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诚信意识现状研究
2016-02-13董晓红
董晓红
(亳州学院,安徽 亳州 236000)
当代大学生诚信意识现状研究
董晓红
(亳州学院,安徽 亳州 236000)
摘 要:明礼诚信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大学生诚信意识有待探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机制尚未健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大学生急功近利,片面追求个人价值的现状逐渐凸显,从而导致一些不诚信的现象不断产生。正确认识其成因与危害并找出合适的路径成为我们思政工作者的任务之一。
关键词:思想道德教育;诚信意识;大学生
培养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是教育的目的与要求,大学思想道德教育承载着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重任。在关注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时,思想道德素质在全面发展中居于核心位置。能否落实好大学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未来与国家的发展前景,其中,“诚实守信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对每一个公民的道德要求。”[1]明礼诚信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诚信道德教育是高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和有效手段,在高校素质教育中居于重要位置。
一、当前大学生诚信意识现状
在国家重视思想道德教育的背景下,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与熏陶下,大学生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表现在诚信考试、遵纪守法、诚信交往等各个方面,大多数学生基本能做到恪守诚信,成为值得信任的一代,但诚信意识淡薄又是部分大学生的通病,成为让人担忧的一代,表现在:
(一)学习中的诚信缺失
考试方面:考试作弊,屡禁不止;学术方面:抄袭成风,瞒天过海,大量论文交易广告与“枪手”广告等充斥于网络和大学校园各个角落,抄袭、复制他人作业或者重要学术成果,将剽窃得来的数据“调整”为自己所需的状态; 求职方面:简历注水,信口开河;求助方面:虚报家境,骗贷逃贷等。
(二)入党动机中的诚信缺失
部分大学生的入党动机大多是冲着对自己“有用”来地,把“入党”看作一种筹码,动机不纯的“积极”接近党组织,而非本着党员的宗旨来的,这在无形之中就为腐败现象的不断滋生埋下了祸源。
二、当前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
社会意识的多样化会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而不可避免,传统教育下的价值观受到严重地冲击,大学生的思想在网络这把双刃剑下迷失了方向,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在西方势力以各种途径对我国进行持续渗透下而不断上升,导致大学生的民族精神不断淡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消弱,大学生正确的思想观念难以形成。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社会不良风气凸显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以及科技发展 与制度建设的不同步性,是造成大学生诚信价值弱化和失信行为增多的社会原因”[2]。
政治领域:青年大学生与社会的联系十分紧密,少数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表现在生活奢靡、腐化堕落、贪污受贿等不正之风,这些负面现象使社会环境大打折扣,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对党的信任与期望,也促使其产生诚信缺失。
经济领域:社会经济秩序的不稳定表现在债务拖欠、商业诈骗、合同违约、假冒伪劣等不法行径,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更是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损害了国际形象,也对青年大学生产生了极端恶劣的影响,使得他们片面追求个人价值,急功近利,淡漠了诚信责任意识,甚至产生了诚信缺失的行为。
文化领域:教育工作中的招生黑幕、乱收费、注水文凭等以及宣传工作中的虚假报道,有偿新闻以及学术工作的粗制滥造,抄袭剽窃,假冒伪劣等现象没有被有效的制止等,这源于政府相关部门不够谨慎,工作疏忽,渎于职守,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无形之中对大学生的文化教育方面也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家庭诚信教育偏失
在《论语·子路》中,孔子说:“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 虽令不从。”家长作为教育者的一方,首先自身行为需端正,能以身作则,以无声的语言在学生面前树立诚信榜样, 形成良好的诚信环境。然而,家长自身的不诚信行为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自身发展,父母对子女不诚信的问题也未能引起足够重视,甚至抱有支持,怂恿的态度,有些不诚信的行为恰好就是家长怂恿与协助所致,使得诚信教育的失败有了致命的死穴。
1.家长未能及时对大学生失信行为进行监督
作为正在成长中的大学生,寻求爱与归属感尤为需要。大学生面对新的生活,当遭受挫折或感受不安时,最可信任和亲密的人首选父母,父母提供的归属感是无人替代的。如果家长未能及时对大学生诚信行为起到监督作用,未免造成无法补救的境地。
2.家长诚信失范对大学生诚信品质养成的负面影响
家庭教育对大学生的成长有着深远的影响,家长诚信失范,言行不一等行为在家庭教育中时有发生,这势必会对子女产生负面影响,再加上部分家长过分强调自己的权威,在品行与学习上对孩子提出过高的标准,导致这种负面影响不断扩大,部分家长以“反诚信”进行“反诚信教育”。[3]甚至有家长反对诚信,背信弃义,以“以诈还诈”误导孩子,含沙射影的对自己的子女灌输这种错误的“自我保护”方案。由此可见,家长诚信失范成为大学生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高校诚信教育实效性不强
