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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胡适学术研究中的强制阐释问题

2016-02-28

学术研究 2016年3期
关键词:学术研究胡适学术

泓 峻



论胡适学术研究中的强制阐释问题

泓峻

[摘要]在中国现代学术体制建立过程中,强制阐释问题在其重要代表人物胡适身上就表现出来。胡适十分重视学术方法,一直追求客观的学术研究,其主观愿望与实际结果的反差,暴露出中国现代学术研究的深层次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胡适“科学的方法”本身存在先天缺陷,“大胆的假设”往往是根据先在的立场推测结论,然后加以论证;另一方面,历史主义、文化一元论、进化论等观念作为一种信仰,支配了胡适的学术判断。胡适学术研究中的强制阐释表现在很多方面,包括忽视东西方事物间的差异性、忽视量与质之间的界限、将表面相似的现象解释成本质上相同、在完全不同的事物与现象之间建立生硬联系等等,而造成胡适学术研究困境的深层原因,则多属时代性的,而非个人性的。

[关键词]现代学术胡适强制阐释原因表现形式

已经有学者指出,强制阐释在中国文学研究中的表现,一是把文学材料强行纳入到预置的结论之中,“以前在立场和模式,对文本和文学作符合论者主观意图和结论的阐释”,[1]二是用西方的理论或在研究西方问题时所得出的结论,强行解释中国自己的文学文本与文学现象,“完全不考虑在西方语境中产生的这些批评理论与我们的文学现实之间的错位现象”。[2]其实,以这两种模式为代表的学术研究中的强制阐释问题,不只发生在文学研究之中,也不是20世纪后期才出现的。它在深受西学影响的中国现代学术开始建立的时候就已经表现出来,而且普遍地存在于文、史、哲等主要的人文学术领域。本文拟通过对胡适学术研究的考察,对这一问题加以分析说明。

一、为什么选择胡适

从胡适入手分析中国现代学术的强制阐释问题,基于以下两点考虑。

第一,在中国现代学术机制建立过程中,胡适不仅身体力行,开风气之先,而且影响巨大,是一个标志性的人物。从学术经历上讲,自1917年留美归国后,胡适先后累计在北京大学做了18年教授,而且出任过文学院院长、校长等职务。其间经历了北大历史上最为辉煌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以及1930年代的“中兴”时期。通过北京大学这个平台,胡适的学术方法与学术思想影响了一大批人,这些人相当一部分是当时或以后中国某一学术领域的“执牛耳”者。仅胡适的入室弟子中,就不乏顾颉刚、冯友兰、罗尔刚、俞平伯、吴晗等20世纪学术史上成就卓越的学者,以及傅斯年、罗家伦、杨振声这样后来做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青岛大学(山东大学)校长的人物。另外,胡适与一些现代学术史上著名的学术出版机构,如商务印书馆、亚东图书馆等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对它们的学术取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这些出版机构则在中国现代学术机制建立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胡适还主持或介入了《新青年》《新潮》《每周评论》《国学季刊》《新月》等在当时学术界、思想界有广泛影响的刊物的编辑工作,并通过发表的各种报刊文章、在各地所作的演讲,不断地阐发自己的学术见解与主张,其影响所及,已经绝不限于其门生故旧,而是整个一代知识青年。郭沬若在50年代谈起胡适对知识分子的影响时提到,“胡适在解放前曾经被人称为‘圣人’,称为当今孔子”。[3]无论是否名副其实,在现代思想学术史上,能够被冠以此名号的人,可以说绝无仅有。就学科领域而言,胡适的涉猎十分广泛。1954年中国大陆试图清算胡适学术研究上的“流毒”时,曾开列出胡适学术研究所涉问题的清单,这个清单包括哲学、政治、历史、文学四个学科的九个具体方面。①这个由中国科学院和中国作协确定的胡适批判的九个方面包括其哲学思想、政治思想、历史观点、文学思想、哲学史观点、文学史观点、考据在历史和古典文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红楼梦的人民性和艺术成就、对历来的红楼梦研究等,见《学习》1955年第2期。尽管在这些方面胡适并不都是成就最高的学者,但确实都有着开风气之先的地位,其影响的确不可小觑。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讲,胡适学术研究的成就与局限性,代表着中国现代学术研究的成就与局限性。

