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天人观的研究现状及生态视域展望
2016-02-13张圆圆
张圆圆
(南开大学 哲学院,天津 300000)
刘禹锡天人观的研究现状及生态视域展望
张圆圆
(南开大学 哲学院,天津 300000)
目前学界对于刘禹锡天人观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哲学、宗教、美学三个领域。对于刘禹锡之天的界定可分为自然之天、宗教之天、审美之天,对于其人的界定有自然之人、社会之人、审美之人,对于其天人关系的认识都突出了二者之间既相互分离又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不同的视角丰富了刘禹锡天人观的内涵。近年来兴起的生态学视角又给刘禹锡天人观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诠释刘禹锡天人观中的生态理念,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刘禹锡;天;人;天人观
目前学界对于刘禹锡天人观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哲学、宗教、美学三个领域,对于天的界定可分为自然之天、宗教之天、审美之天,对人的界定有自然之人、社会之人、审美之人,对于天人关系的认识都突出了二者之间既相互分离又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
一、对天的诠释
刘禹锡的《天论》三篇是学者们研究其天人观所依据的主要材料,对于刘禹锡之天的界定有三种认识:一是自然之天,二是宗教之天,三是审美之天。这涉及到哲学、宗教学和美学三个领域的研究。
(一)自然之天
在哲学界,刘禹锡之天被判定为自然物质之天,其中包含有三个层面的认识:一是根据属性判定的“有形”之天;二是根据功能、作用解读的“生植”“强弱”之天;三是根据运行规律认识的“数”“势”之天。
依据《天论》,将刘禹锡之天解释为有形的物质之天是比较普通的观点。也就是说,在属性上,刘禹锡的有形之天与在其之前的柳宗元的自然之天都属于物质之天。但是,这并不能突出刘禹锡思想的特色。因此研究者们关注的不是刘禹锡对有形之天的描述,而是其对“空”的独特认识。有学者从属性上指出刘禹锡之“空”作为物质存在的形式,与“有”是矛盾统一关系;“空”或“无”,不是外在于“器用”“常形”的孤立概念[1,p333];有学者从理论意义提出刘禹锡把“形器”之天的唯物主义路线贯彻到底,对玄学、佛学的空无本体论进行了理论清算[2,p181];还有学者从历史贡献层面,认为张载的“虚空即气”认识是来源于刘禹锡[3];也有学者从自然科学角度,对于刘禹锡在“有无”问题上的认识做了高度评价,称刘禹锡将相对主义引入唯物论的领域,并对物理学中的反光现象作了天才性的论述[4,p305]。可以说,这些论述都是在强调天的物质性,进而说明刘禹锡思想的唯物主义倾向。
在对形体之天的属性判定之外,学者们对刘禹锡的“天之能”也做了解读。有学者概括指出凡是以自然的方式体现自然界与人的自然本性为天之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天有两种意义,一是作为自然界存在物,体现为生植;二是从所起作用的方式上看,天代表的是一种以气力相胜的原则,是一种无序的混乱状态,即天理代表的是恶。对于刘禹锡“天之能”的评价,有学者指出它突破了柳宗元单纯将天理解为自然现象,只从自然界来理解天的狭隘性,从而深化了对天人相分和天人相互联系的认识[7,p216-219]。可见,学者们对于刘禹锡天之能的认识虽有差异,但都凸显了天的自然性。在此,所谓的差异也就体现在对这种自然性所覆盖的范围的界定上,即人的自然属性是否属于“天之能”。
天之能是从功能上认识天,“数”“势”则是从运行规律上认识天。“数”一般被解释为轨道、规律、规定性;“势”是形势、定势、趋势。还有一种解释是:“数”相当于时空的“质点”说,“势”相当于机械力关系的因果说[1,p332]。“数”与“势”提出意味着把规律性与事物客观实在性结合在一起,使万物都在“理”“数”“势”之内,不给天人感应和谶纬迷信留有任何余地[6]。它克服了王充、范缜等无神论者的自然决定论和偶然遭遇论的理论局限,对神学的天命决定论、玄学的自然命定论和佛学的因果决定论作了理论上的清算[2,p200-201]。数与势的观念,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性,使得传统的“天”的内涵具体化了,这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天命向天理的观念的过渡环节[8,p204]。可见,对于刘禹锡的“数”“势”观点,大部分学者都给予了肯定的评价。
总之,刘禹锡之天有两层含义:天与天理,在第一层含义中天是外在于人的存在;在第二层含义中,自然界万物的生存规则及人的自然属性也被包涵在内了。如此,天理就把天的含义扩大到了包括人在内的自然万物及其内在的自然法则。
(二)宗教之天
也有学者认为,刘禹锡的“数”“势”带有宿命论倾向[9]。另外有学者还指出,刘禹锡特别关心“时”对人生的影响。他所说的“时”既指客观的时机、机会,又有神秘的偶然性。在这点上,刘禹锡的“时论”与王充的“幸、偶、遭遇”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4,p316-318]。这些带有否定的评价暗含了刘禹锡之天还带有宗教意义上的天命含义。
