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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诗学求索之旅

2016-02-24张孝评

关键词:诗学境界文化

【大家学术随笔】

我的诗学求索之旅

张孝评

(西北大学 中文系,陕西 西安 710069)

我自1978年回校执教,至2004年退休,其间26年,虽然也出版过六七部著作,发表过几十篇论文,但归结起来,学术上主要做了一件事,即本文标题所谓的“诗学求索”。今应《西北大学学报》之约,回望此番孤寂而艰辛的历程,还须由我与诗的缘分说起。

不知是因为什么,我在高小或初中阶段便爱上了诗。那时在家乡绍兴的一个小山村里上学,课余除了读亡父留下的旧小说之外,兴趣更多集中在诗上面。我将当地能搜罗来的诗选如《唐诗三百首》《千家诗》等置于床头,时不时捧读一通。尽管尚不能完全理解其意,但觉得读那些篇什,心像是突然间被什么风吹了起来,蒲公英般飘飘然升至半空,在星光闪耀下俯视大地,有一种温柔、朦胧、如同传说中羽化成仙的神秘之感。大约正是受此种对诗所持的虽不算狂热却相当执著的爱的牵引,1962年高考,我这个自初中到高中一直以数理化突出而被师长看好的学生,莫名其妙地跨进了西北大学中文系的大门。一进大学,可能是青春期荷尔蒙的刺激所致,于读诗之余,竟一发而不可收地写起诗来了。只是那些诗,大多是模仿郭小川、贺敬之的“战歌”之类。恰恰在这个时段,我结识了两位对我此后的诗学求索至关紧要的朋友。一位名金铮,中国籍以色列人的后裔,西大英语系教授金家桢先生之子,原本就读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因投书夏衍痛陈艺术院校教学弊端而被校方开除,当时闲居在家。他在中文系办的壁报《长风》上,读到我写的一首题为《马背进行曲》的长诗,便径直来宿舍找我。他一见我,就背诵起长诗的几个小节,尤其对虚拟的抒情主人公“马背上生马背上长”的浪漫构想以及诗中诸如“母亲用红旗的一角/为我,把塞外的风沙遮挡”等句子赞不绝口。这位气质不凡的来客,以其对诗近于癫狂的激情和无与伦比的才华,一下子吸引了我。我们一见如故,在校区的乐队小楼,整夜整夜地读诗、写诗、谈诗。因为常常夜不归宿,又与被校方开除的学生交往,我成了“九评”学习中重点帮教的对象。然而,我们俩的诗缘却并未因此中断,一直热络地持续到1996年秋他在北京病故为止。另一位因诗结缘的朋友是同窗雷抒雁,新时期著名诗人。其实,我们刚入学时来往并不多,真正走到一起,是在“文革”之初的大串联中。我与他结伴赴京,随后又一起南下,跑遍了大半个中国,最后扒车折返西安。一月光景同吃同住,可以说无话不谈,其间聊得最多的,自然也还是诗的话题。毕业分配后,他在《解放军文艺》杂志做编辑,因长诗《小草在歌唱》一诗而引起轰动之后,立即出版了同名诗集。他邀我为其写一点评论。当我尚在犹豫之时,我们班主任董丁诚老师再三激励我试笔。于是,一篇题为《真挚·纯朴·隽永:读雷抒雁近年来的诗》的评论写成并发表了。这是全国范围内关于雷抒雁其人其诗的第一篇评论,也是我评诗论诗的第一次尝试。可以说,我的诗学求索之旅,就是由此起步的。

之所以将为雷抒雁写的诗评看作我诗学求索的起点,不只因为该文于1981年第1期的《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刊发后颇受好评,雷抒雁本人表示赞同,人大复印资料也很快全文转载,并在年底获得了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凡此种种的确坚定了我从事诗学研究的信心,更主要是因为,诗评里所论的内心抒写、画面构成及哲学意蕴三方面,涉及诗与社会心理、诗与绘画、诗与哲学等问题,广义而言,似乎都可以归于诗与文化的关系之中,这与我十年后提出的文化诗学构想,在大的思路上是暗合的。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之交,随着“文化热”在全国范围内的兴起,我对从诗与文化的关系出发去阐释诗的兴趣日渐浓厚起来。此中的直接缘起,在于我为研究生开的一门《文艺学方法论》的选修课,以及当时人文社科领域有关方法论的讨论。针对自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来,尤其是“文革”十年偏重由社会政治—道德维度看待文艺问题的他律性视角,因为强调文艺为政治与阶级斗争服务而走向极端的庸俗社会学倾向,学术界引入以形式主义、新批评和结构主义为代表,将目光凝定于文本自身的自律性视角,意在纠正他律性视角陷于极端化的偏差。然而,如果说他律性视角在陷于极端之后,把诗当作意识形态的宣传工具,让其摇唇鼓舌地去“跟形势”“写中心”,当此之际,诗只能充当别的什么,唯独不再是它自身;那么,自律性视角则把诗封闭于独立自足的文本形式,割断其与社会、与作家、与读者等等的一切对象性关联,也同样存在走向另一个极端亦即形式主义的危险性。当此之际,诗便只是它自身,而不再是别的什么了。有鉴于他律性视角和自律性视角各自的局限性,以及由其二律背反造成的诗学研究的困境,我当时考虑最多的是,能否广开思路,建构一种既可从他律和自律超脱出去,又可将他律和自律统摄进来,具有极大包容性与整合性的新的视角呢?其时全社会方兴未艾的文化热启示我,建构这样的一种广视角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

