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渔船油料保障地方力量动员浅析
2016-02-14王帅效志强李杰
文/王帅 效志强 李杰
民兵渔船油料保障地方力量动员浅析
文/王帅效志强李杰
摘 要:地方油料保障力量动员是高效完成民兵渔船油料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本文分析了民兵渔船油料保障地方力量动员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民兵渔船油料保障地方力量动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民兵渔船;油料保障;地方力量;动员
民兵渔船油料保障地方力量动员工作涉及军队、地方政府、渔港码头、船舶公司、地方石油公司等,动员程序繁多,协调关系复杂,触及利益敏感。面对当前国防油料动员的有利局面,为高效开展民兵渔船油料保障地方力量动员工作,有效满足民兵渔船参加海上维权行动油料保障需求,需要结合动员工作现实需要,把握动员工作要点环节,充分发挥动员资源效能,实现动员资源的最优化利用,为民兵渔船参加海上维权行动提供雄厚的油料保障资源后盾。
一、民兵渔船油料保障地方力量动员存在的问题
(一)油料保障资源动员法规还不够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动员法规建设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与国民经济动员建设的需求相比,与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开展工作,对动员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制订动员法制的意识不强。二是相关法规体系亟待完善。在战略资源动员(尤其是石油资源动员)方面有许多法律上的空白,造成许多工作还都无法可依。三是执法监督机制尚未健全。受国民经济动员编制体制的影响,一些政府部门没有把国民经济动员建设纳入主要议事日程,一些执法部门未把国民经济动员法制建设纳入职责范围,造成无人执法或执法偏差,对执法缺乏有效监督。
(二)军地动员职责区分不够合理
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是一种国家行为,政府担负着主要责任。同时,由于动员对象在地方,需要更多地依靠各级政府开展工作。因此,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应该是按照“军队提需求、国动委搞协调、政府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来运转的。但现行的这一工作格局在实际工作中,暴露出机构职能分散、协调关系不顺、工作相互推诿等诸多现实问题。如,本应是政府主导落实的油料筹措、综合补给船征集、油料补助发放等工作,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多以不会做、做不了为理由,推给省军区去落实。通过实践表明,省军区在战区指导下,实际上已经在从属地位上发挥了主导地方力量动员组织实施的功能作用。然而,目前省一级国防动员办事机构,除人民武装动员办外,基本上都设在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这一现状也决定了省军区对相关部门缺乏监督制约,从而导致地方政府部门在落实动员需求上做得不主动、标准不高、时效不强。随着维权行动的常态化发展,动员任务必将更加繁重,对于省军区来说将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
(三)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计划体系针对性不强
从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需要来看,目前的动员计划体系还不太完善,存在系统性、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宏观筹划能力。一是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的实质性研究以及演练实施还处在起步阶段,动员的范围比较窄、内容比较单一、涉及面不够宽、影响不够深,离实战保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需求方(军队)、协调方(国动委)和落实方(政府)之间协同不够,对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和战时动员预案缺少统筹安排和通盘考虑;三是在提出精确的战时动员需求计划、合理的动员组织指挥和实施程序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需要逐步研究解决。
(四)地方油料保障力量组织和训练还达不到实战要求
地方油料保障力量的组织和训练工作虽然逐步建立起来,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然较多。具体表现在:一是参训率不高。目前地方油料保障力量主要集中在成建制的预备役部队,其人员分布在地方油库、加油站、船舶公司和港口码头等,但这些单位的人员参训率普遍不高。二是训练水平低。预备役人员的训练内容起点低,训练要求不够严格,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训练走过场、流于形式、练为看等现象,距离实战的差距大。三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预备役部队油料保障人员对待训练的态度差,存在“招之不来、来之要钱、钱少不练”等现象,部分地区的油料保障人员在政治素质、军事素质、科技素质、专业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远没有达到参加维权行动油料保障对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
二、民兵渔船油料保障地方力量动员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法规制度
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法规是规定国家、军队、部门及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油料动员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防经济动员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重要战略物资的动员法规。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两个大的方面:一是规定国家、军队、部门及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油料动员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二是调整国家、军队、部门及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油料动员中的关系,使各方在战争时期能够协调一致,服从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
