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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法制的民族化改良(笔谈)

2016-02-27

学习与探索 2016年1期



移植法制的民族化改良(笔谈)

编者按:170多年的中国法律近现代化,主要是一个“师法泰西”或“以俄为师”的过程。中国现行法律体系,由于偏重“采各国一般惯例”或“与国际接轨”,对法制的民族文化、民族精神根基不甚注意,而与民族大众之间仍存在相当的心理疏离。这种移植法制必须进行本土化或民族化改良,如此才能植根于民族大众的心田,才能成为社会生活的实际法制。为推动这一改良,建设“中华民族优秀法律文化的传承体系”,范忠信教授倡启“法制(治)中国化”学术工程,并约请周东平教授、陈会林副教授、范依畴博士分别从涉公诽谤罪滥用、官民互动解纷机制建构、亲属参与冤狱防阻机制等细小而具体的问题出发,阐发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具体智慧和经验,并就未来中国相关法制改良提出具体操作方案。这样一种基于“历史法学”方法,以当代中国现实法制紧迫弊端的矫正方案为宗旨的研究,是一种宝贵的尝试。本期特刊发这组笔谈,以期引起学界的关注和探讨。

关键词:传统法律文化;传统法律智慧;移植法制;传承体系;涉公诽谤;官民互动解纷;冤案防阻机制

中图分类号:D909.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16)01-0057-12

·法治文明与法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