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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的“诚”思想

2016-03-05

西部学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天命天道朱子

张 悦

《中庸》的“诚”思想

张 悦

本文以《中庸》为中心,探究儒家的“诚”思想。认为“诚”在殷商末期,人的地位提高,“德”日益受到青睐,“诚”由人对鬼神的崇拜转成对道德的崇尚,尤其是孟子对“诚”作了理论性论述。关于“诚”的含义,文章分析了“诚”与“天命之谓性”和“率性之谓道”及“修道之谓教”的关系,即认为:“诚”是创造宇宙万物的本源,是天道;是圣人之德,是圣人才能达到的至善境界;认为圣人至诚无不尽兴,所以“诚”自然能够显现,普通人先明善,后将善付诸实现,达到无不善的境界,实现“明诚”的目的。

《中庸》;“诚”思想

北宋时期,众多中国学者,尤其是程朱学派崇尚《中庸》,将其从《小戴礼(礼记)》中分离出来,与《论语》、《孟子》、《大学》共同构成了四书。就先后顺序而言,《中庸》位于四书之末,因其内容总括全体,构成了贯通四书的基础。而就其内容而言,少下学之事,多说无形影、上达之事,①条理井然,浓缩了儒学之根本精神,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因此,程子认为《中庸》是“孔门传授之心法”。而在《中庸》的哲学体系中,“诚”思想作为其核心,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②所以,本文将以《中庸》为中心,探究儒家的“诚”思想。

所谓“诚”,我们通常会自然地理解为诚信、诚实、忠诚等道德性词目。但在儒家思想中,“诚”不仅作为一种道德伦理,对现实生活具有巨大意义,[1]328并且发展成为了一个哲学性概念。

一、古代儒家“诚”思想的渊源

许慎在《说文解字》“诚”字条中写到:“诚,信也。从言,成声”;在“信”字条中写到,“信,诚也。从人言”。由此可见,从古代文字学角度,把“诚”看作“信”,把“信”看做“诚”。

要探讨《中庸》中的“诚”思想,有必要考察一下古代儒家经传中所出现的“诚”。即从词源的角度对“诚”进行探究。“诚”的词源可上溯到开始有文字记录的殷商时期,主要有《尚书•盘庚》以及大量的金文、龟甲卜辞,但在流传的过程中不断丧失,无从考证。到了西周时期,相关的文献资料较多,例如,《诗经》、《尚书》的一部分及《易经》的卦辞、爻辞等。但经考察,我们不难发现《尚书》与《易经》中并未出现“诚”字。但有人主张《尚书》中出现了最早的“诚”字,因为《太甲上》中出现了“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天位艰哉”,《大禹谟》中出现了“至诚感神,矧兹有苗”。但是值得注意的,《太甲》和《大禹谟》是两汉时期出现的伪古文尚书,所以还不能列入西周时期的材料之中。《易经》乾卦中的“闲邪存其诚”和“修辞立其诚”中出现了“诚”字,但这是《文言传》中对爻辞的解释,而《文言传》出现于战国末期与秦汉之间,所以也无法成为观察西周思想的确切资料。《诗经•大雅•嵩高》中“申伯还南,谢于诚归”,第一次出现了“诚”,作为人的一种基本道德词目。其意思是“真实”、“诚实”。

由上可见,要通过探究古代文献了解古代(西周以前)的“诚”思想具有一定难度。但笔者认为观察古人对天与神的态度变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捷径(关于‘天’的观念将在下一节详细探讨)。

殷商时期,天是至高无上的人格神,具有绝对主宰地位;但到了殷商末期,神的权威地位开始动摇,人的地位逐步提高,“德”这一条目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在这样的过程中,“诚”概念也由最初带有宗教色彩,意味着人对鬼神的崇拜与恭敬,转换成对道德的崇尚。后来,孔子进一步发展了天道观,将天看作道德实体,看作人类道德的来源,“天生德于予”,进一步把“诚”引入道德领域,但孔子并未直接论“诚”。继而,孟子传承孔子思想,对“诚”进一步进行了理论性论述。在孟子看来,“诚”贯通天人,意味着真实无妄,已与《中庸》中的“诚”十分相似,但仍存在着差异。“诚”思想不断发展,到《中庸》时,作为贯通天道和人道的媒介,成为儒家道德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具备了道德性和哲学性双重意义。可谓构建了比较完善的“诚”学体系。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发现“诚”思想的发展过程即是儒家形而上体系构建的过程。所以,对《中庸》“诚”思想的研究对于缕清儒学思想的脉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中庸》的基本构成与“诚”的含义

