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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的性质新论

2016-02-21顾明栋

新闻与传播评论 2016年4期
关键词:六书符号学语言学

顾明栋



汉字的性质新论

顾明栋

摘要:汉字的性质是国内外研究中国的学者所关注的基础理论问题,但迄今尚未有共识。对汉字性质开展真正有意义的概念性探索,必须基于对单个汉字作为最小符号单位的研究,兼顾语境,批判性地运用现代语言哲学和符号学理论,从比较的视角对汉字的构成理论——六书进行分析,以图找到走出至今悬而未决的争论之途径。据此思路研究的初步结论是:汉字是一种集图形、索引、象征等源符号于一体,融玄思、想象、类比、再现、分析、综合和暗示等哲学和修辞功能,以音形意和视听思多维互动的立体形式而产生的构建性文字。关键词: 文字; 源符号; 汉字性质; 六书; 语言学; 符号学

汉字的性质问题是国内外研究中国的学者所关注的基础问题。自17世纪以来,虽然有关汉字性质的研究汗牛充栋,但由于研究者分析角度或采用的理论不同,迄今为止,大家对汉字性质的研究能够达成的共识颇有嘲讽意味,就是没有共识。西方对于汉字的性质基本上存在两种相左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汉字是一种象形文字或一种使用意符作为语言符号的文字系统。这一古老的看法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许多声望很高的哲学家、语言学家、传教士和作家,包括培根(Francis Bacon)、白晋(Joachim Bouvet)、莱布尼兹(G.W.Leibniz)、黑格尔(G.W.F.Hegel)、洪堡(A.V.Humboldt)、索绪尔(Saussure)、佛诺罗沙(Fenollosa)、庞德(Pound)等,或采纳或赞成这一看法。持反对意见的另外一种看法则批评该看法是一种愚蠢的、无法容忍的歪曲。笔者在这里只引述最近的争论中表现得比较引人注目的学者。美国汉学家德范克(John DeFrancis)在1984年出版的专著中把那些视汉语为表意语言的观点斥责为一种神话*John Defrancis.TheChineseLanguage:FactandFantasy.Honolulu: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84,pp.130~148.。他的结论是:汉语文字与西方拼音文字没有本质的差异,本质上是一种语音符号系统(a phonetic system of writing)*John Defrancis.TheChineseLanguage:FactandFantasy,p.111.。这场有关汉字性质的争论至今仍然没有结果。国内的研究更是百花齐放,众说纷呈,概括起来多达10种,如:象形文字说,表意文字说,表音文字说,表词文字说,语素文字说,意音文字说,音节文字说,语符文字说,表意文字和表音文字兼有说等等*国内外关于汉字性质的种种观点,已有多种概述,读者请参见苏培成:《二十世纪的现代汉字研究》,书海出版社2001年,笔者在此不作赘述。。汉字的性质也一直是笔者所关心的问题,为此,笔者已发表了数篇文章予以研究*请见《西方的语言哲学理论是普适性的吗?》,载《北京大学学报》2013年 第6期,第144~154页;《语言研究的汉学主义——西方关于汉语汉字性质的争议》,载《南国学术》2014年第1期,第 125~134.页;《走出语音中心主义——对汉民族文字性质的哲学思考》,载《复旦学报》 2015年第 3期,第73~82页;《重新审视语言的鸿沟——中西文字符号理论的比较》,载《原创的焦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45~63页。。本文是在前期探索结果之上的进一步深化和概念性小结。

笔者认为,我们欲达成共识,应该有一个基于科学的语言理论之上的研究方法,开展真正有意义的比较研究,这种科学方法不应把以某一种语言资料得出的理论奉为普适性真理,而应该持一种自觉的态度审视所用的理论,考虑其与汉字的实际情形是否相切合。否则,我们将会永远陷在持久的争论泥沼中,无法达成共识。笔者认为,对汉字性质的认识离不开对作为文字符号的单个汉字的构成的研究,因为它是汉语书写的最基本单位,对汉字性质的认识必须建立在对单个汉字作为最小符号单位的研究。在本文中,笔者将批判性地运用现代符号学理论,从比较的视角对汉字的构成理论——六书进行分析,试图在比较研究中获得灵感和洞见,找到走出至今悬而未决的争论之途径。

