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19世纪英国中产阶级妇女从属地位的成因

2016-02-13王鸿斌盐城师范学院社会学院江苏盐城224051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中产阶级妇女丈夫

王鸿斌(盐城师范学院 社会学院,江苏 盐城 224051)



19世纪英国中产阶级妇女从属地位的成因

王鸿斌
(盐城师范学院 社会学院,江苏 盐城 224051)

摘 要:19世纪的英国繁荣发达,民主、自由、平等观念深入人心。然而,此时的英国妇女却仍处于社会的边缘,尤其是中产阶级女性在家庭生活、就业选择、社会和法律地位等方面仍未摆脱从属地位。这种情况与当时英国传统意识、女性自身的作用、社会教育和法律制度、婚姻家庭关系和时代精神等因素有着密切关系。

关键词:19世纪;英国;中产阶级妇女;从属地位

对于许多英国妇女来说,19世纪繁荣昌盛的英国并不是个令人愉快的国度,她们尤其是“中等阶级妇女深受时代禁锢,她们是女性受歧视、受压抑的典型受害者。上层妇女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也许有出头的机会;下层劳动者妇女必须外出工作,否则养不活家口,因此她们也有较独立的人格。惟有中等阶级妇女是一种多余的人,她们是丈夫的摆设,完全没有社会功能,也没有独立性”[1],一直在社会中处于从属地位。尽管造成这种从属地位的因素很多,但是社会传统意识、妇女自身特点、受教育程度与择业限制、婚姻选择与家庭地位缺失、受法律保护局限以及维多利亚时代所倡导的时代精神等发挥了合力的作用。

一、传统观念的惯性作用

自古西方人就有着女人被创造出来就是男人附属的观念。《圣经·旧约》中亚当指着夏娃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2]这种女性从属地位得到亚里士多德的极力推崇,并受到了后世一些学者的强调。亚里士多德把“女性看作只是孕育男性后代的载体,是男人及其活动的他者。……黑格尔把妇女归属于家庭领域,男人属于公共行动、科学和政治等领域”[3,p2]。这样思想使得男女性别社会角色的地位差异被自然化和普遍化,进而强化了植根于西方父权社会下男性支配地位、女性从属地位的意识。由此,西方整个社会文化和制度就将男女从幼儿时期起“置于分离的领域进行熏陶和训练,关于两性的行为模式及角色要求内化为个体的行为规范。……这种后天习得的性别角色的一整套价值观念如此根深蒂固,使之成为女性甘愿承受父权制统治的有效手段”[4]。

19世纪,虽然进化论代替了创世说,但英国妇女仍处于社会的边缘、家庭的附庸和男人的从属。英国对女性角色的规范仍然表现为传统习惯与传统的性别观念,“既男尊女卑、男人是女人的主宰和统治者,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没有独立的身份和地位”[5,p10]。查尔斯·达尔文曾于1871年指出:“男人比妇女更加勇敢、好战,精力充沛,也具有更多的创造基因。”[6]妇女受传统的意识和性别歧视习俗的影响,更多地承袭了传统的社会角色。“女性被闲置在家庭的、私人的领域,充当家庭的主妇,养育孩子、做家务、服务于丈夫。”[3,p2]妇女被认为应该要被动、顺从、温和、优雅,主要负责家庭内部事务,这是自古就倡导的传统家庭生活中妇女的角色地位。可以说,男女不平等、父性权威社会在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没有太大变化。阿兰·麦克法就反对家庭关系从父权制向一种平等的家庭体系转变以及丈夫对妻子和孩子的权威开始削弱的这样一种观念。他认为:“从近代早期以来,英国家庭中的情感关系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变化,父亲对妻子、儿女的权威关系和地位一直存在,……它们并不是工业革命的产物。”[3,p25]