第二,在中国现代学术建立的过程中,胡适是一个具有强烈的方法论意识的学者。他始终都在倡导并实践着建立在实证基础上的“科学的方法”,并努力试图借这种科学的方法,保证其学术研究结论的客观性。其主观努力与实际结果的悖谬,更能够暴露出中国现代学术研究的深层次问题。

胡适很早就对中国的考据学有浓厚的兴趣,并在接触到西方的学术文化之后,认为这种方法与“西儒归纳论理之法”是相通的。[4]其后来对中国古典白话小说的研究,主要目的就是要示范一种科学研究的方法,这种方法,按照胡适的总结,就是“处处想撇开一些先入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们到相当的结论上去”。[5]到了晚年,在他的《口述自传》中,胡适曾颇为自得地总结说:“我治中国思想与中国历史的各种著作,都是围绕着‘方法’这一观念打转的,‘方法’实主宰了我四十多年来所有的著述。”[6]余英时在谈到胡适时说:“胡适思想中有一种明显的化约论的倾向,他把一切学术思想以至整个文化都化约为方法。”“他认为一切学说的具体内容都包括了‘论主’本人的背景、时势、以至个性,因此不可能具有永久的、普遍的有效性,但是方法,特别是经过长期应用而获得验证的科学方法,则具有客观的独立性。”[7]按照胡适本人的说法,他的学术方法的形成,首先是受到杜威关于“产生疑问——确定问题——提出假设——选择方法——小心求证”等“科学方法中共有的重要程序”的启发,而通过杜威的观点,他重新认识了中国清代的考据学、校勘学、训诂学等古典学术方法,并有意识地在自己的学术研究中加以应用。[8]然而,无论是杜威建立在经验主义哲学基础上的科学程序,还是建立在归纳法基础上强调无证不立、无据不信的清代朴学,都没有能够使胡适的学术研究避免强制阐释的命运。这一现象,是颇为值得探讨,令人深思的。

二、胡适学术研究的深层次问题

对于胡适的学术研究,许多人曾经给予高度肯定。肯定的人,往往强调其学术研究的示范性意义。比如蔡元培在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出版时,为其作序,就指出其哲学史研究的价值有三点,其一是证明的方法,其二是扼要的手段,其三是平等的眼光。[9]然而,胡适的学术研究也存在很多问题,其许多学术观点并不能令人信服。《胡适口述自传》一书的整理者与汉语翻译者唐德刚在此书的译注中,就多次忍不住对胡适的一些学术观点存在的明显漏洞提出了批评。如对于胡适“中国文学史只是一部文学工具变迁史”的观点,唐德刚就辩驳说:“这里胡先生只注意‘形式’而忽视了‘内容’”。针对胡适语体(白话)是活语言、文言是半死的语言的观点,唐德刚指出胡适不了解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由于最初文字书写工具与材料的限制,言文的不一致实际上在文字产生时就存在。[10]郭沬若在上世纪30年代曾经针对胡适的《说儒》一文,写下《驳说儒》,使用自己掌握的殷商甲骨文资料与商代历史知识,对胡适关于“三年之丧乃殷人传统丧制”等说法进行了有力的批驳。