一、 中西文字性质的符号学比较

汉字和西方文字之间最根本的差别是什么?简而言之,前者使用汉字或叫做意符作为语言符号,而后者则使用字母构成单词作为语言符号。为了进一步获得对中西文字差异的充分理解,我们需要用现代符号学理论对生成语言符号的内部机制进行比较。为了这一目的,首先,我们采用索绪尔的语言符号理论,特别是他那著名的符号模型来分析汉字。虽然他的符号理论是以语音为研究对象、而且是根据拼音文字的研究结果得来的,但他认为这一模型也同样适用于其他书写符号。用这个模型来比较汉字和拼音文字可以看出如下的结果(图1)*Ferdinand de Saussure.CourseinGeneralLinguistics.New York:McGraw-Hill,1966,p.67.这里所再现的图示综合了索绪尔的多个图形,也参照了拉康的修正后的符号图式。。

我们用索绪尔的符号模型来表示汉字“树”(tree)并将其与英文的图示比较就会获得如图2的情形:

将两者予以比较后给人的初始印象是,除了文字符号不同,两者的意指表征没有本质的差异,索绪尔的模型似乎也能够很好地解释中国的汉字,但如果进一步细心观察就会发现一点不同之处,英语的“tree”与“树木”没有什么内在联系,这就是符号的任意性。而汉字的情形则不同,“木”与 “树”虽然不同,但仍然有一点关联,甲骨文的字形显示得关联性更强,可以说“木”是对各种树的形象的抽象。这就是字母单词和汉字之间的主要差异。“tree”是一个拼音符号,意味着要大声地读出来或默读以便可以作为一个听觉事件被感知,而汉字则首先是一个视觉符号,涉及形象,除了有它自身的发音外,还要再现“树”的视觉表征。字母文字的任意性不仅表现在发音上,字形也是任意的,索绪尔就曾以字母“t”为例说明该字母本身没有实在的意义,因而是任意的。美国符号学家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也持这一观点,在谈到书写符号具有任意性时,他使用了英语单词“man”作为解说的例子。“这三个字母一点都不像一个男人”,他说,“它们联合起来的发音也不像。作为一个索引符号,这个单词也不跟任何一个人在存在上相关联。”*CollectedPapersofCharlesSandersPeirce,Vol.4.Charles Hartshorne & Paul Weiss (eds.).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3,p.360.如果谈论对象为字母语言,他的观点当然是对的。但是在汉语中,“man”的汉字是“人”,这个汉字跟人的形象存在着因果联系,也是“man”的一个书写符号。我们再来看一下一个浓缩的文字演变图示,如图3。

该图示描绘了从图象经过观念到词语的演进,三个类别间的关系可被描述为“词是观念的形象,观念是事物的形象。”*W.J.T.Mitchell.Iconology:Image,Text,Ideology.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6,p.22.由于这个图示,皮尔斯断言:“我们会认为一个词(例如‘人’)是一个‘文字形象’,跟它所再现的本来事物间隔了两层。”*W.J.T.Mitchell.Iconology:Image,Text,Ideology,p.22.美国著名视觉文化学者米切尔根据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的观点,即真正重要的文字形象是命题规划出的“逻辑空间”里的“图画”,据此把上边图解中的说明改成这样三项:(1)“图画” ;(2)“象形文字”;(3)“拼音符号”。由于意识到上述图示展现从图形文字向拼音符号的过渡过于简单,他又在上面的图示中增加了一项,即“意符” (ideogram)(图4):

在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中,语言符号是一种音响。我们可以借用他关于纸的比喻,把符号分成正反两面:声音和概念。如果我们把音响当作一种听觉形象,就必须承认,这种形象是听觉的,因而是不可见的。它永远也不可能跃然纸上或出现在别的视觉再现中。索绪尔之后的理论家认为,索绪尔把所指等同于能指所再现的事物或概念是错误的。法国思想家拉康就持这种看法,他把索绪尔的符号模型中“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倒置,即改成“能指”在上,“所指”在下,认为这才符合符号的真实情况,而且还认为能指和所指间不仅存在任意性,而且它们之间根本不存在一对一的对应关系,这种一一对应的关系在能指和所指事物之间就更少了。他是这样总结的,“一个意指只有指涉另一个意指时才会有效”*Jacques Lacan. Écrits:ASelection.trans.Alan Sheridan.New York:Norton,1977,pp.150~152.。换句话说,所指的内容只是由所指跟意指链上其它能指的关系决定的。因此,在意指作用的过程中,“树”的发音可能不会指涉一棵真正的树或任何树的听觉形象。鉴于以上两个原因,“词语”在口语和书写中都不可能再简约到“形式”。在拉康看来,索绪尔模型中分隔词和形的横线表现了对意指的抵制。米切尔在探讨词语与形象的异同时把这个横线视为皮尔斯所说的索引符号,指代概念空间中把词和形联系在一起的关系。在拼音文字中,词语和图形之间存在着无法逾越的鸿沟。

