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四个统一”,准确评价班级德育工作
2016-02-24张国勇
张国勇
班级德育工作的评价问题,是当前素质教育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不仅是因为思想道德素质在学生素质中居于主导地位,而且因为班级德育工作在整个学校德育工作中处于基础地位。要正确地评价班级德育工作,一是要有科学的评价标准,二是要有正确的评价方法。科学的评价标准是正确评价班级德育工作的前提,正确的评价方法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笔者结合多年来的德育工作实践,就其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提些意见。
一、科学的评价标准应该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都必须以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总的目标和总的方向,都必须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德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此外,同一类别、同一层次、同一地区的学校以及同一学校的同一年级也应该有其相同的德育工作评价标准。否则,就区别不了优劣,分辨不出好坏。但是,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地区以及同一学校的不同年级的评价标准应该有一定差异。这也就是说每一所学校都应该从不同年级的实际出发制定自己的评价标准,建立自己的德育目标评价标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个年级的各个班有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衡量尺度。这样学校对班级德育工作的奖励才有依据,各个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做好本班德育工作的积极性才能充分调动起来。
二、科学的评价标准应该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
德育工作目标是德育工作实践活动的目的,德育工作过程则是德育工作实践活动本身。它是实现德育工作目标的途径,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没有明确的德育工作目标的实践活动是盲目的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是不可能有实际效果的。反之,离开德育实践过程的德育工作目标如同空想,永远也不可能成为现实。
因此,评价班级德育工作既要考查目标又要考查过程,既要有目标评价标准又要有过程评价标准。所谓过程标准,是实现德育工作目标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形式的衡量尺度和评价标准,班级德育工作的基本环节是指传授政治、法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知识,培养政治、道德情感,训练政治、道德意志,引导和调控政治、道德行为。班级德育工作的基本形式是指:升旗仪式、展会、班会、板报、竞赛、演讲、劳动、家访、个别谈心、集体参观学习活动和奉献活动、评比表彰先进、批评落后等。这些都是班级德育工作中普遍采用的形式。但是各班的内容与效果存在差别,正是这些差别,会直接影响整个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也直接关系到德育工作共同目标能否实现。
三、科学的评价标准应该是主导与主体的统一
在班级德育工作中如同在教学中一样,教师的主导作用是十分突出的。评价班级德育工作实际上是评价班主任工作。但是,如果只看班主任在德育工作中做了些什么,而不看学生在德育工作中的作用和表现,那么也是不全面、不准确的。
学生是德育工作的对象。德育工作是指教育者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培养学生具备社会所期望的政治思想、道德观念、个性特征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班主任是班级德育工作的直接承担者,有责任在班级德育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但是,这决不是说学生在德育工作中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决不是说教师与学生之间是一种你说我听、你要求我照办或是我违纪你处罚的关系,而是主导与主体的关系。学生作为德育工作的主体,在德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发挥程度如何是班主任在班级德育工作中主导作用的集中表现。因此,考查班级德育工作既要看班主任、任课教师做了哪些工作,又要看学生在班主任、任课教师引导下的实际表现。既要有评价班主任、任课教师工作的标准,又要有评价学生思想品德进步状况的标准,离开了哪一方面,都无法全面、客观地评价班级工作。
四、科学的评价标准是内化与外化的统一
德育工作是一个由知、情、意、行四个环节构成的统一过程,也是德育主体由内化到外化的过程,知、情、意是德育主体内化深入的三个阶段,行是知、情、意的直接表现和最终归宿,是德育效果的最终检验。行就是外化,它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成熟的政治行为、道德行为和生活行为,是全部德育工作的落脚点。学生的行为大量表现在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生活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等方面,但是有些行为则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环境,如拾金不昧、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没有一定条件,潜在的高尚品德素质就不可能表现出来。然而,没有高尚的品德素质,即使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和环境,也不可能表现出来。因此,内化是外化的前提,外化是内化的必然结果和目的归宿。外化有两种,一种是作为内化必然结果的外化,另一种是在外部强压下被动的“外化”,前者是持久的、稳定的、真实的,只要一具备条件就会表现的,后者是暂时的、形式主义的、虚假的。我们应该期望前者而摒弃后者。◆(作者单位:江西省东乡县王桥镇中心小学)
□实习编辑:胡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