有学者直接指出,在刘禹锡的意识中,上帝仍然是祭祀的对象,天与日月也仍然是神明,天与上帝也仍然是同实异名的概念[10,p282]。有学者则以刘禹锡的贺雨表、贺雪表、贺晴表等为证据,指出其天人感应的色彩[11],但因其论证简单,不是主流认识。
值得注意的是,认为刘禹锡之天有宗教层面的天命含义的学者,并不否认刘禹锡之天具有自然之含义。李申就指出:“从认识发展的角度看问题,刘禹锡认为天理代表着混乱,而人理或人治代表着秩序,并且人类力求战胜混乱,建立秩序,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是一种少见的对人与自然关系史的深刻观察。认为人们只把自己不认识或无能为力的情况归于天命,也是对宗教起源的一种深刻说明。”[10,p281-282]同样,张铁夫在说明了刘禹锡的有神论和唯心论思想后也探讨了其无神论和唯物论思想。
可见,刘禹锡宗教之天不是对物质之天的否定,而是一种补充,值得进一步研究。
(三)审美之天
与哲学、宗教方面重视天的本质意义不同,美学首先关注的是作为现象的天,进而才是境界意义上的天。刘禹锡对于天之形的描述,一方面突出了天的高耸、伟岸、磅礴、尊严,显示出天的壮美英姿;另一方面通过对比天宇的壮阔、空旷浩瀚与审美感官(耳目心)的有限性,凸显了天地大的无限性、崇高美的难测性[12,p417-418]。这是对形体之天的认识,凸显了天的高大、深邃之美。
就天而言,它既有体积之大,又有力量之大,这种大是客观的,而非人的主观意志所能改变的。天的崇高,又不能超出自然之数与自然之势,它是自然的必然规律的显现[12,p416-417]。可见,在审美过程中,天既有外在于审美主体的客观性,又有受制于自然规律的必然性。
刘禹锡从审美的视角,所看到的是具有美感的客观存在的天,其所关注的是作为审美客体的天与作为审美主体的人之间的互动。这种互动源于外在的接触,渗透于内在的共鸣。
综上所述,刘禹锡之天有三个不同的视角,其中,物质之天占主流,学者们的研究已经达到一定深度;而宗教之天作为一个层面还有继续研究的空间;值得重视的是审美视角所带来的新认识,展现出了天作为客观对象所具有的内在感染力。从方法论上说,物质之天与宗教之天的研究明显带有主客二分的认识模式,而审美之天的研究则注重了主客之间的动态渗透关系。
二、对人的诠释
与对天的认识相对应,对于刘禹锡之人的认识也有三种:作为自然界一员的人,作为社会价值主体的人,作为审美主体的人。与对天的研究相比,对于刘禹锡之人的研究缺乏系统性,往往都是一句话带过。
(一)作为自然界一员的人
人是自然界中的人,依赖于自然而生存。但自然界并不为人类提供现成的生活必需品,只是以客观环境提供生存的可能。这样,在刘禹锡那里,人类要生存就要与一般动物一样,要满足物质要求。所以“与天交胜”的首要内容,就是进行生产斗争[1,p331]。与韩愈将人类的生产活动看作破坏行为不同,刘禹锡充分肯定和论述了人类生产活动的重要作用[2,p192]。
可以说,刘禹锡之人的自然属性很少被关注,即使有所提及其认识也只是停留在对生产活动的肯定上。其实,对于当代社会而言,刘禹锡的观点显示了对生产活动原始意义的探讨,即为生存而“生产”而非为享受而“生产”。
(二)作为社会价值主体的人
从人的自然属性可以看到,自然与人并不完全亲和,而是时有紧张。自然于人是家园,人依存于它,又在努力改变它,显示出人对于自然的能动性。依靠群体力量,进一步将人类从自然中独立了出来,在日益复杂的生产关系中形成社会属性。
在刘禹锡那里,人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其中社会属性是人优胜于天的原因所在[13,p662]。“人之能”指人类的实践和人的社会特性[5-6],“人理”则代表着合乎秩序的状态[7,p219],是社会的等级尊卑秩序及其一系列伦理道德规范[10,p279]。冯友兰指出,刘禹锡不仅对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作了评估,也对人类的前途做出了警告:人的存在需要社会,社会需要法制,如果没有法制社会就会破坏,人类就要毁灭[14,p741-742]。可以说,学者们对于刘禹锡“人之能”与“人理”的解释都突出了人的社会属性。这样,法制所体现的就是人的主体性及社会性。
也有学者从价值论的角度提出“天人交胜”论的核心在于它高扬了人本身的价值,高度评价了人在宇宙间的主体地位和人改造自然、治理社会的能动性。刘禹锡认为,人是动物界中最优秀、最杰出的一类,其价值、地位远在动、植物之上。在治万物中,“人之能”充分发挥的过程即人的价值充分的表现的过程。在刘禹锡看来,“法制”是人的能动性发挥程度的最高标志,也是人的价值地位的体现[15,p159-160]。自然界以物竞天择为准则,人类社会以合目的性的价值判断、道德判断为准则,合目的性的价值判断使人具备了改造自然的能力[6]。
刘禹锡之人的社会价值属性,往往是被作为人优胜于天的优势性而被认识的,但对于其所具有的意义关注还较少。
(三)作为审美主体的人
作为审美主体,与自然属性的人和社会属性的人不同,不再以人类群体为考察对象,而是以个体为对象,所涉及的也只是自然审美。所以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就是在自然界中与自然接触的人。
