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公信力缺失与新闻道德建设
2016-02-28涛迪
涛 迪
(内蒙古国家蒙古文出版管理中心,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媒体公信力缺失与新闻道德建设
涛 迪
(内蒙古国家蒙古文出版管理中心,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社会公信力是新闻媒体的品质体现,属于公众信赖的内在力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新闻媒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社会公信力逐渐成为媒体市场竞争中的决定因素。部分不良媒体为了获得更多的受众,采取夸大事实的方式进行报道,严重影响了媒体的公信力。本文结合媒体发展情况,详细阐述媒体公信力缺失的表现,深入剖析新闻道德失范的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措施。
新闻媒体;公信力缺失;道德建设
媒体公信力,指受众对新闻的信任程度,是信息产品被受众认可和信任程度的表现。媒体作为大众传播机构,其社会公信力的高低直接决定它对大众的影响能力,进而决定它的生存和发展能力。[1]目前,社会媒体的数量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增加,丰富了我国的信息产品市场。然而,部分不良媒体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受众,采取夸大事实的方式进行信息宣传,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降低了新闻道德的建设水平。因此,新闻媒体机构应该加强自身的道德建设,提高媒体社会公信力,推动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发展,履行社会职责。
一、媒体公信力缺失现状
(一)呈现规律性
虚假新闻呈现规律性,主要集中在年中阶段,即每年的5~9月份。由于年初和年尾属于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一时段,监管部门也会严厉打击虚假信息。同时,虚假新闻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这主要归咎于东部地区媒体较多,而且改革开放程度比较高,对物质诱惑的抵御能力比较低。另外,虚假新闻主要集中在都市报,其次为网络媒体,最后是党报。[2]
(二)新闻寻租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新闻媒体在追求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了新闻道德建设,经常出现新闻寻租现象,明星绯闻、名人恶搞和恶意炒作等现象屡见不鲜。目前,新闻寻租不仅出现在虚假新闻方面,而且还出现在虚假广告、低俗报道等方面。
二、媒体公信力与新闻道德建设
(一)新闻道德概述
新闻道德作为一种职业道德,是新闻从业者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一般来说,新闻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不仅具有职业道德的共性,而且具有职业道德的特殊性。从职业道德的共性角度来说,新闻道德属于职业道德,具有规范性、阶级性、集体性和制约性以及实践性;从职业道德的特殊性角度来说,新闻道德受社会经济关系制约,具有政治性、经济性。媒体机构的道德建设是新闻道德建设的核心,个人的道德建设是新闻道德建设的辅助。媒体机构要积极倡导整体价值观建设,加强奖惩机制建设,避免非道德事件的发生,构建完善的新闻道德体系。
(二)道德失范对新闻公信力的影响
新闻道德失范会降低媒体公信力,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2007年7月8日,《透明度》栏目(北京电视台)报道了“纸箱馅包子”这一新闻,引起北京市民的极度恐慌。[3]经过公安机关调查,“纸箱馅包子”是由电视台人员訾北佳策划的虚假新闻。这起典型虚假报道对北京电视台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目前,网络媒体成为传统媒体的重要补充力量,其可以有效推动新闻信息的快速传播。然而,网络媒体也存在道德建设不足的问题,诸如2010年网上传播的:“金庸于12月6日19点07分去世,地点位于香港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新闻发出以后,香港《明报》发言人表示,该新闻为虚假新闻。事实上,香港尖沙咀并没有圣玛利亚医院。当日深夜,《中国新闻周刊》总编辑刘新宇在微博上向大众道歉。因为“金庸去世”的消息虽然是出现在网络媒体上,并未出现在正刊上,但该虚假新闻借助《中国新闻周刊》长期沉淀下来的公信力进行了大面积传播,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加强新闻道德建设的相应措施
(一)提高职业人素养,增强职业精神
新闻媒体职业人包括记者、编辑,其需要遵循一定的职业操守,以此来维护媒体的公信力。同时,新闻媒体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努力加强新闻道德建设。我国新闻媒体可以参考国外的编辑准则,构建符合自身情况的行业准则。例如,《圣路易斯邮报》准则规定:“新闻媒体要同情穷苦人,不做损害公众利益的事情。”该准则不仅是国外新闻媒体的行业准则,而且是新闻的道德规范。[4]对于新闻媒体来说,既要加强新闻道德建设,又要构建和谐的人文精神。例如,汶川地震中,新闻媒体的一系列提问引起网友的广泛争论。在新闻记者采访受灾女子时,受灾女子始终面带微笑回答记者的问题。记者便穷追不舍地问:“想回家么?”“何时能回家?”“家里一片狼藉是不是?”乍一看,好像记者非常具有职业精神,但受访者却泪珠滚滚。很多网友都对记者缺乏人文关怀的提问方式产生了质疑,并在微博上进行各种声讨。这一案例充分说明,新闻媒体只有做好人文素养建设工作,才能巩固新闻道德建设的根基。
(二)强化监管职能,防止道德失范
道德属于一种自发的内在力量,其作用主要依赖执行者的自觉性。道德法规属于外部力量,其效力主要依靠强制力量维系。因此,新闻道德建设和新闻法规建设的结合,才能促进两者共同发展。目前,我国的新闻道德法规主要集中在职业道德方面,如《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法规》等,但缺乏法律执行力度。我国频繁出现新闻道德失范事件的主要原因是新闻媒体公信力缺失和自身约束力不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政府应该将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到法律层面,使其更具强制力,以更好地规范媒体机构和从业者的行为。
四、结语
媒体作为大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其不断加强自身的公信力和道德建设将对大众产生积极影响。媒体机构只有走大众路线,才能坚守公信力和道德的底线,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同时,媒体应该加强从业者的综合素质,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防止新闻道德失范。因此,媒体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社会公信力,提高新闻道德水平,促进新闻媒体快速发展。
[1] 蒋颖.新闻媒体公信力缺失与新闻道德建设[J].新闻界,2011(2):3-7.
[2] 王威.媒体公信力缺失和新闻道德建设[J].青年记者,2010(12):14-16.
[3] 张瑶.美国媒体公信力集体“跳水”,绝大多数美国人称新闻不可信[J].华盛顿观察,2009(35):11-16.
[4] 李微.媒体公信力的流失与重塑[J].新闻界,2009(3):14-16.
G210
A
1674-8883(2016)21-0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