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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客观性原理的职业社会学分析
——兼论新媒体环境中新闻客观性的价值

2016-03-01

西部学刊(新闻与传播) 2016年3期

段 卉



新闻客观性原理的职业社会学分析
——兼论新媒体环境中新闻客观性的价值

段 卉

摘要:新闻客观性原理是西方新闻业的核心理念,也是新闻实践的基本准则。本文从职业社会学角度看,新闻客观性原理是新闻职业凭借对专业知识的“制度化”而获得的职业“管辖权”,同时在媒介系统与社会其他系统对“边界管辖权”竞争性互动中实现职业的发展。在当前多元速变的媒介融合和行业融合的社会环境中,尽管新闻职业垄断被打破,新闻信息行业在结构性重组过程中,但新闻客观性原理不会在这种否定和质疑中被清除,而是在社会各系统的竞争性互动中被重新阐释、建构和强化,作为各传播主体和社会各系统互动的合法性公共资源,新闻客观性原理仍将具有重大价值。

关键词:职业社会学;新闻客观性原理;制度化知识;合法性公共资源

新闻客观性原理是西方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理念和西方新闻业的行业基石,国内外学者对新闻客观性进行了大量研究。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工业时代形成的大众媒体结构、制度和文化都在发生变化。作为大众媒体时代“金科玉律”的新闻客观性原理及其价值也受到了挑战和质疑。在新媒体环境中,传统媒体的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和新闻媒体人的专业精神往往被通俗地简化为“情怀”或者在个性化时代依然坚持“引导”和“教育”公众的“精英意识”。这种简化认识对于新闻行业的发展是有害的。在新闻职业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新闻客观性原理并非新闻从业者“一厢情愿”坚持的成果,而是社会系统在竞争性互动中协商和选择的合意。本文采用传媒生态理论的认识论,并试图从职业社会学角度展开分析。生态学理论关注个人的空间约束,职业主体之间的相互依赖以及生态系统之间的互动作用;本文尝试引入职业社会学的一些基本概念,从新闻职业与社会,新闻职业系统与社会其他系统之间的互动竞争关系入手,呈现对新闻客观性原理的解释;并以此为理论认识框架,探讨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客观性原理的价值。

职业社会学在国内介绍较少,本文关于职业社会学的观点主要来自学者刘思达对于职业社会学的理论述评和相关研究。[1]职业社会学是应用社会学的一个分支,职业社会学的经典研究开始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从英美学者对英美职业的考察开始(卡尔·桑德斯和威尔逊)。目前,职业社会学研究吸收了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形成了不同的学派和理论体系。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弗莱德森认为“职业自主性”是职业社会学研究的一个核心概念,职业权力的最终来源是“制度化的知识”;这一观点实际强调了职业控制的“内部”权力,即职业工作的高度专业化排除了那些缺乏训练和技能的人进入职业场所;同时代的学者约翰逊更加关注职业与外部系统的关系,他认为职业“并非一个行业,而是一种控制一个行业的方式”。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围绕着职业自主性、职业地位和职业主义三个概念,职业社会学的理论形成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内部性或场所性的理论,另一个方向是结构性和外部性的理论;随着职业垄断的出现,“职业—国家”关系成为职业社会学研究的一个主要研究领域;学者刘思达在“职业—国家”关系研究基础上,提出了解释职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和国家对这些竞争的规范的生态型理论;他采用了生态性的理论视角,对社会多个结构进行动态性分析,提出多个生态系统(如职业、国家等)的内部边界构成,生态系统之间的空间互动和时间演进机制。

从这一理论视角出发,本文作出以下理论假设:新闻客观性原理是新闻专业主义核心内容,新闻职业凭借对专业知识的“制度化”获得“管辖权”,同时在媒介系统与社会其他系统对“边界管辖权”竞争性互动中实现职业的发展,同时规制了新闻客观性原理的内涵。这一理论框架的优点在于,它将影响新闻客观性原理的多个因素逻辑性地放置到整体分析中,清晰地展示了新闻客观性原理是如何被构建的。并在当前多元速变的媒介融合和行业融合的社会环境中,为如何认识新闻客观性原理提供了比较完整的理论框架。

本文围绕新闻客观性原理,主要回答三个问题:第一,新闻客观性原理是“制度化的知识”,是职业地位的知识基础,也是职业权力的内部来源;第二,新闻客观性原理是系统互动的产物;“职业—客户”关系和“职业—国家”关系对新闻客观性原理形成有明显的作用;新闻客观性原理成为新闻业、客户和国家争夺“边界管辖权”的重要资源;第三,移动互联网时代,受众系统第一次获得了广泛的话语权,对新闻业、客户和国家各系统都产生了影响;多个职业主体加入了“管辖权”争夺战;带来了更广泛的社会分工;新闻回归信息本质,新闻客观性原理将受到冲击;但和历史上每一次新闻客观性的讨论一样,新闻客观性原理必然在否定中得到肯定和强化。

