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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视角:浅谈韩非子的政治思想的博弈论思考——纳什均衡

2016-02-22王闯薛翕跃

西部皮革 2016年4期
关键词:纳什均衡韩非子博弈论

王闯,薛翕跃

(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00)



博弈论视角:浅谈韩非子的政治思想的博弈论思考
——纳什均衡

王闯,薛翕跃

(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00)

摘要: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从剖析人性到历史进化论,从“君”“道”同体说到君利中心论,其思想具有极强的实用主义和现实主义。他继承和发扬了前人的思想,通过阐述“法”“术”“势”内在的循环互补与矛盾,为君王治理国家找到了一条明晰的道路。对于君民,君臣的阐述让我们产生无限的遐想。时隔2000多年我们再次审视这位集权主义的集大成者,通过一种全新的经济学视角:博弈论,来思考两千多年的政治理论如何在今天找到它再次焕发青春的平衡点——纳什均衡。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博弈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当代中国的社会治理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为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传统思想的理论力量,这是我写作本篇论文的最终目的。

关键词:韩非子;博弈论;中国治理;纳什均衡

1韩非子的政治思想概述

法家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商鞅以后一百年,韩非子登上历史舞台。韩非子对前期法家思想进行了吸收,他吸收了商鞅的法治理论、势不害的术治理论,并对这些思想进行了融合,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完整的法家思想,成为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也包括法治势治术治这三部分,并且还强调了这三部分之间的联系。然而加强中央集权、把君权绝对化,导致法家的君主专制理论走向了极端。

1.1理论基础

(1)历史进化说

韩非子的历史进化说大题是从《商君书》中继承而来的。韩非子也用分期的观点分析了历史的进程,他把人类的历史从远古到当今分作四个时期,即“上古”、“中古”、“近古”和“当今”。

韩非子对历史进化的原因进行了新的探讨和发展。他认为当人口增长的速度超过生产力增长的速度,人们为了争夺各种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就会产生矛盾和冲突。他说:“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于是造成了“人民众而货财寡”的局面,进而引发人民之间的争夺财产。他还认为随着生产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仅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在变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们的观念也在变化,他是沿着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着人们道德精神面貌这一条路来观察问题的。时代在变,政治应随时代而变。

(2)人性好利论

韩非子认为人性好利,首先是基于人的需要。“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人们都认为父母与子女、父亲之间是最亲近、最恩爱的,血肉之情不言于利,但是韩非子认为所有的感情都是建立在利益至上的,都是记利而行的,人们所有的伦理道德都不开一个“利”字。既然最亲近的关系都是以利为扭结构的,其他的关系自然就不言而喻了。既然人的本性是“自为”、“好利”,政治就应该从这个实际出发,把全部政策自觉地建立在“利”的基础上,人们的利互相排斥,但又可以结合在一起,为了“利”,人们可以相互为用,也可以相互斗争。政治的秘诀就在于搞好利的组合,并为君主所用。

(3)“君”“道”同体说

“君”“道”同体是韩非子把法术思想结合起来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君主与道的关系,从理论上说君主也必须服从“道”,“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但是在实际中君主的地位一“道”相适应,臣民与万物相适应。根据“道不同于万物”的原理,“君不同于群臣”,“明君贵独道之容”,实际上这是在突出君主的地位,为君主专制主义代言。

(4)“誓不两立”的矛盾观和实力原则

韩非子接受了老子队里统一的思想,又比老子更深刻地揭示了对立统一,同时还具体论述了对立而转化的条件。对立统一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君臣的关系,君臣之间充满了对立,君臣上下之间是“一日百战”的关系,所有的臣都如同虎狼一样,时刻觊觎着君主的权位,其出发点也是为了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韩非子主张能吃掉对方就吃掉,不能吃掉就绝对压倒对方,这是韩非子对待矛盾的基本思想,这一思想贯穿于他的全部政治理论中,使他的政治思想独具特色。

在社会矛盾关系中,要想吃掉对方或者绝对压倒对方,最有效、最可靠的手段就是“力”。韩非子说的“力”,既包括劳力,又包括智力,还包括经济、军事等风方面的力量以及主观能动性等,政治的艺术就在于把臣民之力全部视为全部调动、集中起来,并为君主所用。