审美活动首先是人的活动,“审美主体对于审美客体的观照,是积极的、主动的、创造性的。主体接受时产生的美感,具有播散性、辐射性、感染性”[12,p419]。在审美过程中,主体可以感受到大自然的神奇造化,进而使主体摆脱外在的羁绊而归于内心的宁静,寻求“人生乐园”。这是“主体由外部悟入内在的过程”[16]。这些都是对审美主体能动性的认识。审美主体以自然为对象,宣泄情绪、张扬个性、赋予人格,其实都显示出主体的情感性。另外,主体对自由生命的向往也显示出其超功利性[16]。可以说,审美属性与社会属性有着内在契合,表现为人的精神追求及其营造的主观世界。
总之,刘禹锡之人的三个层面中,有着审美层面的人是一个较新的认识,它展现的是更真实的个人,但与此相关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三、对天与人关系的诠释
刘禹锡的天人观是其哲学思想的集中反映,其“交相胜,还相用”表明了朴素的辩证性特征。
天人交相胜包含了天与人既相分又相联的关系。天胜人是指自然界有不为人类意志改变的自身规律;人胜天是指人类能够认识自然规律进而改造自然[17]。天与人的分别就是“天择”和“人治”的对立[14,p732]。宇宙法则是在客观规律的支配下,循着必然的轨道不断向前发展的、无穷的矛盾统一的过程[1,p332]。如果从目的性上说,人胜天是有目的性的,天胜人则是一种自然作用[18]。这将天人之间的静态划界引向了动态的交互作用。天是人道的界限,但人也能引天道以成人之用[8,p201-202]。
对于天人交相胜的理解,有学者批判了西方以“戡天役物”对刘禹锡天人观的诠释,并强调“天人交胜”说,目的在于确定人在天人关系中的恰当地位及其作用,以更好地利用自然、改造社会。以天人各有优胜为前提才有优势互补,才会有天人“交胜”和谐局面的出现。“交胜”就是今天说的“共赢”[13,p666]。
刘禹锡的天人论是对天人关系的重要发展,在以往只重天人分际至多强调人之能的作用基础,探讨了人之所以胜天的原因,这一天人观的深刻之处在于,一方面,区分了人们对于天命天道的认识与天道天命的本然所在;另一方面,对天命天道的不同看法,被放置在认识根源与社会条件下加以理解[8,p201-202]。刘禹锡通过矛盾的相互斗争、相互成就的道理来说明世界的丰富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辩证法中注重“和”的缺陷。这可以看作是刘禹锡对传统哲学的一大贡献[4,p310]。
在前人成果中,柳宗元对刘禹锡《天论》的评价颇具新意,柳宗元指出刘禹锡将天和人二者的关系变成了四者的关系,指示出刘禹锡的天人观是有层次性的。
不同视角的研究丰富了刘禹锡天人观的内涵。近年来兴起的生态学视角又给刘禹锡天人观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试论刘禹锡的生态伦理观及其当代价值》[19]诠释了刘禹锡天人观中的生态和谐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法制观。《刘禹锡生态伦理观视域下的生态正义》[20]在元气自然论下,探讨了大自然的权利问题;在“交相胜”的天人观下,诠释了人与自然平等、和谐、共存的关系;在“人之能”下,论述了生态法制的正义问题。除此之外,在《论刘禹锡的天人观》[21]中也涉及了刘氏生态观的现实意义。这些研究都是在挖掘刘禹锡天人观中的生态意识,在建立天人观的生态视角的基础上发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然而这还需要对刘禹锡天人观进行系统性梳理,以全面诠释其特性与全貌。
生态哲学要求以整体系统内部既相分又相联的认识模式去解读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这点上它与审美模式有共通之处,而就研究内容来说审美是被包含在生态之内的。可以说,在生态哲学维度下,刘禹锡天人观的哲学层面、宗教层面、美学层面得到很好的统合,期待这种新方法能带来学术研究的新成果。
[1] 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四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1.
[2] 卞孝萱,卞敏.刘禹锡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
[3] 冯契.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发展(中)[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9:517.
[4] 田文军,吴根友.中国辩证法史[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2005.
[5] 牙含章,王友三.中国无神论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436.
[6] 辛旗.中国思想通史·魏晋南北朝隋唐卷[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380.
