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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礁的法律地位与划界效力析论

2016-03-06孙传香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岩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位置

孙传香

(邵阳学院 政法系,湖南 邵阳 422000)



岩礁的法律地位与划界效力析论

孙传香

(邵阳学院 政法系,湖南 邵阳 422000)

[摘要]礁在不同的海洋区域对海洋划界的影响是有区别的。为实现海洋划界的公平,单个岛屿在司法实践中有可能被视为岩礁处理,只赋予12海里领海而不赋予其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划界效力。根据既有的司法判例以及国家海洋划界实践,将岩礁分为近海岩礁、离岸岩礁、中区岩礁和远洋岩礁进行研究,对我国当前面临的海洋划界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岩礁;位置;划界效力;领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近年来,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及其他仲裁机构在国际海洋划界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划界程序规则。2009年,国际法院在罗马尼亚诉乌克兰案中正式提出并开始适用三阶段划界理论。在三阶段划界理论中,第一阶段临时等距离线的确定对整个划界程序起决定性的作用,而岩礁的存在及岩礁的位置对临时等距离线的确定有重要影响。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规定,岩礁作为岛屿中的一种特殊类型不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在司法实践中,为了排除单个岛屿对划界造成不公平结果,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及其他仲裁机构有可能将其视为岩礁处理。

一岩礁的法律地位及分类

(一)岩礁的法律地位

《公约》第121条第3款对岛屿制度做了专门规定,即“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公约》第121条将岩礁作为岛屿的一种特殊情形予以单列,显然有其特殊目的和意图。

然而,《公约》在规定岩礁没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的同时,并没有对岩礁作出具体界定。对于多大面积的水中陆块是岩礁,学界分歧颇大。前美国国务院地理学者霍奇森曾对包括岩礁在内的各类岛屿进行了面积界定,将面积小于0.001平方英里的水中陆块称为岩礁。然而,根据《公约》起草者的意图,《公约》的本意不在于从面积角度界定岩礁,其真正目的在于排除那些面积太小或不甚重要的岛屿拥有与其面积不相称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1]。因此,如果单从面积来界定岩礁与其他类型的岛屿势必步入一个误区,会让人错误地认为,除严格意义上的岩礁以外,其他类型的岛屿都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以及海洋划界的国家实践中,由于对《公约》第121条第3款规定的“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存在不同理解,一些对所属国并不重要或位置特殊的“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岛屿也被视为岩礁,只赋予其12海里领海而忽略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效力。

可见,《公约》将岩礁规定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岛屿,不赋予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效力,其真正目的和意图在于,排除那些面积不大、对人类生活不够重要的岛屿在国际海洋划界中发挥与其自身不相称的划界效力,从而避免出现不公平的划界结果。在国际海洋划界司法实践中,岩礁的面积通常会结合岩礁所处的位置及其他海洋地理环境做综合考虑,并无固定的标准与模式。即使是面积较大的岛屿,由于其位置特殊或其他原因,也往往被视为岩礁处理,只赋予其12海里领海。因此,无论是严格意义上的岩礁还是被视为岩礁处理的特殊岛屿,其共同点是:不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不影响临时分界线的整体走向。

(二)岩礁的分类

根据海兰对岛屿的分类[2],我们以岩礁与所属国大陆的空间距离为依据,将岩礁由近及远分为四类:近海岩礁、离岸岩礁、中区岩礁和远洋岩礁。

近海岩礁是指与近海岩礁所属国领海基线距离小于24海里的岩礁。由于近海岩礁与所属国家海岸线的距离小于24海里,小于岩礁领海与所属国大陆领海之和,因此司法实践一般将近海岩礁作为海岸的组成部分,整体参与划界,不单独赋予划界效力。

离岸岩礁是指与领海基线的距离超过24海里,而与临时等距离线的距离亦大于12海里的岩礁。离岸岩礁不影响其所属国领海基线的确定,也不影响临时等距离线的确定。此外,由于离岸岩礁的领海被所属国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覆盖,因此在划界时通常不赋予其划界效力。

中区岩礁则是指处于临时等距离线两边各12海里区域内的岩礁。由于中区岩礁所处位置特殊,影响临时等距离线的确定。从国际法院和仲裁机构的司法实践以及国家间海洋划界实践来看,当临时等距离线附近存在中区岩礁时,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分界线一般由无特殊情况影响的等距离线以及因岩礁拥有12海里领海而向对方突出的弧线线段组成。

