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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及其促进
——以“一带一路”为背景

2016-02-19张大卫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交融一带一带一路

张大卫

(西藏民族大学教育学院 陕西咸阳 712082)

我国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及其促进
——以“一带一路”为背景

张大卫

(西藏民族大学教育学院 陕西咸阳 712082)

“一带一路”战略将有力地推进我国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地区应牢牢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发挥地缘优势,提升区域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以相互尊重为前提,促进文化交往交流,加强民族团结;完善制度,推动各民族在交往交流的基础上不断交融。

“一带一路”;民族交往;民族交流;民族交融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主要内容、任务和目标,也是考量民族工作绩效的主要标准。为此,制订科学的决策、制度体系以推动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央在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为了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它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面对这个伟大的历史机遇,必须分析形势,把握机会,积极应对。

一、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相关理论

(一)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及其相互关系

纵观相关研究成果,笔者发现,大家基本上都持以下观点:交往、交流、交融,这三个词是递进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笔者同意“递进关系”这一界定。关键是它们呈现着什么样的递进关系?有相当多的观点认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分别体现着民族关系的具体形式、具体内容和内在本质。

形式、内容、本质这三个词确实是递进关系。但,为什么交往是形式,交流是内容,而交融是内在本质?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容是事物的内在诸要素的总和,形式是内容的存在方式。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统一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当形式适应于内容的特点要求时,它对内容的发展就起促进作用,反之,则起阻碍作用。依照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原理分析以上关于“民族关系的形式、内容分别是民族交往和民族交流”的界定,似乎难以讲通。

在《汉语大辞典》中,对交往的解释只有一个,即:互相来往。[1]而《汉语大辞典》对民族间交流的解释则有两个:来往与相互传播,交换。对交流的前三个解释,都是描述水的运动状态的,主体是水,这与我们所说的民族交流没有关系。根据交流的后两个释义来界定民族交流,可得出三种解释:一是所属不同民族的个人、组织、群体之间的相互来往;二是所属不同民族的个人、组织、群体之间的相互传播。传播一般指的是信息传播,精神文化层面的传播;三是所属不同民族的个人、组织、群体之间的相互交换。交换什么?物质交换、信息交换等。

以上分析表明,交流的含义更为宽泛,囊括的领域更多,它有多重含义,交往只是其中之一。

据此解释,笔者以为,要说清楚交往、交流、交融的递进关系,可作如下尝试:

1、民族交往:是指不同民族的个人、组织、群体之间的相互来往。民族交往是民族之间初级阶段的来往,交往的频率低,交往波及面小,领域狭窄,交往内容比较单一,主要以物质产品以及服务的交换与合作为主。

2、民族交流:也是一种民族交往,但它是较高阶段的交往,交往的频率高,交往波及面广,领域广泛,交往内容比较丰富,不仅仅指物质产品以及服务的交换与合作,也包括精神文化、思想艺术的交流与相互传播等。

3、民族交融:是指在交往交流的基础上,不同民族不断接近、了解、学习、认同,民族特征不断趋同,民族边界渐趋模糊,逐渐形成一个更大的相互包容的民族共同体的过程。

(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需要好的政策推动

近几年来,对于“去标签化”、“去政治化”、“对强化族群意识和族群身份的制度进行改革和调整”[2]等观点,学者们给予了反思和批评。认为太急躁冒进、急于求成了,犯了左的错误。与此同时,有些学者在撰文中,着重强调:“尊重民族发展的客观规律”,民族交融是一种自然的过程,[3]坚决反对“人为推动交融一体”,反对“推进族际通婚”和“推进民族互嵌式社区”,提倡“不推不阻、顺其自然”[4]。

对以上观点,笔者认为:我们不能急躁冒进,超越历史阶段,“去标签化”和“非政治化”,犯左的错误;同时也不能消极等待,一味强调顺其自然,反对人为推动,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犯右的错误。一方面,民族发展有其客观规律,我们必须遵循。民族交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交往发展的本质要求。我们不能超越民族交融这一阶段,乐观地认为,只要我们工作努力推进,民族融合的时代就将到来。另一方面,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同时,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能因为强调客观规律性而忽视或轻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社会阶段推进的过程就是一个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过程。民族发展有客观规律,但我们不能静等着客观规律自己发生作用,我们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开拓思想,创新机制,推出新决策,想出新办法,创造条件不断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正如胡锦涛同志在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的:应该本着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目的,完善各项政策措施。[5]在2014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创新载体和方式……,使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6]两位领导人的讲话明确要求民族工作者须创新载体和方式,完善政策和措施,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换句话说,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能消极等待,须顺应规律,创造条件,积极争取。

