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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6-02-13谈敬纯湖南省司法厅厅长

中国司法 2016年9期
关键词:律师司法行政

谈敬纯(湖南省司法厅厅长)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谈敬纯(湖南省司法厅厅长)

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放眼全国司法行政发展大势,“十三五”时期,湖南省司法行政事业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大环境,正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仍在破难题、补短板,强基层、打基础,正处于全力以赴的追赶关键期;实施“互联网+司法行政”,创造后发优势,正处于活力迸发的科学跨越期,司法行政事业展示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因势而谋,乘势而上。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积极防控“四大风险”、推进“四大创新”、深化“八项改革”、补齐“三块短板”、提升“四种能力”,着力后发赶超,实现科学跨越,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防控“四大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后5年,可能是我们发展面临的各方面风险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我们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防控各种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着力防控监管安全稳定风险。这是全系统最敏感、最现实、最直接的风险。重点做好监狱防渗透、防破坏、防暴恐工作。认真落实全省监狱、戒毒场所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重点管控具有危险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员,防止危害社会。进一步强化落实监管安全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提升改造质量,努力实现监所工作由“底线要求”向“质量要求”转变。按照从转型向定型、从模式创新向体系完善发展的要求,加快强制隔离戒毒流转,加强戒毒康复回归适应训练和社区戒毒(康复)后续照管,着力提升戒毒成效。严格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进一步提升教育矫正质量。落实安置帮教责任,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管理。

协同防控公共安全风险。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有助于直接减少和预防公共安全风险。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融资借贷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把各种可能的矛盾和风险预防化解在内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经济民生领域风险演变为社会风险。按照“稳固纵向、拓展横向、延伸环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动态排查预警和调处、管控机制,构建人民调解全方位、全覆盖网络。推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模式,在矛盾易发多发领域建立相关部门支持经费场所、司法行政指导推动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鼓励和规范律师参与重大复杂矛盾化解,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促进息诉息访。

积极防控思想舆论风险。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必须坚决贯彻“两个拥护”的基本要求,绝不允许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发生任何偏差。进一步增强主动宣传的意识和能力,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把握舆论导向,掌握司法行政工作话语权。统筹宣传资源,注重选题策划,打造一批“两微一端”,抢占舆论宣传制高点。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使新闻发布成为信息发布的主渠道。加强司法行政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及时做好重大敏感案件舆论引导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

切实防控队伍风险。全系统摊子大、战线长,职能任务重、办案数量多,队伍面临精神懈怠、“四风”问题残留的作风风险,少数干警或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法纪意识不强导致的执法执业风险,以及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消极腐败的廉政风险。坚持思想引导与制度约束相结合、严格管理和激励保障相结合,辩证施策,标本兼治。集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坚持在重要节点和时段开展明察暗访和“点穴”式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规范性制度廉政评估,查找廉政风险点,深化预防腐败工作。制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的配套制度,细化执法标准和程序,完善戒毒工作制度和规程,坚决杜绝执法腐败。加强执业制度建设,筑牢织密监督约束体系,促进依法诚信公正执业,防止违法违规执业引发社会问题。

二、推进“四大创新”

创新是引领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只有在创新中发展、发展中创新,司法行政事业才能赢得先机,实现后发赶超。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按照“下楼上线”和联动共享、服务民生的创新要求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推进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抓紧以“省两办”名义出台指导和推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大力推进“如法网”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电子机构建设,实现律师、法律援助管理上网运行,强化法律服务O2O模式运用。完成“如法网”前台及律师、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管理工作人员角色确认与权限分配,确保有人在线接受咨询和提供服务,切实把公共法律服务O2O平台推向社会,惠及百姓。

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重点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打破时空限制,推动全民普法立体式、全时空、广覆盖,打造独具湖南特色的法治宣传O2O平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组织各执法部门在“如法网”建立“宪法+基本法+部门法”考试题库和学法考法体系,形成“分众普法、分别负责”的法治宣传责任模式。着力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文化项目建设,开发法治文化产品。做好“如法网”公益活动的发动与管理,及时将县、市法治宣传活动的影响力提升至全省乃至全国范围,促进学法参与人数几何级数增长。完善“如法网”法治宣传功能,试行公务员学法学时制、公民学法积分奖励制和领导干部述法格式制。突出抓好青少年学法,组织编写全省中小学法治教材;依托长沙市工读学校建成省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乐园,依托未管所建成省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进一步办好主流电视、网络、报刊法治专栏,加强新媒普法,推动媒体公益普法,扩大全媒普法体系。探索奖励机制,研究硬性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各类法治创建验收标准。