对胡适的学术研究提出批评时,不少人不仅指出了其具体学术观点与使用的具体材料的错谬之处,而且还涉及到了学术规范问题。郭沬若在《驳说儒》一文中,就批评胡适对有些证据的使用“牵强附会得太不成话了”。[11]另外有学者也指出,胡适的《说儒》一文,“并非在胡先生素所标榜的‘拿证据来’、‘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那些原则下写成的,而大多是用‘疏通证明’的办法把资料加以宛转解说之后才使用的,这样的证据就往往不够过硬,就不具备十足的说服力了”。[12]至于对胡适的文学史研究,批评的声音更多。有学者指出,其“逻辑前提缺少客观性”,“依据‘白话文学’这一前提立场构筑的文学史框架,也就不可避免地带上了人为的再造性,有些牵强”。[13]国外也有学者批评说,胡适的文学史写作,“不是通过亲自翻阅原始材料来研究写作的,而是按照自己预想的范例,对大量典籍进行编辑、剪切和修改,缀合而成”。[14]金岳霖则针对胡适的哲学史研究,直言不讳地讲:“西洋哲学与名学又非胡先生之所长,所以他在兼论中西学说的时候,就不免牵强附会。”[15]

上述不同领域、不同时代乃至于不同国度的学者对于胡适学术研究的批评,几乎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胡适在用事实材料证明自己的观点时,常常让事实材料迁就自己的观点,而不是从对材料的分析归纳中去寻找结论。所谓的“牵强附会”,对于胡适而言,实际上就是先有一个预置的结论,然后为这个结论去搜罗证据。这样,进入他视野的,就往往只是那些对证明预置的结论有利的证据。当有些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预置的结论,或者对自己预置的结论不利时,则要么对这些证据视而不见,要么对它们进行歪曲的解释。这与近来国内学者所谈论的西方文论的强制阐释是异曲同工的。

十分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的胡适,何以犯下强制阐释的错误,与其所谓的“科学的方法”本身存在的先天缺陷有直接关系。胡适有时候讲,他做学问的方法,“只不过是尊重事实,尊重证据”。然而更多的时候,他又强调其所说的“科学的方法”,其实包括两个步骤,一是“大胆的假设”,二是“小心的求证”。[16]对于胡适而言,所谓“大胆的假设”,实际上就是根据自己先在的立场,推测出一个结论,然后想办法用事实材料加以论证。尽管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在从事研究时可以用事实材料对自己假设中存在的错误进行修正,从而保证最终结论的客观性。而实际上,这一点却很少做到,因为他对许多学术结论的假设,是基于他的一些根本信仰,而不是客观的学术观察。这些信仰,从比较具体的方面看,包括“白话是唯一有价值的文学”,“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对中国国民生活有害而无益”等等;从大的方面看,则包括历史的眼光、文化一元论的立场、进化论的观念等等。胡适被人诟病的研究大多都与他自己根据这些信仰所设定的学术命题有关。

早在1914年,胡适就在日记中把归纳的理论、历史的眼光、进化的观念称为“吾国之急需”的“起死之神丹”。[17]所谓历史的眼光,在胡适看来,就是“不把一个制度或学说看作一个孤立的东西,总把他看作一个中段:一头是他发生的原因,一头是他发生的结果”。[18]由于持一种连续的历史观,胡适坚信历史中存在着理解现实问题的因素。因此,他总是试图在现实与历史之间建立一种联系,用历史说明现实问题。胡适一心要建构一个中国自己的白话文学史,实际上就是为他在当时提倡白话文学服务的。在《白话文学史》一书中,他开宗明义地讲自己写白话文学史的目的,就是“要大家知道白话文学不是这三四年来几个人凭空捏造出来的:我要大家知道白话文学是有历史的,是有很长又很光荣的历史的”。[19]为此,他不仅将白话文学成熟的历史往前一推再推,一直推到《诗经》,而且将大量并非白话的作品勉强纳入到自己的白话文学的范畴之内,并人为制造了白话与文言的二元对立,煞费苦心地论证白话文学一直为中国文学之正宗,是两千多年来中国文学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因为这些观点不仅其前提是虚构的,而且结论本身与文学史的真实情况也相差很远,所以他只好对文学史材料进行剪裁、曲解,以迁就预先设置的结论。