因此,米切尔建议我们把上述图示解读成“不是从世界到大脑到语言的运动过程,而是从一种符号再到另一种符号的过程,这是对文字体系发展史的图解”*W.J.T.Mitchell.Iconology:Image,Text,Ideology,p.27.。为了使“形象”平稳地过渡到拼音符号,他用提喻或转喻式的意符取代初始的形象,带圆圈的箭头可以有两种解释。如果将其视为盾牌和矛,用盾牌和矛代表男性(man)是一个转喻(metonymy);而将其视为阳具的象征,则使用了提喻(synecdoche)来表示男性。无论是使用转喻还是提喻,在拼音文字的书写体系中,文字和图形或事物之间没有索绪尔所说的意动关系(motivated relationship),两者虽然意指为一,但在表现形式上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类。这种从符号到符号的过程就是拼音文字的概念性基础,也是不少汉学家们认为汉字也是语音符号系统的理论基础。

然而,拼音语言所没有的意动关系在汉语书写符号中却十分明显,这表现在汉字与实物的关联并没有像拼音文字那样彻底消失,“tree”的汉字“木”既再现了“木”这个字,也再现了树的形状。即使在今天的书写状态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出树的外形。汉字“人”的演变也是如此,至今能保留象形的特征(图5)。

我们将中国历代“人”字的写法与法国画家米勒在1857年创作的著名油画《拾穗者》(图6)中的一个人物相比较,就能发现两者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我们虽然不能断然肯定说两者具有同样的起源,但两者惊人的形象相似性至少十分有力地说明,汉字仍然是既表形又表意的文字。在整个中国历史中,有关书写和绘画二者关系的共识就是书画同源,其源头就是图画再现。郑樵(1104-1160)的观点较有代表性:“书与画同出。画取形,书取象。画取多,书取少。凡象形者皆可画也。不可画,则无其书也。”*郑樵:《六书略》,载《通志略》,商务印书馆1933年,第11页。刘师培也发表了相似的评论:“盖象形文字,即古图画。”*刘师培:《刘申叔先生遗书》,大新书局1965年,第2387页。当代提出汉字构形学理论的王宁教授认为,归根结底,“表形即表意”,因而一再重申汉字是表意文字。根据古往今来的学者观点以及上述用索绪尔的语言学符号理论对汉字进行的分析,我们似可以说,那些怀疑汉字具有视觉表征和表意的看法是站不住脚的。

索绪尔语言学研究的语言符号是拼音符号而不是书写符号。按照索绪尔对文字体系的分类,汉语属于表意文字,在说话者的脑海中书面语取代口头语的倾向更加强烈。因为书写体系的差异,索绪尔将其研究范围局限在拼音体系中。尽管他宣称自己关于拼音符号的理论也同样适用于书写符号,但笔者通过上述分析证明其理论的不充分性。因为汉语的语言符号源自图像模仿,因此索绪尔的理论还存在另外一个无法克服的局限。他的理论只讨论了表音的语言符号,不包括汉字这样的表形表意的符号。就此而论,皮尔斯的符号理论更有优势,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处理语言符号和诸如绘画、照片、图象以及高科技媒体生成的各种视觉符号的方法,用皮尔斯的符号理论更能看出汉字与拼音文字的本质差异。

