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9月起珠海中小学校长将按职级领薪
2016-02-29
校长将按职级和绩效来发工资,记者近日获悉,珠海市教育局出台《珠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首次评审实施方案》,从2016年9月开始在全市推行这一制度。校长职级制实施后,校长将被分为四级十档,结束此前校长按技术职称分配收入的局面。
职级制评审规则
范围:全市公办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市卫校、技校和体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校级领导。
时间:申报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11月30日;评审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公布评审结果。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首次评审后,校长职级评审一般每三年评审一次。
职级:校长职级共设置四级十档:从高到低依次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一级一档、一级二档、一级三档),二级校长(二级一档、二级二档、二级三档),三级校长(三级一档、三级二档、三级三档)。特级校长所占比例不超过全市校级领导总数的2%,一级校长所占比例不超过全市校级领导总数的5%。
在市直属学校已试行
在珠海,校长职级制许多校长呼吁了很多年。“校长职级制”是近年来教育改革的热词,在全国和广东省多个城市,校长职级制均已经开始推行。一直以来,国内许多城市校长有行政级别,中小学校长职务级别与学校行政级别挂钩,套用机关行政级别,并享受相应干部级别待遇。珠海则早在2004年就取消了学校的行政级别,校长与教师享受同等的技术职称待遇,但却没有建立相应的校长队伍建设管理体系。
据记者了解,目前珠海校长实行的是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评级,同时,许多校长本身又有如“高级教师”之类的技术职称,因为技术职称工资一般高于管理岗位,所以目前珠海校长基本按照与老师一致的技术职称岗位享受待遇。
珠海在2015年9月在市直属学校试行了校长职级制,如今,珠海将在全市正式推行这一制度。市教育局局长钟以俊此前表示,此举既不把校长等同于一个技术岗位,也不等同于行政管理岗位,而是打造出一个符合校长成长和发展规律的专业化平台。
特级校长要求最严
目前市教育局已经成立了珠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首次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市特级、一级校长及市属学校(含市卫校、技校和体校)校长职级的评审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应成立中小学校长职级制首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区属学校二、三级校长职级的评审和特级、一级校长职级的初审工作(横琴新区、万山区学校的校长职级评审工作由香洲区负责),市卫校、技校和体校初审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市教育部门要求,各区需制定本区二、三级校长职级的评审实施方案,于2016年1月完成。
全市首次评审校长职级制,特级校长不超过3名,一级校长不超过12名,二级校长、三级校长职数名额不限。距离退休时间不足一年、评上特级或一级校长职级的校级领导不占职数。
据介绍,校长职级共设置四级十档。
记者发现,特级校长要求最为严格,要求现任正校长且担任校级领导正职6年以上、担任校级领导职务12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还要求“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学校管理卓有成效、教育科研成果丰硕、社会公认度高,在市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曾获得特级教师、省级名校长、名教师或省中小学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称号”。而三级校长的要求则是“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小学校级领导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校级领导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196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小学校长,在申报二级及以上校长职级时,学历资格条件可放宽为大专学历。
“推行这项改革带来的好处很多,一是校长职级制之后将有绩效工资,目前则是校长和普通教师一样职称的话,校长待遇还不如普通老师,因为老师还有津贴,此举将可以激活校长的积极性,体现校长的劳动价值。其次,校长职级制将给校长定级,校长的价值将体现在自身能力上,而不是必须依托某某名校,这将对未来推行教育均衡化意义重大。 ”一位中学校长这样评价。
校长对应啥级别?
不少校长关心,目前的中小学校长今后将分别对应什么级别?记者了解到,小学校级领导最低档次确定为三级三档,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校级领导最低档次确定为三级二档。
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者在本级内自然晋升一个档次(任职试用期除外)。特别优秀、实绩突出的校级领导可申请破格晋级。破格晋级必须从严掌握,不得同时突破两项资格条件。破格晋级须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收入有无变化?
实行校长职级制后,校长们的收入将会发生变化吗?记者了解到,实行校长职级制之后,将实施校长绩效工资。校长绩效工资总量按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数1.1~ 1.5倍计发,具体执行标准将另行制订。校长绩效工资分配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考核,按其职级标准核发。所需费用分别由市、区财政专项拨付。实行校长绩效工资后,校长不再参与所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
校长会降级吗?
据介绍,校级领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或违法违纪的,根据实际情况,视情节降低校长职级或取消校长职级。因年龄、身体和个人原因等,不再担任校级领导的,取消其校长职级。降低职级的校级领导两年之内不得晋升职级。取消职级的校级领导两年之内不得重新申报校长职级。在校长职级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民办学校是否实行?
教育部门表示,教育部门鼓励民办学校实行校长职级制。民办学校实行校长职级制时,将按公办学校方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学校举办者承担。
(来源:《南方都市报》 朱鹏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