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教代会制度实践优化的探讨
2016-03-04陈维君
陈维君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浙江宁波 315100)
关于高校教代会制度实践优化的探讨
陈维君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浙江宁波 315100)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高校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结合高校教代会工作实际,从注重队伍建设、创新提案机制、推行投票表决等方面,对高校教代会工作的实践和特色进行总结,并不断创新思考,从拓宽教代会制度新途径方面提出几点建议。
教代会制度 实践优化
引言
1985年1月,教育部、中国教育工会颁发《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标志着高校教代会制度正式确立。2011年12月,教育部颁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结束了20多年的“暂行”,为学校开展民主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是学校民主建设的巨大进步。现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为例,积极探索与实践教代会工作,形成自身特色,主动创新思考,为教代会工作拓展新途径,推进教代会工作更上新台阶。[1]
一、学校教代会工作基本情况
1.党政高度重视,职能充分发挥
学校党政充分认识教代会制度在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把教代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教代会工作明确了高起点、高要求。学校坚持党委领导,牢牢把握教代会的正确方向,坚持教代会年会制度。教代会闭会期间,如遇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政策,增开教代会。近年来,学校就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住房补贴等临时增开教代会。[2]
重视教代会提案工作,将其作为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主要渠道,作为促进学校热点问题解决的标志性工作。学校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听取提案委关于提案办理意见的汇报,建立“校领导领办提案”常态化机制,校领导领办教职工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重点提案,从而在全校形成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的氛围。
2.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精神,参考《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讨论稿)内容,及时对原《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2014年3月出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全面落实教代会制度,教代会工作坚持依法有序,规范操作,做到工作程序化、内容规范化、民调常态化。教代会5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八项职权落实到位,主要议题为听取和讨论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提案工作报告;审议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讨论通过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重视教代会期间各代表团的讨论意见和建议,并反馈给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参阅。[3]
二、学校教代会工作实践和特色
1.注重代表队伍建设,推进教代会工作基础工程
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优化人员配备。教代会设立提案、“三育人”、民主评议、福利等专门工作委员会。教代会代表按教职工人数20%选举产生,代表中一线教师占60%以上,其中高级职称占代表总数的2/3以上;选举产生15名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其中教师委员占60%;教代会主席团成员21人组成,教师代表占多数。
每年组织开展教代会干部培训与研讨活动,教代会执委会委员、经审委委员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等参加;召开教代会代表专题培训会,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提升代表素质,更好地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编印《教代会代表手册》,采用问答方式,对教代会、工会的法律依据、基本概念、组织规则、教代会代表及提案工作等六方面作系统回答和解释,使代表全面了解教代会有关法律规章和工作制度,更好地履行职责。
2.创新提案机制,实现提案工作制度化、信息化、时效化。
规范提案工作制度,制定《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规定》,使提案工作有章可循;建立提案办理协调机制,实行提案委、提案人、承办单位三方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提案办理公开机制,增强提案办理的透明度和影响力。
创新提案工作手段,发挥“互联网+”优势,建立网上提案管理系统,提案工作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网络化管理,有效提高了提案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注重提案内容、办理、督办的时效性。强调调研工作,鼓励代表深入了解民情,针对性地提出提案,使提案内容更贴近民意;把握立案标准,提案委召开专题会议按立案标准进行审查立案,严格把握提案质量;督办及时、有力,实行校领导领办提案制度,召开提案交办会、重点提案督办会和提案总结表彰会。通过专题调研等方式推进住房补贴等重点提案的落实。
3.推行投票表决,真实反映教职工意愿。
教代会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事关重大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真实反映教职工意愿;历届教代会换届,均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产生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和《学校岗位聘任暨绩效岗位津贴分配实施办法》、《学校绩效岗位聘任实施意见》、《学校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等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三、学校教代会工作建议和对策
1.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教代会工作文化和工作格局。
民主建设是新时期高校管理的突出任务,要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创新教代会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凝心聚力、民主和谐”的教代会工作文化和“党委领导、行政支持、部门协同、工会运作、教职工参与”的教代会工作格局,保障教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推进依法治校。
2.深化民主机制,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教代会制度是现代大学民主管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教代会实现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深化民主机制,实施教代会议题征询制,逐步建立教代会闭会期间的代表巡视制,不断探索教代会代表议事制、听证制、问询制、调研制和干部评议制,使教代会代表在闭会期间行使相应的职权。
3.组织培训与研讨,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教代会代表和干部的履职能力决定了教代会工作的质量。要搭建好平台,建立、健全教代会代表和干部的履职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培训制、研讨制、联动制,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提高教代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 2011年12月发布
[2]现代大学制度视野下的教代会工作机制创新研究.,江海宁、刘圣汉,煤炭高等教育,2014年1月第32卷第1期
[3]关于高校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实践与创新思考[J],周皖军,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10年第24卷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