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制度分析
2016-02-22赵永强
赵永强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1)
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制度分析
赵永强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1)
本文通过研究制度安排对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技术创新障碍的制度因素,对促进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合理制度安排提供了建议和策略。
制度安排;技术创新
1 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相互作用
在企业技术创新问题上,传统方法侧重于从技术的角度来研究技术创新,而忽视了从社会尤其是制度的视角来研究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常陷于把制约企业技术创新的“瓶颈”看成是技术性而非制度性的误区。因此本文从制度的角度来研究制度安排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和作用。
制度是一种规范人行为的规则,它是一定范围内各种正式或非正式规则的集合[1]。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斯认为制度提供了人们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构成了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考察制度环境作用于技术创新的机理,有助于我们认识环境,从而营造和利用社会环境以促进技术创新的发展;考察技术创新对制度环境的作用机理,有助于我们理解技术创新与制度环境互动关系
的变迁,从而合理地制定创新战略,促进科技创新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以及环境自身的有序变迁[2]。
在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关系上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认识,即技术决定论和制度决定论[3]。美国制度经济学家凡勃仑认为技术是自主的,有其内在发展规律和“轨迹”,它的发展决定这制度变迁和社会的进步,因此技术创新是经济增长和制度变迁的核心力量。以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技术演进的过程是可以选择的,相应的制度安排会加速或减缓这一过程,高效率的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从以上两种观点中可以得出,他们都承认经济和制度有着相互作用的关系,区别在于强调的主次有别。事实上,在创新系统中,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两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双方相互联系,相互推进。在不同的阶段,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主次不同,一般说来,当一种制度处于比较发达和完善的状态时,技术占主流,对经济增长起主导作用;但是在一种制度处于不太完善和发达的状态时,制度的变迁和进一步完善就显得重要,技术水平的高低及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取决于制度创新。
2 阻碍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制度分析
目前我国正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转型期,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互动机制还没形成,旧的制度制约着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引擎,技术创新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概念而并非技术概念,其发生和扩展过程都要受到制度、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同时技术创新是一个复杂的多环节过程,一般需要技术经济构想、技术开发和经济开发等几个阶段,而这每一个阶段都和制度密切相关。
(1)国有企业产权模糊,企业未能成为技术创新的主题。目前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不完善,而企业的技术创新需要相应的制度与之相配。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由国家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但各部门之间全责不清,导致管理效率低下。用人机制非市场化,管理层由政府任命,政企不分,管理层在政绩目标和企业目标之间难以取舍,阻碍国有企业技术创能力的提高。
(2)国有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未能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人员激励制度不健全和自主创新意识的缺乏导致国企在创新能力方面的严重缺陷。企业创新激励制度的核心是建立所有者——经营者——创新者——对创新贡献效益的刺激链,使权、责、利直接贯穿每个利益层。但在目前产权制度下,没有对出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权责利作出相应的界定,未能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创新者所分配的报酬往往与其创新贡献不符,这使得国企缺少创新的动力。
(3)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消化机制不完善,影响科技成果转正[4]。技术创新的外在动力来自于市场的需求和社会需求的拉动,但是受限于资源,商业化程度很低。近些年我国专利实施率有了较快的增长,单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足之处。企业技术创新的消化吸收和引进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从而影响科技成果转正。
3 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制度安排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之所以举步维艰,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改革停留在表层的政策调整,并没有进入深层次制度上的创新阶段。因此常陷于把制约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瓶颈”看成是技术性而非制度性的误区[5]。从而导致技术发展与经济建设相脱节、科技成果转化难、专利技术实施率低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研究技术创新的深层次机理及其可持续性时,有必要研究制度安排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与作用。
3.1 明晰产权,实现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为创新提供制度上的保证。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以增强企业自我创新的压力和动力。推动国企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让国有企业参与公平竞争,使其有创新的外在压力和动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国有企业脱离办社会职能的思维模式。因此,政府只能将自己定位于宏观调控中枢的位置上,只能将自己的行为限定在为企业的技术创新与长远发展创造环境条件的范围内,还企业以技术创新投资主体、研发主体与收益主体的地位。
3.2 建立高效的激励约束制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建立健全的内在激励制度。在国企内部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设立董事会,转变国资委监管机构职能,由关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保障管理层经营自主权,对企业用人制度改革,鼓励创新与建立创新激励机制。企业外部由政府代表国家和社会以政策法规激励企业和企业家去推动创新,企业内部则以技术创新所获效益去激励员工的技术创新积极性,使技术创新效益最大化。
[1] 任永平.论制度创新与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J].江苏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 4) :30-34
[2] 伍爱春,曹麒麟.论技术创新与我国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J].经济师,2001,(9).
[3] 王晓刚.浅论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J].经济问题,2000,(9)
赵永强(1990-),男,汉族,河南驻马店人,辽宁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技术经济学。
C919
A
1671-1602(2016)22-01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