创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社会治理模式。司法行政工作具有明显的群众性、社会性。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实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四项政府购买服务,力争购买教育、心理、医疗等服务,弥补监所专业力量不足。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服刑、戒毒人员矫治,推进“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工作常态、长效。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促进其社会化。吸纳专业人士加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增加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进一步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制新闻等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推动行业协会与司法行政机关完全脱钩。全面梳理可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着力培育司法行政类社会组织,使其成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有效补充。依托“如法网”打造志愿者网络社交平台,加大对法律服务从业者、法学工作者、法科生、政法机关离退休同志的招募力度,动员组建万人志愿者队伍,做大公共法律服务总量。

创新法治化管理手段。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部门,一定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带头崇尚法治、厉行法治,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司法行政管理。做好《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修订工作,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完善内部普法机制,加强对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深入开展“法律体检”,对“体检”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完善制度,切实防患于未然。健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司法行政管理的法律把关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执法决定、重要合同协议、重大投诉案件处理等涉法事项,严格实行法律审查和备案。加强行政问责,建立复议应诉败诉责任倒查制。建立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和信访案件网上受理制度。秉持法治方式解决以访谋利、以闹裹挟的上访问题,对合法合理诉求解决后仍缠访闹访、聚众滋事的,要协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断改进对市州司法局的综合考评和监所执法监督考评,切实形成以考评促工作的良性循环。

三、深化“八项改革”

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按照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部署,落小落细落实改革举措,确保改革攻坚之年有攻坚之效。

深化监狱制度改革。加强工作标准化建设,推进监狱内涵发展。积极推进高度戒备监狱(监区)、老残监区、病犯监区建设,深化分押分管。修订出台罪犯计分考核奖惩规定。实行执法办案终身责任追究制,确保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公开监狱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健全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探索建立罪犯医保制度和大病统筹机制。

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加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管理,统一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组织评估、接收建档、矫正宣告、教育培训、考核奖惩、执行变更,充分发挥集中执法、管理、教育等职能作用。推广建立劳动教育基地。完善选派监狱戒毒警察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保质按期完成73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落实2016年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

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协调,配合公安部门对其内设司法鉴定机构对外服务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强化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推动认证认可,开展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查。抓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建立司法鉴定援助制度。实施鉴定人负责制。加大违法违规执业查处力度,减少鉴定合理投诉。强化资质管理,及时清理、注销不符合条件的鉴定人和机构;实施重组、合并,引导组建一批规模化司法鉴定机构。修订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湖南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从严落实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促进律师依法诚信公正执业。教育引导律师自觉维护法律职业共同体尊严,积极构建律师和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完善律师个案维权的快速处置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利的联动工作网络。全面开展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创建。探索律师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加强以诚信执业为重点的行风建设。积极推动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施律师领军人才和涉外人才培养计划。完善问责办法、行政处罚程序、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等惩戒制度,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法违规执业。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全面落实湖南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各市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为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因就业、就学、就医等合法权益受损引发的案件纳入援助事项,切实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质量标准,规范事项办理流程。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实现法律援助咨询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和刑事和解、死刑复核案件办理机制。协调修订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调整办案补贴标准。

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加快出台全省公证机构改革意见,适时召开公证改革现场推进会。改革方向是将现有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使其成为履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二类公益性事业法人单位。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按照人民监督员由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统一选任和管理的改革要求,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出台全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争取省、市全面推开。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

破题监所企业体制改革。根据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省属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要求,完善省属监狱、戒毒企业委托监管体制。推动监所企业分类管理,完善监狱戒毒警察企业任职兼职制。推动两集团公司进一步回归主业,切实为服刑、戒毒人员提供改造、习艺岗位。