二、 六书是汉字构建性本质之源

中国文字符号是由6种构字方式而成的,也就是大家熟知的六书,这是汉字构建性本质之源。尽管这6种原则在历史上一直被公认为汉字构造的指导理论和实用方法,关于如何对其予以界定则分歧巨大。后来的学者总是抱怨之前的学者做出的解释是错误或令人难以信服的。有时候,意见的分歧会导致后世学者无所适从。笔者认为,如果我们借助皮尔斯的符号学关于源符号的三元理论,也许能澄清不少模糊的问题。皮尔斯将所有的人为的符号简约为三个源符号:图象(icon)、索引(index)和象征(symbol)。根据他的三元符号理论,我们可以清楚看出六书是如何与西方书写体系相对应并与之不同的,以及西方的符号理论在多大程度上不能解释汉语的书写符号。关于六书,虽然历史资料多有争议,但是许慎的《说文解字》序做了精当的概括。许慎描述六书的顺序是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和假借。在其他学者的叙述中,六书的顺序略微有些差异。通常是象形被列为第一原则:“仓颉之初作书也,盖依类象形。” 这就是所谓六书的第一种,笔者认为它有理由位居第一。许慎的排序虽然不同,但可能是因为他在文章的前面部分已经提及了象形并且认为它是图形创造的主要原则。可以想见,当仓颉开始创造书写符号时,他的主要方法一定是一种图形模仿。这也是其它5种原则之母,正如郑樵所言:“六书也者,皆象形之变也。”*郑樵:《六书略》,第11页。用皮尔斯的符号理论来看,这是一种图象再现的原则(iconic representation)。根据皮尔斯的理论,图象符号在某些方面类似它的概念对象。它有可能具有该对象所具有的某些特性,或者复制该对象的构成原则。最常见的图象符号是照片、绘画、雕塑、电影形象、图画、图表甚至几何方程式。因为根据“象形”原则而形成的那些汉字很明显就是类似概念对象的图象,这些汉字就是图象符号。与许慎的解释相对照就可以证实这种看法的正确性:“二曰象形。象形者,画其成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79年,第314页。其它5种原则是如何产生的呢?我们先来分析指事的来源。许慎的《序》告诉我们,当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鸟飞走了,但爪痕留下了;动物逃走了,但足迹留下了。这些脚印不仅仅显示了鸟和动物曾经在此处出现过,而且,通过观察各种足迹的不同形状,我们可以分辨出是哪种鸟或哪种动物从这里经过。从符号学的角度来看,鸟兽是因,脚印是果。这种因果关系,脚印充当了索引的角色,也就是一种索引再现(indexical representation)。脚印具有的索引本质可能给予了中国先民一些灵感,使他们在创造文字方面取得了一次质变的飞跃:创造了索引再现的原则。在其余5个书写原则中,3个都具有索引的成分,而另外两个采用的则是象征的原则(symbolic representation),笔者在下文会进一步分析说明。

索引符号被皮尔斯定义为“一个真正的东西或事实,因其与对象的特定关联以及不顾及自身的符号身份而对心理进行强有力的干预而成为对象的一个符号”*CollectedPapersofCharlesSandersPeirce,Vol.4,p.359.。索引容易与图象混淆。为了区分二者,皮尔斯这样给予澄清:“可以通过索引的三个特征标记将索引和其它符号或再现区别开来:第一,索引与其对象间不存在特别显著的相似之处;第二,索引指涉的是个别物、单元、单元的单个集合,以及单个的连续统一体;第三,索引把注意力导向对象靠的是盲目的强制。”*CollectedPapersofCharlesSandersPeirce,Vol.2. Charles Hartshorne & Paul Weiss (eds.).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1,p.272.皮尔斯提到的一些索引符号包括风向标、指向某处的手以及患病时的症状。在解释索引符号时,皮尔斯强调索引符号及其对象之间具有存在主义的联接。

当我们把皮尔斯的定义和例子跟许慎指事原则的阐释相比较时,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一汉字构成原则跟皮尔斯索引符号概念的相似:“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见许慎:《说文解字》,第314页。按照这种原则构成的汉字是表示抽象概念的符号,不是表示具体事物的图画。马叙伦在综合了这一原则的各种阐释之后指出,“指事的字,是‘加物于象形之文’,来指明物体上发生的现象”*马叙伦:《中国文字之源流与研究方法之新倾向》,龙门书店1969年,第29页。。这一解释也许可以看作是对皮尔斯为索引所做定义的注解。一个风向标可以代表风,是因为风致使它改变方向。指着某个方向的手能够代表所指的方向,是因为这个方向就是在手指示的位置。一个症状成为疾病的符号,是因为它显示疾病已经引起身体发生了一些改变。

皮尔斯三元符号理论中的第三个是象征。他把象征定义为符号与其概念对象的关系是完全任意的,“象征是一种指涉某个对象的符号,它依靠一种规则起作用——这种规则通常是关于普遍看法的一种联想——把象征解释为对该对象的指涉”*CollectedPapersofCharlesSandersPeirce,Vol.2,pp.143~144 .。皮尔斯的象征大致与索绪尔的符号概念相同,后者与其对象间的指涉关系是完全任意的,不受其它任何联想的影响。按照这种观念,六书中只有转注和假借可与之比较。