[7] 洪修平.中国思想学说史·隋唐卷[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8] 杨国荣.中国哲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9] 任继愈.中国哲学史(卷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25.
[10] 李申.隋唐三教哲学[M].成都:巴蜀书社,2007.
[11] 张铁夫.论柳宗元和刘禹锡的世界观[J].零陵学院学报, 2003,24(4):1.
[12] 王明居.唐代美学[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5.
[13] 陈启智.中国儒学史·隋唐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14]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中篇)[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1.
[15] 赵馥洁.价值的历程: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历史演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59-160.
[16] 刘朝谦.人生乐园与自然之美——刘禹锡自然美论兼议[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90(3):27.
[17] 张怀承.张立文,主编.中国学术通史(隋唐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76.
[18] 冯达文,郭齐勇.新编中国哲学史(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21.
[19] 黄岩.试论刘禹锡的生态伦理观及其当代价值[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3,24(4):90-93.
[20] 权麟春.刘禹锡生态伦理观视域下的生态正义[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6(2):72-75.
[21] 牛艳娇.论刘禹锡的天人观[D].郑州:郑州大学,2010.
(责任编辑、校对:郭海莉)
Current Research on Liu Yuxi’s View of Human-Nature Relation and His Ecological View
ZHANG Yuan-yuan
(School of Philosophy,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000, China)
Current studies on Liu Yuxi’s view of human-nature relation mainly focuses on the field of philosophy, religion and aesthetics. These studies explain what Liu calls heaven as natural heaven, religious heaven and aesthetical heaven. And what he calls human as natural human, social human and aesthetical human. These studies emphasize the dialectical relation of separation and interaction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As we know, it is advantageous to enrich Liu’s viewpoint of human-nature relation from various angles. In recent years, the ecological perspective adds vitality to this research. Therefore, the ecological explanation of his view of human-nature relation has positive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Liu Yuxi; heaven; human; view of human-nature
B241.7
A
1009-9115(2016)06-0113-04
10.3969/j.issn.1009-9115.2016.06.02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4ZDB005)
2016-05-25
张圆圆(1985-),女,山东邹城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