1.2“法”“术”“势”的循环互补与矛盾

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主要包括“法”“势”“术”三个重要部分。他认为三者是统治者不可缺少的统治手段,君要治理好国家就要运用好这三个手段。韩非子强调治国要用法治,法影响到国家的强弱,法治严格的国家往往强盛,而治松散的国家往往贫弱。韩非子将法的作用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此,故绳直而枉木,准咦而高科削。权具而重益轻,斗设而多益少”。韩子用比喻说明了法律就像社会中的准绳一样,人的行为以法律为准!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可有效地制止社会动乱。韩非子认为君主身边的大臣和显贵等等往往会给君主带来威胁,因此,君主为了防止来自身边大臣的威胁,必然要用术来统治官员。术是君主对付官员的方法,因此术只能由君主一人掌握,君主使用术对付大臣就要将自己在大臣面前表现的神秘莫测。君不能随意的表现出自己的喜好,以免臣下投其所好。被臣下所蒙蔽。君主将事情交给臣下去做,自己对事情不随意评论,这样既能保证自己不会发错,同时又可以看出臣下的过错。君主还要注意不能让一些能臣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过于紧密,一旦一些能臣在群众中形成了较大的威望或者超过了君主的威望,会为君主带来危险。君主通过以上的术就可以控制官员。保证自己的统治地位不会被自己身边的官员所夺取。韩非子还强调了势治。他将势作为了统治者统治的资格或条件,他认为一个人是统治者的原因是因为他具有了势。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因此,君为了保持自己的统治地位必须要保持自己的势,有了势,君主的命令才可能有效。韩非子还论述了君主势的一些措施,如君主要控制大臣的实力,不能让大臣的经济、军事实力、政治实力太大!更不能让大臣结党营私。否则君主的地位就会受到动摇。通过以上的措施!绝对保持君主在国家中强大的势力,以保证君主的地位。

韩非强调君主治国要三种手段并用才能维护好自己的统治地位。韩非子在自己的作品中论述过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他认为势是法和术的前提条件,君主只有拥有了势,成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才有资格谈到用术的问题,因为术只有君主才能用,是君主驾驭官员的手段。同时有了势也在有资格和条件制定一个国家的法律,并且有资格和条件去实施法律。法和术是保证君主势的两种必要手段,一方面君主为了维持自己的势,必然要依法治国,君主在治国的时候,势与法结合!就会治理好国家,反之势与法相互分离,国家就会动乱。另一方面君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势,必然要用术,将势与术结合起来治国就会轻松。而势与术分离治理虽劳累,但是也会出现国家的混乱。总之,成功的君王必须在治国的时候兼用法势术。因此,法治需要术来补充,术治又需要法来补足,势也需要法来补足。若再进一步就会发现,法其实也需要势来补足,术也需要势的补足,势又需要术的补足,三者互为条件、互相需要、相互补足,存在着循环互补的关系。

互补和矛盾,是一物的两个方面,说互补就应该承认矛盾。关于法、术、势三者之间的矛盾,晚清梁启超先生层予以揭露,他在指出三者之间矛盾之后,又误将术、势摒除韩非子思想之外。刘家和先生明确指出法、术、势之间的矛盾是韩非思想自身的矛盾。首先,法和术是有矛盾的。法是形成文字并由官府公布的,因而是公开的,目的是让人们都知道和遵守。而术恰恰相反,不能形成文字更不能公开,只能藏在君主心中。二者同样是君主统治的方法,一个公开一个藏于心,构成一对逻辑矛盾。

其次,法和势也是有矛盾的。法通过官方公之于众,人人都要遵守,包括君主在内。在用人行政上,韩非成人君主要遵守法的,这种说法又叫做“以法治国”。他相信“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法家这种无为而治的主张有人认为和西洋近代法治观念无异,应该说是极为接近的,但是对中国人来说却是完全陌生的。在韩非的思想中,至少在用人这一点上,君主倒是真要“舍己能而因法术”的尽头才行,单凭这一点,我们可以认为韩非主张的法治有其客观、公平、普遍适用的一面,它要求君主也要手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君臣一致的要求。

可是,要讲到势,君臣之间就绝对不一致了。势是君权,它要求君主必须具有绝对的权威,它站在君主的立场上,强迫一切人屈服,如果君臣上下而可一致,那还有什么势可言呢?法之基础为“平”或“等”,而势之基础却在于“不平”或“不等”,两者不可同真,不可同假,这又违反了逻辑学上的矛盾律。

