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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度性话语权的经济文化维度解读

2016-02-13

探索 2016年2期
关键词:制度性话语权国家

章 远

(华东政法大学 政治学研究院,上海201620)

“制度性话语权”是中国参与国际事务的一个重要理念。它最先出现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公报中:坚持开放发展,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1]。具体而言,中国期待更积极有为地参与国际经济治理,提升本国的制度性话语权。这是中国打破西方主导的世界政治话语权,强调在全球治理领域多元主体发声的重要尝试。它一方面体现了全球治理文化正在演化为多元和包容的文化,另一方面也展现了中国立足国情,更加自信和坚定地参与国际规治的态度。

从文本上看,中国提出“制度性话语权”的背景是全球经贸合作日益深化,世界贸易规则逐渐变化以及中国的改革和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它是未来五年中国政府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本文将从经济与文化的维度来分析中国在“十三五”时期参与全球治理的作用和价值,探讨中国提升制度性话语权的诉求对国际机制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尝试建构性解读中国在国际格局演进中推进全球治理的思路。

1 国际规范中的认同和制度性话语权空间

在“十三五”时期,中国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为世界提供更大的市场。在全球化背景下,经济实体之间的经贸交往和国家间的交流都有双向互动的需求。国际组织是多元复合行为体。中国是正在崛起的世界性大国,不仅要履行国际组织既定规则的义务,也要享有参与规定、制定和改变的权利。

以往中国在国际发声方面的目标更接近国际性话语权。“十三五”规划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提法对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体现了中国角色从全球经济参与者到构建者的转化。在改革开放日益深化的背景下,中国更加主动和积极地寻求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进程,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力求中国能够在国际制度领域获得发言权,并且通过定期、规范地参与规则制定,将中国的话语权以制度的形式保持固定下来,最终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争取国际的认同。

1.1 国际规范的认同与国家行为

国际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一系列的集体行动规范。国际机制和国际制度是规范国家行为的正式抑或非正式的成套规则。成熟、权威的国际机制可以脱离成员国授权而产生有效的影响力[2]2-4。创建新的国际机制并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国家目标,而利用现有国际机制提升制度性话语权,则是在兼顾全球共同利益的同时维护本国利益。国家行为不仅受本国文化背景的影响,也是国际社会结构性文化因素作用下的双重博弈产物。以国家的遵约为例,遵约是在认同国际规范的前提下,以国际规则,而不是单以自我利益判断进行偏好选择的国家行为。

观念规定着行动可能性的领域,世界规范模式的推广和深化程度根植于文化的符号[3]8-9。提升制度性话语权与国家更新在国际机制中的融入程度有关,还涉及更新国际话语体系。现有的国际话语体系核心词汇和概念集中于“民主”“公平”“自由”等。按照国家行为的文化-制度背景理论,国际机制是原则、规范、规则和程序的特定综合体[4]20。因此,客观地看,迄今为止的国际规则、国际机制、国际社会主流话语权基本上仍然由西方几个核心国家主导。然而这样的运作格局逐渐出现了变动的迹象,现有国际制度既不能完全适应快速变动的国际社会现实,也常常无法满足国际发展的迫切需要。2007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现有国际制度结构性弊端的体现,金融危机也随即引发了一系列的国际金融制度改革的呼声。中国倡导的国际秩序同样致力于改善成员国、参与方的民生,致力于推进民主建设,促进和谐发展。正如习近平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讲话中强调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这一崇高目标的实现,需要打造多元主义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提出“协商”为现代国际治理的重要方法[5],推广的是中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理念。

1.2 制度性话语权的中国空间

中国拥有深厚的追求公正和谐的文化传统。世界秩序中中国元素的出现有助于国际政治真正走向多元、公平,使国际交往更接近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发展方向。中国的国际合作实践和新倡议体现了中国对外交往的传统特点,即强调学习取经的理念,尊重文化的多元、平等和包容,倡导合作共赢的思路,反对“零和博弈”的思维

中国提出要提升制度性话语权,首先针对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涵盖金融、贸易、投资等领域,在发展问题上为国际原则、规则和决策的制定和完善增加动能。从建立经济特区,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再到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在国际经贸领域合作发展的历程显示了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效能的不断提高。站在新的时代高度,中国从六个方面对开放发展进行了部署: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合作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6]。由此可见,中国提升制度性话语权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依托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的梦想,提升中国国家形象,增强国家实力,继续对外开放,实现合作共赢的必经道路。