我这样讲,主要是基于卡西尔(Ernst Cassirer)在《人论》提出的人与文化一体性的论断。卡西尔认为,人是文化的动物,其用符号创造的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等,既是文化的有机构成,同时又是“人性圆周”涉及的“各个扇面”。由此来定位诗,这个包蕴在艺术扇面内的小扇面,自然也可以作为一种符号化的文化现象看待。因而,要讨论诗与文化的整体关系,必须对诗作为文化这一尽人皆知的命题作出新的阐释。

我以为,诗作为文化,有两层意思:其一是说,诗无往而不在文化之中。一个诗人,必然首先是文化人。他可以逃避现实,可以拒绝政治,可以沉溺声色,也可以归隐山林或者遁入空门,然而,有如命中注定一般,他不能须臾脱离像空气与水那样沐浴和浸润其全身心的、作为其时空背景而存在的文化。唯其如此,他所写的诗,就不能不受到来自文化的方方面面的规约,不能不在或浅或深的层次上,烙下文化性的印记。与此一结论互为因果,其二是说,文化无往而不在诗之中。这就意味着,文化不仅作为外在于诗的时空背景而存在,而且会化作灵感、情韵、色彩和线条以及画面,乃至于整个有意味的形式进入诗的字行,最终以符号构成文化的意义载体,即诗的文本。在古往今来的诗坛上,有以自我表现相标榜者,有以纯私人性做招牌者,有以不食人间烟火为特色者。对于他们的诗,按通常的社会学方法去分析,难以破解其中的奥秘。然而,这些诗却无一例外,皆在其意蕴至深处,活灵活现地映现着诗人作为特定的人之特定的文化心态。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它们都可以当做文化诗来解读。

缘于诗与文化的上述关系,我觉得,在诗学研究中引入文化视角是完全可行的:一方面,从文化的维度观诗,把文化视为诗的时空背景,研究文化对诗的外在规约,这是一种他律性视角;反之,另一方面,对诗进行文化阐释,把诗视为文化的意义载体,研究诗对文化的内在表现,这又是一种自律性视角。作为二者的往返流动和自由转换,不妨说,诗的文化视角是一种由外及内,又由内及外,他律性与自律性互化互补的视角,亦即我寻觅已久的那种兼收并蓄、无所不包的广视角。

正是运用文化的广视角,我在1991年秋,撰写了《文化诗学构想》,并以此为导论,按泰勒(Taylor)给文化所下的著名定义以及卡西尔设定的“人性圆周”,在诗的文化圈这一表示诗与文化诸方面关系的新架构下,讨论他律与自律在其中互化互补的文化机制,分“诗与人的文化”(包括“诗与生命”和“诗与语言”二题)、“诗与精神文化”(包括“诗与历史”“诗与哲学”“诗与宗教”和“诗与神话”四题)、“诗与艺术文化”(包括“诗与音乐”和“诗与绘画”二题)共三辑八题,组织文艺学方向的八名研究生,一人一题合作完成由我主编的《诗的文化阐释》一书的著述,并于1993年5月交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

梳理此书关于文化诗学的逻辑架构,可以作这样的概述:从诗与人的文化的关系看,诗的本体具有生命结构和符号功能,是一种原创性的生命符号;从诗与精神文化的关系看,诗的本体作为原创性的生命符号,集中呈示为情感模式,通过宗教式的感悟,其显型式样向外张扬为社会意识凝聚的历史理性,其隐型式样向内积淀为集体无意识蕴含的神话原型,二者在哲学之思的启迪下,总体上显现出与哲学相反相成而又为诗所特有的智慧风貌;从诗与艺术文化的关系看,诗的生命符号及其情感模式,处在音乐与绘画的两面渗透之下,其意象—符号形式,随之显示出以表现为主、表现与再现相统一的特征。

