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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人解得个中味

2016-03-04伍国

书屋 2016年2期
关键词:宋神宗苏辙司马光

伍国

王安石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异数。中国文明绵延到北宋,已经臻于烂熟。科举制度全面实施,饱读儒家诗书的文官管理国家和地方行政,文化和技术空前进步,随之而来的却是因为重文轻武和北方异族崛起而造成的国防疲弱及对外关系危机。然而,大部分的士大夫却已失去锐气,因循守旧,意图振兴大宋王朝的宋神宗和特立独行的文臣王安石一拍即合,上演了一场备受争议的变法大戏码。以大无畏的“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闻名的王安石在世时已经饱受诟病,两度罢相后景况凄凉,去世后也如宋史大家邓广铭先生所言“身后冷落”。

宋神宗虽雄心勃勃,但满朝文武却找不到愿意配合的人。这里固然有官僚因循的一面,但根本上和儒家的社会经济思想有关。正统儒家向来主张轻徭薄赋,减少国家对民间的滋扰,尽量不对经济进行干预,这从汉代《盐铁论》的辩论就已经可以看出。

全面评估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和影响非笔者学力所及,而检视时人和后世对王安石的看法和视角的变迁,倒不妨是一个了解中国历史上某些问题的途径。邓广铭先生在1951年曾经撰写《王安石》一册,突出表彰“三不足”原则;1975年又出第二种版本的《王安石》。先生在1997年《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的自序中,坦承当年“为求书稿能够出版……把全书做了一番修改”,而修改的核心是加强“时代气息”,即加入“儒法斗争”和“批林批孔”的内容。邓广铭先生自嘲地承认,做这番修改的时候,自己是不可能传承王安石“流俗之言不足恤”的精神的。而“文革”结束后,《王安石》再版,被要求删除的又恰恰是那些关于“儒法斗争”和“批林批孔”的内容,实在是造化弄人。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年事已高的邓广铭对王安石做了再度思考和重新研究,在《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一书中着重“选取了他作为政治改革家的一面”。

这样的定位,以及邓广铭先生对自己身处的二十世纪末“以解放生产力为社会经济改革主要目标的现实景象”的体认,几乎决定了他必然把王安石作为一个品格高尚的悲剧英雄、一个道德符号和一个“正面形象”来看待。邓广铭先生表明,他重写王安石,就是为了要“恢复”被“严重丑化”的王安石的“本来面目”,荡涤“倾泻在王安石身上的污泥浊水”。他认为,王安石的改革构想完全符合时代趋向和民众需求,造成其失败的一股“历史逆流”,而逆流的代表人物就是王安石的政治对手司马光。其实,认为王安石从来都受到误解和贬低,并非事实。不仅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王安石的文名无可非议,蔡元培在《中国伦理学史》中,也曾专列“王荆公”一章,认为王安石关于人的性情无善无恶,行为可善可恶,当求善恶之标准于外的思想,“实为汉唐诸儒所未及,可为有卓识者矣”。

其实,邓广铭先生这里有意无意地体现出来的是一种把历史人物按现代价值观简单归类的手法:王安石是“改革派”,司马光是“保守派”,而按自十九世纪以来早已深入人心的进步史观,变革总优于保守和不变,怀疑和阻碍变革在道德上难免是反面和“坏”的。在笔者看来,以经济思想为例,王安石和司马光的主张之间并不存在这样一条“改革”和“保守”的截然划分,也不必因此引发关于王安石“正确”、“进步”,司马光“保守”、“落后”的评判。《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中引用了司马光和苏辙的观点加以批判,而这个观点即使在当代世界也仍然存在而且难以被真正驳倒。司马光认为,人的贫和富是智力和能力差异的必然结果;富裕是节俭、勤劳带来的,而贫穷是懒惰和不谋远虑的结果;富者和贫者之间虽然财富不平均,但现实中却相互依存,如果刻意地劫富济贫,最终结果是“贫者既尽,富者亦贫”。苏辙则指出,富人的存在是“理势所必至”,王安石虽然对穷人有“不忍”,但他的政策最终是不可能实行的。抛开道德判断,可以说司马光和苏辙如果生活在当代美国,就是两个主张减少国家干预、尊重人和人之间能力和财富差别的共和党人,其思维方式更为现实和经验主义;而主张以国家的力量来缩短贫富差距的王安石,就是一个具有左翼倾向的民主党人,个人气质更浪漫和理想主义。当然,不同点在于宋朝没有政党轮替,不能让王安石和司马光们轮流执政;宋朝更不是现代福利国家,可以用社会安全网给穷人托底。因此,王安石的主张会显得有一些道德色彩。然而就事论事,两派的经济思想并没有实质意义上的优劣之分,加强国家对经济的直接干预究竟是进步还是倒退,可以无穷无尽地辩论下去。王安石是否勇于“斗争”,也是并无特别的实际价值的道德评判,因为反过来也可以说,司马光也颇“勇于”和王安石斗争。

