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传播研究范式: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
2016-02-20胡翼青
■胡翼青
重塑传播研究范式: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
■胡翼青
【内容摘要】 随着传播研究领域的极度膨胀,传播研究的碎片化显得越来越严重。缺乏认同感与归属感已经成为传播研究领域的一个明显特征。这是因为传播研究过于注重其应用与扩散的向面,而不重视奠定学科的理论根基。新媒体给传播研究带来了机遇,但目前两种新媒体研究的路径都是结构功能主义的,它们束缚了传播研究的想象力。新媒体通过其全新的互联网群体传播方式构建新的媒介环境,解构了大众传播的主导地位,显化了日常生活中的交流。因而它就有可能帮助我们呈现反观世界的新思维和新视角,而这种透过新媒介反思人类存在的新视角一定是传播研究独一无二的贡献。传播研究只有重新理解传播及其技术是如何嵌入人的生活,重新界定人的存在及人与社会、物的关系,讨论传播与人存在的意义,才能有真正的独一无二的传播理论,才能与哲学元理论发生关联,才有资格与其他学科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对话。
【关键词】传播研究范式;新媒体传播研究;结构功能主义;互联网群体传播
且不谈传播学科,即使一个研究领域或问题域也不能像施拉姆所说的那个十字路口那样:“有时候我们竟然忘记了传播研究是一个领域而不是一个学科。在有关研究中,这个领域是一个巨大的十字路口。很多学者在此路过,但很少有人驻足。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们从他们的各自学科进入这个领域,带来了有价值的研究工具和理论,然后就像拉斯韦尔一样又回到他们自己学科所关心的那些核心问题里去了。”(1)传播研究必须有其存在的独特性,否则围绕这一学术领域开展研究的学者断然不会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然而,随着传播研究领域的极度膨胀,传播研究的碎片化显得越来越严重。在不久前洪浚浩主编的《传播学新趋势》中,这个问题以其独有的方式显现了出来。除去理论思考与方法的介绍外,洪先生将传播学的现有领域划分成38个领域分头加以介绍,令人震憾地展现了传播研究的各种分支。正如洪先生所说的那样:
最近这些年里,在几乎所有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的学科中,传播学不但是少数几门发展得最快的学科之一,也是变化得最快的少数几门学科之一……最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传播学领域增添了不少与社会变化紧密相关的新的研究分支领域。这些新的分支领域近些年来迅速发展、壮大和成熟,并且得到了其他学科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重视。第二,在不少传播学的传统研究领域中,产生了许多重要的新的研究方向,从而充实和扩大了传统研究领域,推进了传统领域的发展。第三,传播学越来越成为一门被广泛承认和运用的交叉学科,不但受到其他学科的重视,也已经表现出了它对社会作出的贡献。第四,通过不断学习和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研究方法,传播学从整体上提高和完善了自身的理论体系、研究范畴和科学研究方法。(2)
不过,尽管《传播学新趋势》这样一部工具书式的综述类读物已经尽力将其关注到的领域加以描述,甚至细化到了老人学传播研究这样的新兴不久的领域,但我深信,它还是漏掉了许多与传播有关的研究领域。然而,我并非想指出《传播学新趋势》还需要补充哪些领域,也并不像洪先生那样沉浸在进步史观中对传播学充满乐观态度,而是想说这本书从一个方面折射出传播研究目前的困境:已经没有人知道传播研究到底在做什么,因为它已经彻底碎片化;而传播研究的内部也没有什么认同,因为健康传播与公共外交传播之间的交集实在不多,基本是两个彼此孤立的知识领域。缺乏认同感与归属感已经成为传播研究领域的一个明显特征。
究其原因,是我们并没有厘清传播研究的定位与内在的逻辑。一个研究领域必然有它理论向面与应用向面,不可偏废。这就要求这一领域中有两类研究者,一类负责奠定传播理论的哲学根基,而另一类负责扩展传播理论在不同现象领域的应用。传播学既需要向下打牢根基,又必须面对时代扩枝散叶,其中前者是学科合法性的前提。然而在很多人的观念中,传播学只是个应用性学科,它的任务只是将理论用来功能性地解决现实问题。就像黄旦指出的那样:“强调回应现实实践的重大问题是很正确的,但同时要防止另一种倾向,以为能否回应实践才是衡量理论用到研究的唯一标准,这可能会导入庸俗的实用主义。”(3)这种以现实问题解决为唯一导向的偏颇观念极大地颠覆了传播研究的向心力,使传播学本末倒置地在功能性的现象世界里不断开拓。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们至今未能证成这个学科的理论与人文社会科学的母学科——哲学之间丰富的关联,也未能呈现出传播研究存在的独特性。本研究领域最通行的理论基础竟然是一种被痛打的社会学理论——结构功能主义。所以,打通传播理论与哲学元理论之间的联系就显得极为必要,这是一种研究侧重点的转移,它必然导致传播研究的范式重塑。它需要传播研究向纵深开掘而非横向展开,所以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何以可能?