至于可否倡导族际通婚和建立民族互嵌式社区?笔者认为,此种探索是有益的。可以先搞试点,在试点中总结经验教训,评价其效果。什么是民族互嵌式社区?怎么建?建好后怎么样发展?它对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有什么样的作用?它对民族心理、民族认同以及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将有什么样的影响?如何优化?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民族互嵌式社区试点的过程中不断研究并形成理论体系,好的做法我们发扬光大,不好的做法我们吸取教训,并予以叫停。倡导族际通婚也是一样,需先迈出第一步,然后在政策推行的实践基础上形成理论,再在理论的指导下进一步优化实践成效。

二、“一带一路”战略将有力推动我国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一)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成了“五通三同”的重点地区

“一带一路”沿线囊括了内蒙古、宁夏、新疆、青海、甘肃、云南、广西等多民族省份,这些民族地区将成为重要的战略支点,成为能源基地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重点地区,成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的前沿阵地。在“五通”的基础上,各民族地区逐渐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最终实现共赢。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不断推进,诸多积极效应将逐步显现,如: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西北省区与中原腹地的联系愈加紧密,它们也将成为欧亚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地带;内蒙古与俄蒙之间的经济文化联通将不断加深,从而刺激内蒙古的区位优势发挥;对新疆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宁夏的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都将起到强有力的促进作用。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对于广西、云南、贵州、西藏等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与东南发达地区加强交流、协同发展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好机遇,使这些省区在未来几年有望成为与南亚、东南亚区域合作的前沿阵地和重要据点。[7]

(二)国际、国内市场资源要素将加速流入民族地区

交通、油气管道和信息的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战略顺利推进的基础条件。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对“大通道”建设的广泛参与,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必然会得到明显改善,而基础设施的改善将为市场资源要素的加速流动创造条件。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的几年内,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的不断拓展、联结,民族地区急需的资金、信息、人才等资源要素将加速流入。同时,民族地区富含的煤炭、石油、金属矿产等传统能源以及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在“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中,将从潜在的发展优势变成现实的增长驱动,国家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开发的能源项目将为民族地区发挥资源富集优势提供契机。

(三)为民族文化交流合作提供更好的平台

文化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它会超越时空,跨越国界。古丝绸之路就是一条文化交往交流之路,中国古代的科学文化成果通过丝绸之路传播到西方世界,而西方世界的近现代科学技术和发展理念也是通过丝绸之路传递到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必将提升沿线地区文化交流的程度、层次和领域。民族之间的交融在于民相亲,民相亲的前提是心相通,心相通的途径主要是文化交流。“一带一路”沿线各地历史文化迥然不同,通过文化交流与合作,可增强相互信任、加深彼此感情。

(四)人员流动的量和走向都将发生变化

“一带一路”战略对于民族地区的意义,不亚于改革开放初期东南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这一战略的推进,将进一步加快我国沿边开放、向西开放的步伐,民族地区参与区域合作的频率、领域、层次都将大幅度提升。随着“互联互通”的实现,将明显降低民族地区与我国其他地区经济往来的交易费用,有效推进民族地区新型工业化及金融、贸易、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的大幅度发展,增加民族地区对于人力资源的吸引力。可以预见,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劳动力的流动量将大幅度增加,其流动走向也将发生变化,即:从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向东部沿海、农村向城市的单向流动,逐步向东西部、边疆与内陆之间的双向流动转变。

三、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一)民族地区应牢牢抓住战略机遇,发挥地缘优势,主动谋划和融入

“一带一路”战略推出后,相关省区已经做出融入其中的谋划和部署。如:广西计划重点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充分发挥泛北部湾、大湄公河次区域等合作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快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新疆地处亚欧大陆地理中心,同8个国家毗邻,拥有国家一类口岸17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新疆自治区主席表示,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8]面对“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良好机遇,各民族地区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组织专家研究本地区融入“一带一路”的优势条件和不足,分析“一带一路”将给本地区带来的发展机遇及挑战,在此基础上,制订本地区发展的战略决策。当然,一个地区的发展,光有战略决策是不够的,还需要制订更为具体的分领域、分阶段规划,以扬长避短,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域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