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许慎:《说文解字》,第314页。

关于转注与假借的定义,历史上已有不少争论,归纳起来有这样几种:其一是江声的观点,他将许慎的 “建类一首”理解为《说文》的部首,也就是许慎在每一部首的开篇时指出,凡某字之属皆从某部首,如“凡水之属皆从水”,因此,江声认为转注就是“同意相受”。其二是戴震的观点,他将转注视为互训:“转相为注,互相为训”,并以许慎《说文》举 “考”“老”为例说明互训。其三是朱骏声的观点,他在《说文通训定声》里指出:“转注者,体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长是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中华书局1984年,第22页。他不仅重新定义了转注,而且竟用了许慎本来解释假借的例子。而他在给假借下定义时则说:“假借者,本无其意,依声托字,朋来是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第22页。如此一来,本来复杂的问题就更加复杂化了。也许正因为这些见仁见智的争论,当代文字学家裘锡圭干脆要我们在研究汉字构造时不必去关注如何定义转注这个术语,以避免无休止的争论。为何会出现如此复杂的情况呢?笔者认为关键之处有二。一是因为汉字的形体在起作用,有形即有意,而其意却因不同的人从不同视角而有不同的理解;二是因为六书虽说指6种造字方法,但转注和假借严格说来只能算是用字的方法。无论是转注还是假借,其实都是用一个字来代替另一个字去指涉事物,虽然两个字之间有音或意的联系,但字与所指事物之间没有其它4种造字方式所具有的、尽管在汉字定型之后只是极为微弱的音意关联。因此,这一点可以使我们有根据认为,这两种方法本质上就是皮尔斯所说的另一种源符号,即象征。许慎有关转注概念的核心是,被借来代替另一个语词的象形字跟需要被再现的对象或事物间没有任何关系,因而可以说是任意性的。这一点与皮尔斯的象征观念是一致的,在后者的观念中,象征被安排指涉两个不同元素间的一种关系,用明白易懂的话来说就是用一个事物来代替另一个事物。假借原则无需过多地解释,就是生成象征的原则,因为借来的象形字跟被再现的对象或事物之间,除了人为的、约定俗成的声音,不存在任何的形意关联之处。以普通语言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转注与假借这两项书写原则显示能指和所指之间不存在有依据的、自然的联系。

马叙伦评论说:“图画是文字的本质,尤其是象形文字的本质。”这是一个很恰当的评论。我们已经讨论到的4种中国书写原则中有两个都是图画原则,或者更加确切地说是图象原则。这显示了汉语书写体系的一个独特之处。汉语文字的这一特质把中西语言、意指和再现区别开来。这些独特的特征在理论上得到了皮尔斯符号理论的支持,他一直很重视图象在交流中发挥的至关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皮尔斯还认为,最丰富的符号或能指总是那些能把图象的、索引的和象征的功能都结合在一起的符号*CollectedPapersofCharlesSandersPeirce,Vol.4,p.361.。很多中国书写符号正好是这类符号。尽管在秦汉以后中国的书写符号已经从图画符号体系演化成一个抽象的文字体系,但其很多图象本质和索引本质保留了下来。这就是中国文字的书写为什么能演变成一种高度抽象、但同时又能像普通文字那样传达诗情画意和复杂思想的一门艺术,相比而言,字母文字虽然也可以有丰富多彩的写法,但却无法发展成一门具有审美价值的独立艺术。

三、 综合符号:文字的新源符号

一些学者认为皮尔斯的符号理论优于索绪尔的符号理论,因为后者的理论没有为我们提供辨别语言能指、图象能指和高科技代码生成的各种能指的方法*Kaja Silverman.TheSubjectofSemiotic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3,p.22.。与此不同的是,皮尔斯的理论使我们能够做出很有价值的区分,以及应对后现代的多媒体再现。但是皮尔斯的理论在另一方面也存在不足。当笔者把皮尔斯的符号理论与中国的符号理论,即“文”的形成,进行比较时,发现他的理论在某些方面显得有些欠缺。在上文的分析中,笔者仅仅讨论了六书中的四书,而剩下的两种方式即会意和形声则完全无法归入皮尔斯的图象、索引和象征的分类中。因此,我们必须寻找新的方法处理这两种方式。

尽管皮尔斯强调图象、索引和象征在表述情境下扮演的角色并不稳定,但他对符号按照功能进行的分类,还是跟以图象和索引为形成语段而寻求的相互支持有关。换句话说,他强调处理的仅仅是由视觉图象、索引和象征构成的语篇。把他的理论应用到单个的汉字时,就能发现他的理论不足以解释六书中的其它两种书写原则。下面是许慎关于这两种书写原则的叙述:

