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废弃物管理
2016-03-09湖南省农药检定所吴志华
湖南农业 2016年6期
湖南省农药检定所(4 1 0 0 0 5) 吴志华
农药废弃物管理
湖南省农药检定所(4 1 0 0 0 5) 吴志华
农药废弃物是指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和贮运过程中失效或禁用的农药。农药废弃物包括被禁止使用但仍有库存的农药、过期失效的农药、假劣农药、农药施用后的残液、盛装农药容器的冲洗液、农药包装物(瓶、桶、袋)、被农药污染的外包装物或其他物品等。凡是生产、销售和使用农药的国家,都会产生农药废弃物。我国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对环境污染严重,管理相对较严。贮运和使用环节出现的农药废弃物,其管理比较笼统,未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可操作性差。
目前影响农业环境的农药废弃物主要有两种类型:施药过程中产生的农药废液(农药残液和容器冲洗液)和农药包装物。农药使用者在施药过程中,将喷洒剩余的药液或容器冲洗液随意倒在地上或倒进河流,将农药包装瓶或包装袋随意丢弃,遇到降雨或浇水时,其中的农药就会被稀释,随之进入水体,污染水域。
针对农药废弃物产生的根源,农药生产、贮运和使用等环节应各司其职,做好农药废弃物管理。农药生产企业要积极履行其社会责任,推动农药包装升级换代,规范包装外观和规格,减少面源污染,减少用户因包装引起的误服误用,限制农药过度包装,减少用户使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