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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书》教“‘五诰’可以观仁”说述略

2016-03-04闫现霞钟云瑞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
关键词:孔子

闫现霞,钟云瑞

(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曲阜273165)



孔子《书》教“‘五诰’可以观仁”说述略

闫现霞,钟云瑞

(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曲阜273165)

摘要:《书》教“七观”说是孔子关于《尚书》的重要理论,是孔子《书》学思想的集中体现。“‘五诰’可以观仁”说作为“七观”说的一种,涉及《尚书·周书》中的五篇诰文,即《大诰》《康诰》《酒诰》《召诰》《洛诰》。周秦文献对“五诰”多所称引,如《左传》《国语》《孟子》等。通过稽考文献材料可知,“仁”是一种仁政观念,包括重民敬德思想、宽容慎罚思想。“五诰”蕴含的敬德慎罚治政理念,对儒家学说乃至历代统治产生深远影响。

关键词:孔子;《书》教传统;“七观”说;“五诰”;仁政理念

刘勰在《文心雕龙·宗经》篇中提出“《书》标七观”[1]21的说法,同时《孔丛子·论书》与《尚书大传·略说》篇中均有孔子关于《尚书》“七观”说的论述。“‘五诰’可以观仁”是孔子论《书》“七观”说的一个方面,涉及到《尚书·周书》中的五篇诰文,分别是《大诰》《康诰》《酒诰》《召诰》《洛诰》。这五篇诰文记录了从周武王去世后三监叛乱到周成王营建洛邑之间的历史,也是西周肇始解决如何恢复秩序、如何对待殷民、如何制定律例的历史。“五诰”诰辞充分体现了以文、武、周公、成王为核心的周初统治者营周安殷的辛劳和心系臣民的关切之情,从其言行中可以领悟到上下相亲之“仁”,以及做一个“仁”者所应具备的基本才能和品质,亦可以观照周初统治者如何推行仁政于殷之遗人。同时,使用诰文这种“上告下之义”国家文告的方式,提倡并推广“重民敬德之仁”“宽容慎罚之仁”等思想,宣扬的敬德保民、明德慎罚等政治观念,被历代统治者援引称用,对儒家文化及后代的封建王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多数学者对这五篇诰文多从文字训诂、历史史实等方面进行阐释,这些工作是具有借鉴意义的,但上升到文化史、学术史的高度,乃至孔子《书》教传统研究的领域,成果可谓寥寥无几。因此,借助《书》教传统的研究视角,对文献典籍进行全面地搜罗与梳理,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五诰”篇在历史上的流布与演变,亦可对其中蕴含的“明德慎罚”“敬天保民”等诸多思想进行挖掘式阐释,从而明确“‘五诰’可以观仁”中的“仁”乃是仁政之说。限于文章篇幅,本文只对周秦文献援引“五诰”情况进行考论。

一、周秦文献引“五诰”考论

(一)周秦文献引《康诰》考论

1.《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卜偃称疾不出,曰:“《周书》有之:‘乃大明服。’己则不明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民不见德而唯戮是闻,其何后之有?”[2]403

今本《康诰》作:“王曰:‘呜呼!封,有叙时,乃大明服,惟民其敕懋和。’”[3]537孔安国《传》曰:“叹政教有次序,是乃治理大明,则民服。民既服化,乃其自敕,正勉为和。”[3]537文义在于成王告诫康叔要慎重严明地使用刑罚,只有按照这样的道理去做,民众才会心悦诚服,和睦相处。《左传》中卜偃称病不出门的原因在于晋怀公杀掉了狐突。晋怀公下令在外逃亡的人限期回国,而狐突的儿子毛和偃跟随着重耳在秦国,狐突义正言辞地告诫说:“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2]404,但仍免不了被杀。卜偃借《康诰》之义劝诫晋怀公能够准确施行刑罚,注重德行,百姓才能顺服。

2.《国语·晋语九》

对曰:“异于是。夫郄氏有车辕之难,赵有孟姬之谗,栾有叔祁之愬,范、中行有亟治之难,皆主之所知也。《夏书》有之曰:‘一人三失,怨岂在明?不见是图。’《周书》有之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夫君子能勤小物,故无大患。今主一宴而耻人之君相,又弗备,曰‘不敢兴难’无乃不可乎?夫谁不可喜,而谁不可惧?蚋蚁蜂虿,皆能害人,况君相乎!”弗听[4]455。