王安石为了贯彻宋神宗的意图,必须加强国家权力,增加国家的收入。他的主要办法之一,是由国家出面向农民发放粮食借贷,并收取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率,即所谓的“青苗法”。这样的做法,好处是让农民享受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率,不受高利贷盘剥,但坏处是破坏了农业社会的市场经济原则,由国家干预市场,垄断贷款,而且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赚取利息。这是儒家在理论层面所反对的“与民争利”(富户也是“民”),自然会引起大多数官员的抵制。另外,王安石固然有同情穷人的一面,但他的终极目标却并不是富民,而是为了替国家“理财”。这一点,即使专为王安石辩诬的邓广铭先生,也难以回避,因为先生又不得不受制于在进步/保守之外的另一个固定的分析框架,即阶级利益。在这一框架下,王安石再正确、再有勇气,也是“为了稳定封建社会的秩序和确保地主阶级的治安”,而他的改革“是站在整个地主阶级的立场上,是要维护包括大地主阶层在内的地主阶级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遵循书中这一逻辑,读者会更加困惑:既然如此,王安石和司马光纯粹是半斤八两,更不必分出高下。王安石又推行“免役法”,即把从前的免费劳役改为征收新税,国家用税收雇佣劳力,但在执行过程中,即使原本没有劳役义务的家庭,如孤儿寡母也要出钱,引起了民间的强烈不满。《宋史》记载:“由是赋敛愈重,而天下骚然矣。”这一改革还引发一轮新的过度聚敛,《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一书也承认,在四川某州,每年应收的募役费用为九万六千贯,实际却敛取了高达三十三万余贯。

和王安石同时代人对他的难免带有情绪和偏见的评论,以及当代史家无可避免的意识形态制约相比,笔者倒更重视清代(乃至民国)学者对宋代的思考。其一,清代视宋,已越数百年,史家早已脱离当时的纷争和冲突,没有泼“污泥浊水”的动机和必要;其二,清代学者之于二十世纪史学,仍属传统范畴,其话语既没有“阶级”观点,也没有“进步”/“保守”之分野,更能冷静地知人论事;其三,不得不说,要论实事求是评判历史人物和事迹的学风,清代朴学贡献至大。

清初思想家王夫之在《宋论》中揭示,王安石变法的根本推动力是宋神宗,而宋神宗的动机就是为了加强国家的财力。加强财力,按清代史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的评论,是为了“收复中国旧地”,即被契丹占领的燕云十六州,这就是王夫之所说的“隐衷”。赵翼认为,神宗皇帝急功近利,才是变法贻害无穷的根本原因。事实上,王夫之对王安石基本是存而不论,虽不刻意贬损,但并不以为他有非常独到的贡献。有趣的是,乾隆皇帝对宋神宗也有类似的看法。他在《乾隆御批通鉴》中,批评宋神宗太过急躁,“听言太广”却“不得要领”,而且只管推行改革,不顾是否可行。乾隆甚至认为,王安石本人根本算不上“正人”。

按赵翼的分析,王安石本人做小官的时候,在他自己管辖下的地域推行“青苗法”,利民效果也还是好的,但一旦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问题就出来了。原本一年一贷,有的地方搞一年两贷,就有了事实上的双倍利息(百分之四十)。有的地方规定,不许农民以粮食和杂物还贷,只收现金,定价却超过市场价格,因为是国家垄断,农民无从选择,结果是害民多于利民。另外,地方官员在借出的时候往往打了折扣,偿还的时候却多收。由此,所谓“大斗进,小斗出”不仅是地主收租的行为,也是政府官员盘剥百姓的做法。有的地方把粮仓承包给当地富户,然后又必须派官员去督促检查,其间又难免受贿,管理成本被人为推高,结果仍旧是害民多于利民。