远洋岩礁是指被临时等距离线与所属国隔开且与临时等距离线的距离超过12海里的岩礁,这种情形的岩礁一般以“飞地”的形式给予其半径为12海里的领海,不影响临时等距离线的基本走向。

二岩礁划界效力的司法实践与国家实践

(一)近海岩礁

在国际海洋划界中,近海岩礁最为常见。近海岩礁因其与海岸线的关系特殊,虽然有的不能维持其本身的经济生活,但一般会有人类栖息。依据《公约》第7条第1款的规定,当紧接海岸存在一系列岛屿时,《公约》允许采取直线基线法确定领海基线,在这种情况下,近海岛屿及岩礁作为领海基线的组成部分,自然有完整的划界效力。但《公约》同时对直线基线规定了两个前提,一是沿海国海岸线极为曲折,二是紧接海岸存在一系列岛屿。因此,如果沿海国海岸线比较平直,沿岸只有少数孤立的岛屿而不具备以直线基线确定领海基线时,司法实践一般将其作为近海岩礁处理。

依据《公约》第121条第2款的规定,部分近海岩礁由于其适合人类居住且能维持自身经济生活,应该有完整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但在海洋划界司法实践和国家实践中,为了避免近海岩礁或岛屿影响临时等距离线的确定从而导致不公平的海洋划界,孤立的近海岛屿往往被视为岩礁,忽略其划界效力。

在1982年突尼斯-利比亚案中,因杰尔巴岛是位于突尼斯12海里内的一个岛屿,国际法院评估该岛在划界中的影响时认为,在海洋划界的相关区域,“某些因素的存在比该岛屿自身的存在更具影响”[3],因而进一步阐明,在杰尔巴岛所处海域中,需要优先考虑的是从亚杰迪尔(Ras Ajdir)往西一带突尼斯海岸整体走向的变化[4]。可见,国际法院在确定基本海岸线和临时等距离线时,对位于所属国12海里内的单个岛屿,一般不单独赋予划界效力,而是与海岸整体走向综合考虑。同样,在1985年利比亚-马耳他案中,因费尔费拉岛是位于马耳他南部的一个岛礁,距离马耳他大陆不到10海里,国际法院认为:“在确定马耳他与利比亚之间的临时等距离时不考虑费尔费拉岛的作用是公平的。”[5]1999年,常设仲裁法院在厄立特里亚-也门案中同样认为:“位于大陆24海里领海范围内的岛屿能够产生与其大陆领海不相分离的领海,厄立特里亚沿岸诸岛屿以及西南各岛礁即属这种情形。”[6]

国际法院在2009年罗马尼亚-乌克兰案中仍然持有相同的观点。在该案中,因蛇岛主权属于乌克兰且邻近乌克兰海岸,国际法院认为:“蛇岛不能作为确定两国之间划界的临时等距离线的基点,并且在第一阶段已经考虑到这种情况,现在在第二阶段再次考虑蛇岛是否构成调整临时等距离线的相关情况。”[7]国际法院指出,蛇岛距乌克兰大陆仅约20海里,考虑到具体的地理情况,乌克兰南部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与罗马尼亚的相关区域重叠,国际法院认为蛇岛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不能超出乌克兰大陆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国际法院最后确定蛇岛不构成调整或修改临时等距离线的因素[8]。最终,国际法院依据两国签订的协议只赋予蛇岛12海里的领海[9]。在蛇岛领海的影响下,罗马尼亚和乌克兰的部分分界线由弧线线段组成。在该案中,国际法院将蛇岛视为近海岩礁,忽略其划界效力,同时考虑其位于临时等距离线附近,带有中区岩礁的性质,因此赋予其12海里的领海效力。

(二)中区岩礁

在海洋划界中,位于临时等距离线两侧12海里内的中区岩礁对临时等距离线的确定影响最大。如果岩礁位于临时等距离线两侧12海里附近,岩礁将改变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划界,从而使分界线由无特殊情况影响的中间线或等距离线和因岩礁拥有12海里领海而向对方突出的弧线段组成。

