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景观
2016-02-29郭建
郭建
一个县衙首先引起我们注意的当然是县衙建筑。这一建筑群的坐落、布局、结构、装修等等细节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予以规定,但是却约定俗成,各地的县衙都基本一致。
县衙的坐落。和所有的朝代一样,明清时县衙总是设在县城里,受着城墙的保护。中国历代以北为尊,皇帝的宫殿一般总是位于京城的正北方。地方城市里县衙也总是尽量靠北坐落。根据刘敦桢先生《中国建筑类型及结构》一书中的分析,明清时除了京城外,各地城市的理想规划格局是:
在一个圆形或方形的封闭城墙圈内,有着正南正北的方格街道网。当然大部分城市由于受地形或历史沿革限制,无法完全实现这样规整的规划,但基本上都有两条南北交叉十字形大道,把全城划成大致相等的四个大区域。
张驭寰先生在《中国城池史》里说,古代城池的平面绝大多数(百分之七十以上)是方形的,这是受后来成为儒家经典《考工记》的影响。又指出,城池的道路以正方位的十字大街为常见,但是也有的城池出于防御考虑,“城门不相对,道路不直通”。至于县衙设在城市的哪个位置?作者只是说:“选在县城内中心或略偏的位置,地点适中。”
就笔者翻阅过的明清地方志附图来看,大多数的县城,它的最高级别的衙门一般总是位于东北方向的城区内。
古代的城池主要是作为朝廷的代表机构而规划设计的。衙署是一个城池的中心所在,城池只是衙署的外围防护设施。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规划衙署位置的第一要务是防御考虑。唐宋时期的城池大多有两重城墙,外围的是外城,里面是内城,一般叫作“子城”,衙署当然就处在子城之内。可是这样的城池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阻挡了城池内的交通,使得道路网难以贯通。蒙古入主中原,为了防止反抗、便于骑兵突击,拆毁了所有的汉族集中居住区的城墙、填平城壕。
明太祖朱元璋开始他的割据事业的早期,就接受朱升建议“高筑墙”,在所割据的地区内抢造城墙,不再采取外城、子城的双重防御体系,虽然高墙围绕的衙署实际上依然可以视为是一道防御线。
明清时期衙署一般位于城池北部,除了开始说到的传统 方位尊贵的因素外,军事防御仍然是一项重要的考虑。中国 位于北半球,太阳在天空的轨迹一般总是偏南,因此当敌军 进攻北城墙时,在白天的大多数时间段里,都是要顶着阳光 仰攻爬城;而守军在城上却是顺着阳光可以准确投射武器。 另外,在早上太阳升起时立即攻城,进攻军队的集结就要在 凌晨时分,也对进攻方不利;如果是中午过后进攻西城墙,就可以顺着光线,准确发射武器。所以北城、东城具有一定的防御优势。衙署偏于东北城区,相对来说比较安全。
“官不修衙”。中国建筑强调的是群体,明清时的县衙建筑也是如此。它是一个由十几个院落、几十幢甚至上百幢房屋、数以百计的房间、总长度以里计的甬道和围墙组成的建筑群。县衙不与民居相连接,在开始建造的时候都独占一个街区,周围的街道因此得名为“县前街”“县后街” “县左街”“县西街”等等名称。不要认为尊贵的县衙其建筑肯定是巍峨堂皇、宏伟壮观,实际上只有新建造的县衙才是这般体面。过上个十几年、几十年,县衙建筑就会褪去它的光彩,变得灰暗邋遢。如果我们回到那个年代,实在不必因为看到县衙那副破败的样子而吃惊。
在新建县衙的时候可以征收专门的赋税,有一笔专门的经费。而以后维修费用却是没有着落的,要维修就必须向上级打报告请求从每年的正常赋税收入中拨出专款,不过这样做潜在的危险是给上级落下一个“靡费”的印象,并减少国家神圣的财政收入,会影响政绩的考核。
当然也可以在当地征收特别的税捐,而这样做的结果会与当地绅士、财主为敌。这些绅士、财主热衷的是在本地修建文昌庙、魁星楼,以保佑本地的文运,让自己的子弟进入官僚阶层。修建县衙,对于绅士、财主却没有什么现实的好处。得罪绅士、财主,由当地绅士操纵的“舆情”就对县官不利,最终会影响县官的仕途。
还有一个解决维修费用的办法,就是县官从自己那些不入正式账目的“陋规”收入中拿出若干来充作维修经费,不过明明可以塞进自己腰包的钱财却用来办公事,这是多么让人肉痛的事。况且县官职务只是官员们仕途上的一级台阶,把台阶擦得太亮又有何必要?
由于上述的种种因素,明清以来官场上一直流行所谓“客不修店,官不修衙”的谚语,甚至认为凡热心维修县衙的官员会钉在这个职位上升不了官。所以只要县衙建筑不是太碍观瞻或有倒塌之虞,县官绝对不会自动想起来去维修,县衙建筑也就经常是破败模样。
因陋就简。中国每次改朝换代都要经过漫长和血腥的战争,好不容易建立起一个稳定的朝廷政权时,社会经济早已凋敝不堪。因此开国之初,统治者往往没有实力来建设堂皇巍峨的县衙,以后既没有维修翻建的动力和经费, “因陋就简”的局面也就会继续保持下去。
很多地方的县衙建筑,实际上本身就是利用一些旧房子。如袁枚的笔记《子不语·柳如是为厉》一文中说,昭文县(治所在今江苏常熟市)县衙门是利用著名文学家钱谦益住宅改建的。是钱谦益的爱妾柳如是自尽身亡之地。结果后来昭文县衙就经常闹鬼,是柳如是的阴魂不散。
甚至有的官员还会出于种种理由来破坏县衙建筑,如清人曾七如在其笔记《小豆棚》记载郑板桥为山东潍县知县时,“莅任之初,署中墙壁悉令人挖孔百十,以通于街。人问之,曰:出前官恶习俗气耳”。
除了得不到经常性维修这个原因以外,县衙建筑破败模样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民众的造反破坏。县衙是统治压迫的象征,每当农民起义爆发时,群众仇恨怒火燃烧的目标首先就是指向县衙,不是烧就是拆。这样一来,县衙的寿命并不长。完整保存至今的古代县衙,在全国很少,远远少于文庙、文昌阁之类的宗教性建筑,以至于现在只能依靠明清时期的地方志及各类史料偶然提及的资料来复原当时县衙建筑的基本布局和模样。
(摘自《中国古代县衙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