一
讨论何以可能当然需要从新媒体传播研究开始,因为今天新媒体已经是一切媒体的媒体环境,与此同时几乎所有的传播学研究基本上都与新媒体有关,离开新媒体就无法讨论今天的传播问题。即使纯粹是谈一个电视栏目的成败,也一定会讨论它的新媒体营销与新媒体推广等。纵观今天中国所有的传播学术研讨会,基本上就是新媒体传播研讨会,比如每年的新媒体年会,与传播学论坛或全国传播学研究会的内容已渐渐没有了分别。如果至今还有建立专门的新媒体传播学的冲动,其实是大可不必了。新媒体传播研究从现象上看五花八门,纷繁复杂,但如果从纵深的角度来看,无非就是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次是关于新媒体传播现象、特性与功能的分析描述。集中在这一层面的研究浩若烟海,任何一种新媒体技术的应用都可能引发一堆类似的文章。它们共同的路径是:先对新技术及其应用进行基本介绍,接着是概括其特点,最后是分析其用途、功能和潜能。任何描述性研究在一种新事物问世时都是有必要的,但如果传播研究的兴趣只是在不断分析介绍新的传播媒介,那么传播研究的生命就到此为止了。这种研究路径最大的特点是,最好不过是呈现了一些资料和参数,最糟则可能会导致成为新技术的推广文案。但不管如何,两个后果不可避免:其一是这些研究往往被淹没在一堆“正确的废话”中,说明介绍的成分远大于研究的成分,而研究本身也就被迫戛然而止;其二是这些研究将新媒体限定在功能的范畴中,以一种工具理性的视角来解剖新技术,其结果是所有这类研究的结论都差不多。这种最容易上手的研究,其实也是最没有价值的研究。
第二个层次是围绕新媒体所进行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现象的研究。比如关于互联网经济模式的研究、互联网社会运动的研究、互联网与社会群体的研究,互联网社区文化的研究等。目前这类研究也在传播学视角下广泛开展,以经验研究的成果为主,总的来说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围绕新媒体去观察群体或个体在不同社会范畴的行动、心理与社会关系,当然是很有价值的。但这种媒介社会学的范式,也很难摆脱结构功能主义的框架,其结果不是在讨论新媒体对某一社会现象的影响和作用,就是它们之间功能性的相互影响。如果不做这种基于媒介或传播影响层面的研究,似乎又没有专业知识可以支撑更深入的二者之间关系的研究。于是,到最后所有的研究又会出现极其相近的结论:要么是媒介中心主义的,要么是媒介的有限效果或使用满足,不是陷入技术决定论,就是谁都可以想到的常识性的结论或者干脆就不是一个与传播有关的结论。但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此,随着新媒体影响力的日渐增长,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的相关研究也会从相似路径进入这一领域。鉴于它们各自的专长,它们对各自领域的传播问题显然会有更为独到的见解,传播研究想在这些领域获得话语权几乎是不可能的,不仅如此,对于发生在上述领域的突发性舆论事件,传播研究同样没有话语权,就像现在一样。所以,这一研究路径也不能体现传播学存在的独一无二的价值。
事实上,这两种情况在大众传播的时代就是传播学常见的两种路径依赖,正如我们在后面要分析的那样,这些功能主义理论路径是与大众传播的实用性和效能性的特征联系在一起的。在新媒体时代,尽管大众传播已经成为明日黄花,这种思维定势仍然在延续。早在21世纪初,传播学界就有许多声音对互联网的出现欢欣鼓舞,认为传播学面对实践的变革和技术的突进将成为社会科学最重要的学科,传播理论将成为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然而事实是,当讨论传播问题的文章数量倍增时,人们发现增量来自其他学科,而传播学仍然没有话语权。其实这与功能主义路径依赖是紧密相关的,将研究广播电视效果的那套传播学路径又一次搬到互联网上,将新媒体技术大众媒体化,其结果当然是不断重复既有结论。残酷的事实告诉我们,新现象不等于新思路,也不等于新理论,更不等于新思想。如果用旧有思路去解释新现象,其结果仍然是旧思路、旧理论和旧思想。最近杨伯溆发表了他对新媒体可能带来的变革的乐观情绪,认为中国的传播学研究从来就是白皮黄心,而新媒体的扩散可以让我们与西方的同行真正地对话:“我们的新闻传播学和传播学,都是本土的,从来不是什么西方意义上的传播学。