韦昭注曰:“或大而不为德,祸难或起于小恶。”[4]455案《周书》所言见于今本《康诰》,文字相同。智襄子轻侮韩康子和段规,智伯国为此劝诫之要有德政,不可轻慢他君,智襄子不以为意,最后段规造反,智氏被灭。细考文义,则强调君王不可心生骄横之气,与《康诰》所言相似。

3.《孔丛子·论书》

定公问曰:“《周书》所谓‘庸庸祗祗,威威显民’何谓也?”孔子对曰:“不失其道,明之于民之谓也。大能用可用,则正治矣;敬可敬,则尚贤矣;畏可畏,则服刑恤矣。君审此三者以示民,而国不兴,未之有也。”[5]20

宋咸注曰:“《周书·康诰》之文。言文王用可用,敬可敬,畏可畏,以此道而示于民。”[5]20定公问“庸庸祗祗,威威显民”是何意义,孔子从“正治”“尚贤”“服刑恤”三方面进行解释,最后归结到“不失其道,明之于民”。从此处可知,孔子深熟《书》篇大义。

4.《孟子·滕文公上》

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曰:“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此言何谓也?之则以为爱无差等,施由亲始。”[6]403

“若保赤子”,见于《周书·康诰》,其文为“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乂”[3]535,意为就像保护幼稚的孩子,使民众达到安康。《孟子》引用“若保赤子”出现的语境是:夷子崇尚墨家学派,主张薄葬,以此改革天下。而孟子认为夷子厚葬自己的父母,这是拿自己所轻贱的事情来侍奉父母。夷子借儒家学派自己的“若保赤子”来反问孟子,夷子认为“若保赤子”的意思是人对人的爱并没有亲疏厚薄的区别,只是实行起来从自己的父母开始。案孟子与夷子论辩的核心内容是爱无等次与恻隐之心的问题,二人的解释均从自己学派的主张出发,赋予“若保赤子”新的含义,已经与《康诰》所言内容甚远。

5.《荀子·君道》

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故君人者劳于索之,而休于使之。《书》曰:“惟文王敬忌,一人以择。”此之谓也[7]230。

王先谦云:“无治法者,法无定也,故贵有治人。”[7]230治人比治法更重要,原因在于选择合适的法官能够“应事之变”,若法律不甚完备,则君子的美好品德可以弥补法律的缺失。引《书》文字乃《康诰》内容,“惟文王之敬忌。乃裕民曰:‘我惟有及。’则予一人以怿。”[3]543择、怿形近而误,怿即悦怿、高兴,考虑文王的敬德忌恶,继承文王赏善惩恶的德行,那么就会心生悦怿了。荀子借《康诰》文义表示任用贤人就会垂裳而治,其人治思想源出于《尚书》。

6.《孔子家语·始诛》

子喟然叹曰:“……《书》云:‘义刑义杀,勿庸以即汝心,惟曰未有慎事。’言必教而后刑也。既陈道德,以先服之;而犹不可,尚贤以劝之;又不可,即废之;又不可,而后以威惮之[8]88。

案《康诰》之文“用其义刑义杀,勿庸以次汝封。乃汝尽逊,曰时叙,惟曰:未有逊事”[3]539。两条引文相比对,《孔子家语》以“心”字代替“封”字,“慎”“逊”二字不同。考诸文义,二者又截然不同,孔子引《书》以说明“必教而后刑”的道理,而《康诰》原文大义却是:刑罚要适宜恰当,不可随心所欲。

7.《礼记·大学》

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9]901。

此处虽借用《康诰》之文,但其义似乎更接近于“爱人民如同保护婴儿”。是对今本《康诰》“若保赤子”含义的引申发挥。

(二)周秦文献引《酒诰》考论

1.《韩非子·说林上》:

绍绩昧醉寐而亡其裘,宋君曰:“醉足以亡裘乎?”对曰:“桀以醉亡天下,而《康诰》曰:‘毋彝酒。’彝酒者,常酒也。常酒者,天子失天下,匹夫失其身。”[10]176

案“毋彝酒”三字实际出于《尚书·酒诰》篇,“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3]551无、毋二字相通。《酒诰》乃周公命康叔在殷商故地宣布戒酒的诰词,故通篇内容都与戒酒有关。绍绩昧与宋君谈论桀以饮酒而失去天下,引《酒诰》篇以参证其事。其中,“彝酒者,常酒也”,是训诂解释,“常酒者,天子失天下,匹夫失其身”是引申发挥。又《酒诰》篇内容而《韩非子》中记以《康诰》名称,考诸《书》序:“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余民封康叔,作《康诰》《酒诰》《梓材》。”[3]529则《康诰》与《酒诰》可能作于一时,二者在流传过程中有相互混杂的可能。

2.《墨子·非攻中》

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有语曰:‘君子不镜于水而镜于人,镜于水,见面之容,镜于人,则知吉与凶。”[11]138

《墨子间诂》云:“《书·酒诰》篇云‘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太公金匮阴谋》有《武王镜铭》云‘以镜自照见形容,以人自照见吉凶’,二书所云与此合,盖古语也。”[11]138案今本《酒诰》篇“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3]558孔《传》曰:“古贤圣有言: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视水见己形,视民行事见吉凶。”[3]558此处墨子所言化用《酒诰》之文,谓以攻战为利应当借鉴于智伯之事。

(三)周秦文献引《洛诰》考论

1.《孟子·告子下》

孟子居邹。……曰:“非也。《书》曰;‘享多仪,仪不及物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为其不成享也。”屋庐子悦。或问之,屋庐子曰:“季子不得之邹,储子得之平陆。”[6]828

孟子所引《书》曰内容见于今本《洛诰》篇,其文为“享多仪,仪不及物,惟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凡民惟曰不享,惟事其爽侮。”[3]599孔《传》曰:“奉上谓之享。言汝为王,其当敬识百君诸侯之奉上者,亦识其有违上者。奉上之道多威仪,威仪不及礼物,惟曰不奉上。”[3]599其文大义为诸侯朝觐贡品应当注重礼仪。孟子见季任而不见储子,屋庐子以为孟子是因为其官职不同而区别对待,但孟子引用《洛诰》之文说明是因为他们所用的礼节不同。

(四)周秦文献引《大诰》考论

1.《风俗通义·正失》

元服名贺,汝南人也。祖父名原为侍中,安帝始加元服,百官会贺,临严,垂出,而孙适生,喜其加会,因名曰贺,字符服。原父安为司徒,忠蹇匪躬,尽诚事国,启发和帝,诛讨窦氏,中兴以来,最为名宰。原有堂构之称,矜于法度[12]128。

“堂构”一词,见于《尚书·大诰》篇:“若考作室,既厎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3]315孔《传》:“以作室喻治政也。父已致法,子乃不肯为堂基,况肯构立屋乎?不为其易,则难者可知。”[3]515堂,指推土作为宅基;构,建造房屋。《大诰》文义乃周公告诫诸侯要继承文王、武王的基业,而此处“堂构”连称,已具有国家栋梁的意思,与《书》篇原义甚远。

2.《论衡·书虚篇》

说《尚书》者曰:“周公居摄,带天子之绶,戴天子之冠,负扆南面而朝诸侯。”户牖之间曰扆,南面之坐位也。负南面乡坐,扆在后也。桓公朝诸侯之时,或南面坐,妇人立于后也[13]194。

皮锡瑞曰:“《汉书·翟方进传》,王莽依《周书》作《大诰》曰:‘惟居摄二年十月甲子,摄皇帝位,若曰。’按:王莽《大诰》皆用今文《尚书》说也。《大传》曰:‘周公身居位,听天下为政,管叔疑周公。’居位即居摄也。”[13]195黄晖认为:《汉书·王莽传上》载《书·君奭》篇说曰:“周公服天子之冕,南面而朝群臣,发号施令,常称王命。”[13]195王充《论衡》引《尚书·大诰》之义以证“齐桓公负妇人而朝诸侯”之事,皮锡瑞对此详加论述。

(五)周秦文献引《召诰》考论

1.《白虎通·京师》

王者必即土中者何?所以均教道,平往来,使善易以闻,为恶易以闻,明当惧慎,损于善恶。《尚书》曰:“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圣人承天而制作[14]157。

