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脊轩志》中一处细节的思考
2016-02-15李伟玲
李伟玲
关于《项脊轩志》中一处细节的思考
李伟玲
高中语文选修课本中《项脊轩志》一文,是一篇借记物以叙事抒情的散文,写得情真意切,感人至深。文章结尾有一句话“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现有资料大多将其译为“院中有棵枇杷树,是我妻子去世那年亲手种植的”。这句话的译文中不能明确是谁亲手种植的枇杷树。查阅资料,有“归有光种的”或“妻子种的”两种解释。我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探寻后认为,亲手种植枇杷树的是归有光的妻子,而非归有光。
一、从断句上翔断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植也。”似乎省略了主语。如果我们断句为“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那么这句话的主语是很明确的,显然枇杷树是其妻子种植的。或许有人说断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不是也能说得通吗?纵观全文,我们会发现作者在记述“我”的言行时,都是用“余”作为第一人称代词的,不应该单单在此改用“吾”。否则叙述就与全文不一致,因此可以认为这个句子的主语就是“吾妻”。
二、从文章内容上判断
家道中落。八岁丧母,肩负重任,读书轩中,这些对于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来说可谓身世悲苦,生活沉重。妻子魏氏时常来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这些“捣乱”的行为对于归有光来说,无疑是一种轻松与甜蜜。虽然后来归有光的第二位妻子去世后,他也写了一篇文章《世美堂后记》,以怀念王氏的勤谨、孝敬、贤惠。但是魏氏栽种枇杷树时的美丽身姿、音容笑貌以及那个年龄特有的美好情感已经定格,无可替代。当再看见亭亭如盖的枇杷树,作者怎能不无限思念、无限感伤?正所谓睹物思人,这“物”一定与人有关才能触及作者情感,此树正因为是妻子亲手种植的,这“移情与物”说来才更为合理。
三、从文章运用的创作手法上判断
归有光善于用细节描写的手段来刻画人物,这一点是读者公认的。“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这句话处在补记部分,作者以此作结来表达对亡妻的无限怀念之情。怀念母亲“扣扉问食”时的温婉与慈爱:怀念祖母“执笏勉励”时的关切与怜爱;怀念妻子“手植枇杷”时的甜蜜与恩爱。作者正是通过这些细节去表现人物。既然是怀念妻子,这一段刻画的就是妻子的形象。难道强调“亲手种植”是为了刻画“我”的形象吗?显然作者是用“妻子”手植枇杷这一细节来刻画妻子的形象。
四、从古代种树文化来判断
古人是有以种树来缅怀已逝之人的习俗,但一般种柏树或柳树而不是枇杷树,并且是种在墓旁而非庭院中。从枇杷树本身的寓意来看,枇杷树结果成双成对比喻夫妻和美,果实味甜喻爱情甜蜜。妻子为什么常常到轩中?妻子为什么对小妹说南阁子?我想项脊轩的生活一定给了妻子美满幸福的感受,所以用亲手种下的枇杷树来寄托美好情感。可惜树在人亡,物是人非。“吾妻死,室坏不修”,妻子去世,作者连房子坏了都无心去修,哪来心情去植树?种一棵比喻夫妻和美的枇杷树,就更说不过去了。
综上理由,我认定枇杷树是归有光的妻子亲手所植。谁植庭中枇杷树?在探寻的过程中,我走近了归有光,一个悲苦的男人。近不惑之年,仍没有实现读书轩中的理想,而那个陪他读书、亲手为他种下幸福之树的人却红消香断难寻觅,他也只有泪洒空枝见血痕了,这算不算人间最痛?
★作者单位:陕西靖边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