意大利与突尼斯是海岸相向国家,意大利的四个岛屿潘泰莱里亚岛(约1平方英里)、利诺萨岛(约2平方英里)、蓝佩杜萨岛(约3平方英里)和兰皮奥内岛均位于等距离线附近,其中利诺萨岛则基本位于等距离线上,其他三岛则位于等距离线靠突尼斯一侧。在1971年意大利与突尼斯大陆架划界协议中,两国采取中区岩礁的处理方式,除兰皮奥内岛因其面积格外小只获得12海里的领海外,其他3个较大的岛获得13海里的海域,因此使界线向突尼斯一侧突起。显然,该案将意大利的4个岛屿均视为岩礁,只赋予12海里或稍多的领海,而没有赋予其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在厄立特里亚-也门案(第二阶段)中,因伽巴·奥·特勒与杰贝勒·祖贝尔两岛的领土主权属于也门,这两岛位于厄立特里亚与也门之间且靠近临时等距离线,常设仲裁法院在处理上述两岛的划界效力时认为:“与公平结果直接相关的问题是中区岛屿的划界效力问题,或者给予全效力从而导致明显不成比例的结果,或者给予合理且成比例的效力,一切取决于该岛屿的面积、重要性以及岛屿所处的地理环境。”[10]常设仲裁法院指出,伽巴·奥·特勒和杰贝勒·祖贝尔两岛“面积小、寸草不生且不适合人类居住”,属于《公约》规定下的岩礁,因而在该案中将两国的主要海岸作为优先考虑对象。因此,常设仲裁法院只赋予上述两岛12海里领海,将其对分界线的影响限制在12海里范围内,不影响临时等距离线的基本走向。

在2012年孟加拉国-缅甸案中,因孟加拉国的圣马丁岛位于临时等距离线附近,孟加拉国主张以该岛作为基点以等距离线与缅甸划分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但没有得到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支持。法庭认为:“圣马丁岛不构成相关情况,因此,决定不给予其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的任何划界效力。”[11]最终,法庭只给予圣马丁岛12海里领海,使分界线通过一段弧线绕过该岛后继续维持等距离线的正常走向。该案情况与国际法院在罗马尼亚-乌克兰案中对待蛇岛的情形非常相似。

(三)特殊情形下的离岸岩礁与远洋岩礁

一般情况下,司法实践及国家实践不赋予离岸岩礁与远洋岩礁的划界效力。其原因是,离岸岩礁的领海被所属国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覆盖,而远洋岩礁则只赋予12海里的领海。但是,在特殊情形下亦不排除离岸岩礁或远洋岩礁对临时等距离线产生影响。当离岸岩礁或远洋岩礁与临时等距离线的距离虽然超过12海里,但在该岩礁附近24海里内存在对方岩礁时,亦可能对临时等距离线产生影响。在2007年尼加拉瓜-洪都拉斯案中,国际法院需要决定洪都拉斯所属的伯贝礁、萨凡纳礁、皇家港礁以及南礁4个岛礁以及尼加拉瓜所属的爱丁堡礁的划界效力问题。该案中,国际法院将上述5个岩礁分为两类:洪都拉斯所属的萨凡纳礁与尼加拉瓜所属的爱丁堡礁的距离超过24海里,国际法院因此赋予其完整的12海里领海;而洪都拉斯所属的其他3个岛礁则由于与尼加拉瓜所属的爱丁堡礁的距离小于24海里,其领海均受到限制[12]。由于洪都拉斯的伯贝礁、皇家港礁以及南礁的领海和尼加拉瓜的爱丁堡礁的领海出现重叠,而萨凡纳礁的领海被南礁所覆盖,因此,国际法院最终将分界线确定为不受上述5个岩礁影响的临时等距离线,以及受上述岩礁影响的另外5段①组成。

三结语

在大陆架划界及专属经济区划界中,对不赋予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的岩礁或被视为岩礁处理的岛屿进行分类研究,有助于厘清各类岩礁以及被视为岩礁处理的岛屿的划界效力。从国际司法实践和国家实践来看,国际法院及其他国际司法机构一般赋予高潮时露出海水的岩礁12海里的领海,对中区岩礁则采取12海里半径的弧线方式处理。同时,为了避免近海孤立岛屿对海洋划界产生不公平结果,即便是国际法院认为符合《公约》第121条第2款要件的岛屿,在可能出现造成切断另一方大陆架的情形时,司法实践一般也只给予其有限的划界效力甚至零效力[13]。

注释:

①这5段分别是:伯贝礁12海里圆周未与爱丁堡礁领海重叠的部分AB段(起始于尼加拉瓜和洪都拉斯的等距离线,终止于伯贝礁与爱丁堡礁的等距离线)、伯贝礁与爱丁堡礁的等距离线BC段、皇家港礁与爱丁堡礁的等距离线CD段、南礁与爱丁堡礁的等距离线DE段以及南礁领海未与爱丁堡礁领海重叠的部分EF段(起始于南礁与爱丁堡礁的等距离线,终止于尼加拉瓜和洪都拉斯的等距离线)。

参考文献:

[1]SMITH R W.Maritime Delimitation in the South China Sea:potentiality and challenges[J].In Ocean Development & International Law,2010(41):214-236.