《中庸》首章揭示了全书的要旨,说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第20章中说道:“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将两句话比照来看,“诚”相当于首章中的“天命”,而“诚之”则相当于首章中的“教”。也就是说,《中庸》中的“诚”首先从外在的天道着手,然后内化为人之心性,即分成了“天之道”的“诚”与“人之道”的“诚”。③

《中庸》原文中,对于“诚”的解释有以下7种。①诚者,天之道也;②诚之者,人之道也;③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④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⑤诚者,自成也;⑥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⑦诚者,非自成而已也。朱子认为①、③、⑤、⑥就天道而言,而②、④、⑦则就人道而言。④

具体来说,首先将人道上升到天道,使其获得先验的神圣性,从而具有超越绝对、真理性天与万物的权威。可见《中庸》中的“诚”思想充分体现了中国伦理精神的传统特征--以天道论人道,借助自然化生的规则解释儒家圣人的天下治理和人伦规范。⑤接下来,本文将以“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为主线,探讨《中庸》中的“诚”思想是如何展开的。

(一)“天命之谓性”与“诚”的含义

探讨“天命之谓性”与“诚”关系的突破口在于厘清“天命”的含义。那么,将“天人合一”作为终极目标的儒家是如何认识这一问题的呢?

概括来说,“天”分为主宰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三层含义。所谓的主宰之天指皇天上帝,即有人格之天;自然之天,指自然运行之天;义理之天,指宇宙之最高原理。[2]10

具体来说,商、周时期,天、帝被看作至高无上之神,具有意志与人格,是一切权威的主宰者。此时,人与天、帝仅仅是主宰与被主宰的关系而已,即,天、帝是价值的根源,而人则是受宿命、命运掌控,接受天、帝价值的受命者而已。到了春秋末期,战乱频繁,民不聊生,对于天的信仰逐步减弱,“敬德”、“立德”等观念不断增强。但后来随着周王失德于天下,引起了百姓的日渐不满,又导致了“敬德”、“立德”信仰的动摇。而这种信仰的动摇,必然会带来全新观念的登场,即自然天的登场。即孔子所说的“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天何言哉?”,⑥这意味着儒家全新天道观的胎动。后来,自然天又得到不断发展,不仅具有宇宙论意义上的象征宇宙化生、与地并立之天的自然意义,还发展为启示自然公正的人文精神,作为人类存在依据的形而上学概念。[3]335此即《中庸》《易经》中所出现的天。

通常,天与地是一切具有生命的存在得以生存的基础。但关于天道、地道,《中庸》26章中说道:“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可见,在《中庸》中,天与地不仅指具有日月星辰的空间,还被赋予了博、厚、高、明、悠、久等‘德’,即价值意义。而《中庸》作为阐明儒家道德哲学含义之书,自然更重视“天”的第二层含义。

以上阐述了天的含义。关于“命”字,朱子解释到“命犹令也”,⑦郑玄也说道:“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⑧所以“天命”就意味着天作为万物的创造者,将自己的“德”赋予万物→命予万物。

《中庸》26章中,还说道:“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由此可见,天是生万物的存在依据。另外,朱子注释道“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不过曰诚而已”,⑨因此,“诚”便成了生万物的存在依据,与天联系在了一起。

关于“天命”与“性”,朱子说道:“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⑩20章中说道:“诚者,天之道也”,21章中说道:“自诚明,谓之性”,由此可知,天以“诚”为道,并将此“诚”命于万物,万物受此“诚”而作为自身的性。换言之,性即是受于天之“诚”,具体表现为仁、义、礼、智等“德”。

那么,在《中庸》中,“诚”具体有何含义?

