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流动与户籍制度改革
2016-02-23王贺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
王贺 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
人口流动与户籍制度改革
王贺 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
摘 要: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尤其是户籍制度已成为阻碍我国实现人口合理化流动的主要的制度性因素。因此全面彻底地改革现行户籍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将促使社会人口流动朝着科学化合理化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人口流动 户籍制度 城乡二元结构 流动劳动人口
当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主要攻破点不在于户籍制度的开放程度是否对人口自由流动产生约束方面的问题,重点是在于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而又不造成新的社会冲突与群体对立。户籍制度的改革要针对革除其利益分配功能而使其回归到仅仅作为对人口进行登记管理的必要手段,以及如何配套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基本福利三个方面,并且不使地方财政收入尴尬。户籍改革的最终方向和目的是取消现有户籍对人口流动的限制,允许所有公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流动到任何自己愿意的地方生活工作,自动获得当地居民的身份并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权利和义务。
一、户籍制度的概念及功能
我国的户籍是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对公民的基本情况进行收集、确认和登记的管理制度。实际上,它只是涵盖了人口登记制度和管理制度,我国的户籍制度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中形成了一些特定的功能。一个是“附庸功能”,另一个是“限制功能”。户籍制度的附庸功能指的是与户口相关的各种额外社会福利和补贴,而户籍制度的限制功能主要是指政府对农村到城市的流动人口的限制。伴随着我国户籍制度的发展,各种利益都被附加到了户口上,而这就彻底的改变了我国户籍制度的初衷本位,使居民户口从一个简单的信息收集工具变成了利益分配的工具。因此,研究中国人口流动的基本规律和时空特点,必须首先从具有中国特色的户籍制度入手。
二、建国以来我国人口流动的发展演变
(一)建国以来我国人口流动的历史进程
伴随着国家政策特别是户籍制度的变化,中国人口流动的历史进程也呈现出典型的阶段性特点。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和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人口流动强度划可以分为三个历史阶段。
1.自由流动阶段。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权。在这一阶段出于对巩固政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之过激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了人口的流动和迁移的十分活跃。在该阶段由于没有考虑到城市的吸纳能力,随后中央又出台相关政策对居民的盲目外流进行劝阻,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后来户籍制度的二元化。
2.限制流动迁移阶段。1963年至1978年期间,政府对要素流动的控制能力加强,计划经济体制也日益完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也得到了严格的落实,人口的自由流动性大大降低。总体而言,在这一阶段的人口流动在国家的计划控制之下,总人口流动水平只相当于自由流动阶段的流动水平的一半。
3.逐步放开阶段。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序幕拉开,农业劳动生产率得以显著提高,农民开始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而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与此同时,东部沿海地区承接了了全球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也就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导致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涌入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形成了蔚为壮观的流动劳动力民工潮现象。
(二)我国人口流动的现状
我国的人口流动现状可以以城乡人口流动为代表。因为我国城乡人口流动呈现出规模扩大、流动面广、频率高的特性。但是我国目前的城乡人口流动中还是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农村人口在流入城市的过程中和流入城市之后受到一系列不平等的待遇,一些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再如不利于农民工就业的倾向性政策,流动人口管理体系的不完善等,这些都对城乡人口流动形阻碍。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我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现行的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的影响存在着几个方面,人口流动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动力,合理的户籍制度改革又能进一步的促进人口在合理范围内有序的流动。
我国的这种特殊户籍制度约束使我国人口流动的轨迹随着户籍制度约束的强度的变化而表现出明显的时序性和空间性的特点。这种人口流动的时空特点带来了一系列的深层次的问题,如人口城市化的速率失调,人口空间分布的失衡以及城市病的集中爆发。这都对我国城市化质量的提高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稳步推进产生了严重的阻碍作用。流动的人口忍受着一些不合理户籍制度的束缚,这种制度制约着社会流动的最优化。高度合理的人口流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合理的人口流动不仅有利于实现人才的充分交流而且使劳动力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最终促进社会的均衡发展。
三、结语
近年来我国的户籍制度正在缓慢地改革和调整。一些城市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已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在政策允许下,国家开展了一系列因地制宜的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试验。目前形成的户籍改革模式有“浙江宁波模式”、“13省模式”、“深圳模式” 和“成都——重庆模式”。 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新的户籍改革制度的亮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这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但是户籍制度城乡分割的基本格局仍然存在,要实现制度政策和思想观念“双改革”,就要由点到面的推进改革进程。同时还要注意扭转思想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出一种改革氛围。使户籍制度改革能够合理的促进人口流动,缩小城乡之间的工资差距和收入差距,给城镇劳动力市场中的外来劳动力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加平等的劳动报酬,推动外来人口更快的地融入城市社会,实现平稳和谐的社会人口流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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