[2]JAYEWARDENE H W.The Regime of Islands in International Law[M].Dordrecht: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1990:354.

[3]Continental Shelf (Tunisia/Libya Arab Jamahiriya),Judgment,I.C.J.Reports 1982,p.18,para.79.[EB/OL].[2015-07-16].http//www.icj-cij.org/docket/files/63/6267.pdf.

[4]Continental Shelf (Tunisia/Libya Arab Jamahiriya),Judgment,I.C.J.Reports 1982,p.18,para.120.[EB/OL].[2015-07-16].http://www.icj-cij.org/docket/files/63/6267.pdf.

[5]Continental Shelf (Libya Arab Jamahiriya/Malta),Judgment,I.C.J.Reports 1985,p.13,para.64.[EB/OL].[2015-07-21].http://www.icj-cij.org/docket/files/68/6415.pdf.

[6]Award of the Arbitral Tribunal in the Second Stage of the Proceedings (Maritime Delimitation between Eritrea and Yemen,1999),para.155.[EB/OL].[2015-07-13].http://www.pca-cpa.org/showpage.asp?pag_id=1160.

[7]Maritime Delimitation in the Black Sea (Romania/Ukraine),Judgment,I.C.J. Reports 2009,p.61,para.186.[EB/OL].[2015-07-23].http://www.icj-cij.org/docket/ files/132/14987.pdf.

[8]Maritime Delimitation in the Black Sea (Romania/Ukraine),Judgment,I.C.J. Reports 2009,p.61,para.187.[EB/OL].[2015-07-23].http://www.icj-cij.org/docket/ files/132/14987.pdf.

[9]Maritime Delimitation in the Black Sea (Romania/Ukraine),Judgment,I.C.J.Reports 2009,p.61,para.188.[EB/OL].[2015-07-23].http://www.icj-cij.org/docket/ files/132/14987.pdf.

[10]Award of the Arbitral Tribunal in the Second Stage of the Proceedings (Maritime Delimitation between Eritrea and Yemen,1999),para.117.[EB/OL].[2015-07-15].http://www.pca-cpa.org/showpage.asp?pag_id=1160.

[11]Dispute Concerning Delimitation of the Maritime Boundary Between Bangladesh and Myanmar in the Bay of Bengal,Judgment,2012,para.319.[EB/OL].[2015-07-15].http:// www.itlos.org/fileadmin/itlos/documents/cases/case_no_16/C16_Judgment_14_03_2012_rev.pdf.

[12]Territorial and Maritime Dispute between Nicaragua and Honduras in the Caribb- ean Sea(Nicaragua/Honduras),Judgment,I.C.J.Reports,2007,p.659,para.303.[EB/OL].[2015-07-23].http://www.icj-cij.org/docket/files/120/14075.pdf.

[13]Dispute concerning Delimitation of Maritime Boundary Between Bangladesh and Myanmar in the Bay of Bengal,para. 292.[EB/OL].[2015-07-18].https://www.itlos.org/ fileadmin/itlos/documents/cases/case_no_16/C16_Judgment_14_03_2012_rev.pdf.

(责任编校:舒阳晔)

Legal Status and Effect of Maritime Delimitation: A Study on Rocks

SUNChuan-xiang

(Department of Politics and Law, Shaoyang University, Shaoyang 422000, China)

Abstract:Rocks in different marine areas affect maritime delimitation differently. For judicial fairness, a single island sometimes only enjoys the status of rock, a status which only entitles it to 12 nautical miles of territorial sea and it has no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or continental shelf. Based on the existing judicial precedents and the national practice of maritime delimitation, the study of the four types of rocks in this paper - nearshore rocks, offshore rocks, central zone rocks, mid-sea rocks - is of grea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China′s handling of the current issues regarding maritime delimitation.

Key words:rocks; location; effect on maritime delimitation;territorial sea;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Sea

[收稿日期]2015-07-3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国际法问题研究”(12CFX099);湖南省哲学社科基金项目“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主权归属及其划界效力研究”(12YBB227)。

[作者简介]孙传香(1974—),男,湖南邵东人,邵阳学院政法系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国际法与国际海洋法。

[中图分类号]D99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0712(2016)02-00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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