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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行为的先验现象学视角阐释

2016-02-18胡庭树

关键词:意向性胡塞尔现象学

胡庭树

(淮阴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江苏淮安 223001)



翻译行为的先验现象学视角阐释

胡庭树

(淮阴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江苏淮安 223001)

依据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意向性观念,翻译的主、客体可以在译者先验自我的纯意识中统一起来,进而克服传统主客对立的中心论研究范式。翻译本身是一种“现象”,也是一种意向性活动。一种通过构造他者而实现的主体间性行为,能够获得一个自我与他者都栖身其中的翻译共同体,其中每一个译者自我都能统摄异我的他人或者似我的他我,同时他人也可以统摄其自身的他人或他我。这样,自我、他人、他我,以及他物便组成了一个主体间性的翻译世界,从而实现不同主、客体之间的对话与交往。

翻译研究; 先验现象学; 主体间性; 意向性

自笛卡尔以来,西方哲学把世界分为主体和客体两个部分,哲学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运用人的理性去认识客观世界,从而获得主客统一的真理。为此,哲学家关于外部世界是否客观存在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胡塞尔(E. Husserl)的现象学则抛开客观世界是否存在的问题,对客观事物采取“悬置”或“存疑”的态度,从人的意识领域中显现的现象出发,从自我的知觉和体验开始,重新确立知识论的基础。本文从先验现象学的视角入手,通过分析译者的主体意识探讨翻译问题,以期对翻译学研究有所裨益。

一、翻译本身是一种存在“现象”

“现象学”(phenomenology)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德国哲学家拉姆贝特(J. H. Lambert)在其著作《新工具》(1764)中第一次使用“现象学”这一名称,并把它当作研究幻觉及其变化的理论。[1]497之后的一些哲学家、心理学家对现象学也多有论述,但其含义均与胡塞尔的用法大不相同。胡塞尔赋予“现象”以特殊的含义,它主要是指“纯意识”中各类经验的“本质”,而这种本质是先验的和前逻辑的,它是现象学还原的结果。所以,胡塞尔所说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也不是马赫主义所谓的感觉材料(sense data),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意识领域内的存有。

翻译是发生在生活世界中的复杂行为。从翻译的构成要素来看,翻译是作为存在者而存在的。然而,不论翻译的主、客体是什么,也无论翻译过程中涉及到哪些因素,翻译本身就是一种“现象”。这便是翻译的本真面貌。只有这样理解,译学研究才能找到一个阿基米德点。如果我们把翻译还原到最原始的状态,即美国分析哲学家蒯因(W. V. Quine)所提出的“彻底翻译”(radical translation)的状态,似乎更能体现翻译作为一种“现象”的内涵。例如,当一名语言学家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荒岛上,在没有任何词典或向导的帮助下,听到从未听过的一种语言时,他如何将这种未知的语言翻译成他的母语。蒯因通过“彻底翻译”的思想实验是为了论证“翻译的不确定性”论题,以批判“语言的博物馆神话”,否定“意义”这样一种实体的存在。而从现象学的视角来审视“彻底翻译”的现象,语言学家要想理解这种完全陌生的语言,除了通过反复的行为观察、询问以及“分析假设”(analytical hypothesis )外,很难再找到其他更好的办法。这里的“分析假设”,可以被看作是建立在行为观察基础之上的纯意识的经验还原,即把各种经验行为的“表象”还原为纯意识的“现象”,从而构建与“土人”交流的平台。如果这种交流能够得以顺利进行,那么这种纯意识的经验还原就是成功的,否则就是失败的。