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许慎:《说文解字》,第314页。

在形声类中,顾名思义,一个字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个形,一个声。形是一个偏旁,或指意,或表形;声是表示语音的。两部分的并列形成了一个新字,即一个使用表意符表示意义、音符表示发音的合成形声字。会意字也是符号合成的结果。一个会意符号把两个、甚至更多简单字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汉字。新符号的意义是两个字并列组合后综合而成的。马叙伦以孕育为例解释了这一原则是如何运作的:就像父母双方的精子和卵子结合形成胚胎,会意字的意义也是各个合成部分的精华所形成的结晶。

著名汉语语言学家王宁教授在研究汉字构型理论时指出“表形即表意,” 根据这一论断,“形声”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会意”,因为它也涉及各个部分之间的并置,“形声”造字法与 “会意”造字法相比,其生成机制与“会意”机制不同,也没有后者那样富有创造性,但其创造的新字的意思仍然取决于对两个组合部分的综合理解。由于两者在形式上都采用并置的结构,并且诉诸概念性理性能力,我们似可把这两种原则归为一大类,即综合符号。六书中的这两个原则不符合皮尔斯的任何一个符号规定,但西方的文字游戏“字谜”却提供了一个类似的意指机制。的确,形声、会意字跟西方的字谜具有相似的机制。这是六书中最有意思、最有艺术性的部分,对于汉语的意指、再现和美学思想等的发展都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这是一个有趣而又复杂的话题,中外学者、思想家都有论述,在此不做阐述。。

在分析了六书和皮尔斯的图象、索引和象征之后,我们显然需要增加一个新的符号类别,就是通过综合并列生成的会意文。为方便起见,我们不妨称其为综合符号(synthetic sign)。图7是对中西符号理论的完整回顾。

图7中西符号理论的完整回顾

作为个体单位,字母语言的单词只符合左边一栏中的象征符号,汉字则覆盖皮尔斯的所有符号类别以及新添加的类别。图象符号和索引符号是通过视觉通道得以感知的。象征符号可以看得见或听得见。拼音符号更多的是通过听觉通道而非视觉通道被感知,因此是以语音为中心的,这是西方拼音文字语音中心论的根源。上面的图表表明汉字的感知途径跟字母符号是很不一样的。这一洞察已经被神经科学所证实。现代神经科学研究已经确认,人类使用不同的大脑区域去执行视觉的/空间的和听觉的/时间的功能。尽管大脑的不同区域需要协调才能完成感知、认知和运动功能,但大脑的左半球在很大程度上负责声音和序列的识别与生产,右半球则与形状和纹理的感知与创造相关。一些关于失语症的神经科学研究不仅证实了西方神经科学的发现,而且有助于我们了解汉字的本质。他们已经发现,掌握汉语书写符号在因果关系上不同于掌握字母符号*Ruth Lesser.LinguisticInvestigationofAphasia:StudiesofDisordersofCommunication.London:Edward Arnold LTD,1989,p.181.详细资料请参考S.Sasamura.“Kana and Kanji Processing in Japanese Aphasics”,inBrainandLanguage,1975,Vol.2,pp.369~383。。这一发现表明,汉字依然保留了很多图画初始时期具有的视觉和空间品质。这一发现也得到电脑的文字处理的支持,汉字的编码过程类似图象的编码。

结论:汉字是多种源符号三维互动的立体文字

我们用语言学、符号学与神经科学方面的比较研究表明,我们有必要为中西语言符号提供一种新的分类。图象符号和索引符号属于一个大的类别,这个类别的编码和解码需要依靠脑器官的视觉功能得以运作。象征符号这一类别的心理功能主要位于听觉层面。综合符号是一个特别的类别,整合了大脑的视觉和听觉功能。它跟字谜有着同样的基本合成原则,这一点弗洛伊德(Freud)在解释梦的形成时已经广泛探讨过了*参见Sigmund Freud.TheInterpretationofDreams.trans.James Strachey.New York:Avon Books,1965,p.312。。与其它符号相比,综合符号的艺术气息更加浓厚,因为它利用字的本义,与此同时还预设了字的转义。它的编码和解码要求大脑的视觉和听觉功能进行合作,通过聚合联想和组合联想对二者进行整合。这个再分类跟统计资料相一致,语言研究的统计资料表明大部分的汉字是形声字。如果我们把形声字、指事字和会意字包括进来,绝大多数的汉字在本质上都有意象的成分。

