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个外籍保姆靠谱吗
2016-03-07刘亚
刘亚
面对市场上的菲佣供不应求的现实,有的雇主不知其行为违法,将雇菲佣当做身份的象征,也有的雇主明知违法也要铤而走险,甚至利用各种借口藏匿菲佣,阻挠执法
“保姆跑了。”在懊悔之余,温州的胡女士发现自己只能哀叹遇人不淑。原来,2014年7月,胡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向深圳一家中介聘请了一名印尼籍保姆。在嫌弃主人家别墅大、“活多”之后,这位印度尼西亚籍的保姆选择了逃跑。胡女士支付的4万元费用换来的不过是3个月不称心的家政服务。
像胡女士这样雇用外籍保姆的家庭并不少,但是根据目前出台的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法律法规,中国大陆市场禁止外国人从事家政服务业,菲佣在大陆属于“非法就业”,也就是打黑工。以菲佣为首的外籍保姆已形成一个可观的地下市场。与此同时,一些中介机构应运而生,它们多数打着家政公司、教育咨询公司的旗号,实际却为富裕家庭介绍菲佣等外籍保姆,但先天的违法性给这一行业带来了重重法律风险。
给孩子雇个外籍保姆
说起菲佣,所有中介公司都能列出一长串好处:英语好,可提高全家英语水平;专业保姆培训,多国服务经验;在中国没多少朋友,人际关系简单;在中国过年过节时,不会像国内的保姆需要请假回家;为人诚实,敬业实在;因为不通中文,她们也能很好地保守雇主家庭秘密。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内地富裕阶层人数正在不断扩大,英语水平成为雇主极为看重的一点。
家住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处高档住宅的李先生向《方圆》记者表示,自己雇用菲佣已有2年,目前对于菲佣的工作态度还是比较满意的。他雇用的名叫艾莎(音译)的菲佣30岁出头,个子很小,高中毕业,已婚并育有两个孩子,此前曾在文莱等国做过家政。她工作非常认真仔细,连家里的洗手间、厨房这些卫生死角都被打扫得一尘不染,并且英文流利,会做简单的中国菜,孩子也对她挺满意。
对于为何选择菲佣而不是本地保姆,李先生说,家里曾经请过本地保姆,但脾气不小,常常抱怨既要照顾小孩还要负责各种家务,多次要求涨工资,还会和隔壁家保姆乱聊天,泄露雇主隐私,所以很快便将她辞退了。有一次,李先生去香港朋友家,发现其家中请了菲佣,不但性格和顺,干活也十分利索,尤其英语也很流利。
不过问题在于,菲佣在香港可以拿到合法的工作签证,在内地却没有正规的雇用渠道,李先生只好找到中介公司,要求聘请一名菲佣。经过面试等一系列程序,李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雇用一年大约花费9万多,其中包括中介费1.2万,签证半年1.5万,一年两次就是3万,工资每月4000元,一年4.8万,合同履约金6000元,保险费一年1000元,体检、交通等杂费4000元等。
“除了菲佣外,现在雇用印佣(印度尼西亚籍佣人)的人也不少。”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朋友中也有雇印佣的,据朋友说印佣包年约8.5万,其中包括工作签证和中介费,不包括签证延期和去雇主家机票费用。较菲佣而言,印佣服从性更强,稳定性更高,更吃苦耐劳,而且来华的印佣大多数通晓中英双语,工资较菲佣约打9折,每月只要3500元,不过印佣一般是穆斯林,不吃猪肉,但做菜基本可以做猪肉,签证也比菲佣好办一些。不过自己对现在的菲佣比较满意,就没有考虑过换人。
在采访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北京地区有聘请菲佣意愿的家庭并不在少数,尤其是家里有幼儿的,希望能给孩子找个“外籍保姆”,但有的因法律的明文禁止而最终放弃寻找,有的则通过朋友介绍或中介公司,仔细挑选一个合适的外籍保姆进入家庭。
打工靠的是旅游签证、探亲签证
如何才能在北京雇用一个菲佣呢?记者先走访了北京多家家政公司,询问是否有涉外保姆,但对方均表示,家政服务人员均为中国人,没有外国国籍的。之后,通过网上搜索“菲佣”等关键字,找到了一家名为“木芙蓉教育咨询”的公司,其声称可以提供菲佣和印佣服务。
记者致电该公司询问雇菲佣相关事宜时,对方表示,通常,雇用一个菲佣需要走一些必需的流程,先由雇主提出对菲佣的要求,比如中英文水平如何、是否会做中国菜、是否有照顾小孩经验等,接着中介会按照雇主要求,在菲律宾寻找合适的对象,一般情况下中介手里是没有“现货”的,一旦找到合适的人选,中介会让雇主和菲佣通过网络直接进行“面试”。如果雇主满意,中介便会帮助菲佣办理入境签证、购买机票。
据了解,尽管菲佣入境是为了从事家政工作,但签证几乎都不是工作签。这是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菲佣在华从事家政服务属于违法行为,所以中介难以给菲佣办理工作签证,而是选择旅游签、探亲签以及商务签。前两者办下来较为容易,但商务签证需要找代理机构,用“发送工作邀请”的名义为其办理商务签证,将对方以家教、翻译等身份引进国内。
“签证有效期多是半年,所以需要及时续签,续签费用一般由雇主承担。如果续签出了问题,菲佣就等于‘黑在国内,一旦被发现就会遭到遣返,并影响其再次入境。”“木芙蓉教育咨询”的中介同时表示,雇用合同都是为期两年,一方面是菲佣都希望从事稳定的工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雇主家庭服务的质量着想,毕竟工作时间久了大家会比较熟悉,工作熟练程度也会有所提高。此外,在菲佣刚进入雇主家庭时,会有一个三个月左右的试用期,期间如果雇主不满意,可以终止雇用。