但伴随着新媒体传播的发展,网络精神扩散,解构了传统所带来的种种制约,给我们超越中西对立,在中国土地上建立立足于追求知识的新媒体传播学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4)尽管这段话主要谈的是另外一个问题,但就新媒体带来的发展机遇而言,我并不认为新媒体必然给中国的传播学带来什么必然的机遇,除非传播研究思路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去除以往的路径依赖,否则我们就摆脱不了媒介中心主义或技术决定论的窠臼。新媒体时代传播研究面临的学科合法性的焦虑依然存在。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坚持结构功能主义的研究路径,用功能的视角或理路来讨论媒体存在的意义,那么,我们就只能一直停留在传播学的应用向面,关于传播范式重塑何以可能的讨论永远只会有一个否定的答案。在新媒体时代,传播学就仍然是换汤不换药,更不要提什么成为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了。所以,超越结构功能主义是传播学向纵深开掘的必经之路。
事实上,超越结构功能主义完全是可能的。新媒体所带来的深刻变革远远不是停留在满足受众各种需求的功能层面,它正在并会持续建构人类新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的意义。它并非仅仅是一种工具性的技术,它已经创造了一整套与之相匹配的制度与文化,并与人类的日常生活紧密地相互套嵌,甚至变成了人观念和思维方式的一部分,与人融为一体。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技术座架,它展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如是看来,技术就不仅是一种手段了。技术乃是一种解蔽方式。如果我们注意到这一点,那就会有一个完全不同的适合于技术之本质的领域向我们开启出来。”(5)如果从这个角度去思考新媒体与人的关系,从这个角度来奠定传播学的哲学基础,我们完全可能开创一条全新的研究路径,也就是新媒体研究的第三种路径。
二
从传播形态上讲,新媒体传播当然不同于大众传播。100年来,大众传播的模式已经被无数人所描述,不复赘言。然而对新媒体传播的看法,倒是还需进一步讨论。在互联网出现的早期,学者们习惯于用原有的传播理论框架去解释和分析这种传播方式,认为它具有一种整合性与兼容性。我就曾经以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二元框架来分析互联网,并称之为第三代媒介:“第三代媒介实现了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兼容,网络就是其杰出的代表,这才是网络的定位。笔者认为,网络大大延伸了大众传播媒介的功能,不妨可以称之为后大众传播媒介。”(6)从表面上看,这种说法比当时的第四媒介要更超前一些,但实际上对互联网媒介及其意义仍然停留在表象和功能主义的框架中。
今天看来,新媒体传播实际上主要是一种群体传播。最早从群体传播这一古老传播范式介入来考量互联网传播的是彭兰,她在《网络传播学》一书中涉及了这个概念。她认为,并不是所有人群或集合行为就可以构成社会学或传播学意义上的“群体”,群体应该具备以下特征:有明确的成员关系、有持续的相互交往、有一致的群体意识和规范、有一定的分工协作、有一致行动的能力。她以网络聊天室为例,认为聊天室的人群不具有稳定性,其交流是分散的,不具备群体的基本特征。当然,彭兰对网络群体传播的解读仍然是一种传统的范式,她仍然认为群体传播只是互联网传播的一个组成部分,她在该教材中的任务是为这种传播限定边界。从彭兰的界定来看,其定义有着非常强烈的社群主义特征。
与彭兰不同的是,隋岩认为,所谓的互联网传播就是一种群体传播。在题为《论群体传播时代的莅临》的论文中,隋岩开门见山地提出:“互联网和其他新媒介传播已经使世界历史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群体传播时代。”作者认为,“群体传播正推动着媒介传播方式、互联网商业模式,乃至人类生存模式的新一轮发展和变革。对于这样的历史时期,如果称之为‘新媒介时代’‘自媒体时代’‘微传播时代’,从作为传播工具的媒介角度去定义一个时代,就远不如从作为传播主体的人的活动的角度更能把握这个时代的本质,而群体传播恰恰是从传播主体的角度,即人的活动的角度,对传播形态的认知”。(7)在隋岩看来,互联网群体传播根本就不是彭兰所说的那种固定社区式的传播,他认为整个互联网传播场都可以被看作一类群体传播:“非组织群体内成员与成员之间自发的、非制度化的传播活动。其最大的特点是群体成员自发集聚,彼此之间互不相识,信息的来路无从得知,去向也无法控制。”(8)从这个意义上讲,隋岩是以勒庞为代表的法国群众心理学的拥护者和继承人。
