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经》的生态伦理思想
2016-03-01罗美云梁晓阳
罗美云,梁晓阳
(北京林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0083)
论《道德经》的生态伦理思想
罗美云,梁晓阳
(北京林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0083)
[摘要]《道德经》认为,整个世界不论从纵的时间维度来说,还是从横的空间维度来说,都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有机生态整体。道生出万物后,万物间保持平等的关系,并相互交感、相互联系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但万物最终又复归于本根之道。人要培养出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生态人生观,才能够效法道,以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的方式,顺物之本性而保护万物,解除万物的困厄,也才能够做到知足知止,从而实现代内生态公平及代际生态公平,实现可持续发展,使整个社会、整个世界真正保持和谐安定。
[关键词]道德经;生态整体;生态人生观;生态抚育;生态公平
作为中国文化根底的道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流派之一,其典籍中含有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现代生态伦理学大多从中汲取了有益的养料,有的甚至把道家的经典作为自己的根本经典。《道德经》是道家的第一经典,尽管只有区区五千字,里面所蕴含的生态伦理思想却博大精深,令人难以窥其堂奥。因此,尽管人们对《道德经》的生态伦理思想已多有阐发,但笔者还是不揣浅陋,谈谈自己对《道德经》生态伦理思想的看法,以就教于大方之家。
一、道生万物的生态整体观
正如国外学者所说,“中国的自然主义表现为一种有机的整体论和一种动态的活力论。”[1]《道德经》认为,整个生态世界不管是从纵的时间维度看,还是从横的空间维度看,都构成了一个有机、完整、充满动态活力的生态整体。这种生态整体观与“有机和谐,而不是不碰触的自然,应成为生态运动的指南”[2]的宗旨是一致的。
(一)道生万物
“要坚持生态世界观、把世界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就必须认为“世界万物……具有同源性”。[3]《道德经》认为,在天地万物鬼神之前有个更加根本的东西,它生出了天地万物鬼神,是天地万物鬼神的宗主。《道德经》称之为道。对于道,《道德经》在不同的地方有多种表述: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道德经》第一章。以下凡出于此书者只标注章数)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第四章)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第六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第二十五章)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第五十二章)
这些表述从不同方面及角度阐明了什么是道,以及道先于万物的本根性,道的相关属性、作用等。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二章)道就是通过这种生成模式生出了宇宙中的万事万物,万物也内在地含有阴阳二气及“和”气,内在地含有道。从这个意义上说,万物是平等的。而“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第二十一章)则是从相反的方向,从万物现在的存在状况追溯到它们的产生情况,也可以确证这种万物来源于道、道生万物的宇宙生成模式。而且,道生出万物之后并不是对它们弃之不顾,而是要以自己的方式来抚育万物。
(二)万物平等
道尽管生出了天地万物(包括人),是万物的本根、宗主,但它并不认为自己比天地万物高一等,而是认为道、天、地、人这四大生态要素在整个生态系统中是平等的,“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第二十五章)的说法就很好地阐明了这一点。“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是说人、地、天都要效法道,而道则要效法自己、自然而然,因此,人、地、天、道其实都是要效法自己、自然而然。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地、天、道也是平等的。当然,在这四大生态要素中,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但这并不能说明人比其他生态要素高一等,而只是说人应该具有这种特性,就像其他的生态要素都有各自的特性一样。从人要顺自然而为这一点来说,人和其他的生态要素也是平等的。天地万物的平等也表现在它们都内在地包含着道,而且万物本身就是道的不同体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第三十九章)相反,如果万物不能保有自己所含的道,就不可能保住自己,不可能存在,更不用说与其他事物保持平等关系,“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高贵,将恐蹶。”(第三十九章)另外,万物的平等还表现在天地对万物一视同仁,没有亲疏贵贱之别,“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第五章)而“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第七十九章),也是说天道对万物众生是平等的,只是出于公平,它才会更多地帮助善人。这些平等的万物,每一个都有自己的独特价值和意义,正如保罗·泰勒所论证的,“所有有生命的物体都有其自身的善。”[4]作为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我们要认识和尊重万物存在的独特价值和意义,并且要“扩大心胸,以冥同大道,与万物浑然合一”[5]238。
就像冯沪祥及岳友熙所说,“大道生命能融贯万物,无所不在。所以肯定物物相通、彼是相因”[5]238,“万物生命相通”[6]。天地间万物尽管千差万别,各不相同,但因为它们都是由道所生,都内含着道,所以不同事物之间会有一种交感、贯通的关系,“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第二章)它们都顺从着道,以道为转移,“孔德之容,惟道是从。”(第二十一章)而道也可以左右、支配一切事物,“大道泛兮,其可左右。”(第三十四章)因此,整个生态系统就像一张天网,每个事物都是这张天网上的一个纽结,每个纽结都和其他纽结联系在一起。尽管天网有很多眼孔,却不会遗漏任何一个事物,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第七十三章)。这样形成的生态系统就是一种有机、整体而充满活力的生态系统。
(三)夫物芸芸,各复归根