至于价格问题,中介表示,如果只要求做打扫等普通家政服务,一年费用需要七八万,如果要求菲佣照顾孩子、做饭以及打扫,费用相对高一些,两年不超过三十万。
随后,记者再次致电数家“菲佣中介”,发现报价水平相当,最低要价均在七至八万一年。但在缴纳费用时,几乎都要求先交一个“预订费”,也就是说在正式与菲佣见面之前,必须预付对方的签证费、机票,以及中介公司数万元的介绍费。
对于记者表示未见到真人就付出数万的担忧,中介明确表示,国内雇菲佣都是这样,不交钱没法把人接过来。中介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菲佣工资、加上签证费、再加上中介费,一年下来总共将近12万元,也就是说,请一个菲佣,雇主需要每月付出近一万元。那么,如此高薪聘请菲佣,雇主又能得到什么样的服务和保障呢?
有的跑路,有的“黑”在国内
“黑”在中国,几乎是外籍保姆的常态。由于公安机关时常会清理“三非”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而她们往往触及其中一两条,所以如何安全地“生存”便成为重要的课题。
菲佣维纳(音译)曾在北京一个高档小区里工作。她工作卖力,将屋里屋外打扫得干干净净,很得雇主满意。但由于其入境时的旅游签证过期,也没有及时办理新的签证,维纳不想承担被遣返的后果,只能继续在雇主家里干活,整整三年没有回家。在清理“三非”最严格的时候,出门买菜购物都由女主人负责,带家里两条狗散步的则是男主人。
与对维纳感到满意的雇主不同,也有相当数量的雇主吃过亏上过当,比如前文提到的温州胡女士至今对家里跑路的印佣无法释怀。2014年7月,这位保姆来到她家,刚开始表现不错,胡女士觉得自己找对了。没想到,两个月后,保姆开始嫌弃胡女士家的别墅面积太大,每天有干不完的活。对于保姆态度的转变,胡女士并不理解,时不时便会埋怨几句。某日,胡女士起床发现家里静悄悄的,不见保姆身影,便跑到保姆房间查看,结果行李和人都不见了,这时胡女士才知道保姆跑路了。
随后,她联系深圳中介,要退回佣金和三个月工资,但中介并不买账,只是以再介绍为由一再拒绝退佣金和剩余工资。心有不甘的胡女士算了一笔账:支付佣金1.5万元,提前支付保姆6个月工资2.1万元,还支付保姆飞温州的机票,在温州的吃用,共花费4万元,只换来了保姆3个月不尽心也不称职的服务。
“中介说预付的2.1万元工资其实是保姆必须支付给中介的费用,只是由雇主先行垫付了而已。”胡女士表示,她现在才知道,不是所有外籍保姆都英语很溜,懂礼貌、友善、热情,工作认真……她请来的这位印尼籍保姆除了干家务认真点,带孩子、烧菜都不拿手,经常要她自己上阵。事后,胡女士还发现保姆签证早已过期,属于黑户,所以她想维权都无处维权,只能自认倒霉。
除了外籍保姆本身的问题让一些雇主有苦难言外,还有的诈骗犯盯上了外籍保姆市场这块蛋糕,把这个本来就秩序不完善的市场搅得更加纷乱。2014年10月,福建省石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两位市民报警,称在聘请菲佣时遭遇诈骗。原来,报案的两人都经过一个叫曾某的本地男子介绍,雇用了一个叫米娜(音译)的女菲佣,双方签订了家政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两年,并分别向曾某支付了8000元的介绍费,向米娜支付了4000元月薪。
但米娜在工作上并没有表现出一名菲佣的素质,而是在工作期间陆续以逛街或旅游为由向雇主请假,最终销声匿迹。按照合同上的明文约定,雇主如对菲佣不满意,可在劳务合同签订后的2年内不收费,且随时安排其他菲佣替换。但事发之后,介绍人曾某却和米娜一样人间蒸发。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和所谓的菲佣勾结,选择在高级小区物色对象,看到有带小孩的家长,就主动搭讪,极力介绍菲佣的优势。很多家长经不起劝说,签订合同后,犯罪嫌疑人会要求雇主支付介绍费、就业许可证费、居留证费、保险费等费用,而所谓的菲佣会要求雇主先支付几个月的生活费。等钱到手后,菲佣就会找机会收拾东西走人,继续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
在记者调查过程,也曾经向中介表达过对菲佣逃跑和没有合法身份的顾虑,但对方表示,针对跑路的问题,建议雇主平时可以自己保管好外籍保姆的护照签证,只在续签等时候再将证件退还。如果真的出现外籍保姆中途逃跑事件,中介还可以重新介绍一个,但之前支付的费用一般不予退还。至于没有合法身份的问题完全不用担心,即使被查到,就说外籍保姆是自己朋友,只是在家里借住几天就行。
雇用双方均需承担法律风险
但如果被查到,真的能像中介说的那样,搪塞几句便能蒙混过关吗?事实并非如此,2016年1月,义乌市公安局近期查处了六起菲律宾人非法在华就业的案件,陈女士就是其中涉案人之一。陈女士作为一名菲佣的雇主,很满意菲佣的平时表现,但她没想到,自己雇菲佣的事情竟然被警方发现。案发后,不仅家中菲佣被遣送出境,陈女士自己也被要求承担遣送菲佣回国的1万元机票费用。
对此,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宋磊告诉《方圆》记者,从事家政服务的菲佣应属于“非法就业”。根据我国1996年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而外籍家政人员的雇主一般是个人,家政服务很难归类为特殊需要,因此并不符合此规定,并且该《规定》第34条强调,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也就是说,我国是禁止外国人从事家政服务业的。
