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语境下我国新闻专业主义研究
——以2016山东问题疫苗事件为例
2016-02-28王涵天
王涵天
(苏州大学 凤凰传媒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新媒体语境下我国新闻专业主义研究
——以2016山东问题疫苗事件为例
王涵天
(苏州大学 凤凰传媒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近期,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事件真相看似明显,实则模糊。诚然,在疫苗问题上,媒体的喧嚣引起了政府部门更快地关注和介入。然而,从更高的标准来评价,这一事件造成了巨大的舆论海啸,引发了民众的心理恐慌和谣言四起的局面,实则反映出我国的新闻媒体,尤其是在此次事件中担任“排头兵”的各家新闻媒体所面临的新闻专业主义困境。
山东问题疫苗;新媒体;新闻专业主义
一、我国新闻专业主义的困境
(一)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理念
19世纪30年代,美国的大众报刊,如《便士报》等开始逐渐替代政府所主导的政党报,新闻专业主义也由此出现。然而关于新闻专业主义的概念一直众说纷纭,可以肯定的是,它是一个变动的概念。当今社会,无论是我国还是西方的新闻媒体,都面临商业压力和职业标准的相互冲突。一方面,巨大的商业利益诱惑不断考验着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另一方面,有担当的新闻从业者心中的新闻专业主义之火从未熄灭。总体来说,新闻专业主义应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新闻媒体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新闻人是公众利益的代言人,不应该屈从于任何利益团体;新闻从业者要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标准,为公众发声;作为“把关人”,新闻从业者应该站在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立场上,不应该强制向公众灌输其他意识形态;新闻从业者必须追求新闻的客观真实,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虽然以上几点是新闻业界普遍了解的准则,但在新闻实践过程中,往往因为受到各方力量的制约而无法践行。
(二)我国的新闻专业主义生存现状
我国学者刘建明提出:中国的新闻从业者虽然早在20世纪初就已经受到了西方新闻专业主义精神的熏陶,但是他们遵循的某些原则在实践中却与党报理论产生了分歧,因此他们在媒体的实践过程中就不会如此完美。而潘忠党和陆晔则从另一个角度看待新闻专业主义,他们认为新闻专业主义是一种“话语实践”,而在中国的总体环境下,新闻专业主义的实践活动注定是残缺片面的,理论框架建设也任重道远。
(三)我国新闻专业主义的特点
在结合我国新闻发展历史和当下现实环境后,笔者对中国新闻专业主义的特点作出以下两点归纳:
其一,文化传统根深蒂固。中国的新闻专业主义发展仍然处在起步阶段,但我国传统文化中的许多价值观却对新闻从业者影响巨大。可以说,每一个中国新闻从业者都带有儒家思想的烙印。近代以来,报纸杂志的发展给了知识分子全新的文化阵地。早期的报人,如王韬、梁启超等人走上办报道路便是为了唤醒国人,救亡图强。可以说,中国的新闻从业者一直在用独特的方式,追求着符合中国国情的新闻专业主义。
其二,政治力量介入明显。在我国,新闻媒体被要求作为“党的喉舌”,这是由我国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其实从20世纪初开始,许多政治意识强烈或在政府任职的文人便开始走上办报的道路,他们往往有着比一般民众更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情怀。新中国成立后,新闻媒体与政治力量的联系就更加紧密,这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发展有利有弊。一方面,在党领导下的新闻从业人员被赋予了更高的职业规范要求,促使他们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进行社会报道;另一方面,当新闻报道涉及敏感话题时,往往导致新闻从业者瞻前顾后,怯于为正义发声。
(四)当下新闻专业主义面临的危机
第一,经济压力下,新闻专业主义饱受质疑。事实上,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无可避免地为了自身利益而寻求利益集团的护佑。学界也普遍承认,媒介理想化的状态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媒体的新闻报道必然会不时地带有某种倾向性,加上政府的新闻审查等严格管控,公众往往难以掌握事实真相。
