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官员“雅腐”需做足“公开”文章
2016-02-27倪洋军
倪洋军
人人都有喜好,官员也不例外。党员干部在闲暇之余,练练书法、写写文章、搞搞收藏,本无可厚非。但是,官员有着特殊的身份,握着一定的权力,自己的一些爱好、喜好,很容易成为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投其所好”的目标或“拉拢腐蚀”的软肋,甚至有些官员借各种“嗜好”“雅好”大肆索贿、疯狂敛财。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持续反“四风”、转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政风有了明显好转,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也有了明显改观。但是,在作风建设进入新常态的今天,仍然有一些官员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有些官员涉足文化圈、伸手艺术品、身染“文艺范儿”,由于被披上了文化、文艺的“外衣”,使得一些权钱交易更加隐蔽,给案件侦查带来难度,也成为一些官员心存侥幸、逃避监督的“挡箭牌”和“隐身衣”。
应该说,早在1998年,中央就曾发文明确要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但禁令颁布17年后,仍不乏有领导干部热衷文化圈,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这个圈子里有利可图。要想有效遏制官员“雅腐”的滋生蔓延,还需全力做好“公开”这篇老文章、大文章。
要不断完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在组织和人民面前,领导干部没有“隐私”可言,必须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这是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官员是否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领导干部的书画“润笔”、写作收入等也应纳入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内容,接受组织监督检查。
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领导干部的很多“雅腐”“雅贿”等行为,常常是在工作之余、下班之后发生的。因此,在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内的监督基础上,不能放松对其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和把控。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不守规矩的行为,公开点名曝光,不断净化官员的朋友圈、社交圈。
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再好的制度,再好的手段,不落实、不执行,都是空摆。要想让“公开”真正发挥作用,必须使“公开”成为常态、让“不公开”成为例外。要加强对有关制度落实的巡查力度,在坚决清理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同时,对于那些隐瞒个人报告事项,尤其是利用“雅好”大肆敛财的行为,要严肃问责、严厉惩戒,绝不姑息迁就,让纪律真正带上“高压电”,让“雅腐”付出沉痛代价。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官员有“雅好”不可怕,可怕的是借着“雅好”之名行“雅贿”“雅腐”之实。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始终做到自律、自省、自警,慎独、慎初、慎微、慎权,懂得收敛、学会拒绝,洁身自好,永葆清廉本色,走好人生每一步。
(责编 / 梁晓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