上述两种代表性观点都是在社交化媒体繁盛之前或社交化媒体出现不久后得出的结论,所以都有失偏颇是难免的。或者说,上述两类群体传播是互联网上可以观察到的传播方式,但还不足以概括互联网群体传播的全部。用隋岩的观点无法理解维基百科有序的知识生产,而从彭兰的观点来看,维基百科也同样无法完全被解释,因为明确的成员关系并不存在。同样,用隋岩的观点无法完全说明个体在阿里巴巴的大规模网上交易行为,因为它总的来说不仅可以被控制,而且通常有其理性的一面,而彭兰的观点则更无法解释这一点。
从现象层面来看,互联网群体传播至少有三种类型:
彭兰所说的那种有序的群体传播是以认同为基础的虚拟社区传播,这种群体传播因微信群的出现而益发常见。这种社区的特点是:成员越是独特和边缘,如同性恋群,其边界就越是清晰;这种社区越是组织化,如同学会,其边界也越清晰。也就是说社会压力与组织结构是形成这种虚拟社区传播理想类型的重要参数。
隋岩所说的那种以事件或议题为基础的群体扩散,当然也是常常可以被观察到的群体传播现象。在微博中,这种信息因为大V的扩散而广为传播;在微信中,这种信息则因为不同微信群的舆论领袖而快速扩散。各种群体极化现象和网络谣言便是这种群体传播集中的体现。议题的重要程度以及议题价值观与道德的冲突程度直接决定了这种传播行为的力度与广度。
然而,确乎有第三种网络群体传播介于二者之间,这种基于理性社会交换(包括信息交换与众筹以及商品交换与众筹,如维基百科)的群体传播由于形成了相应的规则与契约,因此它既不同于虚拟社区的传播,也不同于群体飞瀑式的传播,尽管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下它可能会带有上述两种群体传播的某种特点,如双十一的网络购物狂欢。而这种有规则的群体传播恰恰是网络群体传播最重要的日常性表征,而它却常常会被事件或议题为基础的群体扩散所遮蔽。
不过,本文并不关心到底能不能用三种群体传播方式来形容互联网群体传播,更无心评价前人关于网络群体传播研究的对错,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可以从这一路径继续追问互联网群体传播到底意味着什么。这些群体传播方式,无论是深度、广度还是速度都可以超越大众传播媒介。事实上,它们已经完全吞没了大众传播,并如麦克卢汉“媒介四定律”所说的那样,将传统大众传播媒介转化为自身的内容,它们已经成为大众传播的媒介环境。在这样的媒介环境中,那些掌握大众传播媒体的权力阶层从一个全景敞视监狱的看守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被公众围观和监视的对象。所以,在区分类型学的同时,我们一定要看到这种传播方式更深层次的意义。网络群体传播与大众传播的不同、绝不仅仅是模式的不同,对象的不同和覆盖面大小的不同,它意味着大众传播被重新审视以及人类存在方式的重建。
当大众传播自20世纪初以来成为我们普通人的媒介环境之后,传播学似乎就天然成为了大众传播学。当我们使用拉斯韦尔的“五W”框架以一种结构功能主义的方式去发现大众传播的受众和效果时,从来不会去考虑大众传播意识形态偏向,甚至意识不到大众传播的存在有什么异常,它以何种方式建构着我们的存在。然而,新媒体传播的出现,像一面镜子般地折射出了大众传播的影像。与互联网群体传播的现实相比,大众传播的阶级属性体现得非常明显:专业化的大众传媒与国家的政治、经济领域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纠葛,它的意识形态与政治或商业的主流意识形态或显在或潜在地具有一致性。以西方商业化的大众传播媒体为例,它并非是自由主义标榜的公众的守望者和看门狗,而通常是统治阶级和精英阶层进行思想管理的工具。大众传播的意识形态属性当然就会将其社会控制属性发挥到极致。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它强调各种方式的宣传和思想控制,制造认同,并将传播功能化和效能化。它天然地建构一种二元对立的社会关系,人类真正重要的日常生活被极度边缘化,甚至与大众传播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中:“大众传播与公众的交流经常是在两个完全不同的轨道中运行。尽管它们时不时会发生冲突和交汇,但多数情况下是一种相互的漠视。”(9)