20章中说道:“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朱子对此注释道:“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25章中说道:“诚者……性之德”、“诚者,自成也”。可见,”诚”乃浑然天理,圣人之德,至纯至善之物。

另外,25章中,“誠者,物之始終,不誠無物”;26章中,“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其为物不贰,則其生物不測”。朱子对26章注解道:“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不过曰“诚”而已。不贰,所以诚也。诚故不息而生物之多,有莫知其所以然者。”《中庸》中,宇宙万物皆出于一个本源,此本源即是“诚”。天道-“诚”在自身运动变化过程中,巧妙地创造出万物,同时,将天道的生生之理赋予万物。因此,宇宙万物生生不已、层出不穷。

(二)“率性之谓道”与”诚”的含义

蒙培元先生在《中国心性论》中,主张《中庸》将人的主体意识与观念提升为宇宙的根本性存在,从而建立起宇宙自然的秩序。这就使得自然界具有了人的特性,人的特性也投射到了自然界中。正如前文所述,天命向下贯通至万物,万物受此天命而具有性,明确了性的根源,便可知人类具有道德可能性。那么,接下来将探索一下“率性之谓道”与“诚”的含义。

首先,何为“率性”?郑玄在《礼记正义》中说道:“率,循也。循性行之是谓道”,:朱子注释道:“率,循也。道,犹路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则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是则所谓道也”。-可见,所谓“率性”即是循天所赋之“天道”,即循性。另外,朱子还注释道:“率性,非人率之也。率只训循。循万物自然之性之谓道。此率字不是用力字”。.与此类似,《中庸》25章中说道:“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可见,率性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意思不明晰)→率性即是一个天命自然发显的过程,无需牵强附会,刻意用力。

关于“道”,朱子注释到:“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则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有当行之路。是则所谓道也。”/可见“道”即是“理”,但这样说容易产生混淆,认为“道”与“理”、“性”是相同的概念。其实不然,两者属于不同的范畴,正如朱子所说的“性字,通人物而言,但人物气禀有异,不可道物无此理。只为气禀遮蔽。故所通有偏正不同。然随他性之所通,道亦无所不在也”,0“性”指的是内在于体内的天命,并不包含生来所乘之“气”,是一种内在的潜能,是万物都受于天命而具有的普遍的性,即所谓的天道或者“诚”。而“道”则是每个具体的事物在日常中当行的道理,根据事物的不同而不同。朱子还说道:“道却是个无情底道理,却须是人自去行始得”,1这就是说“道”不再是脱离气质而独立存在的“性”或“理”,而必须内在于事物之中,并强调实践的重要性,这体现了朱子所主张的“理气不离”观点。并且,这与1章中“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一致的。简而言之,“天命之谓性”是就不进行区分、浑然一体的天下之大本而言;而“率性之谓道”则是在这一浑然天下之大本的基础上又进行的进一步细分。但在根本上,都出自“天道”。这样,“道”就与“诚”联系了起来。

关于“率性”与“诚”的关系,安炳周说道:“循天命之性的率性,其目标在于‘致中和’”。[4]39《中庸》20章中,“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可见,儒家所追求的圣人只要顺其自然,率性而为就能达到“中和”这一最高境界。亦即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222章中还说道:“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所谓“天下至诚”,即圣人之德,即天道,是只有至诚的圣人才能够达到的至善境界。

前面一节谈到了道存在于具体事物之内,并且与实践有关。这通过1章中的“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可以得到很好的体现。而关于“诚”之特征,《中庸》中说道:“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至诚无息”,可见,“道”具有“诚”之特征,两者关系紧密。

简而言之,“性”的实现是一个自然向外呈现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道”亦自然得到了施行,而“道”的作用即是作为本性之“诚”的实现。