一、作为“制度化知识”的新闻客观性原理

“职业”是一个很难定义的概念。因为职业出现和发展早于社会学对职业的研究,还因为每个职业都有不同的特点,同一职业在不同国家表现了不同的特征。“职业自主性”是职业社会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可以理解为职业从业者对知识的控制权和排他性从而使这一职业独立于其他职业;职业权力来自“制度化的知识”,职业地位也和“制度化知识”相关。弗莱德森在《职业权力:论正式知识的制度化》称“职业控制被视为正式知识的制度化过程,这些知识被分化成各个学科的高等教育而发展和维系。”[1]

大众媒介要“成为大众教育者及公众论坛”,这是新闻客观性结构的永久基石。[2]新闻客观性原理是新闻职业的核心概念;那么新闻客观性原理是不是“制度化的知识”?下面笔者综合新闻客观性原理的发展过程和内涵两个方面给予考察。

首先,大众新闻业的蓬勃发展同大众化报刊的出现紧密相联系。1833年本杰明·戴创办了《纽约太阳报》,这份报纸内容丰富有趣,注重煽情主义新闻;售价低廉,只卖一个便士;这张商业色彩浓厚的报纸,在当时纠缠恶斗的党派报纸中脱颖而出,获得了读者的喜爱。大众化报刊同党派报刊不同,商业报纸通过报纸的“二次售卖”实现盈利——读者群体是商业报纸的第一个“商品”,报纸再将读者群体卖给广告商,广告商按照广告价格支付广告费用;大众报刊至此获得盈利。商业报纸为了获得更好的广告主,必须要吸引更多的读者,因此发行量成为大众媒体的重要数据,成为确定广告价格的指标。

大众报刊作为独立企业,必然受到这一商业逻辑的影响,在北美社会民主运动中,大众报刊承诺为每一个人报道新闻,而不是做党派宣传;大众报刊最终确立了“不偏不倚”的职业形象,获得了巨大的社会资源和排他性的职业权力。

贯穿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围绕新闻客观性原理,新闻职业逐渐形成了制度性的安排——编辑部门独立出来,成为最重要的部门;在编辑室里,那些更具有专业性的编辑记者取得了更高的职业地位;新闻体裁分为两大类型——新闻报道和新闻评论,以此避免新闻报道被个人主观意见所玷污;新闻学高等教育蓬勃展开;新闻职业以专业技能和从业年限确认个人在“工作场所”的位置;从而赋予个人不同的职业资源和职业地位。

其次,新闻客观性原理是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概念,贯穿在新闻生产过程中。早期,新闻客观性原理要求记者要客观,不要在新闻报道中掺入个人情绪和意见,要注意使用客观性语言,避免倾向性词汇。新闻客观性原理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受到了理论层面和受众层面的双重冲击,一方面实证主义的认识论受到了根本性的怀疑,人们意识到所谓“客观事实”并不存在,客观报道也不可能客观;客观性原理的内涵有了明显的变化。“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承认记者具有主观性,但由此发展出客观报道的若干准则:记者要引用权威的信息来源,要平衡地展示冲突双方的观点;记者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平衡公正的理念。

新闻客观性原理内涵至少包括这样几个方面和层次:首先它是新闻业务的操作指南;其次它是新闻职业的伦理道德;再次它是新闻职业的职业理念;最后它是新闻职业的职业目标,最终内化为新闻职业共同的价值观。

通过对新闻职业场所的制度安排和新闻客观性原理的互动关系分析,我们可以接受这样的观点:围绕新闻客观性原理,新闻业形成了若干“制度化”的安排,以便新闻客观性原理能够得到保障和实现。在高度分工的现代社会中,职业内部正是通过高度专业化的知识、严密的科层制和赋予个人不同的职业地位实现了职业权力的垄断。这种职业权力一方面保证了新闻客观性原理的重复生产,另一方面能够在不同程度上同社会其他职业系统竞争。