在文化问题上,胡适持一元论的立场,相信“文化是民族生活的样法,而民族生活的样法是根本大同小异的”。[20]因此,当梁漱溟提出西洋、印度、中国代表三种不同的文化类型,因而选择了不同的历史道路时,胡适表达了强烈的反对立场。这种文化一元论的立场,与胡适早年所接受的进化论立场结合在一起,使他相信,“欧洲文化今日的特色,科学与德谟克拉西”,代表着历史的进步,是中国和印度应该追求的目标,“将来中国和印度的科学化和民治化,是无可疑的”。[21]因此,胡适在观察中国的现实与历史时,总是有意无意地拿西方作参照。而且,中国的历史与文化,只有在西方的历史与文化中得到印证时,才被视为积极的。比如,他认为美国式的建立在地方高度自治基础上的联邦制政体是进步的,因此他不仅把它作为中国政治发展的目标加以鼓吹,而且还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发掘出了“地方自治精神”。基于同样的思路,他不仅把“五四”新文化运动称为中国的文艺复兴,而且认为中国也曾经有一场几乎与西方同步发生的“文艺复兴”——这场运动的主角被胡适认定为宋明理学家,其主要任务也像欧洲的文艺复兴一样是与中世纪宗教的蒙昧作战。在胡适一生的学术文章中,这种将中西不同的文化现象加以比附,进行评价的例子比比皆是:他把六朝的骈体文判定为“鄙野”或“夷化”的,其理由不仅是“它和古代的老子和孔子所用的体裁完全不同”,还因为欧洲中世纪蒙昧时代修道士的拉丁文也是如此。[22]他判断《老子》一书在《论语》之前时,其所使用的一个重要论据是《老子》一书韵语居多,《论语》则主要用散文。韵语出现于散文之前,被胡适认为是世界文学的通则。特别是胡适一生最为骄傲的事业——用白话代替文言的“文学革命”,从其主张的产生,到路径的设计,都直接受到了西方语言文学现状以及西方民族语言形成过程的影响。

这种从文化一元论与进化论立场出发,将中西方的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加以比附,从西方文化价值出发对中国的问题进行研究与评价的学术取向,与当前学者所批评的文学研究中将中国的文本与文学现象完全纳入到西方文论的范畴体系中的强制阐释,采用的是同一种思路,犯的是同一种错误。

三、胡适学术研究中强制阐释的表现

纵览胡适几十年的学术研究,在有些方面的确有很大的贡献。比如他用经学家考据的方法研究《红楼梦》《水浒传》等作品,就不仅提升了这些原来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话小说的地位,而且弄清楚了许多原来十分含混的基本史实,为人们正确理解与评价这些作品提供了重要的参考。然而,其有些学术观点也确实漏洞很大,甚至与基本的事实相悖。这些观点的产生,大多与其学术研究中的强制阐释,尤其是建立在文化一元论基础上,忽视中西方差异,“以西律中”的强制阐释有直接的关系。

概括起来,强制阐释导致胡适的学术研究出现如下一些问题。

第一,在进行东西方比较的时候,往往只看到两者相同的方面,忽视了其间差异的部分。比如,胡适一直以欧洲的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摆脱以拉丁语为书面语,创造建立在本民族语言基础上的“国语”这一历史经验为依据,论证20世纪初的中国放弃文言,改用白话的合理性。在他看来,“欧洲中古时,各国皆有俚语,而以拉丁文为文言”,与中国“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前的语言状况完全一致。而白话文学革命,就是要效法欧洲近代以来的语言变革实践,“创但丁、路德之伟业”。[23]实际上,虽然中西方的语言变革在放弃从古代继承下来的与现实生活隔绝的书面语,创立一套更接近口语的书面语方面确有共同之处,但差异也是明显的。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民族语言建立的过程是语言分化的过程,最终造成了原先以拉丁文为书面语的语言共同体的分离。而汉语在近现代的变革则是要求以不分割,甚至是加强原先的语言共同体为前提的。所以,中国近代以来的语言变革天然地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以通俗化为目标的白话文运动,二是为保持原先语言共同体不分裂而统一语音,建立并推行“国语”。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别,胡适同时代的人已经有认识,比如,胡先骕就认为胡适把西方的语言变革与中国的白话文运动放在一起讨论,“是不伦不类的类比”。然而,胡适本人从留学时期一直到晚年,在不断谈及这一问题时,都没有注意到两者之间的差异。这不能不说与他所持的东西方的问题在本质上是相通的这一文化立场有关。