2博弈论概述

2.1何为博弈论

博弈论(gmae thoeyr),也称/对策论0,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的时候所进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气或者说,它是研究应用于互斗局势的抽象模型(也称博模型)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即/当成果无法由个体完全掌握,而结局须视群体共同决策而定时,个人为了取胜,应该采取何种策略0的数学理论和方砂。博弈论最先研究的竞争场合是象棋、扑克、桥牌等娱乐性斗争局势,现在它已应用于经济、政治、军事及管理科学等众多领域。博弈论发展了原则上应用于所有互斗情形的一套方法,并进而探讨这些方法在每一具体应用中所导致的结果。

2.2博弈论的发展历程

博弈论的出现与发展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虽然对具有策略依存特点的决策问题的零星研究可上溯到18世纪初甚至更早,如瓦德格拉夫1713年就提出了已知是最早的两人博弈的极小化极大混合策略解。古诺和伯川德则分别在1838年和1883年提出了博弈论最经典的模型,但博弈论真正的发展是在20世纪,而且至今仍然是一门新兴的发展中的学科。正因为博弈论在经济分析中广泛的运用及思想的深刻性,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纳什、哈桑尼和塞尔腾三位博弈论研究者,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又授予了两位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家莫里斯和维克瑞,以表彰他们对经济学的杰出贡献。竞争博弈,即二人零和博弈(TwoPesronZeor-smuGnales)“这类博弈中不存在合作或联合行为,对弈两方的利益严格对立,一方所得必意味着存在另一方的等量损失?”此时,关于二人零和博弈理论有丰硕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博弈扩展型策略。混和策略等重要概念,以及泽梅罗定理与冯#诺伊曼的最小最大定理(VonNeumann,1928)等重要定理,为日后研究内容的拓展与深化奠定了基础。

3韩非子政治思想的博弈论思考——纳什均衡

3.1韩非政治思想的积极因素

韩非子法治的思想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它不仅帮助秦国成为实力最强的国家,最终一统天下,而且对后世的影响也巨大。韩非子的政治思想蕴含了一些积极的因素,这些积极的因素主要体现在法治思想中。第一,韩非子强调以法治国,这一点具有历史进步意义。韩非子主要是通过人性的角度来论述以法治国的原因,他认为人性是恶的、好利的,人性的好利性常常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导致社会的混乱,要制止这种混乱,必然要靠法律,因此韩非子主要主张用法律来规范和调整社会关系。

韩非子反对儒家学派主张的以人治国的主张。他认为即使是贤人,没有法律也不能治理好国家。韩非子对人性的认识是深刻的,并且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提倡法治可以弥补人性的弱点,防止犯罪。韩非子强调统治者在定制法律后要将法律公布,让人们自觉规范行为,这种做法有利于培养人的法律意识,减少社会犯罪。韩非子的以法治国的思想在今天也具有积极意义。今天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也离不开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就要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开展法制宣传做好普法工作,只有全民族树立了法律至上的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才会自觉的遵守法律,稳定社会。

韩非子在法治原则中强调“法不阿贵”,“法之所加,知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强调的实际上是法律公平的问题,法律就像一把公的尺子来裁定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无论是官员还是普通的百姓都要遵守法律,一旦违反法律都要受到惩罚。法律的公平可以带来很多积极的社会影响,比如维护法律的尊严,使人们都尊重法律,肯定法律的有效性。官员和百姓都要遵守法律,也可以缓和社会阶级矛盾,稳定社会。韩非子“法不阿贵”的思想与今天我国提倡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对我国法治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3.2韩非政治思想的消极因素

韩非子的政治思想虽然具有一些积极的意义,但是基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也是有很多消极因素的。韩非子政治思想中的消极因素体现在他的法治,势治,术治思想中。其在提倡法治的时候,主张的是严刑峻法即用严酷的刑罚惩罚百姓,甚至提倡轻罪重罚。韩非子轻罪重罚的思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使百姓畏惧法律而不敢违反法律,但是一旦严刑峻法超过了百姓承受的度,国家就会面临动荡。秦国以法家思想为指导取得了天下的统一,但是后期秦国将法家思想用到了极端,严刑峻法也走向了极端,最终导致秦国的灭亡。韩非子的严刑峻法思想反映了韩非子政治思想的出发点是维护君主的利益而不是百姓的利益,只强调百姓的义务,没有保障百姓的权利,将百姓置于被统治的地位,律法实际上是君主维护对百姓统治的有力手段。

