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治理的政策路径选择
2016-03-03贾勇宏
贾勇宏
(武汉理工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0)
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治理的政策路径选择
贾勇宏
(武汉理工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430070)
摘要:农村留守儿童是当前我国农村基础教育阶段的一大特殊群体, 由于缺乏父母的直接教育和亲情呵护,留守儿童出现了一些教育问题。针对“学业不佳、德行失范和心理失衡”等一系列教育问题,理论上的治理路径有:减少农民工;减少留守儿童;以教治教。前两种策略在城镇化不可逆转的趋势下从整体上是行不通的。而“以教治教”思路的本质是直面问题,通过积极的教育干预去解决问题,是当前治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现实路径选择。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政策路径;以教治教
农村留守儿童是当前我国农村基础教育阶段的一大特殊群体。由于缺乏父母的直接教育和亲情呵护,留守儿童出现了“学业不佳、德行失范和心理失衡等一系列教育问题”[1],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成为近些年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本文将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现有研究基础上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治理路径选择加以探讨。
一、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可能路径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传统核心家庭结构的不完整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家庭传统教育功能的缺失,社会根源在于农村人口流动对传统家庭的解构。留守儿童在亲子互动被剥夺的家庭环境中,丧失了父母角色的良性教育影响,现实中的家庭监护人因为不具有建立在父母亲情基础上的教育权威而对留守儿童的管教乏力,留守儿童由此而成为当前我国农村基础教育中一个规模巨大(约6 100万)[2]的特殊受教育群体。
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根源来看,该问题是一个表现在学校、根源在社会的复杂性社会问题。因此,解决该问题只能从学校和社会两个领域同时入手方能标本兼治。就学校而言,解决该问题的重点应该着眼于发挥学校教育对个体发展的主导优势,积极探索弥补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方法和手段,用教育干预的方法治理教育的问题(简称“以教治教”),进而缓解乃至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从社会而言,解决该问题的着眼点在于根据“解铃还须系铃人”的逻辑思路,实现留守儿童亲子互动环境的归位和家庭教育正常功能的恢复。
据此,当前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可能路径从理论上而言无非有三种:一是设法改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外出务工方式,减少外出务工农民的数量,通过减少农民工实现留守儿童与父母在农村家庭的团聚;二是促进农村留守儿童跟随父母进城就读,通过留守儿童身份的转变来减少留守儿童,进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三是直面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现实,采取积极的教育干预手段和方法,根据“以教治教”的思路建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支持体系,进而去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三种思路在理论上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前两种路径因为实现了亲子团聚,恢复了家庭正常环境,实质上消灭了留守儿童,可谓治本之策;后一种路径直面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而加以积极地干预,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生态恢复之前,虽然不能阻止新生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继续出现,但却能缓解或解决留守儿童的部分教育问题,属于治标之策。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治理的现实路径分析
尽管从理论上看,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可能路径有三种,但这三种政策路径在现实中是否行得通,在可行的路径中又该如何择优选择,都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现实状况,笔者认为三种政策路径的可行性如下。
(一)改变父母外出务工方式:背道而驰的权宜之计
改变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方式的策略就是通过“采取措施发展农村地方经济,减少农民外出务工,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回流工作以实现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儿童的团聚,从而改变留守儿童的留守状态”[3]。该方法的实质在于减少农民工,进而改变农村留守儿童的留守状态。我国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先生就认为,“尽可能改变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三要素净流出的必然趋势,促使农民回流是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主要思路之一”[3]。在他看来,“如果在政府主导之下,能够让农村稀缺的资源返回农村,使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农民在家乡就能直接参与政府资金投入的新农村建设项目,从中获得现金收入,就用不着再背井离乡,也就不会有留守儿童产生,自然就不存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了”[3]。在该思路下,强调“降低母亲外出比例,让母亲陪护孩子成长”[4]的呼声尤其高,并且认为“母亲回归”是“解决母亲外出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路径”[4]。
改变农民外出务工方式的建议在理论上似乎是可行的,但在现实中却行不通。