第二,将表面相似的现象解释成本质上相同。胡适一生,对他曾经使用“文艺复兴”(renaissance)这一西方学者在叙述西方历史时使用的概念来描述中国发生的一系列历史事件颇为得意。一方面,他把20世纪初以白话文运动为核心的“新文化运动”称为“中国的文艺复兴”。另一方面,又将这一概念运用于中国历史的考察之中,认为从唐代的古文运动开始,到宋代的新儒学、元以后戏曲与长篇小说的出现,再到清代考据学的产生,中国历史上至少发生过四次“文艺复兴”。[24]这样的类比,显得十分随意。比如,胡适把宋代新儒学的兴起认定为一次“中国的文艺复兴”,其理由主要是认为当时“新儒学”的任务也像欧洲的文艺复兴一样,是宣扬科学,复兴古代学术,并与中世纪宗教的蒙昧作战。他说:“11世纪和12世纪的儒学和新儒学的复兴,曾一度打开灿烂的科学时代的大门。”“它继续存在,并带来了一个人文科学时代——对过去经典与历史文献的研究。”[25]并指出,这些儒家学者,以新儒学为武器,“给予已经屡受攻击的佛教以致命一击”,[26]“这项从11世纪便开始的文艺复兴里,他们在寻找一个方法和一种逻辑,这就是培根所说的‘新工具’,也就是笛卡尔所提倡的方法论”。[27]他甚至说:“如果我们民族今天并未像世界其他民族那样表现出宗教性,那么,这也仅仅是因为我们的思想家,我们的伏尔泰,我们的赫胥黎,很久以前就与宗教势力进行艰苦的战斗了。”[28]把新儒学家提出“格物致知”的主张看成是科学意识的生成,把朱熹等人对儒家经典的研究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倡导古典学术相提并论,是十分牵强的。特别是认为新儒学的兴起是本土的儒家思想与外来的佛教之间的一场斗争,把它与欧洲反对宗教迷信,恢复古希腊理性主义传统的历史过程相提并论,忽略了在宗教问题上中国表现出的特殊性。

第三,忽视量与质之间的界限,将局部的、次要的、少量的现象当成全部的、主要的、本质的现象。这集中体现在胡适白话文学史的建构过程之中。胡适以白话文学为核心对中国文学史进行考察,主要想得出三个结论:一是白话文学是有很长很光荣的历史的,二是白话文学是中国文学史的中心部分,三是只有白话文学才有价值,已死的文言只能产生没有价值、没有生命的文学。这三个观点,是胡适当年倡导白话文学革命时最主要的理论支撑,作为文学革命的主张,具有很大的号召力。然而,要把它们作为一种学术结论,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加以落实,变成文学史的叙述,则十分困难。因为事实上,白话文学并非在中国文学史中一开始就存在,而且在20世纪文学革命成功之前的绝大部分时间里,都处在文学的边缘位置。在《红楼梦》等长篇白话小说产生以前,诗词文赋等文言文学,才真正代表中国文学艺术的最高成就。这些不仅是文学史的事实,而且也是文学史的常识。然而,为了以一部《白话文学史》为其文学革命张目,①实际上胡适最终也没有能够完成白话文学史的写作,他的《白话文学史》只有上部而没有下部,叙述到唐代便中止了。在贯彻自己预置的结论时,胡适只好对文学史材料的处理采用实用主义的态度,要么把自己的目光集中在类似佛经的翻译这样一些在文学史上实际上没有产生什么影响,没有什么文学价值的所谓白话文学文本上面,对它们大书特书;要么以《史记》《汉书》中个别人物对话为依据,以证明汉代历史散文中白话文学的存在;或者干脆将许多不是白话文学的作品,纳入白话文学的名下。而当胡适在著名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试图论证白话文学有着比文言文学更高的艺术价值时,更是采用了一种十分奇怪的逻辑。他说:“我们为什么爱读《木兰辞》和《孔雀东南飞》呢?因为这两首诗是用白话做的。为什么爱读陶渊明的诗和李后主的词呢?因为他们的诗词都是用白话做的。为什么爱杜甫的《石壕吏》《兵车行》诸诗呢?因为他们都是用白话做的。为什么不爱韩愈的《南山》呢?因为他用的是死字死话……简单说来,自从《三百篇》到于今,中国的文学凡是有一些价值有一些生命的,都是白话的或者近于白话的。”[29]这段话在逻辑上如此混乱,以至于连他的朋友任叔永也不得不站出来反驳说:“要承认杜工部的《兵车行》《石壕吏》是好诗,大约也不能不承认《诸将》《怀古》《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等是好诗。但此等诗不但是文语,而且是律体。”[30]可以说,在试图以文学史的事实论证白话文学的合理性时,面对丰富的文学史材料,胡适采用的基本上是以偏概全的方法。有些时候,为了得出自己事先设置的结论,其论证过程已经到了不顾常识的地步。