“外国人如果非法就业,可以将其遣送出境,自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其入境,并最高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而针对非法聘用外国人的雇主,将处每非法聘用一人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在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靖怡看来,无论对于雇用者和被雇者,这在我国大陆都是一件极具法律风险的事。
“除了雇主与外籍家政人员要面临罚款等问题,双方发生纠纷时的救济也成为实践中的难点。”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晓莉表示,比如双方签订劳务合同,雇主与外籍被雇用者之间就建立了一种特殊的涉外民事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往往是建立在违背我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关系,对应的利益为非法利益,法律则不予保护。具体而言,如果雇主未按合同支付给菲佣佣金,菲佣则很难通过法律要求其支付,同样,如果菲佣未按合同要求履行自己的家政服务,甚至逃离雇主家,雇主也很难要求对方返还佣金。
林晓莉还表示,如果双方发生侵权行为,不管哪方为侵权方,哪方为被侵权方,都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即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此外,由于工作性质所限,菲佣是无法获取工作签证的,但有的中介机构会采取‘曲线救国的方式,以教师或翻译等名义将菲佣引进国内,再进行家政服务。这种入境目的与实际从事工作不符的方式,实质是变相的非法就业,也应受到相应处罚。”李靖怡认为,作为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中介,却往往游离在法律和监管外。一方面是因为家政服务与外籍教师、翻译等界限并不清晰,导致中介介绍非法就业的行为难以认定,另一方面是中介多打着家政、咨询公司名义,监管难度较大。
“事实上,这类中介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其行为不仅涉嫌违法,更有可能涉嫌犯罪。”宋磊表示,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1人5千元,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1人5千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如果中介以虚假的旅游事由骗取入境证件,组织外籍人员入境非法从事家政服务,应当适用刑法第318条,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论处。
亟待规范外籍家政人员市场
“虽然法律严格限制,将外籍家政人员阻拦于国门之外,但我们当下面临的却是菲佣市场供不应求的现实,有的雇主不知其行为违法,将雇菲佣当做身份的象征,也有的雇主明知违法也要铤而走险,甚至利用各种借口藏匿菲佣,阻挠执法。”李靖怡表示,这一现象从某种程度上说明,国内家政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市场秩序不规范,从而导致了我国高端消费群体,宁可多花些钱,甚至冒法律风险、财务风险,也要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
同时,李靖怡指出,解决家政服务市场供需矛盾的根本办法在于提升国内家政服务水平,一方面可以设立专业培训机构,真正将家政服务人员培养成专业技术人才,另一方面要明确家政服务市场的准入门槛,将素质低下、不具备服务资格的从业者驱逐出这个市场,缓解家政市场乱象。
“能否开放外国人的就业限制还要看我国总体的就业状况,毕竟国家制定法律要考虑全国总体的就业情况。”在宋磊看来,家政服务属于低端就业市场,我国总体还处于发展中国家,很多务工人员的工作机会还很少,我国内地务工人员的就业问题尚未解决,国家现阶段还不会放开外国人就业的限制,以免对国内的低端就业市场造成冲击。
“不过鉴于外籍家政人员的庞大需求量,不能一味的采取限制措施,正所谓堵不如疏。”林晓莉建议。2015年6月9日,公安部发布的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一系列出入境政策措施突破了原有限制。在上海,从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外籍高层次人才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每个外籍高层次人才家庭可以聘雇1名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人才,在获得永久居留资格或持有工作类居留许可后,可以申请为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每个家庭可以聘雇1名外籍家政服务人员。
今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也明确规定要结合社会管理需要,调整在华工作人员申请永久居留门槛,扩大聘雇单位类型范围,放宽居住时限要求。
“该意见虽未具体规定到服务业,但的确可以提高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便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入高素质的外国从业者,以推动中国相应行业的发展。” 李靖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