《道德经》认为,道会运动、变化、远去、消失,但最终还是会回归于它本身,“周行而不殆……曰道……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第二十五章)而天地间万物,包括天地本身都不可能长久地存在,都会消失、死去,“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第二十三章)《道德经》认为,天地万物最终都会复归于无,“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第十四章),也就是复归于道,道是天地万物的汇归之处,“道者,万物之奥”(第六十二章)。作为域中“四大”之一、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我们只有保持极虚静的状态才能够观察和顺从万物兴作并复归于道之根的常规,“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第十六章)这样,我们才能做到终身没有危险,“道乃久,没身不殆”(第十六章),并且还能由此培育出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生态人生观。
二、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生态人生观
《道德经》倡导“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第十九章)的生态人生观,就是说,人要以本来面目出现,保持内心纯朴,尽量减少私心和欲望。见素抱朴就是要“复众人之所过”(第六十四章),“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第二十八章)。人要回到自己经历过的无知无欲的婴儿状态,回归于生命的本初、本真状态,知道雄、白、荣的方面,而守住雌、黑、辱的方面。人回复到了这种见素抱朴的本然状态,好像是一无所有,却是拥有一切可能性,拥有一切。而且,只有先做到了见素抱朴,才能够做到少私寡欲。
关于少私寡欲,《道德经》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第十二章)人在满足了基本的感官欲望、物质需要时,就要使内在精神和心灵尽量充实。相反,过分的外在感官享乐、物质享受会使我们的身体、感觉、精神、行为受到伤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第二十九章),我们要去掉那些极端的、奢侈的、过度的东西,以尽量减少我们的欲望。而且,“少则得,多则惑”(第二十二章),我们欲望少,所取的少,所取的这些我们就都能够得到,同时我们还能够得到内心的宁静。相反,如果我们贪得无厌,想得到不该属于自己的更多的东西,我们反而会感到迷惑,甚至还会惹出横祸。而且,“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第六十四章),人还要以没有欲望作为欲望,不要看重那些难以得到的贵重之物。当今是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大都市花花世界更易激起人的各种欲望,每天不知有多少人被欲望迷乱了眼睛和心灵,陷入各种欲望中不能自拔,以致人性沦丧,岂不哀哉!《道德经》的少私寡欲思想对此很有针对性,它要求我们减少欲望,保住人性。
“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第三十七章),如果我们能够真正做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甚至以没有欲望为欲望,我们就能够效法道,对万物进行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的管理与抚育,以成就万物,并能够实现知足知止的生态公平观,实现可持续发展,使整个社会、整个世界真正保持和谐安定。
三、自然无为的生态抚育观
道不但生出万物,还“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六十四章),即以自然无为的方式来抚育万物。当然,“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第三十七章)因此,这种自然无为是一种包括了“无不为”的“负责的无为”。[7]“故不仅天地万物是由道的运作生成的,而且宇宙中的一切实体、关系、结构和秩序,也是由道的运作生成的。而道创生了天地万物之后,并非就大功告成,它还继续生养万物,运化万物,参与万物的流行变化,养育和辅助万物的成长发育。……但是,道生养万物和哺育万物成长,并非出于有意的行为,也不是外力作用的结果,而是固存于一切事物和过程中的自然趋势和结果。……天地万物因其自然之本性而生成、运行和显现”[8]。确如此论,《道德经》具体阐发了道生出万物并以自然无为的方式来抚育万物的情况。当然,为此,道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具体方式,借助于各种各样的具体力量来抚育万物,“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第五十一章)《道德经》在别的地方还进一步阐述了类似思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第三十四章),“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第二章)。道家另一经典《庄子》这方面思想也非常丰富,如“应之以自然,然后调理四时,太和万物”(《庄子·天运》),“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莫之为而常自然”(《庄子·缮性》),“以无为为常”(《庄子·天道》),“从容无为而万物炊累焉”(《庄子·在宥》),“天道运而无所积,故万物成”(《庄子·天道》),可以说是对《道德经》相关思想的进一步发挥。总之,《道德经》认为,道这种自然无为地养育和保护万物而又不占用和主宰它们的行为是一种奥妙玄远的德性。
在上述基础上,《道德经》认为,人应该效法道,“尊重万物的自然本性,顺物自然而为”[9],不要做对万物有害的事,“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第八十一章)。人也要效法水,善于做各种对万物有利的事。这方面水和道是一致的,因此,效法水也就是效法道,“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第八章)而当万物出现困厄、处于困境中时,我们要善于救助它们,不要抛弃它们,使它们能够尽量恢复、保住自身价值,从而为我们所用。《道德经》认为,如果能够这样做的话,就是具有了一种幽微、隐晦的明智,“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第二十七章)而如果我们真正能够以这种自然无为而又无不为的态度来对待自然万物,自然万物就会归属于道,归属于我们。但即使这样,我们也不要自命为万物的主宰者。这样,我们就能够真正地达到与自然万物合一的境界,我们作为生态系统中“四大”之一、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的价值和意义才能够真正体现出来,“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第三十四章)我们当前正在进行的治理环境、保护物种多样性、回收利用废物、植树造林等工作,正在建设的生态文明型社会等,正是《道德经》这一思想的具体表现。