因此这种势治以及术治手段只能是封建时代君王统治的特殊手段。这些政治技能与现代社会中的政治生活截然不同,现代政治社会强调的是民主、自由、公平等等价值观念。公民通过宪法的规定都获得了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当今政治生活中的政府除了统治职能外,也强调政府的服务职能,为公民提供更多的现代化服务。因此韩非子的势治、术现代政治社会中的必要政治技能了。

3.3韩非政治思想的博弈论思考——纳什均衡

韩非子基于我国古代的政治现实,其思想具有极大的实用价值,但是以加强君主独裁和维护君住权力为出发点和归结点的思想逃不出封建社会的范畴。从当今比较热的博弈论角度重新审视两千多年前的韩非子,我们似乎又能找到一些对当代中国治理的启发,尤其是从其法、术、势三者的阐述看。

(1)君臣博弈

前面我们介绍了韩非政治思想中的君驭臣之道和臣侍君之道,结合纳什均衡的博弈论最优选择策略我们可以看到,君臣之间存在着博弈。统治者在一方面要运用“术”来管理或者驾驭臣,为统治者服务,一方面要给予他们丰厚的回报,另外一方面又要对其进行限制,以免其政治威望超过君主自己而带来统治的不稳定。从人性的角度来考虑臣,大臣一方面要服从君主、甘愿为君主的臣子,另外人性是自私的,大臣要运用一切手段来为自身的利益服务,甚至有时候要僭越君主的权力。这些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例证,如汉高祖刘邦杀开国功臣、王莽干政、安史之乱,等等。这些都说明了君主、大臣怎样在这样的博弈中保持一种拍平衡的状态——找到一个纳什均衡点,这样一种最优的策略,纵观中国古代两千多年的历史,君臣之间的博弈也进行了两千多年。一单这种博弈的均衡被打破,不是出现大屠杀或者种族屠杀,就是出现臣弑君的悲惨结局。所以以博弈论的视角重新考量韩非的政治思想,我们从“术”的角度找到一条博弈论的思路。

(2)法律与道德的博弈

韩非的政治思想最大的特点就是强法律弱道德,主张用严刑峻法来统治国家,不管是臣还是民都要严格遵守,甚至君主有时候也要遵守,这样的主张在春秋战乱中能够集结力量、规范社会,在极其混乱的时局中能够生存,韩非给我们一条在夹缝中生存的治国之道,但是从长远来看严刑峻法不是一种理想的治国思路。道德与法律之间也存在着博弈,单纯的强调哪一方都是不合适的。严刑峻法会积淀民怨,时间一长统治基础就会动摇,然而无为而治没有约束的去管理社会会导致社会活力不足,也有可能出现社会的不稳定,一只没有线的风筝只能是飘摇不定。所以从博弈论的角度看,是法律多一点还是道德多一点,还是二者平衡,我们总有不断的思考——纳什均衡点。

值得注意一点的是,道德和法律的均衡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依据时局、环境等各种外部具体条件要不断的变化。笔者认为,法家和儒家结合起来寻找一个最优的策略,既不是囚徒的妥协,也不是单纯背叛和合作,这样对于我们现在建设法治社会和德治社会应该有一个全新的视角。

4总论

通过以上对韩非子政治思想的概述和对当代新兴博弈论的简单介绍,给我们一种重新审视韩非子政治思想的视角。结合韩非子政治思想的消极和积极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君臣甚至是君臣民,道德法律等关系的博弈论思考,我们是不是能够找到那是均衡点?本文立在提出一种全新的博弈论视角,由于学术积淀薄弱,对于各种博弈关系的分析不甚很到位,在全新视角下,我们能够继续探讨韩非子政治思想的君臣博弈、君臣民博弈、道德与法律的博弈、“法”“术”“势”三者的博弈,从而能够寻求最优策略——纳什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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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1602(2016)04-0130-03

作者简介:王闯,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政治、东南亚政治与外交。

薛翕跃,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东南亚国际关系、政治经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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