与大众传播不同的是,由于新媒体技术对公众表达的赋权,互联网群体传播则体现了更为多元的意识形态。尽管统治阶层和商业意识形态始终都在寻找控制的方法,并且在某些情境中仍然是有效的,但从现象层面来看,某些显著的变化还是在发生着:由于技术引发的角色变化,观点的多元化与民粹主义常常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制造”构成较大的威胁;日常生活中的交流在许多新媒体社区频繁地发生着,并逐渐显性化,成为传播的主要形式。这一切改变了公众的观念和言语行动,改变着他们的个体经验与共同经验。他们在表达和行动方面都有可以被观察到的显著变化,他们更积极地表达自身的主张,尤其是那些反抗性的主张,而且这些主张正渐渐成为他们的共识。当然,这一切也改变了公众的社会关系,大众社会中原子式的个体存在方式,正在发生着一些微妙的变化,这些关系的组织与重组,都有着与大众传播社会完全不同的呈现。在这样一个技术平台上,传播的社会功能问题在淡化,而追问传播对当代个体存在方式和日常生活的意义变成了更为重要的研究问题。
互联网群体传播的哲学意义因此便呈现出来,它通过构建新的媒介环境,解构了大众传播的主导地位。这种解构体现了大众传播的局限性,呈现了大众传播的历史性和空间边界,使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而存在的大众传播有了自己的历史和空间定位,从而揭穿了大众传播的意识形态神话,揭穿了它实用性和功能性的真实面貌,从而方便我们与功能主义传播学做一点清算。当然,辩证地说,大众传播也以这样一种方式作为参照系,向我们展现新媒体传播的历史与空间定位。更重要的是,它显化了日常生活中的交流,从而将交流与人的存在方式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足以因此使关于传播的研究与人类20世纪各种伟大的哲学思想紧密联系在一起。它指出了一条非功能的研究路径来重塑传播研究的范式,一种新传播研究视角就这样变得清晰可见,而且大有可为。
三
多年来,传播学始终与大众传播捆绑在一起。传播学始于发现大众传播之旅,因而它一直以大众传播的方式看待世界,包括历史上曾有过的各种人类传播方式。它为大众传播的实践服务,从而不可避免地被大众传播的技术座架所建构。久而久之,传播学似乎传达了这样一种错误信息,那就是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天然是大众传播,传播学就应该是大众传播学,即使是研究人际传播,也应当使用大众传播理论框架。这一点在传播学的各种教材中体现良多,我们通常是在“五W”的体系下谈人际传播的。在中国传播学本土化问题上也有体现,以余也鲁为代表的早期传播学本土化的拥护者,就是要用大众传播理论去解释中国古代“传”的经验和问题。
在美国,传播进入学术视野完全是因为社会转型带来的失序。战争结束之后,美国进入了较为漫长的社会转型期。工业化、城市化与国际化三种力量打破了美国人业已形成的生活惯习,陌生人社会和流动社会迅速来临。社会迅速的现代性进程,打破了自然而然的文化与社会格局,使当时美国的知识精英阶层感受到交流与沟通的困境。传播作为联结个体融入社会潜在的黏合剂,从自然而然变得不太顺畅,因此被社会科学所“发现”。米德和他的符号互动论本可以作为起点去探讨传播与沟通与人的存在与观念之间的关系,然而美国的知识精英始终最关心的还是最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如何重建传播,如何重建社会秩序。几乎在同时代起步的电子大众传媒以其高效的传播方式,可以有效地帮助美国的统治者重建新时代的社会秩序,并可以发挥以往人际传播、组织传播所无法完成的艰巨的社会控制的作用,于是如何地发挥大众传媒的社会控制功能成为传播研究压倒性的理论任务。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将大众传媒看作是一种工具充分发挥其功能的想法到达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对内制造认同,对外争夺冷战时期的话语霸权,成为美国大众传媒最主要的社会功能,为了发挥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功能,大众传播理论在功能主义方面的努力达到了极致。这种理论把传播过程的丰富性简化为接受的实际效果问题,使观念、文化的分享与沟通简化成了连接和说服。而这种理论因为有功于统治阶级对现代社会的控制,被奉为主流传播学。效果和影响成为传播研究唯一的任务,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群体传播与人际传播根本无法进入传播研究的主流视野。
