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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与学术期刊价值关系的编辑思考

2016-03-05程新晓

现代出版 2016年1期
关键词:学术期刊

◎ 程新晓



学术论文与学术期刊价值关系的编辑思考

◎程新晓

摘要:从学术期刊与学术论文价值关系来看,按行政级别、“核心期刊”或人为圈定的方法对学术刊物定格标级缺乏科学性,以刊评文不利于学术研究的“百花齐放”和期刊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导致评价学术期刊和学术论文质量的社会客观标准发生偏向。衡量学术论文价值大小和水平的高低,应当采用三位一体相互结合的新评价方式,即由相关的学术委员会来制定科学而周密的评价体系标准和采用匿名评价与学术论文沉淀法(就是当年发表未经过时间考验的不奖励)相互制约和互补的办法,来判定论文质量的高低。

关键词:学术期刊;学术论文价值;以刊评文;核心期刊

在评价学术论文价值的过程中,不少部门为了提高本单位的学术质量和水平,纷纷圈定一些自认为学术水平高的刊物,作为科研工作者发表论文的首选期刊和完成科研工作量的主要依据与奖励的范围,这种情况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部门具有普遍性。自圈刊物范围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种以刊评文,对学术期刊人为圈定、机械划分等级的做法,以及给学术期刊定格评级来评定学术论文价值的倾向,在某种意义上人为地背离了学术期刊的办刊宗旨,脱离了学术期刊的简单评价标准,实际上并没有把尊重学术创作和传播的思想落到实处,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术期刊的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和“泡沫学术”的不断产生。以刊评文的简单评价标准不仅不利于学术研究的繁荣,而且也给学术期刊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但也有人认为以刊评文在学术评价中总体上发挥了正面和积极的功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信度。①本文从编辑出版学的角度对学术论文价值和学术期刊的关系作了新的思考。

一、以刊评文不利于期刊业的健康发展和学术研究的“百花齐放”

近几年在科研部门的科研成果统计和人事部门制定的职称评定,以及科研成果奖励等方面,出现了一种以刊评文的评价倾向。所谓以刊评文就是某些部门将自行圈定的“核心期刊”作为评价论文价值的尺度,以致出现了在高级职称评定中因缺乏所谓“一级期刊”发表的文章而被一票否决的极端现象。

这种带有行政干预性质的论文价值判断,导致学术期刊呈现出有的拥挤不堪而有的十分冷落的现象。在这种论文价值判断标准的引导下,作者首先选择的自然是那些所谓“级别”较高的学术期刊,排队等待自己的研究成果或上乘之作被选中发表,或通过其他各种“关系”的疏通来加快论文刊发。由于这些学术刊物的稿源十分充足,不仅超过了刊物本身的承载能力,而且造成编辑正常的审稿劳动程序被打乱而处于一种超负荷的状态,由于编辑脑力劳动的特殊性限制,学术期刊不可能与作者的需求同步,大量来稿积压,特别是会使那些具有创新学术观点的论文失去了最佳的发表时机,人为地造成了科研成果和劳动的空耗,不少作者也是热情而来、败兴而归。刊物的特性和编辑的学术标准与作者的企盼之间存在的一定距离,造成作者怨声不断和刊物压力过大。

另一方面,那些没有被圈定的或没有进入“核心期刊”视野的学术期刊,由于不被作者看重而出现了严重的生存危机,稿源严重不足,高水平的学术论文难以有效编选,使刊物的经营陷入困境,有的被迫延期出版,或两期合成一期出版,文理科混编出版,专业版改为综合性的混编版,即便是不改者也多为其他类型的文章填充而显得不伦不类,学术特色和期刊特色不甚明显,只是按时应期出版而已,根本不可能考虑如何提高刊物的学术质量和突出特色②。

为了鼓励研究人员在一些所谓高级别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自行圈定一些所谓高级别的学术刊物,并用较大的奖励幅度对在这些刊物发表的论文进行奖励的做法,也不利于学术研究事业的“百花齐放”。作者研究的学术成果选择什么样的学术刊物发表,或者其学术成果适宜于什么类别的学术期刊发表,是作者的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并不需要有关部门制定强制性的条款让研究者被动接受,如果硬要实施则极易导致研究者话语权被剥夺,使作者群体处于弱势地位,这对于民主学风的建立是不利的。况且,被划定在“圈内”的少数学术刊物也仅仅是学术期刊群体的一小部分而已,自然也不能代表中国学术期刊业发展水平的全部和中国学术水平提高的全部。此外,被圈定的刊物身价倍增也不是建立在学术期刊之间平等竞争的基础上,并非通过期刊体制机制改革和市场检验打造的品牌,而是人为制造的一种盲从和“羊群效应”,这就极易造成被圈入的刊物处在优势位置,躺在人为制造的功劳簿上不思进取,这与被圈定的期刊自身和中国学术期刊业的整体推进和跨越式发展的内在要求都是背道而驰的。

二、以刊评文导致评价学术期刊和学术论文质量的社会客观标准发生偏向

学术研究是作者的一种科研活动,学术期刊是作者研究成果的刊发载体,两者之间相互依存,但又具有自身的发展特点、发展规律,假若以人为的定格标级来确定刊物的高低,就会在某种程度上使研究者的科研热情受到伤害,甚至会导致学术期刊出现分化现象。在被圈定的刊物上发表的研究论文会被看作是高质量、高品位的,或者是代表了“国家级”学术水平的,并且比较快捷地得到一定的关注,比如获得有关部门的科研认定,甚至不同的奖励。在行政级别较低的有关部门创办的学术刊物、未被圈定在奖励范围内的其他学术刊物和“核心期刊”大门之外的众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似乎多是平庸浅薄的。我们不否认被圈定的刊物上的确有不少精品,但并非篇篇是佳作,而未被圈定的一些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也并非都是平庸之作,有的论文被论点摘编、被报刊资料复印、被同行引用,社会反响也较大,这些学术成果也应当得到相应的肯定和奖励。