把翻译当作一种“现象”而不仅仅是认识的对象,其实就是要还原它作为存在者的本来存在形式,从而维护它的完整性,把握它的客观性,当然这种客观性也是有悖于胡塞尔的初衷的。海德格尔虽然已经明确区分了“存在”与“存在者”这两个概念,但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存在通过存在者得以实现,如果我们把翻译仅仅作为一种认识的对象来看待,那么翻译作为一种“现象”也就不复存在了。既然如此,如何还原翻译作为存在者的本来存在形式呢?我们需要的是“直观”,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认识。这里的直观就是无前设、无成见的,对翻译自身绝对反思性的明察。从这一意义讲,直观所带来的就是耳目一新的视域,具有“先在”的特征,因为它本身的构成前提要求我们“朝向事情本身”。实际上,我们往往把译本的构成形式视为它的存在形式,并且将它扩展到翻译这一更高层次的现象。译者、译本、目标语文化,以及作者、原文、源语文化等都是翻译行为的构成要素,只有在现象学的观照下通过“直观”才能揭示翻译这一本质。当然从现象学角度来看,翻译的“现象”体现的就是翻译的“本质”,因为现象学的本质是融于现象之中的,现象就是事物本真面貌的显现。这样,翻译的客观世界被“悬置”了起来,若只探究意识之中的客体或对象,那么这个客体显然不是纯客观的,而是被打上了主体的烙印。换言之,客体只有在主体意识之中才能获得意义,是主体赋予客体以意义,这是由意识的“立义”功能决定的。胡塞尔认为,“所有实在都是通过意义给予而存在。”[2]440所以,胡塞尔的现象世界的存在是相对于人的意识而言的被给予存在,而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客观的、自在的存在。胡塞尔后来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于是晚年开始重视对“主体间性”和“生活世界”的研究,开始重新思考存在的问题,认为生活世界是唯一真实的世界,所谓的客观性在于主体间性,客观性的意义是由主体间性决定的,哪里建立起主体间性,哪里就获得客观性。[3]326-327

二、翻译行为是一种意向性活动

翻译本身也是一种意向性活动。翻译的物质外壳是符号或语音,翻译的内容是意义。当我们翻译一个文本的时候,我们的意向性活动包括3个环节:意向行为、意向内容(即意义)和意向对象。翻译不仅意味着什么,重要的是还涉及到某种东西;它不仅有意义,还与某个对象发生关系。换言之,翻译是通过意义指向对象的。这样,把意义和对象区分开来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第一个将意义和对象明确加以区分的是分析哲学的创始人弗雷格(G. Frege)。这一看似微不足道的区分,却对分析哲学的语义学研究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例如,“晨星”和“暮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二者表达的意义不同,但指称同一个对象,即金星。在各种各样的意向性翻译活动中,有些指向对象,有些并不直接指向对象,但是一切意向性翻译活动都是以对象化翻译活动为基础的。胡塞尔也强调,一切意向性活动(包括非对象化的情感的意向活动)都以对象化的意向活动为基础的。也就是说,不管你干什么,回忆也好,做梦也罢,总得有个对象;爱什么,恨什么,怕什么总要有个理由。总之,无对象的意识活动是难以想象的。[4]58

胡塞尔后来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1913)一书中,把意向性推广到潜在的意向领域。换言之,人类的意识活动是在时间中进行的,当意向行为指向某个对象时,同时也潜在地指向其周围的事物,这样意向内容也就处于它的内时间场之中。比如,译者在翻译一段文字,译者现在的意向是某句话中某一个词的意义,译者之前的意向是前一个词的意义,接下来的意向是下一个词的意义。只有当这些意向性活动在不同的时间内逐步完成后,译者才能理解某一句话,某一段文字,乃至整篇文章,整本书的意义。这样一来,每一个意义(或意向内容)的周围就形成了一个由不同时间段的意义所组成的“晕圈”,过去的晕圈就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暗淡,将来的晕圈会随着时间的到来而渐趋明亮。