所以,功能主义是由大众传播的技术实践所建构的一种实用主义传播观。我们并不是说从功能主义角度看传播不正确或没有价值,毕竟这种理论也帮助我们建立了一种看世界的方法,但是它不能成为看传播的唯一视角。尽管多年来,美国主流传播学一直在宣称他们没有忽略人际传播与群体传播,宣称拉扎斯菲尔德的二级传播论就是对人际传播、对次级群体的再发现,但他们始终都是个体主义、行为主义、工具理性以及技术决定论的,他们只关心如何用大众传播媒体控制个人,如何更好地发挥大众传媒这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作用,这种传播学从来没有真正打算去了解和发现人类传播的真实情境。“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传播学领域的主导范式显然就是保罗·拉扎斯菲尔德及其学派所倡导的一系列观点、方法和学术观念:研究媒介内容所导致的具体的、可测量的、短期的、个人化的、观念和行为上的‘效果’,以及由此得出的媒介在形成公共舆论方面无足轻重的结论。”(10)所以这种传播学不配代表传播研究,它只是一种强权社会学的分支。
欧洲的传播研究在战后受美国话语霸权的支配,也曾有过一段短暂的结构功能主义化的过程。然而,他们很快就站在非实用主义的立场上反思美国的传播研究而形成了自己独到的批判性传播思想。尤其是以文化工业理论、受众商品论、文化帝国主义为代表一些思潮在20世纪70年代勃兴,它们站在人的解放的角度,尖锐地指出了功能主义社会理论背后的意识形态与精巧的社会控制手段。然而可惜的是,他们对于传媒在人的现代性中扮演的角色的认知,仍然有偏颇之处,他们仍然无法逃脱人本主义立场的局限:即把传媒看作是主体的工具并陷入主客体二元论的泥潭。其结果是,他们仍然没有能成功逃离功能主义、媒介中心论和技术决定论的纠缠。而这些与传播相关的思潮,由于未能从媒介建构社会存在的角度入手考察传播媒介,因而它们也并未建立起独特的传播理论来。虽然传播学不需要关闭自己的知识边界,当然,其实它也无法关闭自己的知识边界,但它不能没有自己独特的理论视角,因为这是它存在的唯一理由。从这个意义来讲,依靠批判学派的努力去创建独一无二的传播视角,是不可能的。
理论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呈现一种看世界的新视角和新框架,而不是出产对策和手段。新媒介的“新”主要体现在它作为一种介质有可能向我们打开新的视窗,因而它就有可能帮助我们呈现反观世界的新思维和新视角,而这种透过新媒介反思人类存在的新视角一定是传播研究独一无二的贡献。当然,实现这些可能的唯一方法是不断反思我们头脑中关于理论的功用以及功能主义思维定势的束缚。因此,撇开功能主义去思考新媒介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那些我们不曾发现的世界,帮助我们发现和创造新的理论,并真正形成传播学的想象力。具体而言,互联网群体传播对大众传播意识形态的呈现有两点启示:
一方面,一类新媒介一旦取代老媒介,它就会通过传播方式的改变而改变和重构人们的存在方式,这其中就包括个体的观念、行为方式与社会关系。这种存在方式的变化极其丰富,它包括:人的时空观念如何因传播和媒介的变化而变化;人们头脑中不同观念重要性排序如何因传播和媒介的变化而变化;历史与未来通过媒介以何种新的方式进入我们的观念世界;如何通过媒介和传播弥补已经消逝的社会行为引发的真空;如何通过媒介和传播缓解新出现的社会行为引发的焦虑;如何通过新媒介和传播重新审视人类旧关系的延伸和新关系的创立。另外,最重要的就是,这种观念、行为方式和社会关系的变化又以何种方式反过来强化或弱化新媒介的偏向与发展。所以传播学的学术任务就是去发现这种相互建构中的变化。从各种新媒体使用的现状来看,这样的研究不仅可行可为,而且有大量亟待开垦的领域,既有经验层面的问题,也有理论上的继往开来。我们既可以观察幼儿对新媒体终端的热情如何引发父母的焦虑这样的经验现象,又可以将新媒介与舒茨、曼海姆、海德格尔、吉登斯等人的哲思联系在一起。
