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壁垒研究
2016-02-26高红梅叶雯刘慧宏
高红梅++叶雯++刘慧宏
摘要: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2006年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以来,逐渐打破了农信社“一股独大”的垄断局面,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其发展速度并未向计划的那样迅速,政府放宽准入时所期待的鲶鱼效应、汤水效应并未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似“盆景金融”。从博弈的角度,探讨了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准入壁垒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并力求找出最优的壁垒区域,以加大我国农村金融的竞争力度,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供给;进入壁垒
DOI:10.16315/j.stm.2015.06.015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2006年12月我国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一时掀起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热潮。这一轮新的农村金融改革,其背后的经济逻辑是:政府在多次通过对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存量改革未果的背景下,试图通过“增量培育”的边际式改革来探索出一条新的改革之路。
林毅夫便指出缺乏合适有效的金融机构是阻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他认为允许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促进机构之间的相互竞争,是解决农村金融的重要途径。王芳也认为现阶段需要的是一个多层次、梯度化的农村金融制度。此后,周立等均探讨了我国农村小型金融发展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马九杰等通过调查发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减少贷款手续,创新贷款产品等方式积极服务于农村金融市场,从而增加农村金融总供给。董晓琳等构建了一个市场准人条件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度的实证模型,结果显示:放宽市场准人对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规模结构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且这个正向效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增强。张兵等调研后建立Logit模型,认为:在正规金融市场上收到数量配给、交易成本配给和风险配给的农户均比收到价格配给的农户更可能向非正规金融市场借款。
事实上,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没有得到迅速发展。2009-2011年,全国35个省(区、市,西藏除外)、计划单列市共计划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银监会统计来看,截至2013年底,全国才组建113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1071家村镇银行,14家贷款公司,49家资金互助社,从数量上看,虽较2007年底31家取得了迅猛发展,但对于我国32975个乡镇这个庞大的基数而言微不足道,平均每100个乡镇仅3. 4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部分地区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村镇银行存在准入门槛过高的问题。放宽准入时所期待的鲶鱼效应、汤水效应并未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反而变成了“盆景金融”,无法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缺乏的实际问题。董晓林等认为: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必须通过进一步降低行政性进入壁垒,引导民资进入,丰富农村金融供给主体,方能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运行效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然成为现阶段打破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垄断局面,解决农村融资难题的必要手段与措施。
本文针对这个现实问题,从博弈的视角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问题。通过斯塔克尔伯格模型,分析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对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从而试图找出合理的壁垒区间,以实现扩大农村金融覆盖率,增加农村金融总供给的最终目标。
1 垄断状态下的效用损失分析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存在三大业务性供给主体——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随着商业化改革步伐的加快,农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农村转移至城市,从农业转型至工商业。而农业发展银行致力于农产品收购贷款,粮基地建设贷款以及农村基建贷款等政策性金融职能。因此,真正面向农村的仅有农村信用社,这也造就了目前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市场“一支独大”的垄断局面。
从静态的角度看,垄断的市场结构势必会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如图l所示。
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达到一般均衡时,消费曲线与生产曲线基于E点,此时,社会的经济福利为APEE。在垄断条件下,生产者为实现利润最大化,秉承“MR=MC”的定价原则,最终实现的均衡点为F点,此时,所得的社会经济福利为消费者剩余(APFF)与生产者剩余四边形(PFFBPE)之和。不考虑其余的损失(如:为获得垄断经营权所产生的寻租成本等),垄断造成的福利损失为FBE(即哈伯格三角形)。
从动态的角度看,如果垄断能带来创新,从而降低成本,扩大服务范围,那么结果未必是低效的。但是,纵观我国农村信用社近十年的发展,严重缺乏创新的动力和改革的能力,使得农村信用社管理方式落后,经营绩效较差,已无法支持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发展更多的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度,改善农村金融产业组织体系已刻不容缓。
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博弈分析
2.1 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规模与发展速度远未达到预期水平。一方面是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还存在较高的政策壁垒。虽然2006年12月起,我国开始调整放宽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但是,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准人标准仍存在一些非资产性的门槛(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必须由符合条件的银行组建)。另一方面可能是受到原有组织体系的排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新进入者,势必在一定程度上会瓜分现有利益集团(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的既得利益。作为在位者,这些原有的农村金融机构或许会采取一定的措施以抵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入。为更好地对做出解释,在成本离散的前提下,分为“高成本”和“低成本”两种情况,本文构建了以下博弈树,如图2所示。