首先,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是有中国特色城市化进程的表现。试图在整体上改变这一历史趋势无疑是对历史的反动,在现实中也是行不通的。我国历史上曾经采用的“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等限制农民外出务工政策的失效已经证明这一点。乡镇企业在市场大潮下的全面萎缩也使农民工返乡回流失去了就业机会和生存基础,剩余劳动力进城是城镇化大潮下的历史发展必然。
其次,农民工进城是经济规律作用的结果。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向受劳动力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向取决于劳动收益在城乡之间的比较。在我国当前相同的劳动强度下,农业收益回报远远低于城市务工收益,而且农业收益的风险远远大于城市务工风险,在此情况下,市场机制会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自发地从农村进入城市务工,人口红利消失下我国城市青壮年劳动力的日渐短缺强化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的动力。如果违背市场规律强制农民工回流就会得不偿失。
最后,单亲留守还会诱发新的社会问题。留守儿童的父母即使单亲外出务工(如母亲在家留守监管自己的孩子),并不意味着其此前存在的教育问题就能自动消失。单亲外出务工的家庭教育生态因为缺少父爱或母爱照样是不完整的,同样会产生教育问题。在实践中,我们还了解到,父母单方面外出打工对夫妻感情有消极影响,也是导致农村留守妇女问题和农村高离婚率问题的重要源头。因此,单亲外出务工,不仅没有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反而还可能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鉴于此,改变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外出务工方式从整体而言是与城市化的进程背道而驰的,将其作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整体方案是行不通的。但是,在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改变父母双方的出行方式,如父母双方或母亲在一定时期内返乡留守照管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却不失为一种缓解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权宜之计。
(二)留守儿童举家随迁:可望而不可即的愿景
农村留守儿童举家随迁策略的思路是:创造条件促使留守儿童跟随父母进城,实现举家迁移,进而改变农村留守儿童的留守生活状态。农村留守儿童举家随迁的关键是扫除农村留守儿童向流动儿童转化的各种障碍,特别是户籍制度所致的城乡二元教育结构以及其他相关制度藩篱。国内学者吕绍清认为:“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虽然表现在农村,但解决的关键却应该在城市,解决该问题需要流入地和流出地政府共同努力,创造条件实现留守儿童向流动儿童的正常转化,为此要加强对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督,加大对民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力度,打破户籍制度的束缚,给予农民市民待遇等。”[5]段成荣通过对留守儿童转化流动儿童机制的考察认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之间表面上存在多种转换关系,但真正的可能渠道是更多的留守儿童进入城市,转换为流动儿童”[6]。
农村留守儿童举家随迁改变了其留守状态,实现了孩子与父母的团聚,家庭恢复了形式上的完整,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有了父母亲情的呵护和家庭教育的参与而有了彻底解决的可能。这无疑是一种治本的策略,从理论上看完全可以作为解决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整体策略选择。但是,这一策略在现实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首先,制度排斥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我国以户籍为基础的城乡二元分割制度藩篱在短期内还无法彻底拆除,留守儿童变为流动儿童还存在户籍和学籍制度上的障碍。作为农民工子女的流动儿童在二元教育制度的排斥下无法享有与城市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
其次,经济排斥导致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机会不均等。由于我国城乡教育的不均衡,城市教育质量整体上高于农村,城市家庭所承担的子女受教育费用也远远高于农村。在城市教育费用日益看涨,市民普遍感到上学贵、上学难的情况下,农民工子女即使在与城市儿童享有平等受教育权的政策条件下,也会因为家庭整体经济地位的低下而无力承担城市教育系统昂贵的求学费用。处于城市社会底层的农民工群体多数会因为家庭预算的约束而放弃让孩子进入城市读书的念头。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教育系统的平等受教育机会因为经济上的不平等而遭到排斥。与制度排斥相比,经济排斥是对农民工家庭实现举家随迁变留守儿童为流动儿童最沉重的打击。
再次,留守儿童转变为流动儿童仅仅是从农村走向了城市,先前已经存在的教育问题并不会因为地域和身份的转变而立即自动消失,只是因为亲子团聚而有了经过教育干预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彻底解决的可能。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会在新的环境下转化为流动儿童教育问题而继续存在。
最后,由于农民工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的不同,并非所有的农民工家庭都有时间和精力照管进城读书的孩子。在缺乏稳定的生活条件和精力不支的情况下,已经进城的农村留守儿童随时都有可能被外出务工的父母送回老家,变为回流留守儿童。
创造条件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举家随迁的过程实质是实现教育与农民工城市化同步的过程,从长远来看,这无疑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根本措施,也是积极顺应城市化进程的表现,但在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尚未完成之前,还是一个需要假以时日的长期努力过程。在阻碍留守儿童转化为流动儿童的各种制度障碍没有完全扫除之前,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依然是一个悬而未解的难题,举家随迁的策略只能作为已经具备举家城市迁移条件的农民工家庭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自选项,对全国大多数留守儿童而言依然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愿景。鉴于此,把举家随迁策略作为政府今后长期努力的政策目标路径逐步去实现是完全正确的,但如果把其作为解决当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根本策略,就会因为农民工家庭在城市立足未稳、生活根基不牢而使其陷入“远水解不了近渴”的尴尬。