上面的总结可以说明中国的语言符号跟西方的语言符号有着本质的不同之处,以及为什么西方的符号理论,特别是索绪尔的语言符号理论,不足以解释汉字的机制。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一书中,索绪尔提出了语言学的第一原则,即“语言符号是任意的”*Ferdinand de Saussure.CourseinGeneralLinguistics.New York:McGraw-Hill,1966,p.67.。他对任意性的定义是:“它是没有依据的,即任意的,因为它实际上跟所指没有任何的自然联系。”*Ferdinand de Saussure.CourseinGeneralLinguistics,p.69.他进一步推定,符号的任意性原则不仅适用于拼音符号,也适用于书写符号:“书写中使用的符号是任意的。”*Ferdinand de Saussure.CourseinGeneralLinguistics,p.119.这一断言跟中国书写符号的情况并不相符。正如笔者已经证明过的,在六书中,只有两项书写原则可以显示能指和所指间不存在有依据的、自然的联系。中国书写符号具有高度的目的性,这也是中国文字最显著的特征,影响了中国的意指、再现和美学等方面的观念。

我的总结也可以说明为什么汉字表意观的支持者和反对者们都不全对。既然中国语言符号既是视觉的又是听觉的,在本质上既是意象性的又是概念性的,那么中国文字就既表意又表音。其表意或表音程度取决于你怎样看待这一问题。如果你强调表音部分,你可能同意研究汉语音韵学的汉学家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和卜弼德(Peter Boodberg)的看法,认定9/10的汉字都是表音的,因为这些汉字都有一个标音的偏旁*Bernhard Karlgren.AnalyticDictionaryofChineseandSino-Japanese.Paris:Librairie Orientaliste,1923,p.4.。如果你强调意象部分,你可能会站在研究中国哲学思想的顾立雅(Herrlee Creel)一边,坚信9/10的汉字都是表意的。或者如果你接受郑樵的观点,即六书都是从图画模仿演变而来,你甚至可以说所有的汉字都是表意的。中国书写符号的双重特性可以用顾立雅和卜弼德二人争论的中心问题来说明*读者如要了解两种争论意见的详情,请见Creel.“On the Nature of Chinese Ideography”,inT’oungPao,1936,Vol.32,pp.85~161; Boodberg.“Some Proleptical Remarks on the Evolution of Archaic Chinese”,inHarvardJournalofAsiaticStudies, 1937,(2),pp.329~372; Creel.“On the Ideographic Element in Ancient Chinese” ,inT’oungPao, 1938,Vol.34,pp.265~294; Boodberg.“‘Ideography’ or Iconolatory?”,inT’oungPao, 1939,Vol.35,pp.266~288。。顾立雅质疑高本汉关于“十分之九的汉字是由一个指意的部分和一个表音的部分组成” 的断言。该断言谈及的是形声字,这些字是由一个音和一个形构成。因为在构成上音和形是一半对一半,所以原则上可以强调其中的一半,而把另一半归为从属地位。

汉字的本质以及中国书写体系的演化史可以颠覆的似乎不仅仅是索绪尔的符号语音中心主义,还包括超验形而上学的逻格斯中心主义。最重要的是,它通过对字及观念的起源和本质的高度怀疑,质疑了后索绪尔理论认为所指是指事链上无穷尽的能指系列之一的观点。正如米切尔(W.J.T.Mitchell)所恰当描述的那样,这一高度怀疑是“隐藏在字和观念之下的怀疑,脑海中最终的指涉对象是形象,是对外部经验在意识层被标记、描绘和表现的印象”*W.J.T.Mitchell.Iconology:Image,Text,Ideology,p.43.。在尝试为文字/图像差异的历史批评寻找一个合适的模型时,米切尔引用了弗洛伊德关于释梦理论中显性梦象与潜在的、隐蔽的含义间的二分法,把其作为一种可能的选择*W.J.T.Mitchell.Iconology:Image,Text,Ideology,p.45.。笔者的提议是,汉字的创造原则六书完全有资格成为一个更合适的模型。

