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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人士

2016-03-08

中外文摘 2016年3期
关键词:王八蛋律师费执行局

□ 韦 星



『正义』人士

□ 韦星

前两天,一个律师朋友A在微信圈里感叹:当事人不讲诚信,官司赢了,也执行到位了,但就是不肯支付律师费,还反过来威胁他。

我给A打了个电话。他告诉我:案件执行中,为了当事人的案件能迅速执行到位,他请了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吃个饭。在饭局中,也邀请当事人B参加。

邀请B参加这个饭局的目的是,想让对方知道,作为他的代理律师,A尽力做了工作。

不过,当一切如愿时,B反悔、不肯支付律师费。

“约有50万元律师费,一年的工算白打了。”律师A的情绪有些低落。

我告诉他说,“你就和B打官司嘛。”朋友说,“打不得,因为当初的那场饭局,B偷偷录音了。”B还威胁A了,如果A打官司讨回律师费,B就把录音公开并交给纪委。

A不想因为律师费的问题,伤害或牵连到给他帮忙的执行局的朋友。但当事人B以“正义”、“反腐”的名义做到了,且做得“冠冕堂皇”、“义正辞严”。

我问朋友:你是否贿赂了执行局的人。朋友说,“没有给钱,但请他们吃了饭。”在官场,特别在当下,没人愿意因此卷入一场舆论漩涡或充满变数的未来。

按朋友的说法,执行局里有很多案件需要执行,为搞好关系,希望执行局能比较快执行到位,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此,他不得不和相关部门搞好关系。

朋友说,他代理的这个案件,法律判决完全依法进行,没有任何利益输送。而判决后,保障执行到位,以彰显法律的正义和价值,这也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

但现实是,在工作人员有限,大量案件需要执行的情况下,如何让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更尽职尽责,这就需要搞好关系了。在这个环节上,律师请了执行局的人吃饭。按照党的纪律要求,这显然违纪。这样,就有了把柄在“当事人”B的手中,此时,A即便因B违约而利益受损,也只好“哑巴吃黄连”。

这虽说不上是“黑吃黑”,但感觉像回到了“动物世界”,在这条利益链条上,B义正辞严地吃掉了A。

B的理由是:A通过了非正当手段——至少是上不了台面的手段,为自己争取到了合法的利益。

在这个问题上,从人情的角度来说,任何稍微正常的人,都会骂B是个王八蛋。但你需要清楚的是:如果王八蛋能被骂醒,他就不可能沦回王八蛋,而且沦落到这个程度。

所以无论怎么骂,这些群体在任何时候,都必然存在着。只是有时候,他们学会察看“天气”,暂时潜伏,一旦有机会或利益受到刺激时,他们就会顺着大势,在“正义”的大旗下攫取自己的私利。历史上看,任何一场社会运动的背后,都活跃着更为真实的人性世界。这个过程中,比“问题的存在者”本身更为严重的,往往是“问题的制造者”。

你说他们是投机者也好,说他们是见风使舵也罢,但丝毫改变不了什么。

客观地说,社会其实不复杂,复杂的是人性。而复杂人性,会在社会运动中,不断激活,并得到空前活跃。这时,清醒的社会个体,除了学会抬头看看上头的规矩和要求外,低头环顾四周、重新审视人性的复杂性,同样十分重要。

回到前述A与B的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明晰的大是大非,就是:无论看起来多么顺其自然、理所应当的事情,只要从中穿插了那么一点点看起来非正当的因素,可能就对事情的发展起到颠覆性作用。

从当下我们社会所致力于打造的新氛围、办事新规矩来看,不违反纪律去办事、而且能办成事,正在被努力打造成新常态。

如果不适应或是在这个时候,再按照传统的常态思维和人情角度去看待和处理问题,恐将因此付出沉重代价。

从这个意义上讲,王八蛋的行为有时候也在推动社会进步。

(摘自《南风窗》2015年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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