二、女性自身的施动作用

传统社会将女性角色塑造为“不具有真正的阶级独立性”[7]的强压,对妇女自身从属性内化具有一定的作用。女性被视为弱者,需依赖男性,促使了她们自身的心理和生理上认同的施动作用,甘愿从属于男性。此之,大多数女性不具有同男性一样的事业和政治野心,她们更多的是希望享受家庭的安乐,这样的心理也使她们更愿意被固定在家庭生活中。即使是在妇女意识觉醒、女权运动兴起的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妇女“从未被认为应当拥有一个足够重要、不受干扰的职业,除了‘吮着奶油水果羹’外;而女性自己已经接受了这个”[8,p203]。正如有学者指出:“妇女的角色是双重的——既是受害者,又是施动者。”因为“男性的支配地位较少地以他们的支配方式呈现,而是在从属地位上反映出来,这使男尊女卑的社会认知内在化了”[9]。

当然,这包括所有阶层的妇女,但是中产阶级女性对于从属关系的施动作用更强。上层妇女拥有财产而比中产阶级妇女有更多的自主权以掌控自己的生活;下层妇女依赖自身的劳动维持生计,也比中产阶级女性有更大的独立性。所以,夹在上层和下层之间的中产阶级妇女则是依赖性最强的阶层,同时从属地位也就最明显。有关当时的中产阶级妇女资料显示,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中产阶级妇女的地位表面上是提高了,“居住宽敞,穿着优雅,生活安逸,悠闲自在”[5,p8]。实际上她们的地位却下降了,从中世纪时期丈夫事业的左右手,变成了纯粹的摆设与花瓶,丧失了一切社会经济功能,放弃了对一切社会经济活动和家庭生产活动的参与。但是,“没有证据表明,妇女对她们被排除家庭的生产活动感到不满……如果家庭能够免除她们的劳动并雇佣若干仆人,她们甚至乐意从家务中解脱出来……妇女就应当被认为是自愿的合作者”[10,p204]。

三、受教育程度的制约

从18世纪开始,英国招收女生的学校教育取代了女孩家庭教育的传统模式。到了19世纪,这类学校的发展更为突出,为“广大的妇女就业于公共事业(取代纯粹的家庭性质)提供了机会”[8,p202]。尤其对中产阶级女性十分有利。因为“对上层阶级妇女来说,情况并无很大不同,一个传统上女性要接受高等教育的家庭,会继续聘请家庭教师到家里教导他们的女儿,即使结婚后这些女儿也依靠所带来的嫁妆得到保护”[3,p111]。下层阶级的妇女因为生活所迫很少入学校学习。尽管这为中产阶级女性提供了受公共教育的机会,但这样的教育是有限制的,主要表现在女性与男性所学的东西有实质性的差别。“对男生而言,其课程既保留了传统学校所教的内容,又有贸易、海事学校等操作性强的课程。”[3,p111]对男性的教育使其能力全面发展的同时,也为其日后进入社会领域提供了专业技能,使其更易立足于社会。对于女性的教育往往只是注重如何能将她们培养成仪表体面的中产阶级家庭妇女。如1848年英国创办了女王学院,中上层女孩们有更多的机会接受全面扎实的教育。女性受教育的内容更丰富,不再有“中产阶级的女孩子很少有东西填充她们的时间和头脑”[8,p203]的情况出现,也不再像18世纪的女性“缺乏社会对妇女有权学习知识的认可”[8,p203]。但就整体而言,中产阶级女性“所受教育的每一方面都明显趋向于某种有用的目地或是提高她们自身的天然魅力,或是培养她们含蓄、谨慎、贞洁、节俭,使她们既能成为家庭主妇,又能在充任这一角色时举止端庄”[11]。这样的教育制度不是为了提高女性的意识,而是为了在顺应社会发展的同时将女性再次安置在男性世界的从属位置。因为当时的社会仍然普遍认为,“严肃教育会浪费在这些将一生耗费在照顾丈夫和家庭的人身上”[8,p203]。

四、职业选择的限制

有限的教育程度限制了中产阶级妇女择业范围,择业空间的狭小又制约了她们择业的权利。“对于那些上流社会的女性来说,结婚或者终生陪伴父母成了她们最终的选择。而那些处于社会结构底层的女性,不管结婚或者未婚,都要在农场、客栈、商店等地方工作,当工业发展到初具规模之后,她们可以到工厂去工作,除此之外,女佣也是她们通常的选择。”[8,p203]可是对于中产阶级妇女来说,尤其是在19世纪中后期英国出现大量的中产阶级单身女性,一旦她们的父亲去世,就会失去了生活的来源及依靠,也没有丈夫的保障,又缺乏自食其力所需的技能,也不能像下层妇女一样进入工厂劳作。因为“她们的家庭决定了她们不会被允许离家谋事。‘如果一位妇女不得不工作,(虽然她可能是一名基督徒,有良好的教养)立刻她就失去了传统赋予‘淑女’一词所含的特殊身份。这样大多数人只有无可奈何地呆在家中,’被认为是‘多余’、‘古怪’的”[7]。