笔者根据现代语言学和符号学理论分析汉字的构成方式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汉字是一种综合图形、索引、象征等源符号的功能,集音、形、意和视、听、思等多种认知能力于一体的立体构建性文字( a multi-dimensional constructive writing system which employs the functions of icon,index,symbol,and synthetic signs and integrates the cognitive abilities of seeing,hearing,and thinking)。在符号的分类中,表音文字只限于纯任意性的象征,并不涉及图形、索引,更不会涉及综合符号。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字母文字也有书写形式,但其图形意义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字母文字可以说是二维文字。而且在意指和再现的过程中,字母文字首先表示一种语言系统的音素,然后通过表音来表达语言系统内部的一种意义,最后才与语言外部的世界发生联系。这一点就是德里达那经常被误解的名言“iln'yapasdehors-texte”的语言学基础 ,这句话常被译成“文本之外空无一物”,但那句话实际上是指文本里的字词只有经过相互指涉才产生意义,因而应该正确地译成“不存在什么外部的文本”*斯皮瓦克(Spivak)在翻译德里达的《论文字学》(OfGrammatology)一书时就为了避免误解而加了“There is no outside-text”的英文,见Jacques Derrida.OfGrammatology.trans.G.C.Spivak.Baltimore and London: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6,p.158。。不少汉学家也是根据这一语言学的理论才认为汉字与字母文字并无本质差异,都是一种表音文字。但是,汉字的意指和再现要比表音文字复杂得多,认知心理也要丰富多彩得多,它既要与语言的外部世界发生直接的联系,还要在文字内部发生多层次的互动,因而是多维互动的立体文字。汉字的多维互动不仅表现在音、形、意和听、视、思的三维互动,还涉及图形、索引、象征和感性、知性和理性的三维互动。康德在自己哲学研究中把人类的认知能力分为三大类:感性、知性和理性,根据这一理论,生成汉字需要综合这三种能力。汉字的象形、指事、形声和会意符号不是像表音文字那样主要诉诸听觉,稍微涉及视觉,而是要听觉和视觉并重,并在听觉和视觉之后进行反思分析,然后作出理性的综合,因此是一种更为丰富的文字符号。汉字不仅是综合了感觉和知觉能力的直观符号,而且也是经过知性和理性能力处理的逻辑符号。在处理这样的符号过程中,音、形、意不仅要和听、视、思相结合,还要对三者进行综合。因此,使用汉字需要同时涉及感性、知性和理性这三种认知能力。汉字构成的原理和使用汉字时的综合能力可以用图8表示。而且,在一个汉字内部就有三种认知能力的运用。当然,拼音文字也涉及这三种认知能力,但由于拼音文字以语音为中心,再加上一个词的符号意义没有自身的独立性而取决于整个语言系统*与汉字可以独立表意的特征相比,拼音文字系统中的每个词的意义不是其自身固有的,而是取决于整个语言系统,“cat”之所以指"猫",是因为它不是“hat””bat”或”mat”等等,也就是索绪尔所说的词意生成的否定原理。,因而更多依赖知性能力和理性能力,几乎不涉及感性能力,故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并不像汉字那样既有抽象,又有具象,既诉诸直观,又涉及知性和理性,可以融合玄思、想象、类比、再现、分析、综合和暗示等哲学和修辞功能,直接在汉字的结构框架内完成。换言之,人们可以根据文字对词语本身进行思考,并通过理性分析获得意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莱布尼兹在比较汉语与西方语言之后,认为汉字是一种更具理性的文字。近年来,国内汉字构型理论研究的新成果表明,汉字的构型部件亦传达句法信息,冯胜利先生提出的“汉字构型句法说”*冯胜利:《古文字构型中的句法说》,载《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15 辑,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21~39页。给笔者所说的汉字是一种综合图形、索引、象征等源符号的功能,集音、形、意和视、听、思等多种认知能力于一体的立体构建性文字的理论提供了有力的实证性支撑。

●作者地址:顾明栋,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School of Arts and Humanities,University of Texas at Dallas;江苏 扬州 225009。Email:mdgu@utdallas.edu。

A New View on the Nature of Chinese Writing

GuMingdong(Yangzhou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Texas at Dallas)

Abstract:The nature of Chinese writing is a foundational topic-which has aroused the attention of scholars both in and outside China.But up to this date,there is no consensus.To explore this topic,we should adopt a methodology based on scientific theories of language and conduct truly meaningful conceptual studies.An adequate understanding of the nature of Chinese writing cannot be divorced from the studies of characters,the most basic units of Chinese writing and studies of the characters should be conducted by taking into consideration the contexts.This article will critically apply the theories of language philosophy and semiotics,and analyze the theory of Chinese writing-the six graph-making methods from the comparative perspective.Through a comparative study,I hope to derive some inspirations and insights for getting out of the unresolved controversies over Chinese writing.The tentative conclusion of this study suggests that Chinese writing is a constructive semiotic system which employs the seminal signs of icons,indexes and symbols,and integrates metaphysical thinking,imagination,analogy,representation,analysis,synthesis,suggestion and other philosophical and rhetorical functions into a self-generative writing system based on the three-dimensional interactions of sound,shape and sense of a sign in a discourse.

Key words:writing; seminal sign; nature of Chinese character; six graph-making methods; linguistics; semiotics

DOI:10.14086/j.cnki.wujhs.2016.04.00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07BYY064)
●责任编辑:涂文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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