胡塞尔的现象学是为了给知识论寻求一个更可靠的、更客观的先验的基础,如果现象学只是停留在对单一的、先验的意识主体的分析,那么科学的客观性又如何能够得到保证呢?换言之,我们认为是“真”的东西,又如何保证别人也认为是“真”的东西?如果先验现象学没有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它就会掉进“唯我论”的深渊。为了摆脱唯我论,胡塞尔必须找到先验现象学的“单子式自我”的出路。于是,他在其开辟的道路上努力寻求克服“二元对立”的近代主体性思维模式,将意识的对象也纳入到现象学的分析中来,把主体和客体最终还原为意向行为及其所构造的对象上。因为意识总是因为某物而形成,它总是指向某物;意识的对象是由意识活动构造的,这样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就被胡塞尔的先验一元论所取代了。现象学中的意识现象就是整个主客二元融合的结果,其中既包含意识活动的主体,又包含意识对象的客体。也即是,主体和客体在胡塞尔先验自我的纯意识中被统一起来了。由于翻译是一种意向性活动,翻译的意向行为总是通过意向内容(即意义)指向对象的;翻译行为是通过译者的意识活动来完成的,这一过程将形成连贯的意识“体验流”,译者“自我”一直处于这种体验流之中,并作为体验流的中心起着调节和统摄的作用,所以翻译的意识从译者“自我”出发,最后又回到译者这里。但是,译者“自我”不是实体,它是意识的功能,是体验流的“执行者”或“承担者”。[5]5-6我们也可以通过现象学的还原方法,将翻译所涉及的客观对象加以悬置,从而将翻译的主、客体还原到译者主体的先验意识内,这样主客二元就被统一到先验自我的内时间意识中。

三、翻译行为是一种主体间的对话

我们说翻译是一种意识活动,这里的意识活动不是指经验主体的心理意识活动,而是先验主体的非心理意识活动,胡塞尔通过先验还原把存在和意识在先验论的框架内统一了起来。那么,怎样才能保证知识的客观性,以免在不同的先验主体之间产生不可通约性(incommensurability)呢?在他看来,所谓的“客观性”其实就是“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于是,胡塞尔由先验的“自我”构造“他物”开始向构造“他人”过渡,即如何在纯粹的自我意识中构造出“他人”来,从而解决认识的客观性问题。这就是胡塞尔提出“主体间性”概念的缘由。

主体间性(又译为“交互主体性”或“主体际性”)这一概念,首先是被胡塞尔作为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范畴提出来的。它一方面指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关系问题,另一方面指认识主体和其他认识主体的关系问题。对主体间性最大的误解,就是将其仅仅理解为“主体间的关系”问题。事实上,主体间的关系只是主体间性内涵的一部分。主体间性是对主体性的扬弃,是对把“自我”看成是绝对的主体,把“他人”和“他物”视为绝对的客体的“二元对立”认识论的反拨。这样,主体间性的关系应该是“自我”、“他人”、“他物”之间的一种共现关系。这里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一步考察:其一,在主体间性理论的观照下,另一个主体(或客体)如何对“自我”构成有效的存在事实,“自我”与“他物”或“他人”之间不是一种征服与被征服、主宰与被主宰的不平等关系,而是一种认识与被认识,作用与反作用的相互依赖关系。其二,主体间性还涉及到一个主、客观的问题,即为什么有些事物(或事实)对我是有效的,而对其他主体是无效的,因而被认为是“主观的”,而有些事物(或事实)对自我和他人都是有效的,因而被认为是“客观的”。主体间性涉及的是两个以上的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不只是单个主体的问题,只有主体间存在着共通性,这个世界才具有经验的可能性。胡塞尔提出的主体间性理论,也意味着他的先验现象学从“单个主体”向“复数主体”扩展的意图,这样可以使先验现象学摆脱“唯我论”的窠臼。[6]140

通过前面对意向性的分析得知,意识的对象(或客体)可以通过意识活动的主体来加以构造,即意识“自我”构造出“他物”,这种意向性分析同样可以贯彻到主体间性中,即通过意识“自我”构造出“他人”。这一过程包含4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我对自己躯体的立义(或统摄),这里的躯体是指没有意识的自然物;第二个阶段是自我对自己身体的立义,这里的身体是意识和躯体的结合体,自我可以通过意识来操纵这个躯体;第三个阶段是自我对他人躯体的立义,即通过低层次的“联想”来感知和体验他人的躯体,而这一阶段的躯体在自我看来只是一个物质性的东西;第四个阶段是自我对他人身体的立义,即通过较高层次的“联想”和“共现”的能力认识到他人的躯体就是他人的身体,同时就是具有另一个意识的“他人”。[6]147-152由此,我们可以反观到翻译的立义过程:

