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突发事件下中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
2016-02-28高昊焜
高昊焜
(成都体育学院,四川 成都 610017)
浅析突发事件下中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
高昊焜
(成都体育学院,四川成都610017)
摘要: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进入转型的关键期,这也意味着我国进入了一个风险社会。近期频频出现的突发事件,为还不成熟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发展带来了现实的契机。同时,在信息迅速流通的自媒体时代,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也面临新的挑战。因此突发事件出现之后,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应当建立起恰当的关于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
关键词:新闻发言人制度;突发事件;知情权
一、新闻发言人制度及其在突发事件下存在的必要性
(一)中国已经步入“风险社会”
“风险社会”是乌尔里希·贝在其《风险社会》一书中提出的一个概念,强调人类正在遭受全球范围内的基于自然因素、人类活动等引发的各类威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进入转型的关键期,当前我国已经步入风险社会,各类医患矛盾、官民矛盾、环保问题、流行疾病、自然灾害、弱势群体利益受损纷纷出现常态化、高频率的特点。
(二)媒介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
在传统的媒介环境下,公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单一,主要依靠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大众媒介。对于突发事件,政府存在封锁消息、隐瞒信息的行为,如2003年的SARS疫情的初始阶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统的社会话语权及舆论格局被打破,人们可以从网络上获取与发布信息,可以积极地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去。
二、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在突发事件下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法律法规来保障信息“透明化”
目前,在我国没有一套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相比之下,美国先后制定的《信息自由法》《政府公开法》等法案详细严格的地确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适用的范围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我国还缺乏对新闻发言人制度及发言人的监督和问责机制,突发事件产生后,官员不说或者说错都没有相应的责任。这种行径严重侵犯了公民对于突发事件的知情权,这也是一种趋利避害的“懒政”行径。
(二)新闻发布缺乏时效性、全面性
在信息迅速流通的自媒体时代,发布突发事件的时效性变得极其重要。政府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使自身处于一个被动的位置,渐渐陷入舆论的漩涡。同时,政府还存在着选择性发布相关信息,甚至把不利的舆论清理掉的行为,这样做往往得不偿失。由于信息发布的时间慢,信息不全面,经常导致网络上或社会上谣言满天飞,造成社会和公众的恐慌。
(三)政府垄断话语权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制度,应当保证信息发布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由于它处于政府权力机关的控制之下,又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规范,导致新闻发言人的角色地位与媒体、公众不是处于一个平等地位,而是处于拥有话语权的强势地位。因此,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下的信息发布往往都是有利于政府部门的信息,其本质是对信息源和媒介操控的异化表现。
(四)新闻发言人职业化、专业化程度不够
新闻发言人作为一个协调政府、媒体与公众的桥梁,这要求新闻发言人必须要具备较高的职业化、专业化的素养。目前,我国的政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主要有三种来源:一是主管领导;二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三是宣传部门的负责人。[1]由此可见,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大多是高级官员,本身缺少专业的媒介素养,欠缺跟记者沟通的能力,不知道如何处理信息和引导舆论。
三、完善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对策
(一)加速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民知情权
政府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切实保证公民的知情权,要有民本位的思想,不能变相封锁和隐瞒相关事实,要使政务“透明化”达到最大程度。同时,要追加建设问责机制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新闻发言人要说实话、讲清楚、说明白。
我们可以参照美国1976年颁布的《信息自由法》,该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四大原则: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政府信息面前人人平等;政府拒绝提供信息要负举证责任;法院具有重新审理信息权的权力。[2]
(二)保证信息发布的快、全、准
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公布信息,把握报道的先机,抢占舆论的高点,引导舆论的导向,不然就会处于被动的地位,使公众产生恐慌的心理。
今天,网络媒体迅速发展,新闻发言人对信息的披露应更加看重报道的“黄金”时间。现在信息发布的周期大大缩短,以分或秒为单位。“发言人的阵地也在变化,应尝试与网络媒介或社交网络相结合,积极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3]所以,可以结合多种媒介的传播方式,快速、全面、准确地发布新闻信息,遏制谣言的产生,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
(三)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
政府应该认识到其与媒体之间的关系是平等合作的关系。两者应该在互动之中产生一种合力,促使突发事件能够以一种合法、合情、合理的方式得以解决,从而起到疏导情绪、稳定社会的作用。新闻发言人应最大限度地给媒体公开相关信息,而媒体要充分发挥其监测社会环境的职能,监督、督促政府的工作,适时引导舆论走向,防止集体失语的现象出现。
(四)加快新闻发言人的专业化、职业化进程
在西方国家,新闻发言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业岗位,发言人要经过层层严格的选拔才能上任。对比之下,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往往是兼职,仅作为一个职务,缺乏系统而专业的训练和应对能力。因此,加快建设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专业化、职业化就必须建立严格的选拔机制,选拔一批了解媒体运作规律和相关业务知识并有丰富从业经验的高素质人才进入政府机关工作。同时,明确规定新闻发言人的职权范围,使新闻发言人的概念完成从“职务”到“职业”的转化。
参考文献:
[1] 喻国明.我们为什么需要政府新闻发言人[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7(5):74-76.
[2] 周华.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积极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甘肃行政学员报,2004(2):21-23.
[3] 徐瑞哲.各路新闻发言人聚申城回首新闻发布制度30年[N].解放日报,2013-05-15.
中图分类号:G21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11-0081-01
作者简介:高昊焜(1991—),男,四川达州人,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新闻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