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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农村老年之家建设方案的通知

2016-02-27

西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8期
关键词:西宁市设施养老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农村老年之家建设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6〕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农村老年之家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8日

西宁市农村老年之家建设方案

根据2015年市政府民政工作专题会议(第103次)精神,为规范、有序推进农村老年之家建设项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在我市有条件的行政村逐年逐步建设农村老年之家,“十三五”末实现全覆盖,基本形成组织健全、规模适度、管理到位、制度完善和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二、建设原则

(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农村老年之家建设要结合村中实际,尊重老年人意愿,项目实施优先考虑经济条件较好、老年人数多、照料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以满足老人就近就便的需求。

(二)整合资源,改造利用。将农村老年之家纳入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整合美丽乡村、三基建设、异地搬迁和社会捐赠等资金,利用农村现有的厂房仓库、村委会办公场所等设施,发挥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作用,通过改造改建,建成集膳食供应、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日间照料功能于一身的为老服务场所。

(三)互帮互助,共建共享。农村老年之家要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互帮互助、共建共享,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老年协会的作用,将文化养老、快乐养老、自治养老、生态养老融入到养老服务的全过程,以互帮互动互娱为依托,积极打造“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的农村养老模式。

三、建设方式

(一)配备设施。利用已有的互助幸福院等现有场所配置设施。

(二)改造升级。利用村中闲置房屋改造升级为农村老年之家,并配备相关设施。

(三)新建院舍。利用村集体土地新建农村老年之家,并配备相关设施。

四、建设标准

(一)统一命名。本着简朴、适用、温馨的原则进行农村老年之家建设,每个老年之家统一名称为XX县(区)XX街道(镇)XX村老年之家,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向幸福前进”的标语。

(二)统一服务设施设备。考虑到资源共享、服务大众,老年之家占地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四区不得少于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备一场七室(用餐室、棋牌室、文娱室、健身保健室、休息室、洗浴理发室、儿童之家和室外活动场),老年之家根据功能划分配备能够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用餐、文化娱乐、保健康复及休息等设施,设施要简单适用,安全可靠,质量上乘。室外活动场要配备部分老人活动设施,地面进行防滑处理,并种植一定的绿植,达到朴素、美观的效果。

(三)统一服务制度。每个农村老年之家根据市民政局指导意见,结合实际统一制定“农村老年之家”服务内容,管理制度等,在室内外分类安装上墙,予以公示。

五、资金投入

根据我市农村实际,先期利用两年时间择优在条件成熟的200个农村建设老年之家。按配备设施、改造升级、新建院舍三种建设方式,估算总投资为1亿元,由市级承担70%,区县配套30%。

六、运行管理

(一)日常管理。由村委会和老年协会组成院务会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经费使用、安全管理、就餐娱乐、设备使用、矛盾调处等事项责任,村委会作为管理主体,要认真履行管理责任,维护老年之家正常运行。

(二)服务模式。以自我服务、互助服务为主,原则上不单独设立服务人员,实行年轻的照顾年老的,会做饭的当厨师,腿脚好的当保洁员,“一日三餐齐动手”服务模式。老年之家以日间照料为主,遇到个别留守老人无人照料,也可提供生活居住,由院务会与其签订《入住协议》,明确责任事项。将老年之家的日间照料服务与政府购买服务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农村地区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的新路径。

(三)运行经费。一是县区政府每年按大、中、小村给每个运行的老年之家1—3万元的运行补贴,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按照以支定收原则收取的老人基本生活费;三是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四是社会捐赠资金;五是村集体投入资金。

七、实施步骤

(一)试点建设阶段(年—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在城北区和大通县各选择3个村开展试点建设,配置设施,完善功能。

(二)项目建设阶段(年—月)完成项目选址、建设方案、政府采购等前期手续,并召开全市老年之家现场观摩会,统一思想,推广经验。8月底配置设施和改扩建的项目先行开工,9月初新建项目全部开工。10月底,配置设施和改扩建项目完成建设工作,并完成挂牌标识;新建的项目完成主体建设。

(三)验收评估阶段(年—月)开展验收评估等相关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农村老年之家建设是贯彻落实市委“12315”总体目标、建设“幸福西宁”,实现“六个老有”实施的一项民生重点工程,是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站在讲政治、重民生的高度引起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工作中要健全机构、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科学规划、满足需求。农村老年之家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实际实用、灵活多样,不能搞“一刀切”。以满足老年人生活、活动、休息等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够用就好,不能贪大求全。选址大小、建设标准和配套设施要适合老年人,真正将其建设成为老年人的宜居家园。

(三)明确职责、确保完工。农村老年之家建设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市财政负责资金拨付;市民政、审计、发改做好项目建设的全程督查。各县区负责具体实施,制定上报实施方案,要根据本方案在建设面积,功能划分、设施配置、资金配套上划定标准。要以县区级审批为核心,简化手续,整体核发必要的审批文件和许可手续,在《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的授权范围内根据规模、资金的差异灵活开展具体实施工作,在保证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按计划目标完成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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