王夫之甚至认为,宋神宗想复兴宋朝的想法固然是好的,但他的思维方式大方向却错了,错就错在他误以为国家振兴的唯一途径就是要先敛财。王夫之质问,如果财力起决定性作用,那么汉高祖凭什么能打败占据全国物资的秦帝国?安禄山又何以被唐肃宗击败?他的答案就是强军和富国未必有绝对的因果关系,宋代之弱,弱在管理松弛,不敢重用乃至压制武将,不在缺钱。王夫之认为,正是因为宋神宗的政策导向根本错误,才导致他把王安石找来专事聚财,从而“弊天下”。钱穆似乎也赞同这种观点,他认为,宋朝的最大问题“在散”、“在弱”。持平地看,说王安石为了国家疯狂敛财也并不公允。苏辙就说过,百分之二十的官定利息本身根本不高,说是为利都算不上。但是,苏辙却指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原本好的政策一旦实施起来,各级官员必定会从中搞鬼营私,任何法令都无法禁止。

钱穆则从另一种角度来看助役钱改革。他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认为,政府因为要抽丁服役,才需要搞户籍和人口调查,一旦摊派助役钱,慢慢就废弛了统计,再到明代“一条鞭法”,按土地以现金收税,假定一个家庭没有田,也不考试,那么终身都和政府无关了。王安石的“保甲法”要把农民组织起来搞军事训练。按《宋史》记载,当时就有很多人因为不堪忍受而逃亡。二十世纪史学大家吕思勉先生则指出,“保甲法“本意是实行全民皆兵,后来却成了一种维护统治秩序的户口稽查制度,军事训练的意义也逐渐荡然无存了。

改革的结果被苏辙言中,其实也是历代都不陌生的现象:再好的政策到了下面就会被操纵滥用,最终走样,结果和初衷往往背离。《宋史》对王安石的描述偏重于批评他的固执己见和刚愎自用,王夫之基本上只专注于批评宋神宗的决定性作用(用现代术语来说是agency),把王安石看成是工具,只有赵翼更多地注意王安石本人的作用(另一种agency),而且还敏锐地感觉到了这里所涉及的制度和结构问题(用现代术语说是structure),而这个毛病,恰恰也是王安石的同时代人苏辙已经指出的: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官僚系统的严重腐败,如苏辙所言:“吏缘为奸”,在权力的上层和下层之间存在诸多层级,而越到底层,任意滥用职权病民以自肥的现象就越突出。

在前现代的制度下,这种现象不论用道德还是用法令都无法禁绝,成为中国政治文化最大的痼疾。在这种情况下,政策的健康实施只能依赖于官员个人自身的操守,如赵翼比较公正地评价的,王安石做地方官的时候,在他本人所能掌控的小范围内,可以让政策的实施不背离初衷。但他终究无法改变总体的政治文化氛围,政策走样不得不让人思考中国政治中存在的能量庞大的“无组织力量”。金观涛、刘青峰在《兴盛与危机:论中国社会的超稳定结构》中指出,“一旦机构腐败,执行政策的就是无组织力量本身。那么政策中不明确之处,就成为那些人钻空子攫取私利的依据”,可以说是当代学人对中国历史的精湛解读,也可以用来说明,把王安石变法失败的账记到司马光的头上是不公允的。

正因为这种连皇帝都无法控制的“无组织力量”的存在,苏辙等不那么固执于理想的、更经验主义的士大夫才会无奈地认识到,在这种情况下改革倒还不如不改革。假如不去人为推动全面改革,任由民间力量自我调节,虽然不完美,但也不会出大乱子(彻底改朝换代属于另一个范畴)。然而,一旦由政府的力量积极介入经济、社会领域,大力推进改革,不论目的是富国强兵,还是缓解民众的生计,在没有更先进的制度保障的情况下,其效果只能是把具体操作的权力更多地下放给底层的官员和小吏,实质上是任他们胡作非为——因为是他们,而不是王安石和皇帝才真正最具体地代表“国家”,这部分人的贪婪和道德底线的缺失一旦和权力结合,只能加剧害民、扰民。其实施的最终效果和皇帝的初衷,和王安石本人的个人操守、能力、目标,或任何人对他的阻挠都不再有关。

如何从根本上遏制大多数基层官员的贪欲,在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上限制体制内如同细菌一样疯狂繁殖的“无组织力量”,或者“不规则现象”以及遏制其根源——整个系统的全面腐败,才是改革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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