如上所论,《诗的文化阐释》一书,意在逻辑地呈示文化诗学的某种架构。然而,若换个角度,从前列三辑八题讨论诗与各类文化形态关系的目录看,该书又何尝不是一个比较诗学的架构呢?可我以为,比较诗与各类文化形态的异同,固然也属于比较诗学的题中之义,但比较诗学之要点却并不在此,而在中西诗学的平行比较。刘建军教授在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中,对于这一点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诗的文化阐释》)在文艺学的研究上,特别在诗歌美学的研究上,极力想把中西美学的范畴、方法沟通融合,打破各方的局限,建立一种二美兼得的新体。”事实上,我们在论及书中几乎每一个问题时,都确实是这样做的,力求将中西诗学与此相关的观点,平行地展示出来,对其中的同中之异或异中之同加以探究,以便找到二者跨文化语境的内在契合点,亦即诗的规律所在。如在讨论诗与历史问题时,我们就将焦点集中在西方的“史诗”概念和中国的“诗史”概念的比较上,意在以前者为参照,更好解读后者的历史—文化蕴涵。其他如讨论诗与生命、诗与哲学、诗与绘画等章节,也从中西诗学比较的角度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

需要指出的是,在写作《诗的文化阐释》之时,我更多关心的是建构文化诗学,而对于中西方诗学比较,相对而言,则还处于不甚自觉的状态。1993年是毛泽东诞生100周年,西安市委宣传部邀请我写一部系统地阐发毛泽东文艺思想的书,以示对这位已故领袖的纪念。说实话,我对此类写作,并无多少兴趣,但因为当时《诗的文化阐释》刚刚出版,尚无新的科研计划,于是也就应承下来了。既然要写,我不想循旧例把这个题目做成通常的宣传文章。经过一番阅读和思考后,我决定在马克思主义诗学与中国古代儒家诗学的两相比较中,开拓一条新的思路,来完成此一任务。这条思路按此后出版的《毛泽东文艺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一书后记中的归纳,可概述如下:毛泽东文艺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诗学与中国古代儒家诗学相结合的产物,一方面代表着马克思主义诗学的中国化形态,另一方面又代表着中国古代儒家诗学的革命化形态。从水平的中西文化轴看,毛泽东→斯大林→列宁→马恩,是尽人皆知的毛泽东通向马克思主义诗学之路;反过来,从垂直的古今文化轴看,毛泽东→杨昌济→曾国藩→王夫之→孔孟,则是被人忽视的毛泽东通向古代儒家诗学之路。正是在两条道路的纵横交错处,毛泽东运用其“中外古今法”,完成了其文艺思想作为一种以革命功利主义为特色的比较诗学的体系建构(参见拙著《毛泽东文艺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西安出版社1995版,第351—352页)。

应该说,通过《毛泽东文艺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一书的撰著,在中西方诗学的比较方面,我已经由先前的不甚自觉变得较为自觉了。但由于为论题所限,颇多顾忌,我运用比较诗学的方法,难免稍嫌拘谨。真正打开视野,对中西诗学加以跨文化的平行比较的,是我刊发于1994年第7期《延河》杂志的一则短文《诗,变形的艺术》。此文是就清代诗学家吴乔(1611—1695)和晚于他260年的法国后期象征派诗人瓦雷利(Paul Valery)(1871—1945)关于诗文之别的两则比喻所作的比较。吴乔说:“意喻之米,饭与酒所同出。文喻之炊而为饭,诗喻之酿而为酒。”瓦雷利说:“正像走路和跳舞一样,他(指小孩)会学会区别两种不同的类型:散文与诗。”这就是所谓的“诗酒文饭”之喻和“诗舞文步”之喻。“诗舞文步”之喻,是瓦雷利作为一个来自浪漫之邦的法国人的思路;而“诗酒文饭”之喻,则是吴乔作为一个“民以食为天”的中国人的思路。两种文化背景,两种生活及思想状态,两种表达方式,其反差之大,体现了二者看似相反的一面;然而两个比喻,在区分诗文之间实用与非实用、认识与非认识、写实与非写实的诸多差别上,却达到了如出一辙的惊人地步,又体现了二者实质相成的一面。相反而又相成,或者说异中之同,作为中西诗学潜在的契合点,恰是研究比较诗学所寻觅的那种跨文化语境的普遍规律之所在。