第四,在完全不同的事物与现象之间建立一种生硬的联系。中西方文化中的有些东西,不仅存在很大差异,而且有些时候在价值取向上是相反的。而胡适在用西方的概念去指涉中国的现象,或者用中国固有的概念去描述一些从西方引入的文化现象时,经常把一些价值取向上相反的东西视为同一种东西。为了说明中国20世纪初建立的资产阶级“共和主义和民主主义”国家政权是有历史基础的,他围绕“彻底民主化的社会结构”、“2000年客观的、竞争的官员考试甄选制度”、“政府创立其‘反对面’的制度和监察制度”这样几个方面,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进行了一番考察。[31]其所使用的许多概念,如上文中的“共和主义”“民主”等等,以及类似“中国的监察系统相当于西方的国会”,“御史被称作‘言官’,这在词义上,让人想起民主制政府中的国会议员”这样的叙述,[32]把西方现代资产阶级政治学说,或者是把描述西方现代政治制度的概念,用以指涉中国封建制度中的种种现象,总给人一种强烈的时空错位感。在文学问题上,胡适也曾经犯有这样的错误。比如,他曾极力称赞《老残游记》这部小说的景物描写,认为它体现出的是西方写实主义文学精细观察、客观描写的态度。在引用小说中的一些段落加以说明后,胡适这样总结说:“这种白描的功夫真不易学,只有精细的观察能供给这种描写的底子,只有朴素新鲜的活文字能供给这种描写的工具。”[33]此处用中国古典文论中的“白描”这一概念指涉《老残游记》中受西方写实主义文学影响而出现的景物描写,完全误会了此概念的真实含义。“白描”本来是中国国画的一种技法,它要求作画时纯用线条勾画出大致轮廓,不胶着于事物的细部特征,不着色。中国古典文学理论借用这一术语,指涉的是一种单纯、简练,不过分烘托渲染的描述方法,这种描写常常三言两语,点到为止,与西方写实主义小说以及受此影响而出现在《老残游记》中的那种追求客观再现、细节真实的景物描写在风格上正好相反。

四、胡适学术研究中强制阐释的时代因素

认真分析起来,胡适学术研究中强制阐释的现象可谓触目惊心,这与他重视科学方法的运用,强调学术研究客观性的主观诉求形成强烈反差。但这种学术困境,并不完全是胡适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普遍地存在于近代以来知识分子的学术研究中。造成这种学术困境的原因,也多属于时代性的,而非个人性的。