(三)“修道之谓教”与“诚”的含义

关于“修道之谓教”,很多学者都做出了解释。首先,郑玄注释道:“修,治也。治而广之,人放效之,是曰教”3;孔颖达注释道:“谓人君在上,修行此道,以教于下,是修道之谓教也”4;朱子注释道:“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敎。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5由以上观点看,他们都一致地主张所谓“修道”是指依据圣人率性所得之“道”,制定礼法以教诲普通人,揭示了儒家传统信仰中的圣人治世的“礼治”或“德治”的真谛。《左传》中说道“礼以顺天,天之道也”,朱熹说道:“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所谓的“礼法”即是天道的理论化、规范化,是“圣人则天之治”,在这样的脉络下,“修道之谓教”就与天道“诚”联系了起来。

牟宗三在《心体与性体》中指出,天所赋予之性通过心呈现于形体,客观化为人心中的“道”;相反,通过心也同样能回归到所赋之性。[5]41圣人的本性全体无不诚,在实践过程中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其德至诚无妄,是人类当行之实理。因此,圣人能够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6将天道具体化,制定出一套道德伦理规范与行为准则,使得蔽于形气的普通人,通过后天的修养,努力改变材质、回归本性,达到圣人的境界。这就是《中庸》首节所说的“修道之谓教”。

另外,《中庸》21章中说道“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敎”,这可以看作是对“修道之谓教”的进一步阐述。圣人至诚无不尽性,所以“诚”自然能够显现,“自诚明”;而学者,即普通人,则通过学习首先明善,然后将所明之善付诸实践,达到无不善的境界,所以说“自明诚”。小注中,勿轩熊氏曰:“......诚明谓之性,生知安行之事,先仁而后知。明诚谓之敎,学知利行之事,先知后仁”,阐明了“自诚明”与“自明诚”的区别,并揭示了实现“自明诚”通过“修道之谓教”而成为可能。

纵观《中庸》全篇,从开篇的“天命之谓性”到结尾的“上天之载,无声无息”,始终贯穿着以天道论人道的特征,即虽看似时时刻刻讲宇宙的自然演化和存在状态,但实际上则是在借助自然规则来解释儒家的道德伦理和治世原则。作为《中庸》核心的“诚”自然也具有以上特征,这就揭示了实现“至诚”的内在可能性,为儒家追求天人合一、修己修人的“大同社会”提供了途径和无限力量源泉,也为当今和平世界、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方向指引与动力支持。

注释:

①《中庸<读中庸法>》:中庸多说无形影,说下学处少,说上达处多。

②《中庸<读中庸法>》:诚之一字为此篇之枢纽。

③牟钟鉴先生在《重建诚的哲学》一文中,主张孟子始正式言“诚”,并兼天人之道而言之。将最初指人言之实在不欺的“诚”扩大到天道,强调大自然的存在和变化是真实无妄的。并在天人一体的思维模式下,从道德论的角度强调人道对天道的效法和复归,提出了人道思诚之说。

④参见《中庸章句》20、21、25章朱子注。

⑤单纯:《论<中庸>的自然正义观与政治理想》。

⑥《论语•阳货》。

⑦-/5《中庸章句》1 大注。

⑧郑玄:《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中庸篇>。

⑨《中庸章句》26 大注。

⑩《中庸章句》1 大注。关于性、命的关系还可参考周敦颐《通书•诚上》第一的朱子注:“天所赋为命,物所受为性。乾道变化而万物各得受其所赋之正,则实理于是而各为一物之主”。

,3郑玄:《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中庸注>》。

.0《中庸章句》1小注。

1《中庸章句》25小注。

2《论语•为政》4。

4孔颖达:《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中庸疏>》。

6参考《中庸》第32章:“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倚?肫肫其仁,渊渊其渊,浩浩其天。苟不固聪明圣知达天德者,其孰能知之!”

[1]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2]施湘与.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之研究[M].台北:正中书局,1981.

[3]金圣基.关于先秦儒学的天人关系的诠释学解释[A].儒教思想研究(第13辑),2000.

[4]安炳周.韩国名贤的中庸注释资料集成[M].成均馆大学大同文化研究院,1992.

[5]牟宗三.心体与性体[M].台北:正中书局,1999.

(责任编辑:李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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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N61-1487-(2016)03-0025-04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恢复性司法与儒家伦理”(编号:14FFX028)。

张悦,山东淄博人,韩国成均馆大学儒学院博士在读,研究方向为儒家思想、周易哲学、韩国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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