另一方面,新媒体对大众传播媒体的颠覆意味着我们可以用这样的方式重新审视一切人类传播现象。新媒体研究未必一定是研究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一切的“旧媒体”都曾经是带来社会焦虑的新媒体。对16世纪印刷术的研究也可以用一种新媒体重构存在方式的思维来构思,因为这一样是当时的新媒体,它们改变了当时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对于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各种大众传媒也都是当时的新媒体,它们改变了当时人类的生活方式,而人类生活方式的改变也改变了它们,然而只有当我们解构大众传媒的意识形态神话后,我们才能真正看清它们在人类生活史上的价值和意义,看明白它们怎样创建并维系与它们相匹配的社会与文化。只有这样,传播理论才能跨越历史造成的时间障碍,形成其普遍适用的阐释力,将传播学的历史研究与当下经验研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对传播研究而言,我们面临的确实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在上一次有此历史机遇时,还是100年前大众传媒兴起的时代,当时人类刚刚意识到传播问题,但还没有可以用来研究这一问题的理论框架。然而今天,我们不能再因为实用主义和工具理性再放过这一历史契机。正如黄旦所说:“当前的确是讨论新闻传播研究的一个上好时机,但要有新的基点和思路。我们不是再爬从前的那座山,修葺从前的那座庙,而是需要新的想象力。”(11)传播学应当有一种新的学科使命,但它需要方向的调整与范式的重塑。只有重新理解传播及其技术是如何嵌入人的生活,重新界定人的存在及人与社会、物的关系,讨论传播与人存在的意义,才能有真正的独一无二的传播理论,才能与哲学元理论发生关联,才有资格与其他学科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对话。我们需要有大量的研究者从这个角度入手转向理论向面,去夯实传播研究的理论基础,而不要将全部的注意力均放在重大现实问题的应用上。这种研究视角就是新媒体研究的第三种路径,也是目前最为可行的新研究范式。
注释:
(1) Wilbur Schramm(1959),The State of Communication Research:Comments by Wilbur Schramm,Public Opinion Quarterly,Vol.23,No.1
(2) 洪浚浩主编:《传播学新趋势(上)》,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前言第Ⅰ页。
(3) 黄旦:《对传播研究反思的反思——读吴飞、杜骏飞和张涛甫三位学友文章杂感》,《新闻记者》,2014年第12期。
(4) 杨伯溆:《新媒体传播:中国传播学的发展机遇》,《新闻记者》,2014年第12期。
(5) 海德格尔:《技术的追问》,吴国盛主编:《技术哲学经典读本》,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05页。
(6) 胡翼青:《网络的传播学思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7) 隋岩、曹飞:《论群体传播时代的莅临》,《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
(8) 隋岩、李燕:《从谣言、流言的扩散机制看传播的风险》,《新闻大学》,2012年第1期
(9) 胡翼青:《大众传播的批判性解读:以日常交流为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10) Todd Gitlin(1978),Media Sociology:The Dominant Paradigm.Theory and Society,6,p.207
(11) 黄旦:《对传播研究反思的反思——读吴飞、杜骏飞和张涛甫三位学友文章杂感》,《新闻记者》,2014年第12期。
(作者系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张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