在30多年的农村金融改革中,我国农村基本形成了政策性(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和合作性金融(农村信用社)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虽然这三大供给主体存在自身发展不足以及支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但长期以来的国家信用担保以及相关政策支持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望尘莫及。因此,在现实博弈中,在位者处于领导者地位,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规模较小,资本薄弱,尚不能与农村金融市场中已存在的三大供给主体相抗衡,从而处于追随者地位。针对这些现实情况,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存在两大竞争主体: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储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小额贷款公司)。
假设2:与商品市场分析一致,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对金融产品的线性需求函数为
p=l-q,q=q1+q2。其中:q1为传统农村金融提供的金融产品数量,q2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数量。为简化研究,假设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数量等同为其向农村市场投放的贷款。
假设3: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市场必须克服进入壁垒,支付固定成本c。该固定成本c包括法律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以及进入市场后所需承担的达到经济规模的最低成本(包括新网点的设立、设备的购买、人员配备等)。
2.2 斯塔克尔伯格分析
根据上述推理与假设,本文通过构建斯塔克尔伯格模型对二者的行为进行分析。
首先,由p=l-q,q=q1+q2,可以写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目标函数为
f2(q1,q2)=(1-q1-q2)q2-c;
(1)
对目标函数f2求导可得:
将公式(2)代入,可得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目标函数为
情况一:固定成本c=0(当然,在现实情况下,该种情况是不可能存在的),不管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是否采取降价抵制,在零付出的条件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势必会选择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通过对目标函数f1求导,可得一般的斯塔克尔伯格博弈结果为
情况二:固定成本c>0,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在意识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威胁时,可能会采取降价等(通过追加投放资金)方式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利润为负,从而抵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此时:其中:是在位者的最低抵制投入量。由此,可以做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反应曲线,当新进入者将会被阻挠,如图3所示。
接下来分析此时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目标函数值。将代人公式(4),可得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抵制利润为
该函数为关于参数的开口向下的抛物线,如图4所示。
从情况一可以得知,当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市场,如果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放任不管,那么二者达到一般的斯塔科尔伯格均衡,此时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作为领导者提供的产品数量:;收益
1)区域I:固定成本C∈(O,C1),此时,面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侵入,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若采取抵制措施,获得的利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在位者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最优策略是选择“不抵制”;在这种情况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会选择“进入”。此时,处于“相对制衡阶段”。
2)区域Ⅱ:固定成本c∈(C1,1/16),此时,传统农村金融机构采取“抵制”措施可以获得的利润为:。在这种情况下,显然,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会采取“抵制”措施使进入者无利可图。此时,属于在位者“有效抵制阶段”。
3)区域Ⅲ和区域Ⅳ:固定成本c∈(1/16,1/4),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追随者进入农村市场的最大利润为:,在这种情况下,此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唯一选择就是“不进入”。博弈进入“封锁阶段”。
3 农村金融市场总供给讨论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政府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市场,最终目的是为了增加农村的金融供给,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非常有必要对不同阶段的农村金融供给进行讨论,以便提出切实可行的支农策略。根据上述3个阶段的划分,可以做出农村市场金融总供给的阶段图,如图5所示。
1)阶段I: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不采取任何抵制措施,博弈均衡的结果为:qI =1/2,gf=1/4,q=g?+q2' =3/4。
2)阶段Ⅱ:传统农村金融机构采取最低的抵制措施,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无利可图。此时,博弈均衡的结果为:为参数,农村金融总供给q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线段。
3)阶段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最优策略是“不进入”,此时,相当于整个农村金融市场处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垄断的局面。根据MR=MC的定价原则,可得:q= 1/2。
