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华阳国志》中的民族认识与民族管理
2016-02-24
(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 包头 014000)
时间创造了创意和概念,让其精炼和纯化。对于“文化”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蕴育着中华儿女不断成长,创造着恢宏而大气、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并为后人留下了一个个具有悠久文化、独特魅力的少数民族。而每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字、语言以及那些耐人寻味的故事,它们不断向世界展示属于自己民族的风采,诉说一个又一个的传奇。
一、概述
1.民族与族群
民族问题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关注并予以高度重视,关系着我们祖国统一、社会稳定、边防巩固的问题。在中国历史上,我们常在各类文献中看到得是“民”与“族”,而“民族”一词连起来相当罕见,而划分它的基础既不是血缘也不是种族,而是文化。文化上的交往与交融,有利于边疆地区发展、进步和繁荣以及国家的认同。在《李卫公问对》中记载了唐太宗李世民曾与兵部尚书李靖曾进行过关于夷汉关系变迁的对话。太宗曰:“朕置瑶池都督以隶安息都护,番汉之兵,如何处置?”靖曰:“天之生人,本无番汉之别。然地远荒漠,必以射猎为生,,故常习战斗。若我恩信抚之,衣食周之,则皆汉人矣。”李靖就认为:每个人生下来,没有种族的区别,有的只是经济生活和文化习俗上的区别。从现代的角度上说,我们往往是把“民族”合在一起表达,广义上指的是人类共同体,而我们在生活中用的最广泛的意思是国家的组成部分,比如中国56个民族。相对的就出现族群一词,表示具有语言、种族、文化和宗教特点的人们共同体,而往往有时候人们会把民族与族群结合在一起使用,而两者的区别在学术界也有不少的争论。因为本研究的重点在与《华阳国志》中民族认识与民族管理而不在于“族群”与“民族”的概念之争,因此,暂时依旧以“民族”这一词汇来指称中国的中华民族这一国族之下的56个民族。
2.《华阳国志》简介
常璩的《华阳国志》是最早一部描写巴蜀地区的地方志,对研究巴蜀地区的历史进程起着关键作用。“华阳”一名,最早出现于《尚书·禹贡》:“华阳黑水惟梁州。”《华阳国志》全书分为:巴志、汉中志、蜀志、南中志、公孙述刘二牧志、刘先主志、刘后主志、大同志、李特雄寿势志、先贤士女总赞、后贤志、序志并(梁益)[益梁]宁三州先汉以来士女名目录,共计十二卷,约十二万字。
而对于西南少数民族的认识,虽然先秦文献中可以见到影子,但是文字比较丰富以及具有考据意义的要属常璩的《华阳国志》,其对研究巴蜀地区的历史进程起着关键作用,也是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发展重要资料。
二、《华阳国志》中的民族认识
在“西南”这片土地上,孕育着中国远古人类,自古就有众多的民族与部落代代在这里传承,建立出了属于自己的文化特色。但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偏远、封闭等因素,先秦文献对于古代西南少数民族情况记载十分稀少。《尚书》、《逸周书》、《左传》对古代西南少数民族的记载仅仅局限在有无朝见或着有无民族之间征战会盟。在先秦的文献中既没有明确记录西南少数民族的活动地域,也没有叙述其社会状况,这对于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先秦史增加了难度。公元前316年秦并巴蜀后以及西汉时期汉武帝对西南的开拓,在“西南夷”地区设置了郡县,相对的关于西南少民族的文字逐渐增多。如在《史记》中《南越列传》、《大宛列传》、《司马相如列传》等,可以看到关于西南少数民族的描写。
对于上面所说的先秦文字和《史记》来说,常璩的《华阳国志》中关于西南少数民族史料更丰富一些,所记录的西南少数民族历史的时空范围也更为广阔。时间上,《华阳国志》所记录的上追溯到远古传说时期,下至东晋永和年间。而地域上《华阳国志》所记载包括今天整个西南,即今天四川、重庆、云南、贵州以及邻近部分地区。
1.民族分布
每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地域分布,如现今羌族就主要聚居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而对于古西南民族,《华阳国志》中就有概括性的描述与详细具体的记载。如《华阳国志·南中志》中有这样两处描写:“南中在昔盖夷越之地,滇濮、句町、夜郎、叶榆、桐师、唐侯王国以十数。”“南域处邛、笮、五夷之表,不毛闽濮之乡,固九服之外也。”概括了汉晋时期南中地区少数民族分布的总体情况,即今云南、贵州一带为氐羌和濮越两大族系交汇之处,各个民族、部族交错杂居。再比如《华阳国志·汉中志》说,武都郡“有氐叟,多羌戎之民”;阴平郡“多氐叟,有黑、白水羌、紫羌,胡虏风俗”,即今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古为氐、羌族的一个聚居区。所以,我们可以清楚得看到,羌族居住的地域从古流传到至今没有太大的改变。又比如《华阳国牂志·巴志》中提到涪陵郡,“东接巴东,南接武陵,西接 柯,北接巴郡。土地山险、水滩。”由此可推,自然环境是古西南民族地域分布的首选因素。西南地区自古以来是中国地貌形态最为复杂的地区之一,因此西南民族选择在这里繁衍、生活、生产亦是出于对自己民族发展的考虑。