实际上,以刊评文有重外在、轻内在之嫌,并且有违确定核心期刊的初衷,而且核心期刊并非是优秀论文专刊,也不能保证刊出的每篇论文都是精品,加之核心期刊每隔几年评定一次,使得科研评价因核心期刊的变动而变化③。《中国新闻出版报》2003年10月9日刊文指出:“自核心期刊概念引入我国以来,目前已应用到图书情报界、期刊界和科研管理等领域,对于推动期刊出版、文献采购与服务,对于科研成果评估具有积极作用,但在社会重视的同时,却无限夸大其影响和作用,单一地以是否为‘核心期刊’作为评价标准,致使科研成果评估有时偏离原有的方向。”简单地甚至绝对化地把是否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作为衡量论文价值的尺度,这种囫囵吞枣式的“拿来主义”的论文评价方法,一方面会造成进入核心期刊的学术刊物稿件出现拥塞现象,有可能造成一种人为的褒抑倾向,使政府行为大于市场行为;另一方面也会造成未进入核心期刊的学术刊物稿源稀少,处于一种天然的劣势而陷入难以发展的困境。同时也会造成凡是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不论其是否真的有学术水平)都是上乘之作的虚假繁荣现象,更容易助长泡沫学术的发展。

各种学术杂志客观上讲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它们相互起着一种辩证的调节和互补作用,合力推动我国学术研究事业和期刊出版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学术期刊与学术论文之间的价值关系

首先,就学术期刊的基本价值功能而言,作为一种传播媒介,它的主要作用是引领学术研究方向,发表研究者在学术创作中具有学术性、新颖性、独到性、前沿性成果的一种学术媒介和传播载体,学术期刊是把作者最新学术研究成果推向市场的一个传播渠道,并且是发现作者、培养作者和建设作者队伍的重要学术基地,同时也是学术交流、学术创新的重要平台,这是所有学术期刊的共性和普遍的特征,也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价值功能。

其次,从学术期刊的编辑主旨来看,各种不同的学术期刊在编辑实践活动中,都自觉地重视学术选题策划,从源头上严把质量关,优选出高水平的选题,在审稿、定稿、编辑加工、校对等各个环节精益求精,打造学术精品以形成刊物品牌,突出自身的学术特色、学术风格,张扬期刊卓尔不凡的学术个性。质量是学术期刊安身立命的学术根基和扩大影响的重要基石。学术期刊在作者和读者的双边关系中扮演了优化学术成果和传播中介的作用,审编加工论文时的学术标准和学术尺度是相同的,以论文的水平高低为取舍尺度,可以说是认文不认人,不因作者名气大而网开一面,也不因作者名气小而退稿;学术编辑审稿是根据刊物标准衡量论文是否达到发表要求的一种理性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编辑的学术价值观和审稿水平,属于编辑一家之言而非学术界的最终评价,所以刊物发表的评价只能是初步的、暂时的和不定论的。学术期刊作为一个平台本身并不具备对已经发表了的学术论文价值进行评定的功能,它把成果传播出去已经完成了自身的使命,真正具有评判权的是学术成果传播终端的读者。

再次,从辩证意义上讲,学术期刊与学术论文价值高低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联性,比如学术水平高的论文被刊物选中而获得发表的几率大,学术平庸、水平不高的论文往往遭到淘汰,但这是每个刊物都坚持的标准,并非是被圈定刊物所独有的;同时应当看到的是,刊物和论文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对等与对应关系,比如被圈定的学术期刊所发表的论文也不是每篇都是高水平之作,或者说高水平的作品占了一大部分,但也有一些一般的文章,它们之间并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对应关系,而是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和不对称性。因此,学术期刊与学术论文价值之间也不是简单的对等关系。任何类型的学术期刊在其创办的时候,都会把提高质量、办出水平、突出特色作为刊物所努力追求的最高目标。笔者认为,学术刊物从创刊起就不存在天然的高低之分和级别大小,不同类型的学术期刊在繁荣学术、推动期刊业繁荣方面共同担当着推进某一领域学术事业发展进步的历史重任,每种学术刊物在繁荣学术方面都在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呈现出的是一种“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的个性特色,人为圈定刊物级别来作为衡量学术论文价值大小的尺度,极易打破学术期刊生态的平衡发展,导致学术文化生态的恶化。

鉴于此,笔者认为衡量学术论文价值大小和水平的高低,应当采用三位一体、相互结合的新评价方式,所谓“三位一体”,即由相关的学术委员会制定科学而周密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匿名评价、采用学术论文沉淀法(就是当年发表未经过时间考验的不奖励)。目前那种简单的以刊评文的科研管理方法,将学术委员会应当承担的论文审读、衡量和评定水平高低的职能弃而不用,而是让学术期刊承担评定功能,实际上颠倒了二者的位置。人为圈定刊物级别高低和以刊评文,这与学术刊物的性质和功能是背道而驰的,其不妥当性和缺乏科学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程新晓,河南大学出版社副编审)

注释:

① 周占生.“以刊评文”具合理边界[N].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5-6-03.

② 阎现章. 出版传播策划学概论[M]. 河南大学出版社, 2006.

③ 曹骏,宋丽萍. “以刊评文”的利弊分析与建议[J]. 陕西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学报, 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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