首先,译者作为“自我”通过翻译的意向行为构造出翻译客体(即原文本),然后先对原文本进行立义。当译者构造出原文本的时候,他便获得了关于原文本的各种感觉,如A1、A2、A3……这里的各种感觉,诸如文章的长度、作者、背景、主题、体裁、文体,等等。然后,译者便将获得的这些感觉有意识地进行加工处理,使得这些感觉对象综合为关于文本的整体事物A。但整体事物A不是A1、A2、A3……简单的相加,而是一个比A1、A2、A3……的总和多得多的东西。这些多出来的内容就是意识加进去的,是我们赋予文本的意义。胡塞尔用“立义”这个词表示意识的这项功能,即赋予含义或给予意义的意识活动。

其次,通过对感觉对象进行立,一堆死的感觉材料就被激活,从而成为意识直观的对象(或客体)。译者的意识一旦触及原文本,或者说对原文本进行立义,原文本就由无意识的“躯体”被激活成有意识的“身体”,即作者的化身。此时,对原文本立义就是对原文作者立义。译者作为“自我”的身份是双重的,既是原文的读者,又是原文的作者。换言之,译者作为原文潜在的读者在理解原文意思的基础上,再对原文作者进行统摄,或者借助移情机制尽可能地领会原文作者的风格和意图。自我意识通过移情而进入作者的躯体,作者“他人”意识便成为译者“自我”意识在不同时间段上的变体。这个过程是译者作为原文的读者对原文本和原文作者的立义过程。

再次,作者通过对原文本和原文作者立义之后,又开始转向对译文文本进行立义。通过对译本的立义,译本由原来的无意识“躯体”被激活成有意识的“身体”,因为这时的译本是作者和译者的意义赋予,译者作为“自我”可以推己及人(指“作者”),认为译者“自我”所赋予译本的意义,也是作者“他人”所赋予译本的意义,这两种意义在本质上是相似的。

最后,译者对译文文本立义以后,再对译文读者进行立义。“在对读者进行统摄立义时,译者通常会从自己作为原作读者的体验推及译文读者,认为后者在阅读译文时也会产生类似的体验。”[7]154译者作为译文的潜在的读者,通过想象和共现,构造另一个“自我”,或者叫“他我”,这个“他我”就是“自我”的本己者,二者能够达到心物的统一,这样原文作者、原文读者、译者、译文读者之间就达到了主体间的交往、对话和统一。诚如胡塞尔所言,“正如他人的躯体身体存在于我的感知领域中一样,我的身体也存在于他人的感知领域中。而且一般地说,他人立即会把我经验为他的他人,就像我把他经验为我的他人那样。”[8]194

上述整个过程,就是先验的自我意识如何在主体间构造“他人”的过程。通过这种方式,自我的世界就获得了在客观上对所有人都有效的世界。主体对主体的构造是一种双向、交互的活动,是一种主体间性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结果就是主体间共同体的确立。

胡塞尔的现象学用“自我”构造出“他人”,但是又获得了比“他人”更多的东西。“他人”不仅是意识构造的对象,且又超越了其本身的意义。同样,不同的译者可以构造出不同的“他人”或“他物”,因而文本的意义是开放的,即文本是没有终极意义的。但是,主体和客体在胡塞尔先验自我的纯意识中是统一的。虽然胡塞尔也是从主体的自我意识出发来构造“他人”,一旦“他人”被构造出来以后,“他人”也同样在构造“自我”。所以在人的意义上,“则包含有一种彼此互为的相互存在,而这种彼此互为的存在又造成了我的此在和所有他人的此在与自身的一种客观化的等同。因此,我和每一个人都可以作为他人中的一个人。”[8]194不难看出,一旦“他人”被构造出来,主体间性理论的各个主体最终只是作为“他人”而相互发生联系的。如此一来,现象学就显示出与主体性哲学截然不同的面貌,这也是主体间性的翻译研究(姑且这样称谓)不同于传统的翻译研究的地方。

