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抓好两办《意见》贯彻落实扎实做好2016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2016-02-13赵大程司法部副部长
赵大程(司法部副部长)
认真抓好两办《意见》贯彻落实扎实做好2016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赵大程(司法部副部长)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司法厅(局)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精神,总结201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部署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任务。刚才,内蒙古等7个省(区)司法厅(局)负责同志作了发言,观看了关于加强考务安全管理方面的视频短片。大家在发言中,对去年工作进行了回顾,对做好今年工作提出了意见,讲得都很好,希望各地相互学习,认真借鉴,共同提高。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做好两办《意见》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是选拔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的基础性制度,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司法考试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2015年6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9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厅字[2015]25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为改革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意见》印发实施后,司法部印发了学习贯彻《意见》的通知,目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正在认真学习贯彻两办《意见》。学习好、贯彻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考试工作的重大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做好《意见》实施准备、贯彻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一)充分认识《意见》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是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源头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今年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提高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4月25日,孟建柱书记在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严格职业准入是提高政法队伍职业素养的基础性工作。为保证法律职业人员素质,不少国家从严设计法律职业准入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具有重要意义。《意见》紧紧围绕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实际,提出了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是完善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切实抓好《意见》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二)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意见》主要内容和深刻内涵。要深刻认识到,《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改革举措,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队伍建设需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法学教育供给情况,总结提炼司法考试成功经验,合理借鉴国外法治有益做法基础上提出的,是对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改革完善。
首先,丰富了法律职业队伍的内涵。《意见》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法律职业的范围,这既有利于提高执法司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也为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提供了基本条件。
其次,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围绕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职业操守正的优秀法治人才选拔到法律职业岗位,《意见》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等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对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提出明确要求,提出只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一定法学教育背景和法律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才能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而促进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第三,提高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标准。按照打造过硬法治队伍的要求,着眼于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考查,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律职业技能和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增大案例测试分值,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提高考试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四,赋予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新职责。《意见》明确规定,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完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职能,要求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建立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加强对法律职业人员的管理,把好法律职业的入口关、考试关和培训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三)有序有力做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社会关注度高,舆论燃点低,推进《意见》各项措施落实,要准确把握政策定位和工作节奏,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目前,司法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意见》分工方案,为启动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做好准备。各地要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意见》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有针对性地做好制度衔接、舆情引导、风险评估、预案设计等工作,确保制度平稳过渡。要做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讲清改革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分阶段按步骤有序做好答疑解惑工作,阐明改革的目的、内容、启动时间以及相关政策的新变化、新要求,消除考生和社会对改革的担忧和误解,及时回应考生和社会关切,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按计划做好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总结运用好组织实施司法考试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人财物保障,夯实工作基础。要加强对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为部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要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前,继续做好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司法考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实现由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平稳顺利过渡。
二、2015年司法考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5年,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实际参考人数均创新高的一年。面对繁重艰巨的司法考试组织工作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精心、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继续保持了“五好”的工作态势,有序有力组织考试考务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各地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在协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形势下做好司法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好的精神状态、严的纪律要求、实的工作作风、细的实战操作,切实把司法考试各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司法考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组织保障到位。各地始终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工作原则,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安全责任和监管责任,精心组织、从严要求、过细准备,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心,扎实有序做好201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全面实现了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的工作目标。
三是管理服务到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司法部工作部署,着力加强考务管理工作,着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标准化考场和保密室建设,提高安全防范技术水平,丰富和完善服务考生、便利考生的各项措施,依法查处违纪违规考生,营造了诚信、公平、和谐的考试氛围。