按流行的说法,比较诗学作为一个专业方向,归属于比较文学学科。但以我之见,这样的说法极易造成误解,好像只有研究比较文学或比较诗学,才须用比较的方法;如超出这一学科或专业范围,就不必再做比较了。事实上,处在信息时代的地球村里,不论研究的是如何偏僻的学科或专业,也不论研究成果是否包含比较的内容,作为研究者,其心目中都得有比较的视野、比较的眼光、比较的方法。也就是说,他应该了解,此一学科或专业的外国同行,他们在想什么和说什么;之前他们已经想了什么和说了什么;之后他们还会再想什么和再说什么。唯其如此,他才不至于做闭门造车式的无用之功。正是基于此,我认为比较诗学与其说是一门学科或专业,不如从本来意义上称之为一种方法。以上由文化诗学说到比较诗学,究其实,都是在讨论诗学研究的方法问题。如果说文化诗学讨论的是在诗的文化圈内,他律如何由外及内向自律转化,自律又如何由内及外向他律转化,亦即他律和自律交相转化的方法,那么比较诗学讨论的则是如何通过中国古代诗学与西方诗学之间跨文化的平行比较,寻觅诗的规律的方法。

既然是方法,顾名思义,它便只是手段,而非目的。那么,我研究文化诗学与比较诗学,目的究竟何在呢?20世纪90年代的头几年,我一直在反躬自问,为这个问题纠结不已。直至1994年,在我开始撰写《中国当代诗学论》一书前,才算弄明白:我从文化诗学到比较诗学,在诗学之旅中苦苦求索十余载,其实都是在为建构一种基于中国本位的现代诗学作方法论的准备。

我所谓基于中国本位的现代诗学,意思是:这一诗学首先应该是民族的;其次还应该是现代的。我以民族性和现代性的统一为自己诗学求索的最终目标,有多方面的考量:其一,在对中西方诗学原典的反复阅读和再三思考中,我认识到,西方诗学的巅峰期在20世纪,即所谓现代诗学;而中国诗学的成熟期,自汉魏六朝以降,一直延续至清末民初,大体可称之为古代诗学。其二,中国古代诗学除刘勰的《文心雕龙》、叶燮的《原诗》之外,多是片言只语,散见于种种诗话、词话之中,而且又各有其说辞,难觅体系式的构架,但如若做整体观,在其片言只语后边,仍可勾画出一个充满中国智慧,堪称博大精深的潜在体系。其三,如何梳理古代诗学的潜在体系,并且进一步对其作出现代诠释,王国维、宗白华、朱光潜、钱锺书等学贯中西的诗学前辈,为我们提供了卓越的范例,那便是先要找一个恰当的参照系,而这样的参照系,依他们的经验,应该而且必须到以现代性观念和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方法见长的西方现代诗学去寻觅。其四,所以要建构一种基于中国本位的现代诗学,必须在他律与自律交相转化的诗的文化圈之内,经由中国古代诗学与西方现代诗学之间大跨度、远距离的平行比较,采用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方法,走古代诗学的现代诠释之路。

正是从上述考量出发,我在撰著《中国当代诗学论》一书的同时,构想了关于古代诗学现代诠释的详细论纲。论纲中,我想通过历史的梳理与逻辑的辨析,将由王昌龄率先移入诗学,在历经千余年的争议后,由王国维总结式地论定的境界一词,设定为古代诗学的核心范畴,并按照境界在诗的创作到接受的流程里,先是在感兴或者说灵感状态下孕育,随之在意象组合产生的结构性空白,也就是接受理论所称的“召唤结构”内生成,最终其审美空间蕴含的“不尽之意”亦即诗的韵味,因被读者“具体化”(英国学者加登语)地体悟而引发审美的延留效应这样一环接一环的逻辑链条中,筛选出包括感兴—意象—韵味在内的一系列配套概念,以及作为境界在语言诸层面(语义、语法、语用)衍生出来的一整套悖论式命题,如合规律的“无理之理”、合法则的“无法之法”与合目的的“无用之用”,共同构架而成以境界为核心范畴的古代诗学,亦可名之为境界诗学的理论体系。

