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巡视组”:官不大权大
2016-02-20唐宝民
唐宝民
笔者小的时候,看过不少戏曲电影,其中常有这样的情节:一个落魄书生,在家乡受地主、官僚欺负,后来考上了状元,被授予“八府巡按”之职,威风凛凛地衣锦还乡,把当年欺负他的地主和官僚都抓了起来……因此,在那时的印象中,这个“八府巡按”的官职非常大,所以才能在那些平时作威作福的地方官面前说一不二。及至上了大学,开始有针对性地阅读一些史书时,才发现所谓的“八府巡按”,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官方从没有过“八府巡按”一说,只有“巡按御史”,而且,巡按御史的官职非常小,只是小小的七品官。
巡按御史这个官职,最早是由隋朝设置的,在明清两代,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制度化设置。巡按御史是御史的一种,明清两代中央政府均设有监察机关即都察院(类似今天的中纪委或监察部),都察院下面设御史(也称监察御史),明代都察院下属有十三道监察御史;清代都察院下属有十五道监察御史。
这些御史可以分为几类:在京城都察院供职的称为内差或常差;奉命出巡盐务的称为巡盐御史;奉命出巡漕运的称为巡漕御史;奉命巡按地方称为巡按御史……前面提到的“八府巡按”,指的就是巡按御史。据《明史》记载,明洪武年间即有巡按御史之设,但不是常例,到了永乐元年(1403),才成为定制。
巡按御史的官级虽然只是正七品(相当于现在的正县团级),但其权力还是非常大的。据《明史》记载:“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因为巡按御史是“代天子巡狩”,所以“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皆得直言无避”,不仅可对违法官吏进行弹劾,也可由皇帝赋予直接审判行政官员之权力,并对府州县道等衙门进行实质监督,也可在监察过程中对地方行政所存在的弊端上奏……
巡按御史虽然本身官职不大,但因为代表的是中央政府,所以可以对地方官吏行使权力,就好比现在,中纪委或监察部派出的巡视组组长,在中纪委或监察部也许只是一个司局级干部,但却可以监督地方大员。
其实,对于御史,明朝的要求是很严格的,规定“御史犯罪,加三等”。巡按御史既然是中央政府所派的纪委官员,行使对其他官吏的监督职责;而且中央对他们管理得又很严格,其本身素质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吧?应当承认,巡按御史的出身,大多都是知识分子;考上了进士的读书人,大多都分到都察院做御史了,这就保证了巡按御史的素质基本上是过硬的,但也不尽然,巡按御史中也有一些仗着自己的权势为非作恶的家伙,明代的清官海瑞就遇到过这么个巡按。
嘉靖三十九年(1560),都御史鄢懋卿巡行浙江,这个家伙连吃带喝带拿,一路上搜刮了大量民财。海瑞当时是淳安县令,看到鄢懋卿要来到自己的县界了,就给他写了一封信,指责他的搜刮行为,结果,鄢懋卿就没敢到淳安,而是绕道走了。
明崇祯年间,袁继咸主持三立书院,其间得罪了魏忠贤死党山西巡按御史张孙振,张孙振便伙同阳曲知县李云鸿等人给袁继咸捏造了19条罪状,诬告袁继咸。朝廷听信了张孙振的一面之词,下令将袁继咸革职查办、押往京师问罪。好在袁的学生傅青主为老师奔走申冤,使得冤情终得昭雪,张孙振也被革职查办。
虽然有着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总体来说,巡按御史制度在监督地方官员、推进地方廉政建设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这种效果一直影响到今天。我们今天推行的中央巡视组下地方巡视措施,其实就是对古代巡按御史制度的一种扬弃,当然,相比于古代的巡按御史制度,当代的巡视措施更加有助于保证政府官员的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