中国提升经济治理话语权典型而直接的手段是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自贸区对推动国家与经济实体之间的贸易投资发展与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中国已经签署协议的自贸区共有14个,已生效的自贸协定货物贸易基本实现了90%以上贸易零关税。2014年中国与这14个自由贸易区的贸易额涵盖了我国年对外贸易总额的37%,与22个自贸伙伴之间的贸易增速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2个百分点[7]。具体而言,自贸区战略意味着要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建立中国-海合会自贸区,升级中国-东盟自贸区,最终推进亚太自贸区的达成,为亚太乃至全球的自贸区设置“共同制定的规则”;意味着坚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进一步推进开放,以积极主动的态度为“对外开放2.0”制定“中国规则”[8]。

2014年中国进出口总值比上一年增长6%,对外直接投资高达超过1 029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合同的金额接近2 000亿美元,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 196亿美元[9]。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坚定了中国必须增强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性话语权的决心,适当的制度性话语权符合中国在国内国际两个层面均衡发展的新利益追求。正如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国际合作室主任张建平所说:“中国未来将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并为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为国际组织提供必要的资金、人员、软件和硬件等公共产品供给,在全球经济治理平台上提高中国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10]

2 中国提升制度性话语权的实现路径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等中国领导人在出席联合国大会、G20金融峰会、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会议、东亚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博鳌亚洲论坛等国际场合,都提出了有关全球经济治理的中国倡议。中国在国际上积极倡导、融入、参与全球治理尤其是全球经济治理的国家行动,标志着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中国需要参与国际制度建构,包括国际机制的建制、改制和转制。随着中国在国际社会重要性日益增强,国际机制也亟待导入更多的中国活力。

2.1 和平发展宏观思路引导下的国际相互依赖

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O.Keohane)和约瑟夫·奈(Joseph Nye)提出“相互依赖”的概念以来,就今天的世界而言,不同的国家之间,国家与国际制度之间始终存在着愈加紧密的相互依存关系。进一步而言,随着科技水平突飞猛进、贸易水平的提高、人与物全球流动频率的加速,人类共同生活的世界在和平使用核能、气候变暖、互联网络安全、跨国移民危机、恐怖主义威胁等方面都不断遇到新的、全人类共同的问题。全球化的时代,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在上述跨国问题上完全靠一国之力独善其身,国际机制、国际制度、国际规范、国际组织存在的必要性就在于此。因此,在国家之间广泛存在相互依存关系、国家行为体之间相互影响的世界里,尽管国际制度并不如国内政治制度得以完善实施,国际制度的执行力强度也不如国内制度,但是,具体的国际机制对几个国家在具体问题上的相互依赖关系影响力很大[11]20-21。制度性话语权是连接中国国内的政治经济谈判条件和能力与国际体系结构的中介。中国基于国家间相互依赖的关系提出制度性话语权提升诉求对国际机制变迁,即双边、多边、区域性和全球性的国际规范、规则和程序的创立、改革和转变至关重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世界展示了大国崛起的“中国模式”,展示了一个经济高速发展、不强行输出中国式价值观、不争夺地区主导霸权的温和复兴的大国形象。提升中国制度性话语权是将中国的经济增长优势代入更广泛的国际合作领域的尝试。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经济事务官梁国勇将制度性话语权解释为基于中国实力,“系统地引导和影响国际经济领域重大议程、发展方向及相关政策和施加过程的能力”,涉及“机构、秩序和规则”各个方面的“存量改革”和“增量导入”[12]。

2.2 从多边主义的参与者到构建者的角色转换

中国从全球治理的参与者、跟随者到构建者甚至是引领者,参与的国际组织涵盖越来越广,不仅包括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国集团等全球最重要的多边治理组织,还包括涉及新兴国家的“金砖国家”,关乎周边关系的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地区性多边组织,这些多边组织及其机制都将有可能成为中国提升制度性话语权的平台。

中国是联合国的重要成员。联合国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在国际性问题上都体现着各国在处理发展问题、维持和平等方面的国际机制需求。在部分政治领域,中国基于联合国平台也愈加发出重要的中国话语。比如,习近平2014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中提到,为了支持与帮助非洲,加大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向包括非洲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的长城奖学金名额由每年25人扩大为75人,继续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道开展援助非洲信托基金活动[13]。类似的中国意愿在多边主义国际机制中的表达还有2014年北京APEC会议上达成的《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线路图》与《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2015—2015)》,中国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的责任、意愿和实力都获得了体现。