第二,传统媒体从业者职业素养参差不齐。2013年,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收受贿赂撰写有偿新闻一事,在中国传媒界引发了巨大风波:某利益集团贿赂陈永洲本人或其所任职的媒体,指使陈永洲撰写不利于该利益集团的文章。陈永洲本人并没有亲自调查取证,而仅仅通过主观臆断,编造十多篇新闻。最后证据显示,在事件发生期间,陈永洲收到了数千至数万元不等的“酬劳”。案发以后,陈永洲锒铛入狱。然而这一场闹剧还未结束,广大媒体在一开始集体声援陈永洲,认为警方随意跨省逮捕记者是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直到陈永洲本人在电视上承认自己的罪行后,舆论支持才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声讨之声。
陈永洲事件不仅仅是个案,它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新闻从业人员自律意识的缺失。新闻从业者会遇到各种困难和诱惑,但以此为借口做出有悖于职业道德的行为仍然不值得被原谅。
第三,新闻的客观性原则受到更多质疑。新闻的客观性原则,指的是新闻应该对事情的真相进行准确、客观的报道,同时要尽力避免撰稿人的主观立场混入其中。
对于新闻的客观性原则,学界一直以来都有批评的声音。学者童兵认为:“新闻客观性作为一个基本的新闻概念,传者的主体性至今还没有成为新闻从业人员的共同认识,不少专业人员的素质有待优化,修养亟待加强,少数从业人员无视事实的实在性,主观随意性在各种心态和动机下泛滥到令人无法忍受的地步。”为了迎合受众,许多新闻从业者抛弃了自身传播主体的地位,利用受众的刻板印象,给社会群体贴上主观的标签:有钱人就一定是通过违法手段,勾结权力,发不义之财;弱势群体就一定是饱受不公待遇,人格尊严都受到强者的践踏。这样带有成见的报道,很容易扭曲受众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最后作出非理性的选择。
第四,新媒体兴起所带来的冲击。相较于传统媒体,新媒体的优势不言而喻,拥有即时性、开放性、互动性等多重优势。在新媒体语境下,借助移动终端和互联网,传播渠道不再是一种稀缺资源,而是变得唾手可得。根据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的网民数量在2012年底就已经突破5.6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42.1%。网络成为公众表达声音的最佳平台,这也颠覆了以往传统媒体对新闻报道的垄断局面。在拥有众多专业从业者的传统媒体中,新闻专业主义尚且日渐式微,如今新媒体走上了舞台中央,形势就变得更加严峻。
二、新媒体语境下新闻专业主义的解构表现
新媒体是传统媒体在数字化领域的延伸。结合近期在网上掀起舆论海啸的“山东问题疫苗”事件,笔者归纳出了以下几点新闻专业主义解构的表现:
(一)“公民记者”群体的扩大
美国学者本特利认为:“公民记者与职业新闻传播者最重要的区别是,公民记者对于事件的报道纯粹是个人新闻热情的体现和享受分享信息的快乐。而职业的新闻传播者所传播的新闻可能是他们完全不喜欢和热衷的。”
(二)舆论走向的不确定性增强
新闻报道应该是客观的,而新媒体的出现在影响舆论走向方面冲击了新闻客观性原则。在传统媒体语境下,“把关人”们可以较为方便地控制舆论走向。但在新媒体语境下,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新闻的报道者,舆论的形成不再受到个别群体的掌控,最后变得难以预测。
从新闻专业主义的视角来看,网络环境是一个过于自由的环境,信息的客观真实性难以保证。从“山东问题疫苗”事件来看,在事件的开始阶段,微信、朋友圈充斥着未经证实的论断。这导致网民们几乎一边倒地认为,这批问题疫苗注射到人体中就会造成死亡。
网络平台造就了“自媒体”群体的出现。一方面,自媒体对揭露事件真相、消除新闻报道的偏向性有着积极的作用,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另一方面,如果没有适当的引导,新闻客观性就会受到质疑,带来社会舆论的不理性,最终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三)媒体独立性的再定义
在美国,新闻媒体作为“第四权力”监督着“三权”,媒体的独立性是社会平衡安定的重要保证。一旦媒体丧失独立性,公众的权益就会受到利益集团的侵害,造成社会动荡。传统媒体容易受到利益集团的影响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自新媒体诞生后,其实也面临着相似的问题。新媒体行业和其他行业一样,都需要追求利益。在市场化运作的环境下,新媒体也会尝试垄断市场。对于一直标榜媒介权力平等、新闻自由的新媒体来说,垄断的结果是让他们丧失了自我,新闻的价值也就无从谈起。
从“山东问题疫苗”事件来看,许多网络自媒体在事件发生后很短的时间里就急于为问题疫苗背书,一些相关机构也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撇清关系。这些举动的背后除了是本能的避责反应之外,是不是还有利益关联等因素的影响呢?
