镇作坊式定点屠宰场,最终保留了3个屠宰场,同时新建了1个年屠宰100万头的屠宰场。新建的年设计屠宰能力100万头屠宰场实际年屠宰量不足20万头。
1.2私屠滥宰时有发生
正规屠宰场对生猪屠宰监管十分严格,生产管理的成本相对较高,导致一些肉品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走私屠滥宰的非法途径。此外,宾馆、饭店对猪肉需求量较大,也是受到利益驱使,这些饭店、宾馆私下里以低价收购、加工和销售未经定点屠宰检验的白条肉和注水肉,从而谋取利益。这些现象在县级以下、特别是在乡镇,时有发生。
1.3管理力度有所弱化
在畜禽屠宰管理职能转换以前,采取屠宰收费收税的办法配合管理,各乡镇均设立有相应的管理机构。畜禽屠宰管理职能转换以后,取消收费,乡镇屠宰办公室随之解体。目前,生猪屠宰管理职能全部由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协同县畜牧兽医执法大队承担。由于管理触角变短,因此管理的难度相应变大。
1.4执法过程存在风险
由于监管任务重、责任大,乡镇无人员配合,执法工作几乎变成“孤军作战”,个别工作人员逐渐产生了畏难的情绪,特别是执法人员不足,监管存在空白点和风险隐患;在生猪屠宰监管方面,执法风险更高,私屠滥宰行为多发生在夜晚,屠宰人员都有刀等器具,极易发生意外,并且畜牧执法不具有强制性,抗拒执法现象时有发生。
1.5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目前我国的屠宰行业在县级以上的执法队伍建设上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无论是人员、经费,还是执法设备都较为健全,同时在执法力度上也较为严格,为百姓吃上放心肉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但基层部分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不高,在处理复杂情况时没有科学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从而导致处理能力低下,给屠宰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1.6流通体制缺乏配套
目前,我国实行的放心肉工程,其经营管理模式采用的是“三定”原则,即定点屠宰、定批发商和定市场,这种经营管理模式使放心肉形成了新的垄断,导致低层链条失去了公平的机会,在利润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必然导致这部分人向私屠者订购猪肉来弥补因市场垄断而造成的损失,这种经营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市场发展的需求,因此为了保证百姓吃上放心肉,需要在流通体制上进行改革,保证放心肉的供应。
2 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的对策
2.1优化行业布局
要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对屠宰企业全面清理整顿,关闭不达标企业,打破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的各种限制和歧视性规定,畅通合并产能、整合资源的渠道。支持规模企业发展冷链物流,推进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提升行业集中度。
2.2完善检测机制
要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项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改善检验检测设施,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提高检测水平和检测率。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猪场检验制度,打击生猪注水问题,把好屠宰关口。
2.3健全法律法规
完善法律、法规,确定检测监督职责,强化对饲料、兽药、养殖等环节的监督,将监管重心前移,从源头保障质量安全。应在现有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订《畜禽屠宰管理法》,将牛、羊等牲畜及家禽屠宰统一纳入定点管理范围,规范屠宰行为。同时,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加工病死猪、注水肉、销售未经检验的猪肉等坑害群众安全的违法行为,尽可能保障屠宰企业负荷生产。
2.4建立追溯体系
从流通领域入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健全肉类追溯体系,防范肉品质量风险、保障消费安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来源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肉品安全责任链,通过从消费终端对养殖加工环节的市场倒逼机制,督促屠宰加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养殖环节加强质量控制。
2.5推行分级管理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研究制定《生猪定点屠宰分级管理办法》,从基本要求、设计和环境、设施和设备、屠宰加工、检疫检验、质量控制、运输条件、产品质量等方面完善配套标准。将生猪屠宰场划分为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鼓励和引导屠宰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达到更高等级的标准要求,以实现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现代化、规模化与品牌化经营。充分发挥乡镇食安所职能,使其积极参与并配合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及县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以弥补因乡镇撤销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后在生猪屠宰管理方面造成的管理空缺。
总之,屠宰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事关国计民生,在当今人人讲求食品卫生、处处关爱生命健康的年代里,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认真解决好其中存在的问题,对于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S8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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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5090(2016)10-0026-02
(201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