中国追求话语权具有符合时代特征和代表性结合的全球治理色彩。换言之,中国不仅要为本国谋求话语权,还要凭借日益增强的大国地位和大国责任,为之前“失语”和相对弱势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以及新兴国家争取全球治理体系中的权利,一定程度上担任这些国家“利益代言人”[14]的形象,构建更为完整和公平的国际秩序。

2.3 与“一带一路”规划国家发展大战略相结合

2013年9月习近平出访中亚的哈萨克斯坦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10月访问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15]2。中国的“一带一路”愿景倡导了“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的理念,期待推动沿线国家与中国之间互利共赢合作。在中国以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方式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背景下,习近平指出,要加强顶层设计、谋划大棋局,既要谋子更要谋势,逐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使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更加紧密、往来更加便利、利益更加融合[16]。因此,将中国主导的“一带一路”战略与提高中国的国际经济治理发言权纳入同一轨道是大势所趋。

随着全球性外贸结构调整,公民素质普遍提高,以及与世界贸易组织初衷相悖的贸易保护主义回归,中国的人口红利和由此带来的低成本优势正在弱化,过去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逐渐过时。国内经济结构变化发生之后,国内生产要素对经济贸易的推动力减弱,而对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的需求向周边国家延展,这其中,与中国经济文化关系渊源深远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中国的发展中得到收益,中国也获得了自身的发展机遇,实现了合作共赢。2014—2015年中国的外贸整体数据中,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增长数据明显占据优势地位。2015年前三季度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值约4.5万亿元,在同期中国外贸总值中的比重超过25%[17]。因此,结合国家行为的“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倡议成立丝路基金、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等,中国正以积极的姿态引导着全球事务议事日程,以此提升中国在全球事务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3 制度性话语权的文化主义前景

“十三五”规划在对外交往方面,提出中国需要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协同推进战略互信、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努力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这对中国提升制度性话语权作了新部署。

3.1 超越经济体系的多领域全球问题治理

提升制度性话语权在经贸、安全、人文等全球公共问题的多重领域都应得以体现。全球公共问题具有不可分性,也就是说,全球公共问题是多个国家甚至全球社会共同面临的治理难题抑或共同给付的全球性福利,包括全球经济发展不平衡、国际债务危机、国际金融秩序分化、气候变暖、跨境恐怖主义威胁、传染病跨境防疫合作、健康资源共享、文化产品交流合作等等。

全球性问题的治理要求所有相关国家都必须参与,世界秩序的建构也是如此。中国提升制度性话语权,参与全球治理应是全方位、多领域的,除了加强深化传统意义上的经贸合作之外,提升制度性话语权还包括中国积极参与极地科考开发、互联网领域安全合作、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外太空间等新兴国际性领域,通过主动承担相应国际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解决问题的谈判,从而推进多领域多层次的复合互利共赢模式。正如习近平2015年9月26日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承诺,中国接下来将会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主动参与2015年后发展议程[18]。这是中国对国际社会的承诺,也是中国为实现国际机制走向更加惠及全人类的目标所做出的实质性努力,也让中国有机会影响该领域的国际机制决策。

3.2 制度性话语权延拓例证的前景评估

和中国经济与国际社会双向互动的命题逻辑相同,文化领域的国际交流也需要“请进来”和“走出去”双向互动结合,从而使中国的话语在国际上影响更广阔。其中,中国宗教作为中国文化中生动的组成部分,甚至可以作为“走出去”文化战略的先行者[19]4-5。传统的公共外交以本国政府为主体,以外国民众为对象,以提升国际形象和舆论导向为目的,宗教公共外交由于宗教的社会属性同时也注重主体的民间性和多样性,并且由于宗教组织的参与,与单纯政府主导的公共外交相比,更具有大众化、具有依附宗教组织网络的网络化属性[20]。

最常见的中方主导的宗教外交、宗教合作往往是双向的宗教文化展示,即通过双边的合作协议,实行双向展演,由策展方国家的权威宗教事务部门联合宗教组织,向东道国派出包含宗教人士在内的展览团队,通过展示一国特色的宗教圣物、宗教文化活动和宗教艺术品,推进双边信仰层面的互相理解,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宗教情况误读。并常佐以宗教相关人士讨论会,让双向宗教展览国家的政府管理者、宗教官员、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研究者等共同探讨,推动基于宗教的合作和交流。