三、新媒体语境下新闻专业主义的重构
新媒体的出现,冲击了我们过去所熟知的新闻专业化、新闻客观性和媒介独立性。过去传统的思维理念已经无法跟上时代的潮流,如何坚守心中的新闻专业主义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
(一)重构新闻专业化
第一,新媒体新闻从业者的专业化规范。无论是专业的媒体从业人员,还是所谓的“公民记者”,都需要得到更好的管理和规范。相比专业的媒体从业者,“公民记者”的管理难度相对较大,他们对自身报道的新闻有着更大的热情和更及时的接触,他们是新媒体时代决定新闻质量的关键。
如何提高“公民记者”的专业化水平呢?目前我们看到,许多新闻院校开辟了网络公开课程,方便普通民众在网上学习新闻专业知识。学院主办的新闻学术沙龙、学术论坛也是面向社会的开放性活动。同时,许多新闻专业的优秀学生在毕业后都选择了新媒体工作,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新媒体行业的专业水平。
第二,新媒体受众的专业化规范。我们都知道,在新媒体语境下,受众也成了“议程”的设置者。一方面,传统媒体所起到的舆论引导作用这时就显得极为重要。也就是说,这需要传统媒体凭借自身较高的专业性,规范受众的“议程设置”。另一方面,受众中的“意见领袖”群体是值得关注的。他们往往在其专业内有着较高的威望,在网络平台上也有着较强的影响力。
(二)坚守新闻真实性、客观性
第一,新闻的真实性是根本。这里所谈到的新闻真实性,其实指的是消息来源的真实可靠。我国学者喻国明认为:“传统媒体在信息的来源方面已经不占优势,他们也从追求新闻速度转向追求新闻的深度。”
新媒体时代,新闻的消息来源可能覆盖社会的各个角落,“受众”与“消息来源”的身份是不断变化的。由于受众个体存在的差异,会导致他们提供的信息带有较强的主观倾向性,甚至带来谣言等虚假信息。这就要求新闻从业者在筛选信息时要注重亲自核实,避免虚假新闻的传播扩散。
第二,新闻报道的角度应客观。在传统媒体的语境下,新闻客观性原则早已不断受到实践的冲击,而在新媒体语境下,这一原则更难得以实现。新媒体的使用群体往往集中在中青年群体上,他们有着较强烈的情绪和态度,因此在参与传播的过程中往往掺杂了主观信息。
要解决这一困境,从新媒体平台来看,即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不应该单单注重自身的商业利益。新媒体平台应该用更长远的目光经营新闻栏目,而不是一味地迎合受众口味,最终沦为谣言、虚假信息的庇护所。
另一方面,在新媒体语境下,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新闻的制造者,这就要求我们在传播新闻时,要时刻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竭力排除个人主观看法。只要我们不断宣扬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提高个人素质,坚守客观主义理念,新闻客观性原则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就已经实现了。
(三)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
新媒体时代,是一个前所未见的时代,许多全新的媒介概念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媒介的形式变得丰富多彩。对于政府来说,网络监管的难度在不断加强。要对群众宣扬传媒知识,普及新闻教育,同时加强制定和宣传新媒体领域的法律法规。将制度建构和制度创新相结合,寻找一套适应我国国情的新媒体监管策略。
四、结语
步入新媒体时代后,每个人既是新闻的接收者,也是新闻的制作者和发布者。传统媒体时代的媒介生态由此被打破,新闻专业主义理念需要被再定义。尽管如此,新媒体的出现仍然是充满积极意义的,面对它带来的问题,我们应该思考解决方法。无论是政府、新闻从业者还是普通公众,都应积极寻找解决方案。政府要出台适应新媒体特性的规章制度,媒体从业者要勇于融入新媒体时代的思维模式,普通公众也要提高自身的新闻传播素养。这些是保证我国新闻行业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值得我们践行。
新媒体的出现动摇了传统媒体的地位,新闻专业主义存在的意义也受到质疑。但是笔者认为,就目前来看,新媒体并不能与传统媒体完全割裂,同时新闻专业主义作为一个不断变动的概念,必然会在新媒体时代找到自己的全新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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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0
A
1674-8883(2016)16-0050-02
王涵天,男,苏州大学凤凰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