四是宣传引导到位。各地把司法考试宣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突出正面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加强舆情监控,重点做好考试信息发布、考试政策解读、应试规则要求、违纪作弊行为处理以及司法考试工作成效等宣传工作,引导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考,有效管控和处理涉及司法考试的舆情信息,有效提升了司法考试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2015年度司法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各位司法考试管理干部和广大司法考试工作人员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部党组和吴爱英部长,对各有关部门给予司法考试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为司法考试辛勤付出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与不足,分析起来主要是:个别社会人员利用网络伪造传播虚假信息;部分地区安全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标准化考场和保密室全覆盖的目标还未能实现;个别地方和工作人员的主体意识和担当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涉及司法考试的行政诉讼案件增多,等等。对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要充分警醒、认真研究,在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改进加强。
三、扎实做好2016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准备阶段的重要一年,平稳安全有序有效组织实施好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事关法治队伍建设成效,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坚持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不动摇,坚持从思想认识、管理措施和科学技术要战斗力不动摇,坚持从严过细的工作要求不动摇,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规范管理,确保司法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举行,把好法律职业入口关、考试关,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做好今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关键是要紧紧抓住考务人员、考场、考生、试卷和舆情五大要素做好各项工作,考务人员要做到有责任有纪律有担当、考场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试卷要做到安全保密、对考生要做到规范管理热情服务、对网络舆情要做到及时了解关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个坚持”和“四个确保”:
(一)坚持抓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组织实施好司法考试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纳入司法厅(局)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司法考试工作,研究解决司法考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继续强化“一把手”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力亲为,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加强对司法考试各重点、关键环节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督促检查。要继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细化目标任务,把责任落实到考区考点考场,把任务分解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不出纰漏,不留死角。要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公安、教育、保密、无线电、电力、卫生、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试卷答卷印制、运输、领取、分发、交接、回收、保管、返送等各环节的安全,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合理调配整合系统内资源,举全系统之力做好司法考试考务管理、组织实施、督考巡考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试工作任务。要强化法治思维、制度思维和规范思维,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形成方案、出台意见或办法和推动发展的能力,实现在法治轨道上履行职责、推进工作。
(二)坚持抓安全保密,确保考试万无一失。司法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是司法考试工作的第一要务。当前,司法考试安全保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今年司法考试报名人数再创历史新高,参考人数也将在高位运行,应试人员结构也有较大的变化,对考区考点考场设置、安全保密、组织协调、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考务管理工作都提出了新挑战,考卷安全、考试安全、考场安全和人员安全将面临严峻考验。另一方面,考试作弊行为仍处于高发期,已成产业化、有组织化趋势,呈现更加专业更加隐蔽的特点,考试作弊行为查处难度进一步增大。而考试作弊行为并不因为《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就收敛、收手了,反而是愈演愈烈。去年以来,仍有一些国家级或全国性资格考试、招生招录考试发生泄题或疑似泄题事件。近年来,司法考试虽然没有发生重大恶性考试作弊事件,考风考纪呈现向好发展态势。但是,社会上围绕司法考试组织作弊的犯罪仍然存在,考试作弊与反作弊之间的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今年考生人数将有大幅度上升,加上法律职业准入门槛的提高,不排除个别考生抱着最后一搏的心态铤而走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全面加强司法考试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司法考试绝对安全。要牢固树立向科技要人力、要核心战斗力的理念,加大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应用水平,着力加强考试安全体系建设,全面试点并推行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和完善已有的安全防范手段,提高司法考试物防、技防和人防水平,严密防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和群体性舞弊。要按照硬件设施到位、管理措施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检查落实到位的要求,加强标准化考场和保密室的建设和管理,加大远程视频实时监控系统应用力度,逐步实现网上指挥、网上监考、网上巡考。这次会议后,司法部将派出检查组,对一些重点地区和薄弱地区进行安全检查,各地也要认真梳理考试安全重点环节,组织专门力量,利用考前这段时间,对涉及考试安全保密的各项制度,各个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逐级进行全面认真的督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做好监考人员的选聘工作,完善聘用和管理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严格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立功有奖励、违纪受处分。
(三)坚持从严治考,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抓好从严治考工作,是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要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的主体责任,不能弱化,更不能缺位。要严厉打击考试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和即将修订的《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良好考试秩序。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数据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做好违纪作弊行为防范处理工作,加强重点机构和重点人员的跟踪管控,补强重点环节和薄弱地区的防控措施,编密织牢司法考试安全防线。要加强源头治理,会同公安、网信、工商等部门加强对网络、手机有害信息、虚假广告等的监控和封堵,依法处理传播有害信息、虚假广告的网站论坛,加强对考试期间无线电信号的监测和排查,严厉打击涉及司法考试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加强司法考试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司法考试违纪人员信息及处理结果,建立考生信用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强化考生诚信参考意识,构建“不想作弊、不敢作弊、不能作弊”的制度机制。要支持监考人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对刁难、滋扰监考人员或者对监考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违法行为,及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坚持热情服务,确保考试环境优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工作理念,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考生的各项工作。要增强服务意识,细化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规范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继续采取多种措施服务考生,努力为考生提供一站式专业化精细化的服务,让考生办证办事少跑路、少花钱、少费时。要加大服务创新力度,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更多地从细节上下功夫、作文章,让考生享受到更加细致周到、方便快捷的服务。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加强对司法考试政策措施、报名条件、考务管理、评卷组织、成绩发布和资格申领等的宣传力度,方便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从考生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依法及时公开司法考试政策法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录取结果、成绩复核、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提高司法考试公信力和考生满意度。要健全应急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种重特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加强考点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工作。要精心组织评卷工作,严格评卷工作程序和评卷人员资质,统一评卷标准和尺度,加强对评卷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和误差控制,确保评卷结果经得起检验,做到对考生负责、对社会负责。要加强司法考试舆情监控工作,积极争取公安、网信、宣传等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和研判处置机制,准确把握网络舆情发展的规律、动向、趋势,做好风险防范,防止不当炒作,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
还有一个月就要举行第15次国家司法考试了。做好今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乘势而上、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考试工作在选拔储备合格法律职业人才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朱腾飞)
注:本文是赵大程同志2016年8月24日在全国司法厅(局)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