二、作为系统竞争性互动资源的新闻客观性原理

现代社会的职业发展已经走向职业垄断。职业垄断是最高度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这一垄断地位的形成自然而然地引发了不同垄断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职业社会学家通过对律师职业的考察分别研究了“职业—客户”关系和“职业—国家”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职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和国家对这些竞争的规范的生态性理论”。[2]这一理论具有生态性和整体论的取向。以此为参照,本文主要呈现这样一种观点:新闻客观性原理是各个职业垄断主体都“认可”的制度化知识,具有合法性,各个职业垄断主体在各个系统“边界”进行着“管辖权”的竞争,而新闻客观性原理是“管辖权”竞争的公共资源。

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大众报刊发展的早期,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在北美城市社会、大众民主观念发展过程中,出现过以激烈的言辞为劳工争取利益的激进劳工报刊。这类报刊退出市场一方面是由于政府印花税与诽谤法案的压制,另一方面恰恰因为大众化报纸以温和的话语方式为劳工争取民主权利,“篡用民主话语”。[1]我们可以发现,在新闻职业发展的这一关键时刻,大众媒体宣称的新闻客观性原理是“划算的买卖”,能够为报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广告商为了销售商品而投放广告,不会选择一个激进的不稳定(容易受到政府打压)的媒介;而广告商要覆盖的客户必须要有购买力。显然劳工阶层并不是广告商中意的消费者群体。

即使在新闻专业主义的黄金时代,新闻媒体常常要在公正报道和广告客户之间做平衡。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整个美国社会受到麦卡锡主义威胁时,“美国广播电视业之父”爱德华·莫罗一方面勇敢地在节目中揭露麦卡锡,另一方面陷入了节目赞助商撤广告的困境。美国著名记者海伦·托马斯,她在职业生涯中当面质疑过九位美国总统,被称为“让总统发抖的女人”。但因为她晚年言辞过于激烈,同行纷纷避开她。专业记者们希望自己能够保持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而不是表现得激烈或者偏激。

在“职业—国家”关系中,掌权者的意识形态可以为它的统治铺平道路。它通过劝服,而不是强制,使新闻界接受有利于维持掌权者利益的解释。[3]例如,新闻媒体要求记者引用“权威”的消息来源。权威的消息来源一般是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要求记者客观引用权威信源,就会让政府部门的观点和解释成为新闻报道的重要内容,实现政府通过传媒向公众发言,取得比一般社会群体更有影响力的效果,从而加强了新闻媒体的精英化倾向和对政府的顺从。那些寻求媒体表达机会或正面新闻报道的人,首先要宣布他们对新闻自由和客观性的一种坚持,然后通过能服务他们自身目的的方式来定义这些概念。[2]新闻客观性原理是系统之间竞争性互动的合法性社会资源,这正是客观性原理能够在不断否定中被肯定和强化的奥秘。

三、新媒体环境中新闻客观性的价值

传播技术的广泛应用,改变了社会生态系统的整体面貌,加剧了社会分工。个性化互动共享是网络传播的显著特征。新闻职业垄断的边界被打破,造成了传统媒体的危机。新闻职业系统内部高度专业化、制度化知识的有效性也需要重新审视、解释和意义建构。

首先,新闻系统内部出现了多元传播主体。媒介融合是媒介系统内部竞争的过程,三网融合则推动了行业融合和社会分工。媒介作为传统的内容提供者,电信网络作为传统的渠道供应者,网站作为传统的平台提供者,电视电脑手机供应商作为传统的终端供应者,纷纷采取不同的策略加入信息传播系统;具有传播能力的个人也成为强大的自媒体,多元传播主体打破了大众媒体传播主体的地位。

在媒介内容提供上,除原创内容外,“整合新闻”也成为媒体内容竞争的主要产品。整合新闻是对已经传播的新闻信息内容或形态的再次加工或者深加工。整合新闻的原理还是通过专业编辑(不是特指大众媒体的编辑,而是具有专业素养的编辑)的选择、加工和形态再造,实现对新闻信息的“把关”和意义的再生产;只不过专业编辑所把关的不只是信息资源的初级市场,而是信息资源的二级市场。随着传统媒体转型到新媒体,大量的专业记者编辑从传统媒体跳槽到新媒体,新闻客观性原理和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被部分地带入新媒体。

其次,新闻—受众关系则面临着戏剧性的变化。受众不再是传播学中分散而隐匿的大众,他们在新媒体技术中被武装起来(评论、转发或点赞的权力)并走向了联合(如新浪微博粉丝),他们有多种渠道获取多角度信息,并通过多种方式发表多元意见,大众媒体那些严肃的报道在众生喧哗中被反向解读或者被娱乐化,新闻媒体被社会化媒体设置了议程;大众媒体的“权威信源”也不断受到挑战:一方面因为大众媒体不再是单一的权威信息提供者(职业地位受到威胁),另一方面是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的精英系统本身被海量网民聚合而成的网络化大众信息系统所评论和质疑。另外,大众媒体那些被制度化和神秘化的专业技能越来越成为普通的技巧,那些被排除在大众媒体报道系统之外的信息,如激进的观点、丑闻和边缘话题不断被新媒体所报道,一个人的自媒体网站就能够通过报道“特别”信息而突破大型媒体的报道边界而引起大众喝彩。