在翻译的过程中,进入实体范畴的译者“自我”,通过意向性的构造行为得到“另一个自我”(即读者),这个“另一个自我”不只是译者“自我”的映射,而是与译者“自我”相似的“他我”。译者“自我”不但能构造出读者“他我”,还能构造出作者“他人”,也还能自为地构造着自己。换言之,读者“他我”与作者“他人”作为另一个“自我”,也具有同样的构造能力,可以构造出属于他们的“自我”、“他我”与“他人”。于是,翻译的世界就不是由译者“自我”一个人组成的私人世界,而是“自我”、“他我”、“他人”,甚至包括“他物”在内共同组成的主体间性世界,而且“自我”、“他我”与“他人”的界限也是相对的。“自我”或“他我”被构造,同时也构造出属于他们的“自我”与“他我”,所以人具有主、客体双重身份。正如郭沫若所言,“译雪莱的诗,是要使我成为雪莱,是要使雪莱成为我自己。”[9]334

事实上,对于翻译研究而言,主体间性的翻译研究是对二元对立的主体性翻译研究的消解。但是,主体间性不是对主体性的简单否定,而是对主体性的扬弃,因为在主体间性的行为中,仍然离不开人的主体性的发挥。主体间性具有哲学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内涵,因为它首先涉及人的存在本质,存在不是主客对立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征服、占有和支配,而是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的交互活动。主体间性的翻译研究,也不是视译者“自我”为主宰,而是看作与“他人”和“他物”的共现与共存。总之,主体间性理论强调的是“人与人,物与物,主体与客体,自我与对象之间的相互生成、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的交互主体关系”。[10]7

结 语

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通过对自我意识的分析,获得了一个自我与他人都存在其中的人类共同体,并且通过意向性分析把主、客体统一到先验主体的纯意识中来,然后再借助构造他人这一主体间的意向性行为确保了知识的客观性。通过从先验现象学的视角对翻译行为的分析,我们发现翻译本身也是一种“现象”,是以存在者的面貌向我们展示它的存在的。我们把翻译当作一种现象而不仅仅是对象来研究,可以更好地将翻译行为纳入到现象学的意向性分析中来,对翻译的客观世界进行悬置或存疑,这是我们为翻译学研究找到的一个阿基米德点。此外,翻译作为一种意向性活动,译者通过构造翻译他者获得一个主体间性的翻译世界,从而实现不同主、客体之间的对话与交往。这样传统的主客二分研究范式,便可以在翻译的主体间性理论框架内得到消解与统一。这也是笔者从胡塞尔先验现象学中获得的关于翻译研究的重要启示。

[1] 冯契,徐孝通. 外国哲学大辞典[M].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

[2] 倪梁康. 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修订本)[M]. 北京:三联书店,2007.

[3] 刘放桐,等. 新编现代西方哲学[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4] 张祥龙. 朝向事情本身——现象学导论七讲[M]. 北京:团结出版社,2003.

[5] 张庆熊. 自我、主体际性与文化交流[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6] 倪梁康. 现象学及其效应——胡塞尔与当代德国哲学[M]. 北京:三联书店,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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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罗新璋. 翻译论集[Z].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10] 陈大亮. 翻译研究:从主体性向主体间性转向[J]. 中国翻译,2005(2):3-9.

Interpretation of Translational Ac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ranscendental Phenomenology

HU Ting-shu

(Faculty of Foreign Languages, Huaiy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Huai’an 223001, Jiangsu, China)

According to the intentional concept of Husserl’s transcendental phenomenology, the subject and object of translation can be unified in the pure consciousness of the translator’s transcendental ego, which can overcome the center-focused paradigm of traditional opposition of subject and object. Translation itself is a “phenomenon”, and it is also a kind of intentional activity. The inter-subjectivity of constructing others can obtain a translation community in which ego and others are housed. And in the community, every translator self can apprehend different others or similar alter ego, and others can also apprehend their own others or alter ego. In this way, ego, others, alter ego and other things constitute a world of inter-subjective translation phenomenon, thus realizing dialogue and interaction between different subjects and objects.

Translation studies; Transcendental phenomenology; Inter-subjectivity; Intentionality

2016-04-23

胡庭树(1977-),男,江苏淮安人,讲师,博士在读。研究方向:分析哲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翻译的价值哲学研究”(13YJC740024)阶段性成果。

B151

A

1672-4860(2016)05-0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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