用立法的形式规范油料动员法律监督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式,明确油料动员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权利、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油料动员法律的监督包括对油料动员立法的监督和对油料动员法律执行的监督。通过对动员立法的监督,使动员法的制定必须严格按立法程序进行,不能因抢时间、赶进度而省略必要的立法程序或步骤,从而提高动员立法的质量。对油料动员法律实施的监督,要建立油料动员法律监督和约束机制,使各种油料动员行为严格遵照法律规定进行。油料动员法律的监督、约束机制中应当包括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专门监督,是指具有监督职能的国家机关和油料动员专门监督机关,对油料动员活动是否依法运作而进行的监督。社会监督,是指非国家机关对油料动员活动的监督。我国的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等都可以监督油料动员活动是否依法进行。同时,要健全监督协调机制,要对不同的油料动员监督形式加以协调,以利于全面高效地做好监督工作。
(二)科学构建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计划体系
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计划主要由国防动员委员会、军队和相关石油企业共同制定,以体现一段时间内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需要完成的工作和达到的目标。一般来说,制定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计划应遵循以下程序:军队油料部门提出需求计划——递交国防动员委员会审议——下发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归口管理部门分解任务,并提出落实计划——实施动员计划并修订完善,通过计划下达——计划实施——落实反馈——修订和完善动员计划,不断推进计划的落实和完善。
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是地方油料保障力量转化为战时保障力的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军地之间需要协调的部门多、环节多,一定要明确军地对接关系,协调好各方工作。具体包括明确各方的责任,按照“军队提需求,国动委搞衔接,政府抓落实”的要求进行分工,明确地方油料保障力量与部队之间具体的保障关系。
(三)切实抓好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潜力调查
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潜力,是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准备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是连接平时战备与战时动员的纽带。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变化的速度加快,地方油料保障资源动员潜力调查必须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落实,完善动员潜力调查的组织机构,明确具体的调查内容,制定合理的调查方法和手段,成为潜力调查的主要工作。
地方油料保障资源涵盖油料、油料设备设施和油料保障力量三大构成要素,这也是地方油料保障资源潜力调查的主要内容。具体可分为:一是用于为渔船提供动力来源的燃料油;二是用于油料运输、储存、加注、维修的设备和器材;三是基础设施,如炼油厂、油库(站)、码头、输油管线等;四是地方科研院所、相关行业从事油料研究、检验、计质量管理、工程设计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五是从事油料储存、输转、装备维修、输油管线巡护、工程建设的专业保障队伍。另外地方油料保障资源的科技信息也是潜力调查的重要内容,如用于油料储存、运输、加注的新技术、新方法;油料流通过程中的信息(诸如地理信息、物流信息等)使用与管理、信息系统和通信网络等。
(四)加强国防油料薄弱项目建设力度
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各渔船码头都具备了一定的油料补给能力,能够胜任渔船日常生产作业的油料保障需求。然而,受领维权任务后,渔船出动强度和油料补给时限要求远高于平时,现有的码头油料补给能力还不能满足任务的需要。因此,在可能成为动员对象的地方相关行业建设立项时,也要充分考虑军事需要,努力使地方油料设备设施建设满足潜在军事需求。如码头地方加油站在建设规划时,可考虑兼顾民兵渔船参加海上维权行动油料保障需求,预留一定油料储备能力和战备泊位等。
(五)加强地方油料保障人员的专业训练
油料保障力的形成离不开平时的训练,为确保执行维权行动任务时能够遂行油料保障任务,地方油料保障力量必须加强专业训练。训练要以维权行动油料保障需求为牵引,结合年度民兵训练计划,科学搭建油料战备训练平台,改变以往只注重作战训练的方式,增加安排民兵预备役人员开展油料保障相关科目训练,提高油料保障能力;地方油料从业人员,则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加强岗位练兵,突出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全面提高;结合民兵渔船参加海上维权行动战法研讨等重大活动时机,组织民兵和地方预备役人员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地方油料保障力量遂行民兵渔船参加海上维权行动油料保障能力。
本课题资助项目:2 0 1 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CGJ014),全军军事科研计划项目(14QJ004-088)。
(作者单位: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军事油料应用与管理工程系/海南省军区供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