语出《召诰》篇,其文一致,孔《传》曰:“言王今来居洛邑,继天为治,躬自服行教化于地势正中。”[3]583然对孔传这一解释,后人多有异议,曾运乾《尚书正读》释“绍”为卜问义[15]203,李民《尚书译注》认为“土中”指“中土、中国,当时的洛邑一带居天下之中,故称土中。”[16]287考诸《京师》本义,则以李民解释为优,即如陈立注曰:“《史记》注引刘熙云:‘帝王所都为中’,故曰中国。”[14]158

2.《潜夫论·巫列》

尝观上记,人君身修正赏罚明者,国治而民安;民安乐者,天悦喜而增历数。故《书》曰:“王以小民受天永命。”孔子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此最却凶灾而致福善之本也[17]307。

《召诰》篇与此同。王符阐释人君当自身正直,赏罚分明,如此才能国治民安,最后以《书》篇大义归结其说。

二、“‘五诰’可以观仁”说思想研究

通过对《大诰》《康诰》《酒诰》《召诰》《洛诰》五篇文献的梳理与研究,结合前代学者已有的研究成果,可以总结出“‘五诰’可以观仁”说包含的仁政思想,即重民敬德思想、宽容慎罚思想,现对这两种仁政思想进行详细阐述。

(一)重民敬德之仁政

五篇诰文之中有关重民敬德仁政思想的记载可谓多矣,如《大诰》:“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3]506,“天降威,知我国有疵,民不康”[3]510。《康诰》:“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3]532,“今民将在祗遹乃文考,绍闻衣德言。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远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训。别求闻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3]541。《酒诰》:“丕惟曰尔克永观省,作稽中德”[3]557,“兹亦惟天若元德,永不忘在王家”[3]580。《召诰》:“王其疾敬德”[3]586,“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3]589,“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3]590。《洛诰》:“惟公德明光于上下”[3]595,“诞保文武受民,乱为四辅”[3]599。

通过对五篇文诰德与民的梳理,可知周初时代已把德与民作为施政治国方略的重要对象,重民敬德的仁政观念已经成为统治者诰谕天下的常用词语。王国维在《殷商制度论》中说:“《康诰》以下九篇,周之经纶天下之道胥在焉,其中皆以民为言。《召诰》一篇言之尤为反覆详尽,曰命,曰天,曰民,曰德,四者一以贯之。”[18]471斯维至先生在《周公的思想及其政策》一文中认为,在命、天、民、德“四者之中又应该以德为其理论的核心,这正像孔子的思想以仁为其理论的核心一样。”[19]98

“德”是周公乃至周王朝政治理论的核心内涵,而周公曾经制礼作乐,因此周公在制作周礼时以德来观照礼乐文化,使之具有社会化的属性。礼仪是道德观念的外在表现,通过礼仪对人们的社会行为进行规范,这主要靠德的内在涵养性而不在于外在的约束性。在这种文化背景之下,仁、义、礼、忠、孝等道德原则成为礼仪的重要内容。周公强调“明德”,以德来处理与殷商旧民的民族关系,以德来安抚叛逆的四国多士,因此,德的概念延及于民,庶民百姓具有德行,把民纳之于德的范畴之内,这就演化出了重民敬德的仁政学说。

(二)宽容慎罚之仁政

宽容慎罚思想是“五诰”篇体现仁政的又一方面。通过对载录刑罚一事的梳理,可以观照周初刑律的基本特点。

《康诰》:“克明德慎罚”[3]534,“敬明乃罚。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3]536,“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丕蔽要囚”[3]538,“汝陈时臬事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勿庸以次汝封”[3]539。《酒诰》:“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3]555,“乃不用我教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时同于杀”[3]559。《召诰》:“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亦敢殄戮用乂民”[3]586。