面对“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各民族地区应重点投入、全力建设国际大通道,包括:机场、铁路、高等级公路、水运一体化联运以及能源通道、水利、通信设施等标准化建设和物流中心建设,逐渐打通地区间交往交流的“路障”。

各民族地区应积极创建多层次、高频度的与亚洲各国及阿拉伯国家的合作机制,倾力消除影响互联互通的非物理性障碍。近些年,宁夏的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新疆的中国-亚欧博览会、广西的中国-东盟博览会、云南的中国-南亚博览会等,都在跨区域合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区域间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必定不断加强,领域也随之不断拓宽。[7]各地区可联合打造具有丝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进一步发挥民族生态旅游资源优势;也可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以形成生态保护的联动机制。

(三)以相互尊重为前提,以加强民族团结为基石,促进文化交往交流

不同文化之间的交往交流,必须以相互尊重为前提,唯有如此,各少数民族文化圈才能以开放的姿态、包容的胸襟接纳其他文化,取他人之长,扬自身之短。

应支持不同文明、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和交流,铲除极端思想及其势力的滋生土壤,消解不同文明之间的隔阂、矛盾和纷争;各地区应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走私贩毒、跨国犯罪及恐怖主义,营造良好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环境。[8]重视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文化交往交流,需要打造新机制、探索新模式,深入开展文化艺术、科学教育、体育旅游、地方合作等友好交往,密切不同民族群众的感情,夯实地区间开展经济、社会、文化合作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要充分挖掘沿线地区深厚的文化底蕴,加强文化项目及活动的合作,促进各地文化的共同发展。

(四)完善制度,使各民族在交往交流的基础上不断交融

各民族交往交流的领域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高,频率不断增加,是否一定会导致民族交融的程度提高?依据群际接触理论的研究成果,对此问题的回答是:不一定。

心理学家谢里夫认为:群体之间的一般性接触,不仅不会消减彼此的误解和不友好的态度,甚至可能加剧群体之间的偏见。奥尔波特指出,对立群体的成员只有在“最佳条件”下进行接触,才有可能减少群体间的敌意并形成积极的外群体态度。有效群际接触所需要的“最佳条件”如下:1、平等的地位。两群体要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接触。2、具有相同目的。两群体追求的目标相同,彼此之间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3、得到资深权威、法律或风气民俗的支持。两群体的接触应得到制度的支持、法律的保护、民意的肯定甚至赞许。4、合作的群际关系。群体之间须加强合作,敌意和偏见将随着合作频率的增加以及合作领域的拓宽而不断削弱。[9]

也就是说,要想促进民族交融,加强民族团结,仅仅创造条件加强民族间的交往交流是不行的,相关部门还需要完善制度,创造各民族有效接触的“最佳条件”,保证各民族成员在“最佳条件”下进行平等交往、相互协作,追求共同目标,最终使各民族实现利益共赢,营造和谐的民族关系。

[1]汉语大辞典编纂处.汉语大辞典[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

[2]胡联合,胡鞍钢.与时俱进推动民族交融一体国家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J].探索,2010(4).

[3]陆鹏,于潜驰,金浩.民族融合:当前促进还是将来实现——民族理论前沿研究系列论文之四.黑龙江民族丛刊[J].2012(4).

[4]裴圣愚,陈永亮,公铭.评析“第二代民族政策”说——民族理论研究热点问题学术研讨会综述[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

[5]胡锦涛在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新华网,http://www.xj.xinhuanet.com/zt/2013-04/24/c_115527332. htm.

[6]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光明新闻,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4-09/30/content_10123 3003.htm.

[7]王正伟.民族地区要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大局中大有所为[J].民族论坛,2015(7).

[8]张学栋.“一带一路”文化创意产业大跨越的新机遇[EB/ OL].http://www.gs.xinhuanet.com/news/2015/03/30/c_1114808 861.htm,新华网,2015-03-30.

[9]洪頵,刘邦春.接触理论在民族教育中的发展及运用[J].东北师大学报,2012(4).

[责任编辑 朱玉福]

[校 对康桂芳]

D633

A

1003-8388(2016)06-0021-04

2016-08-15

张大卫(1971-),男,陕西礼泉人,现为西藏民族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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