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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建筑节能现状的分析研究

2016-02-27邓盎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6年1期
关键词:节能措施

邓盎

摘要:建筑节能意识薄弱、市场化体制改革滞后、相关法规政策不完善是导致我国建筑节能效率差的三大主因,本文通过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改整措施。

关键词:节能意识;建筑环保;节能措施

导论

我国城市建筑能耗比差,耗费数量大,节能对于降低我国社会发展成本举足轻重。一是建筑用能在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比中接近三成,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日常生活标准的提高,建筑耗能进一步加剧;二是在我国城乡建筑中,绝大部分是高耗能老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比高,能效差。三是我国大量新建建筑节能不达标。改善建筑现状对于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建筑能耗特点及建筑节能难题

(一)我国建筑耗能比例高。建筑耗能是指建筑在使用过程中消耗的能源,包括供热、照明、炊事、家用电器、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能耗。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建筑能耗仅占总能耗的10%左右,城市化进程和生活水准的变化,我国建筑耗能已占社会总能耗比重高达46.7%。

(二)建筑能耗总量大。我国建筑面积总量大,全国现存建筑中绝大部分是高能耗建筑。预计到2020年,按目前单面积耗能量计,此时的建筑能耗将达约11亿tce,约为20年前的3倍。

(三)建筑用能污染较重。与建筑能耗相关的空气、电磁、建筑垃圾污染等占到污染总量的三分之一,国内每年因建筑活动产生的废弃混凝土过亿吨,生态破坏严重,建筑用能所产生的负面效果已成为不可忽视的污染源。

二、中国建筑节能

我国城市化建设使得我们一方面背负着实现城镇化建设的几百亿平米的老建筑亟需改造,另一方面又在以极大的规模建造节能不达标新建筑,这就造成了节能困境。主要体现:

(一)建筑节能意识不够强。建筑节能意识差,是推行节能建筑的重要思想障碍。首先是政府认识不足,中央政府没有将在全局性高度进行指导,大多数地方政府也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得过且过的粗放式建筑管理是造成节能推进工作停滞不前的主因。其次是消费观念误区,建筑消费包含有建造消费、使用消费和建筑物拆除消费这三种组成,各自比例约为0.19、0.8、0.01。节能建筑的建造成本稍高于普通建筑,但使用消费相对较低。消费者注重建造成本易忽略使用成本,每平方米售价增加几十元或者上百元很难获认可。

(二)建筑节能实施法规不完善。有关部门虽颁布了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文件,但却未能起到实质作用。一是缺乏实施的法律支持,虽有《节能法》,但无建筑节能实施的相关法律条款,造成建筑节能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二是应当尽快出台推动建筑节能的激励管理模式,以充分调动全社会的整体积极性。

(三)是建筑节能实施监督机构存在不足。实施节能建设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或者承建者单方面就能完善的,需要在各个部门,各个行业之间进行全面协调。中央政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成立了相应的协调办公室,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却得不到相应具体监管部门的支持,使得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仍旧只是停留在规划文件上,难于真正实施。

三、改变我国建筑节能困境的政策措施

根据我国“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截止到2020年时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要在现有数量的基础上下降约45%的水平,同时要在大气污染防治等环境指标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按照科学发展观社会进步与环境资源的关系,依照新精神和新要求,大力发展新能源,完善和调整节能减排新思路。包含以下几点:

(一)建立科学合理节能法规,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1.建立科学合理的节能法规。我国的《节能法》作为部门规章,没有足够的法律约束力,当前最大的难题就是应尽快对《节能法》进行补充完善,出台“建筑节能强制实施条款”和“建筑新材料管理条例”等,建立有效的法制管制体系。

2.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一是加快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的确定,根据建筑门类的不同建立相应的节能标准体系,包括施工标准、开发设计标准、验收标准、能耗标准等;二是加快建筑清洁能源的实施应用,与节能相关的新材料、装备的产品标准;三是规定建筑材料使用、施工装备用能的标值,以及严格的建筑节能通用标准。

3.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强制实施以监督建筑节能开展真正得以落实,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在新建筑开工之前就必须要严格节能实施标准进行严格设计与建筑,对于节能技术创新予以大力鼓励,建立相应利益保护制度,以保障创新积极性。

(二)完善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技术和服务体系

1.制定经济鼓励政策。改进对策:一是节能开发鼓励政策,对实施建筑节能开展工作积极支持者,给予政策性奖励;二是对现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金融机构可以提供财政支持,给予税费方面的优惠;三是推进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按照“谁改造谁受益”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有效改造。

2.鼓励建筑节能相关技术和制成品的发展。建筑节能市场是复杂多样的产业集群,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政府在节能技术、制成品开发等方面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扶持力度,尤其是新技术、新材料、系统调控等当前建筑节能急需技术,加大研发鼓励。

3.建立节能产品保障制度和节能建筑开发利益保护制度。以保证开发节能产品相关利益能够得到保护以起到推进作用,节能建筑标识制度能鼓励企业争创节能品牌,成立建筑节能产品和节能体系保障机构,建立产品公布标准和品牌标识管理办法,以强有力的措施對市场进行完善,实现节能技术和产品创新。

四、综述

降能耗对于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意义重大,为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节能目标,应进行整体性规划,切实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相关标准、政策和法规。加快市场化机制改革进程,使建筑节能成为服务老百姓实实在在的行动。

参考文献:

[1]汪光焘.建设节约型社会必须抓好建筑“四节”[N].中国建设报,2005.6.7

[2]涂逢祥,王庆一.建筑节能———中国节能战略的必然选择[N].中国建设报,2005.6.16

[3]刘北川.供热体制改革及发展趋势[J].中国住宅设施,2004(01)

[4]杨树凡,鲁永奇,等.我国建筑节能改造对策与融资渠道研究[J].节能与环保,2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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