由以上对五篇诰文的整理,不难看出“慎罚”思想主要体现在《康诰》篇中。罚是与德相对应的两个不同概念,如何使之融合而成为周王朝治国理政的权威方略,周公在数千年前就为我们提供了实践的模范,将道德与刑律结合,产生了影响后世深远的“慎罚”仁政原则。与“敬德”针对周族臣民不同,“慎罚”是对待殷商遗民的统治方式。据《书》序所载,周王朝建立之初,统治并不十分安定,如何有效地迅速控制数量众多的殷商遗民,是摆在周公面前的当务之急。《康诰》之中反复陈述“明德慎罚”的诰词,德与罚相对举,德是指具体地给以恩赏,与具体地给以刑罚相并提。但周初施行的刑罚策略已与商王朝只用宗教和严刑峻法这两项统治之术有所不同,提出了建立在“德治”基础上的刑罚概念,是周代统治者对统治之术的一种改进。同时,刑罚又与天命相结合,只有在违反天命,不遵循天命预示而行事时,才会受到刑罚的处置。郭沫若在《先秦天道观之进展》一文中指出,殷人完全信赖天命而终于灭亡,遂使周人感到“天命不常”而提出“敬德”来补充“天命”的不足。但从周公诰词来看,“德”是对周人自己说的,意在吸取经验教训,以德来救济天命的短处,改进统治方法,以敬德保住天命。周公所提出的“慎罚”刑律思想,是在周初特定的时代背景下的产物,有其自身的特定时代原因,同时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明德慎罚”仁政思想,到春秋战国之际,对儒家仁政学说的产生具有奠基性的作用。

三、“‘五诰’可以观仁”说的深远影响

“五诰”之中所涉及的重民敬德、宽容慎罚等思想,对儒家仁政学说的产生、发展具有渊源性的作用。首先,孔子“仁”学的思想直接肇始于周公。孔子崇尚周公之治,将周代作为自己的政治理想,《论语》之中多次记载孔子赞颂周公之词,如“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20]81“周公谓鲁公曰:君子不施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无求备于一人。”[20]196孔子崇尚周公是因为周公所提出的施政方略恰与孔子之志相合,“五诰”所体现的“明德慎罚”观念是孔子孜孜不倦追求的,孔子一直想通过自己的学说影响力,使他生活的时代回到周初周公重民德,慎刑罚的昌明时代。为此,足可看出“五诰”仁政学说对孔子的影响力。

“五诰”篇所隐含的敬德、慎罚等思想,成为后世的治国方略,奠定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总体执政模式。君王同时采用德与罚两种手段来治理国家,而国家的兴亡也与君王个人的德行有着密切的联系。历代执政者都将“五诰”仁政学说作为治政的原则,尤其是其中的“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等思想。比如,汉代建立了恤刑制度,唐代也曾标榜“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明代朱元璋颁布《大诰》三编,仿效周公治政,训导百姓辨明是非善恶。相反,秦代、隋代因为施行酷吏制度,严刑峻法,失掉了民心,导致很快亡国。因此,在中国已经形成大一统的政治背景下,如何利用《尚书》“五诰”体现的仁政学说来治国理政是统治者要考虑的问题,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性话题。

孔子《书》教“七观”说对后世儒家理论的创建影响很大,其《书》教思想隐含于孔子本人对于《书》的认知以及具体的用《书》实践中,孔子的《书》教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孔子教化思想与《书》所蕴含的政治思想的有机结合。义、仁、诫、度、事、治、美七者,实为孔子实施王道政治的基本主张,是孔子整体思想体系中的核心部分。“‘五诰’可以观仁”说蕴含的政治理念,对后代统治者治政理国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希冀对当前社会建设、政治建设提供可资借鉴之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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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

(责任编辑:孟丽涛)

On Study of "Five Letters Patent can Benevolence" by Confucius Shangshu Teach

YAN Xian-xia, ZHONG Yun-rui
(School of Arts, Qufu Normal University, Qufu, Shandong 273165, China)

Abstract:Shangshuteach "Qiguan" theory is the important concept by Confucius, and is the concentrated reflection of Confucius' Shangshu thought. As one of the "Qiguan" theory, "Five letters patent" involves five articles of Shangshu·Zhoushu, for Dagao, Kanggao, Jiugao, Shaogao and Luogao. The literatures of Zhou and Qin Dynasty reference the "five letters patent", for Zuozhuan, Guoyu and Mengzi. Benevolence is one political philosophy, including "Heavy people respecting virtues thought" and "Tolerance penalty carefully thought". 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has a profound impact for Confucianism and all previous dynasties ruled.

Key words:Confucius; Shangshuteach traditional; "Qiguan" theory; "five letters patent"; benevolent governance concept

作者简介:闫现霞(1990—),女,山东济宁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古典文献整理与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书》教传统研究”(13BZW04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孔子《书》教‘七观’说研究”(13YJC770031)。

收稿日期:2015-10-13

中图分类号:B22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883(2016)01-0033-05

doi:10.16104/j.issn.1673-1883.2016.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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