要对这样一个境界诗学体系加以现代诠释,是一项浩繁的工程。我写的《中国当代诗学论》,大体完成了论纲的基本构想。特别是其中第二章“诗的意象”谈诗的意象空白那部分,用沃尔夫冈·伊瑟尔(Wolfgang Iser)在阐发“召唤结构”时论及的空白与未定性,结合诗的文本,分析了作为境界本体而存在的意象及其在组合过程中产生的四种形态的结构性空白:意象内空白、意象间空白、意象外空白和直白诗的空白。我认定,这些空白汇总在一处所构成的那个使人感动、令人回味、供人沉思的审美空间,便是诗的境界。其他如该书第一章谈“诗美作为主体性的逸美”“诗美作为个体性的内美”“诗美作为表现性的奇美”,以及第三章谈“诗的话语的非认识性”“诗的话语的不实用性”和“诗的话语的超逻辑性”等部分,也都从各自不同的角度论证了境界范畴所衍生的无理之理、无法之法与无用之用等二律背反命题。

但可惜的是,由于《中国当代诗学论》系陕西省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致使该书未能在规定时日之前,按论纲完成古代诗学的现代诠释。该书于1995年初由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后,我为了弥补此中缺憾,又陆续地补写了论纲内未完成的部分,但由于主客观方面的种种原因,截至2004年底我退休之日,仍有个别章节尚付阙如。已补写的部分,关于诗的境界的论述,是我较为满意的。我于其间以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围绕境界范畴本身,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历史的梳理,我把境界一词按其词义的历时性演变,理出了一个头绪:先是由表时间的范畴变为表空间的范畴;随之由表物理的空间范畴变为表伦理的空间范畴;此后由训诂学意义上表物理或伦理的空间范畴变为佛学意义上表感觉与无意识的空间范畴;最终由佛学的表宗教空间的范畴变为诗学的表审美空间的范畴。除了历史的梳理,我还就境界范畴进行了一番逻辑的辨析,意在用逻辑梳理历史的同时,又用历史验证逻辑,从而在方法论上真正达成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为此,我据王昌龄《诗格》“诗有三境”及王国维《人间词话》“词以境界为最上”之所论,将境界范畴的意涵由表及里、从实到虚,区分为真情真景相交融、虚实相生、“有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等三个层面加以讨论。在我看来,此三层意涵,犹如三级跳远,真情真景相交融是踏板起跳,虚实相生是腾空而飞,“有言外之味,弦外之响”是落地,是跳至极远处的动作之完成。上述过程在司空图那里,被表述为实象到虚象再到“象外之象”的过程。究其实,也恰恰是境界作为审美空间在意象组合中得以最大限度地拓展的过程。这部分内容,已辑入2007年出版的《文学概论新编》(全新修订第4版)第一章第五节“文学作品的体裁”内;其余补写的文字,则将辑入有待出版的《我的诗生活:紫红山人诗学论文选》(暂名)一书之中。

以上将我二十余年的诗学求索之旅,归结为文化诗学→比较诗学→境界诗学等几个阶段的转换与衔接。要说其间有什么心得可言,可以问心无愧地说一句,我在研究方法的选择及使用上,确实是下了功夫的,这大概与我文艺学的专业背景不无关系。从文化诗学研究之他律与自律的交相转化,到比较诗学研究之中国古代诗学与西方现代诗学的平行比较,再到境界诗学研究之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方法问题一直是我运思和着力的中心所在。当然,我也清楚方法不是目的,但在我眼里,其意义或重要性,也许并不亚于目的本身,甚至还有超于目的之处。我辈研究诗学,其目的不就在探索诗学之道吗?而这个道,若是求其本义,便包含道路以及方法之义。庄子讲庖丁解牛,虽然说道“进乎技”,但通篇强调的却是,技作为方法在其终极意义上,可以而且应该提升到道的高度予以看待。

一路写来,有回忆,也有思索;有欣慰,也有遗憾。原本想写得轻松、流畅些,但个别处因纠缠于学理,而失之板滞,未能尽如所愿,还望读者体谅。

2015年8月

2015-10-20

张孝评,浙江绍兴人,生于1944年11月,1962年9月考入西北大学中文系,1967年7月毕业。1978年调回母校任教,1987年经陕西省教委特批破格晋升副教授,1996年晋升教授,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知识界协会理事。主要从事文学理论教学与研究,曾被评为陕西省教书育人优秀教师。已发表学术论文与文学评论近百篇,出版各类著作11部,获全国及陕西省学术奖多项。主要著作有《诗的文化阐释》(专著,主编,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邓小平文艺思想研究》(专著,与人合作,太白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毛泽东文艺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专著,西安出版社1995年版)、《中国当代诗学论》(专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文学概论新编》(教材,西北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版,全新修订2007年第4版)、《我的诗生活:紫洪山人诗学论文选》(待出)。

Z052

A

10.16152/j.cnki.xdxbsk.2016-02-001

刘炜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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