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信大德:对诚信的理解
2016-03-02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刘长海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刘长海
小信大德:对诚信的理解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刘长海
很多人觉得诚信就是 “答应别人的事情要做到”,既不起眼,也不重要。其实不然,因为答应别人的事情能做到,实在是一种很了不起的品质,在人生和社会中举足轻重。
诚信本身有层次之分,也有小诚信,也有大诚信。最微小的诚信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看到:答应别人的事情要做到,比如 “我向你借了十元钱,我承诺一周后归还,一周后,我归还了”“爸爸答应女儿周末带女儿去动物园玩,周末的时候,他们真的去了动物园”等就是这样的例子。此外,还有守时 (约好几点到达就几点到达)也基本可以算是小诚信。之所以说它们小,是因为一般来说,当事人只需要稍微用点心、努点力,就能把答应别人的这些事情做到、做好。
然而,随着承诺的事情难度升级,履行承诺、合乎诚信就不再像上面的几个例子那样容易做到。古人云 “一诺千金”,也就是说有些承诺是含金量很高的,很难做到的。比较典型的高难度承诺可以用就职宣誓、婚礼宣誓、入党宣誓来作例子。当前,很多机构会安排新入职人员进行入职宣誓。某地新教师入职誓词是这样的:“我宣誓: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神圣职责,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为人师表;追求真理,崇尚科学;依法执教,教书育人;勤勉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终身学习,勇于创新。做学生良师益友,铸教师高尚人格。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人类社会文明进步,我愿献出全部智慧和力量。”不难看出,这一段入职誓词包括了教师职业责任的全部。在宣誓时,新教师承诺要为教育事业献出全部智慧和力量,不可谓不高;如果一位老师能够将入职时承诺的这些都做到,他/她绝对是一位品德高尚的老师、不可多得的老师、人人敬仰的老师。同样道理,如果一个人能将婚礼上的宣誓、入党时的宣誓牢记于心、践行到底,那么,他/她的品德也是相当纯粹、相当高尚的。
大诚信值得敬重,而大诚信又可以看作是由无数个细小的履行承诺组合而成的。比如,一位教师从小事做起,答应学生的事情必定做到,每天守时、保质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久而久之,他/她也就履行了入职时所做的庄严承诺。
由此可知,我们不能小看诚信,要切实地认识到:小信大德,看似轻松地遵守承诺、履行承诺,实则贯穿于品德的大厦之中,包括了人生的全过程。同时,我们可以看到诚信与责任的内在相通关系:责任构成了承诺的实质内容,而履行承诺也就意味着承担了承诺所包含的各种责任。换句话说,达到诚信,也就达到了负责。
从品德发展的动态过程来看,诚信又有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之别。柯尔伯格将人的品德发展分析为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后习俗水平,在不同水平,人都可能做出合乎诚信的行为,但其实质内涵有很大差别。
在前习俗水平,个体为了避免惩罚或者得到奖赏而诚实、守信、遵守承诺。在流传很广的童话故事里,诚实的人会得到奖赏,不诚实的人会受到惩罚,如手捧空花盆的孩子因为诚实被国王选定为王位继承人;一心只想拿回自己的铁斧子而不说谎冒领金斧子和银斧子的孩子不仅拿回了铁斧子,并且因为诚实得到了金斧子和银斧子作为奖励,而说谎的孩子不仅得不到金斧子,连自己的铁斧子也拿不回来了。这个水平上的诚信可以看作是诚信的起步阶段,但可靠性很差,不足以说明个体具有稳定的诚信品质。
在习俗水平,个体出于对规则的服从而诚实、守信。此时,不管诚信会带来什么后果,个体都恪守诚信,以赢得诚信的好名声。这个水平上的诚信可以看作是诚信的他律阶段,取决于他人的评价,还不够稳定。
在后习俗水平,个体出于自主意愿而选择诚实、守信。此时,即使孤身一人,无人监督,无人喝彩,个体都会出于自己的意愿而坚持做正确的事,做合乎诚信的事。这才是自律阶段的诚信,标志着个体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美德,能够出于自愿、无须监督和奖惩而只做正确的事、负责任的事,这就是诚于中而形于外的实质所在。
当个体的诚信达到后习俗水平时,我们可以看到 《大学》所谓 “诚其意”的身影。“诚其意”意味着 “毋自欺”“慎其独”,哪怕一人独居而无人发觉,也不会做坏事、做不负责任的事、做违背承诺或者誓言的事。是否做到诚信,也是儒家所说 “君子”和 “小人”的分野。“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即小人在无人监督时倾向于做坏事、做损人利己的事,但一到外人面前,就努力掩饰、文过饰非,这就是“小人之过也必文”;但 “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总是能够坚守正路,尽职尽责,信守诺言。
由此可见,小信大德,一个人如果能够时时处处做到诚信,兑现自己在家庭、职业和社会中的各种承诺,并且无须别人监督就能做到,实在是一种了不起的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