2.民族特征
2.1 民族外在特征
当我们描述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往往会从这个人的外在特征开始观察描述。而对于古西南少数民族来说,《华阳国志》里也充分的展现了各个民族外在不同的特征。首先在外貌、服饰方面上,南中夷人“大种曰昆,小种曰叟,皆曲头,木耳环,铁裹结(挽髻所加的发圈,以铁为之)”,在这里说的“大种曰昆”意思是南中西北部所住居的“昆明”种,人数最多,成大部落;永昌郡西部的居民“穿胸、儋耳”;哀牢人“衣后著十尾(疑哀牢人皆尾濮之类,非其人真有尾,但衣著尾耳),臂、胫刻纹”。接着在《华阳国志》中展现各个民族的具体外在特征比较出现在各个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面。如江州一带居民,“皆重屋累居……结舫水居”;哀劳人“依哀牢山下居,以捕鱼自给”;汶山郡之夷人,“冬则避寒入蜀,庸凭自食,夏则避暑反落”。第三,常璩在《华阳国志》里有记载西南少数民族是在语言方面的特征。如南中“与夷为姓曰遑耶”,称马为“无梁”。第四是在书中有记载了其他民族风俗。如古蜀人死后,“作石棺、石椁”。“其亲埋作冢者,皆立方石以志其墓。”
2.2 民族内在特征
《华阳国志》除了上面所说的各个民族的具体外在特征的描写,其还注意到各民族之间深层本质上的不同,对一些民族的性格气质、心理素质、行为方式等抽象内在方面的特征进行了记载。如巴人,“质直好义,土风敦厚,有先民之流[]”,但“而其失,在于重迟鲁钝。俗素樸,无造次辨丽之气”,这里指的是巴人的缺点为行动、学艺不敏感,交际谈论不灵活;相对巴人,蜀人却与之截然不同,“君子精敏,小人鬼黠,与秦同分,故多悍勇”。上面也说到了不同的古西南民族,其分布不同,那么所处的自然环境也不相同,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儿女,所以《华阳国志》中所提到的各个民族的内在特征也不相同。
3.其他相关记载
《华阳国志》中记载的少数民族或部落有三十多个,对其中的一些主要的民族作了比较多的叙述。比如比较明确的记载了巴地、蜀地的界域四至、不同时期都城的迁移以及巴人、蜀人从事生产生活的一些重要活动地域和记载了巴人、蜀人发展农业、畜牧业、商业、手工业等社会生产生活状况。除了巴人和蜀人之外,《华阳国志》中对哀牢、濮、摩沙等作了重点记载。如哀牢人社会组织特点是“分置小王,往往邑居,散在溪谷,绝域荒外,山川阻深,生民以来”等等。又如濮族,是我国古代南方民族中的一大族群,据《华阳国志·蜀志》记载,在晋以前,今西昌一带生活着濮人;据《华阳国志·南中志》,今云南东部滇池及其周围之地、今贵州中西部居住着众多的濮人。
总的来说,《华阳国志》的出现,对研究西南古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提供了许多独有的史料。对于现如今的西南来说,可以从这些流传下来的文献中寻找到自己祖先的足迹,也对尊重民族风俗,发扬民族文化起到了一定的帮助。
三、《华阳国志》中的民族管理
“厥壤沃美,赋贡所出,略侔三蜀”,所以公元前316年,秦吞蜀并巴,拉开了统一天下的序幕,在本土以外建立起第一片占领地,而这片占领地是民族地区。经过长时间的打磨,秦顺利的对这片少数民族地区管理,并且将它建立成为秦统一六国的军需供应基地和战略进攻要地。两汉时期,尤其是汉武帝时期,中央政府对西南地区又进一步开发,至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完成了对整个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一。
1.秦统治时期
为了适应巴蜀地区民族关系,切实的解决民族问题,秦采取了一系列适应民族地区统治的措施与政策。
1.1 建立适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机构
自商鞅变法,秦便在地方上确立了郡县制,从历史的进程以及对今后的发展来看,秦的郡县制对管理地方起着前进的作用。但是,从秦那个年代看,“巴”和“蜀”属于两个不同的地域,因其地域环境以及两地的人文环境不同,所以秦在这两地采取的郡县制也所有不同。在最初过渡时期,秦的统治没有稳定,所以对蜀采取了分封制与郡县制并行的统治方式,曾三封蜀侯。至公元前284年,置蜀守,郡县制才在蜀完全确定。而对于巴地来说,秦虽然在巴地设置郡县,依旧保留了巴人的酋长。此外,秦统治者还在巴蜀周边民族聚居地区设“道”。《华阳国志·蜀志》记载,第二任蜀守李冰曾到过湔氐(现四川什邡市西北部),至青衣治过水,并曾开凿了道,秦的统治到达了蜀之西北、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道”,相当于县的行政区划,是秦政权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所设置,实行相当程度于今天的民族自治。