从图5中可以看出,若市场进入的门槛过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便被阻挠在外,整个市场处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垄断的低效率状态。当时,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或者是考虑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入的威胁,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均会对自己的投资量做出调整,最终使金融产品的价格下降,总供给得到一定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农村金融供给,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同时可以发现,进入壁垒并不是越低越好,在C∈(0,C1)时,在理性条件下,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并不会采取抵制措施,最终得到斯塔科尔伯格一般均衡,总供给为3/4。相对而言,当C∈ (C1,1/64)时,对整个农村金融市场而言,才是最为有效的。
4 政府补贴下的农村金融供给
政府将进入壁垒控制在C∈(c1,1/64)的区间之内,所获得的社会福利相对有效,那么,在现阶段将壁垒控制在这一水平之下是否最优。
试想:若进入壁垒一直维持在C∈(c1,1/64)的范围之内时,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在位者在预料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采取“不进入”的选择时,难免会发生投机行为,回到q=1/2的垄断状态。整个农村金融的供给量就处于((2+√2)/4,3/4)与(1/2)的不断循环之中。因此,这种情况只适用于一次博弈。那么,政府是否可以通过某些措施促使农村金融供给量一直保持在较高位,不出现波动。
倘若政府能够在阶段二给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一定的激励和补贴促使其仍有动力进入农村市场。此时,若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仍采取“抵制”措施,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量在图5的基础上上移。但是对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而言,在的条件下,最终所得利润为
因此,在阶段二,若政府给予补贴,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就会放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入,最终整个农村金融市场处于一个稳定状态,即斯塔科尔伯格一般均衡,q=3/4。其实,政府给予补贴就相当于变相地降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壁垒,使博弈双方处于一种相对制衡阶段。
5 结论与建议
本文立足于当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构建了一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博弈模型,试图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合理进入壁垒进行分析。根据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分析,当进入壁垒为零时,整个农村金融市场将达到帕累托最优。然而且前的农村金融市场并不是一个有效的市场。两大供给主体地位不平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无论在资金水平上还是技术创新能力上,都无法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匹敌。
从上述博弈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会影响博弈双方的决策行为,通过改变金融商品的价格从而影响整个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总量。
2)根据进入壁垒的不同,可以将新型博弈结果分为3个阶段:“相对制衡阶段”、“有效抵制阶段”以及“封锁阶段”。①在“相对制衡阶段”,由于进入成本较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采取“进入”策略,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会采取“不抵制”策略。最终丰富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村金融供给总量,促进农村经济的增长。②在“有效抵制阶段”,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采取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可以抵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该阶段又可以被分为两个部分:在CE(c1,1/64)阶段,整个农村金融市场中只存在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但农村金融市场的总供给甚至超过阶段一,达到相对有效状态。在C∈(C1,1/16)阶段,“抵制”措施仍是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最优策略,但此时的农村金融市场总供给将小于阶段一。③在“封锁阶段”,进入壁垒高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潜在收益。在理性思考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最优策略是“不进入”。整个市场处于垄断状态。
3)通过对农村金融市场总供给的分析,发现:在一次博弈中,适当的壁垒反而会提高农村金融供给。但是在重复博弈的情况下,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往往会采取投机行为,使整个市场的供给回到垄断状态下。此时,若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变相降低进入壁垒,促使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那么,农村金融市场的总供给仍然可以维持在q=3/4的状态。
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主体单一,产品创新能力较弱,农村金融供给总量远未满足市场需求。当务之急是引导和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度,丰富农村金融供给,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因此,适当放宽市场准入,将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控制在CE(0,CI)之间,在增加了市场供给主体的同时也提高了农村金融总供给,是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最优壁垒选择区域。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之后,由于其本身所处的弱势地位,初期所面对的客户群体往往是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排斥在外的剩余客户。该类客户群体一般具有低资信,高风险的特点。那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何才能实现在提高农村金融覆盖率的同时,解决自身可持续问题?期初,政府的政策支持必不可少。但是最为重要的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需积极配合政府的政策指导,充分利用对地方“软信息”的直接掌握来鉴别贷款风险,努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贷款效率,不断创新贷款产品,增强机构竞争力,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加快普惠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逐渐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构建一个既能满足现代农村发展需求,又能实现自我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