(三)以教治教: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现实选择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阵痛,该问题只有在农民工实现完全城市化的状态下才能得到根本解决。在我国城市化进程方兴未艾,农村剩余劳动力继续向城市流动的情况下,农村留守儿童将会不断涌现,其教育问题在我国较长一段时间内仍将存在。
面对规模如此巨大的留守儿童群体和日益加重的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设法尽快解决这一“中国特色的教育难题”显得更加迫切和必要。在促使农民工回流策略整体不可取、留守儿童举家随迁策略难以一蹴而就的情况下,按照“以教治教”的思路积极进行教育干预就成为治理当前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必然选择。由于亲子关系的不可替代性和家庭教育的天然优势,“以教治教”策略未必能完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但却是当前政府和社会能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中发挥积极作用和影响的现实选择。采用“以教治教”策略解决当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具有以下优势。
首先,学校教育对年轻一代的身心发展起着主导作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虽然是农民工进城后出现的“中国特色教育问题”,但问题本质还是青少年儿童成长和发展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这些问题也并非是留守儿童群体所独有,它们在非留守儿童身上也或多或少存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只是因为群体规模巨大且问题成因相似才变得相对突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性质属于青少年儿童社会化不良问题,解决此类问题必须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
其次,学校教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有各的优势,但学校教育因为其专业性和系统性能对个体在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已经产生的问题起到一定程度的教育救治作用,因而可以弥补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不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直接成因在于家庭教育生态在人口流动过程中的损坏,在教育生态修复之前,学校教育尽管不能完全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但却能在补救德行、心理和学习等方面有所作为。
再次,学校教育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更具有针对性和系统性。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既有所有农村青少年儿童个体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又有一定的群体特性,这是传统的家庭教育方式和方法难以应对的。学校教育能根据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特征和已经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干预措施,并能通过教育科研和实践不断探索新的解决方法和相应对策,学校教育连续一致的系统影响也是其他教育组织和机构所不能相提并论的。
最后,学校教育可以更好地发挥集体教育的力量。留守儿童群体规模巨大,内部又存在着类别的分化。学校可以根据留守儿童的年龄和个性差异,在班级内部采用群体分组的方法,分类别、有区别地解决留守儿童的群体差异问题。这样既能充分发挥同辈群体对留守儿童的积极影响,又能照顾到学生的个别差异,把集体的力量和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更有利于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
再从实践来看,各地政府和社会团体在解决当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过程中,基本都是立足于现实问题实施教育干预措施(关爱与帮扶体系)推进的。因此,无论是从理论上看还是从实践层面来看,“以教治教”都是当前我国治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现实选择。
三、“以教治教”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具体思路
如前所述,“以教治教”是解决当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现实政策路径选择。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中,实施“以教治教”的治理路径可以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首先,以集体教育为核心,发挥寄宿的积极作用。寄宿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能够部分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集体寄宿又可以增强处境相似留守儿童的归属感,减少其情感上的孤独感。寄宿的关键是加强对留守儿童教育的针对性。这就要求寄宿学校:在物质上要能够具备基本的寄宿条件,能够解除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后顾之忧;在精神上能够提供必要的心理慰藉和情感支持,组织和帮助留守儿童在闲暇时参与各种文娱活动,提供能够用于亲子交流和互动的信息平台,如网络视频聊天、亲情电话等;在人员上要配备专职的生活教师,生活教师不仅要具备相应的寄宿管理素质,还要具备留守儿童教育干预的必要技能,如心理咨询辅导、课余生活服务等。
其次,加强关键期教育。儿童成长期间都有一些重要的关键期。目前学界公认的儿童成长的两个重要关键期有:三岁前后、青春期。自古以来,我国就有“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的说法,心理学的研究也强调了儿童的早期经历对儿童成年生活的重要影响。因此,政府要强化农村学前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外出务工父母在此时要么返乡、要么配合学校采取其他措施加强对儿童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和性格的塑造,为其未来身心的健康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另外,父母和学校在留守儿童的青春期要加强对子女的关心和指导,帮助子女顺利度过这一特殊时期。