同时,做好司法考试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各项准备。建设考试安全体系,提高年度司法考试组织实施水平。加大司法考试和律师工作宣传力度,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律师队伍,使湖南省万人律师拥有量尽快达到小康指标要求。

四、补齐“三块短板”

补短板就是强根基。要以清醒的头脑、负责的态度重视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精准发力,补齐加长,迎头赶上。

下大决心改变监所基础设施滞后局面。今年是落实省政府关于监狱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两年行动”的第二年,任务重、时间紧,监狱系统必须克服困难,加快进度,决不能错失新一轮发展机遇。积极推进一批新建项目,尽快完成一批续建项目。完成安全警戒设施达标任务,完成火灾自动报警和喷水灭火系统项目。戒毒系统要抓紧推进两个新所建设,争取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加强项目建设,各单位务必成立专门班子,确定专人来抓,立下军令状,强力推进。

下大气力改变司法所薄弱现状。深入开展“全省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继续开展省级模范司法所创建,全面提升司法所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落实司法所派出机构地位,完善县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县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立足实际,攥紧拳头,突出司法所履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职能。争取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支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专项编制管理,收回被挤占、挪用编制,补充空编,补齐人员。组织警院或法科大学生以顶岗实习方式帮助司法所工作。

下狠功夫推进信息化建设。重点建设三大项目。一是加快建设“如法网”,尽快实现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项目正式上线;重点调研人民调解、干警网络培训等建设需求;完成所有法律服务电子机构建设;探索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认证点;优化“法务地图”,完成手机APP客户端。二是省市县乡四级共建全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四级业务联动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管理等功能。三是省监狱局、戒毒局及各监所、县级司法局共建全省远程探视帮教系统,依托县局社区矫正中心实现服刑、强戒人员与亲属的远程视频探视及社会帮教。

五、提升“四种能力”

能力是履职之基、立业之本、发展之源。要以更严标准、更实措施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真抓常抓,确保提升。

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围绕湖南省发挥“一带一部”优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出台专门意见,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对经济建设的贡献比重。围绕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为化解产能过剩、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化解房地产库存、防范金融风险等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开展“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注重服务全省扶贫攻坚战。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创新创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工程开展驻点服务,全方位、多层次提供法律服务。实施“万家中小微企业免费法律体检”,协助防范法律风险。大力发展涉外法律业务,进一步加强省级境外企业法律事务咨询中心建设,切实服务全省企业“走出去”。

着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确保对党绝对忠诚。以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根本,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全面加强政治工作,以更严责任、更实措施、更细工作全面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全系统第七届“双先”表彰奖励。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配齐配强省属监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健全履职问效机制,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以专业化为核心,分类分级开展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初任培训。组织老同志“走基层、看变化”,让老同志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同时,当好永不退休的宣传员。

着力提升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雁过拔毛”式腐败的专项整治,整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六个一律”和“严警十条”等落实情况的执纪检查和警务督察,继续推进监所“违规品、违禁品”专项清查。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问题及时拉警报,把问题解决在初起之时。坚持“一案双查”,突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处理。深刻剖析近年来的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查找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防腐败行为。

着力提升文化建设能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有利增强全系统的工作归属感、职业尊荣感。进一步深入宣传、践行湖南司法行政精神和司法厅厅训,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加快落实2013至2017年文化建设规划,积极探索融精神文化、物态文化、制度文化于一体的文化建设体系,形成更多文化建设成果。扩大监狱、戒毒所“一监(所)一品”文化建设成果。探索全系统工作规范和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监狱、戒毒所和司法局(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的标志标识统一,启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标牌标识试点。

干事创业,时不我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追赶式发展和跨越式发展相统一,多打组合拳,齐声大合唱,努力形成条块大融合、职能大彰显的系统“大棋局”。进一步改革创新,破除思维定势,摆脱心理弱势,努力实现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不断推动工作创特色、出亮点、树品牌。进一步固本强基,把立足点定在基层、把眼光放在长远处、把精力用在实干上,多做基础性工作,甘做铺垫性积蓄,切实为事业发展增添后劲。进一步主动作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着力应对挑战,不断破解难题,努力实现“头两年打基础、三四年求跨越、五年上台阶”的工作愿景。

(责任编辑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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