第三,新媒体技术彻底改变了几乎所有行业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媒介—客户”关系面临着深刻的调整。广告商现在有多种方式到达目标消费者,大众媒体通过“二次售卖”变现的模式陷入危机;同时,大众媒体分众传播策略取得了成功,他们生产多样化的数字化产品,可以对接到任何一个平台或终端,媒介产业链和价值链再造,使大众媒体为一小群受众服务并取得利润成为可能。为一小群受众服务的商业逻辑是否还坚定地需要“客观性”理论做支撑是一个值得观察和研究的现象。

最后,“新闻—国家”关系面临着调整。国家权力通过大众媒体平台发挥政治影响的方式受到了新媒体挑战,这种挑战主要来自多元社会舆论的舆论压力。从中国情况看,国家权力一方面通过“规范”新媒体,如清除新媒体的虚假信息、非理性观点和反体制信息来“驯服”新媒体;另一方面,传统大众媒体开通官方微博纷纷进入新媒体,以此来稀释新媒体的“非主流”声音,这说明大众媒体的传播主体地位一方面通过强调其专业性获得竞争优势,另一方面通过国家系统对大众媒体的政策支持而获得竞争优势。

但是,这种互相支持的格局已经出现松动,国家的媒体政策也面临着调整。在对新闻媒介的研究中,来自非英美国家的许多学者提出一个基本趋同的观点:国家在媒介控制中,“总的趋势是政府控制逐步让位于市场控制”,“各国均在坚定地奔向媒介自由化”。[4]尽管各国采取的方法和途径各不相同,但大众媒体在转向市场控制的过程中,其主体性和独立性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释放。

在上述过程中,新闻客观性原理面对的主要问题是:新媒体环境中的新闻主体是否“需要”呈现“客观性”的公众形象?新闻客观性是否还是社会系统竞争性互动的共同资源?在新媒体环境中,基于用户兴趣和偏好进行新闻信息传播的小众媒体层出不穷,很多新媒体呈现了“圈子”特征,具有相当的封闭性和排他性,如罗辑思维;还有新媒体以机器算法根据用户数据为用户推荐新闻信息,从而打造完全个性化的媒体,如今日头条。但不可否认,即使在上述极具创新性的新媒体中,新闻客观性作为一种平衡公正的“价值观”也依然存在。而在内容制作方面,即使在表达主观观点、小群体观点的过程中,要引用权威的信息来源,要平衡地展示冲突双方的观点也依然是编辑们遵从的规则。可以说,新闻主体越多,信息流动越频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越少,因而平衡地引用多方信息就越有价值。而这些,正是新闻客观性原理的内涵所在。

总结

本文认为新闻业的合法性来自社会对新闻业的“授权”——在一个高度分工的社会中,个人和机构都需要依赖真实客观的信息来调整自身的行动和认知,并形成社会整体赖以运行的“社会共识”,因此一个能够以“新闻客观性原理”建构起来的新闻媒体才能取得社会的信任;在一个存在媒体竞争的社会中,新闻客观性原理可以成为媒体系统内部竞争的合法性资源。在新媒体环境中,新闻—广告商和新闻—国家关系中那些“行业机密”被互联网的“光束”所照亮,但商业力量和政治力量对新闻职业的控制仍将存在,但控制方式必将改变。互联网尽管具有结构性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仍将在现存社会结构的基础上起作用,社会系统内部已经形成的庞大资源成为生态系统竞争性互动的力量。新闻客观性原理已经成为社会系统竞争的合法性公共资源,它不会在种种否定和置疑中被清除,而是在社会各系统的竞争性互动中被重新阐释、建构和强化。

参考文献:

[1]刘思达.职业自主性与国家干预——西方职业社会学研究综述[J].社会学研究,2006(1).

[2]罗伯特·哈克特,赵月枝.维系民主?西方政治与新闻客观性[M].沈荟,周雨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3](美)约翰·H·麦克马那斯.市场新闻业公民自行小心?[M].张磊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4](英)詹姆斯·卡伦,(韩)朴明珍.去西方化媒介研究[M].卢家银,崔明伍,杜俊伟,王雷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2013级博士生,黑龙江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6)03-2-0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