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问题
2016-02-22唐鼎尧吕熠晨
唐鼎尧,吕熠晨
(山西财经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0)
浅谈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问题
唐鼎尧,吕熠晨
(山西财经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0)
保障性住房指的是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它的出现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对民生的重视,这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我国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论文通过目前在保障房供给过程中出现的部分地区对保障申请人资格审查不过关、保障房公为私用等问题,提出需要提高保障性住房的立法层次,健全基层住房保障机构,完善保障房规划设计、建设、分配相关的制度规范等方面来保证保障房分配公平正义的实现。
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低收入人群
1 保障性住房的界定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是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是由政府及其部门提供的,通过财政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支持,用来缓解我们现实生活中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的一种住房制度。
2 当前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保障性住房主要是政府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居住需求,运用公共财政资源推出的利民工程,假若被有关部门出于私心,为自身、亲近的家属或者有利益关系的人提供便利,将有限的土地、补贴政策和公共资源用于少部分人,使得与部门相关的人获得不应该获得的私利,这影响到社会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还会导致普通民众对政府威信度的下降。
在我国保障房相关规定推出及运行的过程中,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在于其分配中出现的问题,保障房出现公为私用,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其中比较集中的问题是:
(1) 有的地区对保障申请人资格审查不过关。各级相关部门的工作只是表面性的,没有能够准确了解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收入、家庭存款或现在居住条件等详细信息,致使把有限的保障性住房私下给了不符合优惠政策的家庭及人群。同时,因为资格审查中的漏洞,通过瞒报、谎报、对财产进行国外转移等手段来申请保障性住房的现象经常出现,甚至还有开着豪车住着保障性住房的不正常的情况,影响了公众对新时期所倡导的公平正义的认识和理解,造成极大的负面效应,阻碍了社会的民生发展。有的地区为了加快他们地区的发展建设等原因,甚至根本不顾及保障资格审查阶段,而是把部分拆迁户看做符合保障要求的人群,给其享受优惠的政策。
(2)许多的保障房工程通过集资房的谎称最后却成了某些部门的部门福利。通常可以进行集体房的方式常常是发展的比较好的单位或者企业,这样,使用政府的有范围的优惠政策为这类群体分给价格远远低于市场的住房,事实上成为了单位里面的分房,可是现实生活中那些急切需要的低收入人群却不能享受到优惠的住房。
(3)保障房面积和地点不符合要求。地方政府在对保障对象进行分配的过程中,没有清楚的认识到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把公共的优惠资源和政策认为是有关单位自身的利益,引起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的自由性,忽视政府优惠政策的规定,仅仅只是有关部门自身或者部门的私利运行,产生了许多违反法律,违反政策规定的现象。
3 促进保障性住房分配正义的建议
对于我国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在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该坚持探究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发展前景和方向,对于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人员的审查方式,应该加快改进,确定明确的细则,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实现保障的目标。
(1) 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立法层次。有关的单位应该尽快提高保障性住房的立法层次,完善目前存在不足的法律法规,并且与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紧密结合,逐步具体详细地规定住房保障工作的保障目标、保障职能及保障范围,同时为地方政府推出的有关规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2) 完善保障性住房计划和建设方面的规范。一是要加强全面的规划,从我国城乡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把保障性住房的设计与城市整体住宅区相结合,保障房区域与普通住宅房区域应条理分布,防止城市低收入区的连片出现以及相应保障配套小区设备的落后。就长远来讲,这有利于居民生活条件的提高和社会更加公平的实现。二是保障性住房该拥有基本的框架,户型适宜、功能完备,保证完工工程及尽可能及时地运用到实际生活当中。在工程开工过程中加紧控制使用材料的质量和成本,尤其是禁止使用比较高档的建筑材料,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作用,解决保障性住房的需求。
(3) 建立健全基层保障性机构,发挥基层住房保障的资源和力量。随着保障对象范围的扩大,住房保障工作也越来越多,而这其中绝大部分的工作将由基层住房保障机构实际运作,而部分地区基层的相关单位缺乏工作者,制度也有不足,对保障申请者的提请、审查和以后的监督缺乏后力,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入推进。
(4)保证保障房的公平分配。需要明确清晰地规定各类程序,主要应该保证公平公正透明,要整个过程公开,包括相关政府政策、住房建设情况、参加申请者基本资料,必须要在阳光下运行,对于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要给予最大的空间。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现象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5)完善相关基础条件和体系。运用现代网络先进的技术,详细建立民众的家庭条件和存款的数据资料,使得民众的家庭人员、经济状况、公积金、社保等资料联系起来,为公平合理分配保障房提供真实可靠详尽的数据。民众提出申请后,审查机构可以对从公积金、社保以及民政、公安等部门取得数据进行全面评估,用来了解其家庭基本情况和经济情况,详细审查其是不是符合申请的规定,从而删选出符合规定的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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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仲彦,申玲.保障性住房市场公平分配研究[J].商业时代.2011(13).
[3] 张迎春.从社会公平视角看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J].湖南社会科学.2010(01).
唐鼎尧(1993.11-),男,汉族,山西晋城人,山西财经大学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住房制度。 吕熠晨(1994.01-),男,汉族,山西长治人,山西财经大学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
F293.3
A
1671-1602(2016)22-01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