相反,“不知常,妄作,凶”(第十六章),我们如果不知道这种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的常道生态保护观而胡作非为,就会面临诸多困境和凶险,会使我们与环境形成一种紧张的对立关系,使我们无法在我们所生存的环境中、无法在这个地球上生存下去。《道德经》认为,在当时,对环境、对生态造成最大破坏的是战争。战争所到之处,良田美地都成为不毛之地,荆棘横生,人们无法在里面生存。因此明道的圣君贤士不会轻易发动战争。“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第三十章)而近代工业文明以来,《道德经》所说的这种“不知常,妄作,凶”的具体表现就是,除了战争继续给我们带来巨大的灾难外,我们还违背大自然及万物的本性而滥用科技。结果,我们的物质财富是充分涌现了,但给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是难以挽回的,而且还造成了贫富悬殊,人性堕落、道德沦丧等诸多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这确实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
四、知足知止的生态公平观
《道德经》认为,只有知足知止才能构建“人类与自然之间可持续的和谐关系”[10],实现代内生态公平及代际生态公平。对于具体怎样实现知足知止的生态公平观,《道德经》认为,天地对人没有偏爱,平等、平均、公平地分配它所具有的各种资源,“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第三十二章)如果我们所占资源不公平,天会想方设法重新分配,使我们能公平占有,“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第七十七章)人要效法天地之道,公平分配各种资源,“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第七十七章)
但正如唐相陆贽所说,“夫地力之生物有大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四·唐纪五十),自然界生态资源是有限的,因此,我们对生态资源的利用能够知足,不要过度,就不会觉得生态资源欠缺,而可能还会觉得有限的生态资源对于我们来说是充裕的,“故知足之足,常足矣”(第四十六章),“知足者富”(第三十三章)。这样我们就能够公平地分配生态资源。同时,我们对于生态资源及物质的享受要适可而止,“乐与饵,过格止”(第三十五章)。这也象《管子》所说的,“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江海虽广,池泽虽博,龟鳖虽多,网罟必有正。”(《管子·八观》)假如能够执持这样的理念,社会、国家就会太平,就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利用,“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第三十五章),“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第四十四章)。相反,假如对生态资源贪得无厌地占有、消耗,不顾他人死活,那我们最终也自身难保,不会有好结局,不能实现生态公平,更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第四十六章),“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第四十四章)。
知足知止的生态公平观也表现在我们对生态资源的消费利用不能过于盈满,一旦盈满就要打住,这样才能使生态资源不断地新陈代谢,从而实现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第九章),“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第十五章)。
就像任俊华所说,“为了爱护资源,保护生态系统,《周易》古经提倡一种节俭消费观。”[11]《周易》是群经之首、众学之源,《道德经》也从《周易》中吸取了诸如此类的有价值的因素,它的知足知止的生态公平观也表现为对生态资源的节俭消费。“俭,故能广”(第六十七章),只有节俭才能够把事业做大,使国家富强,使民众安康,就像墨子所说,“故其用财节,其自养俭,民富国治”(《墨子·辞过》)。同时,节俭还能够培育出很多美好德性,使社会、国家获得可持续发展,“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第五十九章)
为了使民众能实行知足知止的消费观,《道德经》提出了如下的理念:“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第三章)在当时自然经济条件下,为了能够在民众中实现生态公平,这种理念是有积极意义的。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理念也仍然是有借鉴价值的。
但是,在《道德经》成书的那个时代,资源及社会财富的分配是极端不公平的,《道德经》对此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认为那些上层统治者及贵族是强盗头子,现实社会之所以民不聊生就是因为他们过于重视养生而浪费了太多的社会财富,他们的这种做法是最不符合道的,“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竽。非道也哉”(第五十三章),“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第七十五章)。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道德经》对这种资源及社会财富分配极端不公平的现实是多么愤懑,多么无奈。它是多么想找到一种使资源及社会财富能够公平分配的方法,然而那只是一种理想,在当时社会中是行不通的。《道德经》没有找到使资源及社会财富能够公平分配的方法,两千五百多年后的我们也仍没有完全找到这样的方法,但《道德经》的这一思想还是能够给予我们诸多警示及启示,使我们为了能更好地解决生态公平问题而作更多的理论及实践方面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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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明全〕
[中图分类号]B22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6)03-0022-05
[作者简介]罗美云(1969-),男,江西樟树人,副教授,博士,从事中国哲学、生态哲学研究。
[基金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道家生态美学思想及其当代价值”(13ZXB003)
[收稿日期]2014-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