近代以来,由中国学者自己推动的西学东渐,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对西方学术方法、学术思想的介绍、推广、普及,另一方面就是用西方的学术概念、学术方法去解释与研究中国自己的问题。从事这两种活动的学者,大多都持有同一种信念,那就是东西方的人性、所面对的问题,以及思想学术都有共通性。刘师培所说的“昔罗马文学之兴也,韵文完备,乃有散文,史诗既工,乃生戏曲,而中土文学之秩序适与相符。乃事物进化之公例,亦文体必经之阶段也”[34]体现着这一信仰,钱钟书所说的“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南学北学,道术未裂”[35]体现的也是这种信仰。基于这种信仰,在思考问题时,将中西方的问题做比附,是十分自然的事情。

就胡适而言,尽管他也提倡过为学术而学术的态度,然而,在多数时候,他的学术活动与他的现实关怀是密切相关的。当年,胡适抱着对国内现实深深的失望进入美国留学。因此,他最初对西方社会历史、政治、文化、学术的了解,都伴随着为解决中国自身的问题寻求答案的强烈冲动。回过头来,当他面对中国自身的问题时,也就总是处处把它们与他对西方社会的认识相对照。再加上胡适总是习惯于将现实问题转化为历史问题,因此,当他进入到中国的历史当中时,他对问题的认识就很难不受他面对的现实问题的干扰以及他所获得的西方社会各种知识的干扰。这构成胡适学术研究中一个很难走出的“解释学的循环”。

有一个例子,可以完整地窥见胡适由西而中、由现实问题而进入学术问题时所遭遇的这种“解释学的循环”。胡适在美国的时候,对美国那种地方享有高度自治的联邦制政体十分赞赏。因此,回到中国时,他就不断宣传,希望在中国建立这种体制,并十分奇怪地把联省自治当成是解决当时中国军阀割据局面的一个有效方案。[36]当1922年广东的陈炯明发动叛乱,炮轰孙中山的总统府时,胡适居然发表文章为陈辩护说:“孙文与陈炯明的冲突是一种主张上的冲突,陈氏主张广东自治,造一个模范的新广东,孙氏主张用广东作根据,做到统一的中华民国。”虽然他也说“这两个主张都是成立的”,但却认为孙中山失败的原因是其有些做法“倒行逆使”因而失去了民心。[37]这样糊涂的观点乍看起来十分荒唐,但如果了解胡适的政治思想的话,也就可以理解了。也正是从这一政治思想出发,他才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发掘出了一种“地方自治精神”,认为这种精神曾经使古代的中国人“享有统一帝国生活的种种权益,而不受政府过分的干涉”。[38]

对胡适而言,认识西方就是为中国的现实问题寻找答案,同时,解释历史也就是解释现实,为现实问题的解决制订步骤。这种历史研究态度表现出的,实际上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知识分子普遍存在的一种“现代性焦虑”。对中西相通的强调,则有助于安抚他们自身的这种焦虑与不安,然而其直接的学术后果,则是把中国的问题纳入到西方的理论与历史框架中,以西律中。同时,它也常常导致胡适那一代学者,对历史采取一种实用主义的、先入为主的态度,这种态度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对历史的强制阐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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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胡适:《民主中国的历史基础》,胡适著,欧阳哲生、刘红中编:《中国的文艺复兴》,第315、325页。

[33]胡适:《〈老残游记〉序》,《胡适文存》(三集),第410页。

[34]刘师培:《左盦外集卷十三·文章原始》,《刘申书遗书》,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646页。

[35]钱钟书:《谈艺录》,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页。

[36]胡适:《联省自治与军阀割据》,《胡适文存》(三集),第338页。

[37]胡适:《这一周六十七则》,《胡适文存》(二集),合肥:黄山书社,1996年,第374页。

[38]胡适:《中国抗战也是保卫一种生活方式》,胡适著,欧阳哲生、刘红中编:《中国的文艺复兴》,第361页。

作者简介泓峻,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文化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威海,264209)。

〔中图分类号〕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6)03-0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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