诚信教育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的关键环节,大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状况与高校诚信教育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部分高校在诚信教育方面重灌输轻引导,重智育轻德育的现状犹存,诚信教育重视不够,甚至某些高校还存有隐蔽性误导,比如虚假的就业率等都误导了大学生的诚信意识,甚至多有逼迫之意,使得大学生被动从事失信行为。
1.诚信教育队伍乏力
目前,诚信教育队伍的管理不够科学,结构不够合理等因素严重影响了诚信教育的成效。
高校教师的诚信教育意识不强,重教书而轻育人,甚至一些教师自身诚信素质不高,关心学生成长成才不够,缺乏奉献精神与人格魅力等,在教学过程中只是注重完成教学任务,认为育人的任务只有辅导员或思想政治老师,忽视诚信教育的渗透。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促进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4]而部分大学生对诚信教育的自我认识也不太清晰。诚信教育所实现的教育目的就在于通过教育路径使大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大学生作为教育的对象,首先应拥有系统深刻的诚信理论,具备高尚明确的诚信意识,才能在日常行为中养成良好的诚信行为习惯。
2.诚信教育方式单一
高校诚信教育的路径中,在方式的开拓运用与创新上存在明显不足。诚信教育多是通过课堂授课或者开展一些简单的活动以提高学生的认识能力与评价能力,未能充分挖掘发挥网络这一有效教育途径,大多运用传统的说教,即灌输法是大多数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基本方法。重理论轻实践,未能找到切实有效的能让大学生感兴趣并乐意参与其中的有效路径。不仅力度未能正确把握,还常常适得其反,甚至矫枉过正,“关键是要实现独立性向渗透融合性,说教感化型向目标激励型,主体性向‘主体间性’转化”[5]。甚至有些高校还缺乏一定的教育资源,不能满足大学生随时随处参与诚信教育的扩展和深入。
3.大学生自身责任意识淡薄
部分大学生对自身定位不够合理,历史责任感不强,责任意识不明确,这源于没有认清其角色在社会中的位置及其作用,表现在个人主义色彩浓厚,没有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明确意识,强调个人利益,淡漠基本责任,视野狭隘,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前难以明辨是非,当做出不当行为后,所做的是尽量去推卸、隐瞒、逃避等,而不是勇于担当与正确面对。“大学生对自己和他人能够为国家着想的评价值多分布在5-8(调查把评价值分为十个等级)之间的状况可以看出,大学生自觉为国家奉献的责任意识还有待加强”。[6]
总之,高校诚信教育事关高校学生的命运与前途以及高校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大学生是社会生力军,其诚信状况对社会影响深远,事关国家的兴衰成败,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文化素养和道德水准。
三、策略研究
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现状值得关注,依据以上原因,可以见得,建设高素质的诚信教育队伍,正确认识和对待诚信教育,开辟崭新的诚信教育途径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丰富大学生诚信实践活动
诚信实践是促进大学生知行统一的有效途径。高校可以通过建立诚信道德实践机制,组织大学生到一些企业,金融机构等部门,模拟诚信实践的情境,切身体验经济信用行为。检查自己的行为与意识是否符合诚信品质的要求,在不断的道德实践中,有效提升诚信的道德品质并及时检验与修正不符合诚信的思想与行为。
(二)营造“诚信”的社会道德文化氛围
全社会对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诚信教育的开展需要整个社会大环境做基石。我们要通过道德教育与制度建设形成“知诚守信”的正确观念,培育社会的诚信道德文化,营造重诚守信、以守信为荣的舆论氛围,同时,可以为大学生恪守诚信提供动力和指导,并建立起合理的赏罚制度,从而对大学生的失信行为起到约束作用。
(三)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
为促进对大学“诚信”教育的深化,应及时完善大学生综合信息管理库,实现诚信管理信息化,进一步完备大学生诚信档案,包括个人简介、承诺书、信用记录等项,考察学生在校期间助学贷款情况与还款情况、勤工助学情况、履行承诺情况、违反校纪校规情况等,以警示大学生恪守诚信的意义,从而增强责任意识,同时便于社会相关部门的考评和借鉴。
(四)营造家庭、学校、社会有机结合的诚信教育环境
学校、家庭、社会之间要统一诚信教育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一趾之疾,丧七尺之躯;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不可轻视青年一代诚信缺失的行为与意识,家庭成员应不断提升自己,提高自身诚信修养,以自身良好的诚信行为熏陶孩子,以身作则,潜移默化地树起榜样的力量,为子女诚信教育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社会诚信教育环境的缔造更需要逐步健全市场经济诚信法规体系,营造起优良的文化环境与诚信舆论正能量,尽快构建出科学、完善、适应新时代的社会诚信体系。
参考文献:
[1]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114.
[2]周文翠.大学生诚信缺失现象的社会原因分析[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5).
[3]徐仁权.对大学诚信教育的思考[J].高教论坛,2003,(5): 6-8.
[4][苏]瓦·阿·苏霍姆林斯基.少年的教育和自我教育[M].姜励群,吴福生,译.北京:北京出版社,1984:100.
[5]顾建亚.论道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J].北京:思想教育研究,2002,(8).
[6]郗杰英.新学子——当代大学生研究报告[M].郑州:文心出版社,2002:53.
(责任编辑: 刘忠义)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2X(2016)02-0004-03
收稿日期:2016-03-05
作者简介:董晓红(1978-),女,山东梁山人,亳州学院讲师, 硕士,研究方向:中国哲学。
基金项目:2013年安徽省级数学研究项目“高职高专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与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研究”(编号:2013SZXM106);2013年安徽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团队(编号:2013JXTD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