再次,对留守儿童的父母和监护人进行教育(也叫做亲职教育)。留守儿童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采用传统的家庭教育方式和方法根本无法解决该问题,留守儿童的父母和监护人(多为老人)即使对留守子女的教育非常关心和尽责,如果缺少正确的方式和方法也难以解决他们的问题。为此,学校要通过建立家校联系渠道和开展家长学校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向留守儿童的父母和监护人传授教育方法和技巧,掌握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怎样利用网络实现亲子交流和沟通的技能,强调家校合作在解决留守儿童教育中的作用和地位。通过对家长和监护人的教育调动家庭教育的积极力量,为修复留守儿童的教育生态创造条件。
最后,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学校是儿童成长与发展的专门场所,对年轻一代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成长发挥着主导作用。学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留守儿童进行积极的教育干预既是自身义不容辞的教育责任,也是当前和今后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主要渠道。为此,学校教育要将留守儿童当作一个特殊的教育群体进行特殊的教育,利用特殊的教育手段和干预方法对留守儿童现有的教育问题进行必要的矫正和预防。如,建立留守儿童家校合作的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开通亲情电话,心理健康教育育团体辅导,建立成长档案袋,加强亲子互动交流等。当然,强调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并不代表学校教师是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完全责任主体。留守儿童只是我国基础教育中的一部分,学校教师的职责使其不可能将全部精力都花在留守儿童上,留守儿童规模的庞大和问题成因的复杂性决定了解决该问题绝非一人之力和一时之功可为,只有依靠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同心协力和齐抓共管才能实现有效治理。
综上所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治理并非“无药可救”,也并非“一蹴而就”。一方面,留守儿童随着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而在数量上会逐步减少,其教育问题会因为留守儿童的消亡而有最终被解决的时候;另一方面,在留守儿童还将长期存在的情况下,解决其教育问题将是一个长期的社会工程。在解决留守儿童教育的问题上,我们既不能寄希望于留守儿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而自动消亡的历史趋势而无动于衷、无所作为,也不能无限夸大学校教育的作用和责任而让学校和教师承载无法承受的压力,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和合作共治的思路,在政府主导下,实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齐抓共管,才能赢得解决该问题的最终胜利。
参考文献:
[1]贾勇宏.人口流动中的教育难题: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13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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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邬志辉,李静美.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6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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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段成荣.我国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几个基本问题[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46-50.
(责任编辑朱春花)
On the Policy Path to Solve Left-behind Children's Educational Problems in Rural Areas of China
JIA Yong-hong
(School of Education,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Wuhan 430070, Hubei, China)
Abstract:Rural left-behind children,a special group in China's current rural basic education,have come across many educational problems,including underachievement,moral anomie and psychological imbalance,due to the lack of parental upbringing and education.The theoretical resolution is to reduce migrant workers and left-behind children, and to educate them by teaching.However,the former way does not work because of opposite to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The latter way is the realistic and viable choice to solve left-behind children's educational problem actively.
Key words:Left-behind Children in Rural Areas of China; Educational Problems; Policy path;educating by teaching
中图分类号:G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3571(2016)03-0104-05
作者简介:贾勇宏(1980- ),男,河南淅川人,武汉理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教育经济与财政、教育管理与政策、农村教育研究。
收稿日期:2016-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