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广场舞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2016-02-26宋艳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云南保山678000
宋艳(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 云南保山 678000)
浅谈广场舞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宋艳(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云南保山678000)
摘要:广场舞因简单易学、节奏感强,成为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一种健身娱乐方式。加强管理,科学引导是广场舞不再成为扰民的罪魁;正确认识广场舞对于乡村文化生活的促进作用,对于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积极探讨广场舞成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广场舞;扰民;和谐社会
【DOI】10.19312/j.cnki.61-1499/c.2016.03.076
群众文化就是人们在生活中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且以精神生活为主,就是各种文化形态以及群众性的娱乐活动的总和。如电视广播,文学艺术,音乐舞蹈、民风民俗及各类的文化馆和图书馆等。近年来流行于城市乡村的广场舞,更是群众文化的典型代表。
一、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广场舞缘何成为不和谐的扰民因素
近年来,广场舞因简单易学、节奏感强,成为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一种健身娱乐方式。其发展速度迅猛,远远超过了公共空间的配给能力,加之城市居住密度本来就高,空间不足和噪声污染的问题双双凸显了出来。
1.健身场所匮乏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和地产商盲目追求土地利用效率,不少社区在容积率设计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忽略了社区居民健身娱乐设施的需要。正是公共娱乐设施严重匮乏,才在客观上导致广场舞问题愈演愈烈。
对于跳广场舞的乡村阿姨们来说,在居民区附近跳舞也属无奈之举,除了公园、广场、体育中心这些有较大空旷地区的健身场所外,不少居民只能就近选择空地,而这些空地往往又紧挨着居民区。跳舞队零零星星仅几支队伍。如今,跳舞队“爆棚式”发展,广场又有限,跳舞队太过集中,不同的音乐相互干扰,所以各个舞蹈队都相继调高音响分贝,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不和谐音调。
2.社会公共道德意识薄弱
我国法律从未禁止过广场舞,但对噪音扰民是有明确规定的。广场舞是个社会问题,是环境噪音的一部分,从法律上讲,环保部门有责任处理此事。同时,既然是一个广泛存在的城市问题,城管和公安机关都有义务出面解决相应投诉。政府部门可对组织者给予警告,被扰者可提起民事诉讼。同时,跳舞也要讲规则,首先要对跳舞者进行法治教育,提高其社会公共道德,在享有跳舞自由的同时,不应侵犯他人休息和学习的权利。
对于广场舞的参与者们来说,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都绝不能以牺牲他人,特别是以牺牲社区公共环境与公共秩序为代价,来组织广场舞。法治精神是什么?就是禁止任何人以牺牲他人合法利益为代价,来获得自身利益的满足与增长。否则,社会必将陷入无秩序状态。可以说,广场舞无节制地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少数人健身社交需要的模式,断不可行!当然,这绝不意味着禁止组织与参与广场舞,在不扰民、不破坏仅公共秩序、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广场舞仍然不失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社交方式。
二、正确认识广场舞对于乡村文化生活的促进作用,对于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
中国拥有五千年的古老历史,拥有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悠久传统,但是同样因为地方文化的诧异和众多民族的缘故,中国也有许多的封建残留思想和一些腐朽的旧传统——如对于舞蹈曲艺者身份的鄙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应当开陈出新,保留优秀的经典的传统文化,废除一些腐朽的思想,正确认识广场舞对于乡村文化生活的促进作用,对于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
现如今城市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较为丰富,而乡村群众期盼着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其实乡村也是需要优秀文化引领,带动乡村形成新时代特色文化。广场舞正好成为广大乡村居民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也是全民健身的良好体育项目,这种文化同乡村、农业、农民紧密相连,促进着社会的和谐发展。
正确认识广场舞对于乡村文化生活的促进作用,这就需要发挥乡镇文化专员的积极引导作用,积极移风易俗,推广广场舞,推动群众文化的进程和发展,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三、让广场舞成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措施
1.出台和谐发展的管理办法,落实管理部门,明确管理措施和责任。
首先要建立由社区、公安、城管、环保、物业等部门组成管理组织,制定管理规定或公约,组织广场舞需向当地管理组织申报备案,明确跳舞的地点、时间、音响分贝、负责人等。另外需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随意变更时间、地点,噪音扰民被人举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执法部门可采取没收工具及罚款的处理。
2.按规定时间统一播放,严格控制音量(不超过80Db)和播放时间(不超过晚九点半),规定每个广场只能播放一台音响。
基层文化部门可以考虑划定区域,定点安装多个小音箱,就像公园音箱系统,这样在大范围内都能听到声音,而且整体音响声音也不大,不至于扰民,放单个音箱主要是因为距离太远功率小就听不到,必须增大单个音箱功率,这样就造成扰民。
同时,民众对大型露天广场的需求很大,在目前露天广场供不应求、新的广场未建之前,想要在广场上跳舞的市民,不妨尝试着学习内地某些城市,带上耳机跳舞,或许能够缓解暂时噪音扰民问题。
3.尽快把群众文化健身广场建设纳入新的城镇建设规划,作统一合理的安排。
广场舞噪音扰民纠纷折射出当前中国城市公共设施不足的问题。在2009年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中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政府部门应开辟更多的公共空地、文化广场,合理设置广场舞场地,尽量避免在居民小区或住宅楼旁跳广场舞,可选择公园、街边小游园、闲置场地、体育馆、展览中心等;也可将大型立交旁的绿地和其它有条件的绿地加以改造,作为广场舞和居民休闲运动的场地。
4.对跳舞者进行法治教育,提高其社会公共道德。
乡村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保障,乡村惠民文化是党对广大农民朋友的关爱,是一项民心工程,在群众文化起着的重要意义。乡村广场舞是当下流行的乡村文化生活代表,社区居委会和街镇文体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培训,或组织“街舞”、“健身舞”比赛,进行有效的引导,使舞蹈样式和曲目相对积极向上,有益于身心健康。同时,跳舞也要讲规则,首先要对跳舞者进行法治教育,提高其社会公共道德,在享有跳舞自由的同时,不应侵犯他人休息和学习的权利。
参考文献:
[1]彭文革.广场舞蹈的现状、特征、价值与推广对策探析[J].当代体育科技.2012(02):75-78.
[2]许艳,王景林,张梦真.体育城市建设进程中晋江广场健身舞的发展[J].泉州师范学院学报.2012(6):8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