双边关系色彩的宗教文化展作为互办国家文化年的重要内容,能够巩固两个国家之间的传统友谊,更优的结果是推进两国友好关系。既有的成功经验包括在中国和土耳其前后举办《古兰经》诵读、伊斯兰歌舞表演、《古兰经》手抄本展览;中国在美国进行中国教会圣经事工展、中美基督教领袖论坛;佛骨真身舍利海外巡行供奉,道教团体帮助推进建设老子学院等等。含有国际多边交往色彩的中国宗教文化参与国际非正式机制的成功案例有已经连续举办四届的“世界佛教论坛”,论坛推广中国的和谐共生观念;此外还有“国际道教论坛”,论坛尝试倡导“道法自然、清静无为、抱朴守真、慈爱宽容、和谐和平”的东方哲学,为中国发声。

始于2013年的“一带一路”战略愿景是中国基于文化传统和经贸往来历史,以经济合作和人文合作为主要框架的全球治理倡议。“一带一路”战略不仅加深了沿线国家间的经济合作,还推动了经济自贸区的发展。为配合国家的“一带一路”战略,“海上丝绸之路”中方起点所在地方政府同样积极运用宗教文化进行文明交流、艺术互赏,并结合地域优势,鼓励和资助当地宗教团体和组织在文化意义上为跨国宗教性合作发出中国声音。这些地方性的宗教交往也能够得到“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宗教界甚至政界的积极回应。2015年由广东省佛教协会、珠海市佛教协会主办,珠海普陀寺、珠海金台寺、广州光孝寺承办的“中国佛教与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珠海普陀寺开放15周年庆典,期间珠海普陀寺与斯里兰卡、韩国等国寺院缔结友好寺院,互换缔结友好寺院协议书等等[21]。中国的佛教力量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互鉴、政治外交、经贸往来中都有引人瞩目的话语权。

4 结语

综上所述,提升在全球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是中国在新的时期参与并书写国际规则的客观要求。作为世界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中国正在努力追求增强包括参与权、改革权、制定权在内的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推动形成更加平等的全球治理机制。这个目标的实现程度,主要取决于中国自身的实力,与此同时,目标的实现反过来又会提升中国国力,形成良性循环。鉴于此,中国必须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自贸区建设,同时增强现有的双边与多边合作,以应对类似“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在内的国际经贸新规则的挑战。

4.1 提升制度性话语权有利于保护国家安全、实现国家利益

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在国际制度层面推进沟通与理解,以更强的话语权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跨国认同基础。第二,在全球化时代,中国的制度性话语权逐渐变得强大。它既体现了中国国力获得极大提升这个事实,也符合国际关系多元化的需要。国际秩序的规范化,能为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的世界秩序做出贡献,有利于塑造和巩固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国家形象。第三,国际制度性话语权将使中国借助国际机制跨境共通的特质,以国际机制为平台,更好地融入周边地区环境和国际社会,全方位地参与国际事务。国家经济实力也会随着制度性话语权的提升而更加强大。国力的强大和国际社会认同程度的提高将有利于保障我国的国家安全,符合国家利益要求。

4.2 提升制度性话语权有利于更广泛地实现全球治理

在国内政治中,政府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政府为公民提供人权保护、市场规则规范、国土安全防务等等公共物品。但在相互依存不断深化的国际环境中,一国政府提供的某些公共产品已经无法满足、维持其需求,而由国际机制、国际组织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单一国家政府治理能力的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是全球公共问题的观望者,也不是全球公共产品的“搭便车”者,而是始终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参与者。“十三五”规划关于提升制度性话语权的表述是中国国家个体理性与国际关系集体理性的统一。中国制度性话语权的加强,将有助于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协商,实现对全球问题的更有效治理。相互依存关系和国际机制的研究者承认国际政治的多边主义和国际机制有着先天的集体行动困境。中国的制度性话语权则强调国家行动的权利和责任,有效促进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推动国际规范演进,塑造有利于中国与世界繁荣的国际生态。

2016年G20峰会将在杭州召开,这是中国提升制度性话语权的重要机遇。国际社会期待中国打破贸易保护主义壁垒,大力推进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改善G20执行力不足的问题,提高包括中国在内新兴国家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能力水平,维护、完善现有国际机制。中国式的全球治理文化也将因这些举措而对国际制度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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