秦管理巴蜀地区的方式,很大程度上为今后管理西南民族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民族自治是可取的。
1.2 移民
秦时期,巴蜀地区仍有很大一部分势力为土著豪族,为了扭转这种形势,秦统治者便向巴蜀移民,改变居民结构,加强秦的统治。《史记·吕不韦嫪毐列传》这样写到:“诸 舍人皆没其家而迁之蜀。”秦通过向巴蜀移民,一方面增强了秦人的统治实力,抑制了少数民族的反叛,另一方面传播了先进的中原文化,有利于秦政治、经济制度的推行。
1.3 对少数民族刑法适度,赋税从轻
秦的统治,遵循着法家思想,对于“刑”与“法”,以严峻残酷而贯穿历史。但在民族地区,秦对于少数民族的管理,“刑”与“法”上有所宽容。对于“刑”与“法”,《华阳国志·巴志》是这样写道:“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而在赋税方面,“復 夷人倾田不租,十妻不算”,秦对民族地区采取了减免。
1.4 经济开发
秦统治者视巴蜀地区为统一六国战略基地,为了发挥巴蜀地区如天然屏障一般的地理优势以及充分发挥其经济功能,为工商业的发展奠定基础。据《华阳国志·蜀志》记载,秦统治者下令修筑成都城,在城内“营广府舍,置盐、铁市官并长丞, 阓修整里 ,市张列肆,与咸阳同制。”并且大力兴修水利,建设都江堰水利工程,开垦稻田,开通灌溉,把川西平原建成“沃野千里”的“天府之国”。所以在《华阳国志·蜀志》里是这样描述的:“于是蜀沃野千里,号为陆海。旱则引水浸润,雨则杜塞水门,故记曰‘水旱从人,不知饿馑’‘时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也”。
2.两汉统治时期
随着战争影响,西汉初实施“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国家实力逐步增强,汉武帝时期,便积极开拓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而这个时期,随着前面秦的移民等因素,巴蜀地区基本汉化,已经不再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对待,而成为了汉王朝开拓西南夷的立足点。两汉继承了秦管理少数民族的制度和措施,同时,有演变出新的属于自己的管理措施。
2.1 招徕归服,推行郡县制度
汉对“西南夷”的开拓主要以招徕归服为主,在这里招徕可作招抚来讲。汉朝并在此基础上,推行郡县制度。汉武帝时,招徕归服了夜郎及附近少数民族。在《华阳国志·南中志》提到,建元六年,“帝乃拜蒙中郎将,发巴、蜀兵千人,奉币帛见夜郎侯,喻以威德,为置吏。旁小邑……”郡县制度推广到今川黔滇三省交界的少数民族地区。可见郡县制的实施,不管是秦还是汉都对于管理古西南民族起着重要的推进作用,民族地区的安定以及管理起着不可不灭的作用。
2.2 郡道制与属国制
汉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管辖,继承秦制,在周边实施郡道制,此外,还实行了属国制。在《汉书·地理志》里记载,西汉平帝时期,全国设有三十二道,其中属于西南地区的有广汉郡甸氐道、刚氐道、阴平道等。而汉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实行的属国制,对于西南来说,带有半独立性质,保留了少数民族原有统治者的地位。
2.3 封爵受官
汉朝对于西南民族地区的统治,保留了“蛮夷君长”的统治地位,并对西南民族地区的统治者进行封官受爵,让当地自己的人统治当地的居民,加强了中央与民族地区的联系,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2.4 双向移民
对于西南民族地区的治理,汉承秦制的明显表现就是移民。《华阳国志·汉中志》记载:“汉时宗族大臣有罪,亦多徙此县”,这就说明,汉朝王室宗族大卿如果犯了罪,那么被贬至就是西南,比如河间王刘元、常山王刘勃。而汉朝相对秦朝在移民上做出的改变是不仅仅是汉族迁进西南民族区,让民族区的人也迁入内地。这样更加利于汉文化和西南民族文化的交流,也方便了中央管理地方。
中国作为世界上民族成份最多的国家之一,西南民族是中华民族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常璩的《华阳国志》里,常璩充分展现了从上古传说时代到东晋永和年间古西南民族的分布以及各个民族的特征,体现了一方水土养育一方儿女。书中所涉及的民族管理,体现了不管是秦还是两汉,它们所实施的郡县制以及移民政策对管理古西南民族地区有着重要影响,推动着汉族与少数民族的交流,带动着双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对统治者加强地方管理起着影响作用。
[1]常璩.华阳国志[M].山东:齐鲁书社,2010.
[2]刘重来,徐迪端.华阳国志研究[M].四川: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2008.
[3]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4]刘琳.华阳国志校注[M].四川:巴蜀书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