那些“必须要自食其力的中等阶级妇女,能从事的惟一得到社会允许的工作是女装裁制和家庭教师。由于她们自己没有受到很好的教育,因此她们通常只能教一点‘才艺’——弹钢琴、仪态、语法、唱歌和针线活等。”[8,p204]这种情况可以用那个时代人们的经历来证实,如“夏洛蒂和她的姐妹们刚好处于上、下两个阶层之间,社会同样没有为她们提供很多的选择。因为接受过一些教育,她们只能到学校里教书,或者到有需要的大家庭里做一名家庭教师。”[12,p57]在威尼弗莱德·热兰为盖斯凯尔夫人写的传记中,恰如其分地描述了类似勃朗特姐妹年轻女孩的地位:“如果一个家庭出身良好的女孩必须要挣钱来养活自己,她只有很少或者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她们必须到一个陌生的家庭当家庭教师。”[12,p58]即使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产阶级妇女能被社会认可的职业仍只有教师、护士、职员等服务行业的工作。这说明了“在工业化过程中劳动分工的重塑使妇女技术性定位弱化,其社会地位再一次被边缘化”[13]的事实。

从职业地位来看,家庭教师一类的职业并非光鲜亮丽。“在大多数雇主看来,他们只是他们花钱雇来的仆人,只不过这个仆人的主要工作是给他们带孩子。事实上,(除完成教书工作外)许多家庭教师还要承担一部分家务活,而对于家里的其他仆人来说,他们为要像对待客人一样对待一个和他们地位差不多的下人而感到不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家庭教师的工作得不到人们的尊重。”[12,p58]1839年,第一次做家庭教师后,夏洛蒂·勃朗特就体味到了家庭教师职业的卑微,她给妹妹艾米丽的信中提到:“女主人根本不关心我,她只要求我做缝纫、织帽布等活。……我更为明确地知道,家庭教师在雇主家中无立足之地,她不被看做是活生生的理性的人,她只是与令人厌倦的家务活相关。”[3,p125-126]夏洛蒂的妹妹安妮也遭遇了相似的待遇,“但雇主并不认为她是‘应该受尊重的,有文化的女士’,而且还被排除在其家庭人际圈之外”[3,p126]。

除了从事教师和护理等社会地位边缘化的工作外,中产阶级妇女还可选择作家之路,事实上这算不上是一份“正当”职业,况且当时走文学之路的女性也会遭到性别歧视。在出版第一部诗集时,勃朗特“姐妹三个已经商定不用真实姓名,因为她们认为当时的社会对女性作者总是给予不公正的评判”[12,p121]。事实证明了她们的想法是正确的。随着夏洛蒂性别身份的公开,对她第二部小说《雪莉》的不公正评论接踵而至。在《爱丁堡评论》上,G·H·刘易斯夸大了这个夏洛蒂最为敏感的性别问题。夏洛蒂事前已表示:“殷切希望对方能就这本书本身的价值来评判,而不要受他已知道的柯勒·贝尔是一位女性这个事实的影响。‘我希望你不要把我看作一名妇女。我希望所有的评论都将‘柯勒·贝尔’当作一个男人,那样对待他才更公平’。”[12,p132]所以,夏洛蒂对于刘易斯的评论反击说:“……我曾经认真严肃地表示过我希望评论家们是将我作为一名作家来评论,而不是妇女。而你却那么粗暴地——我甚至认为是残酷地——对待性别问题,我相信你并不想伤害我……”[12,p133]可见,当时的中产阶级妇女在从事社会不认可的工作时会遭受到严重的不公平待遇,性别往往成为社会最好的借口。

五、女性对婚姻的依赖

19世纪的英国,虽然女性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但对于绝大多数女性来说,婚姻是她们必须置于其中的最为重要的社会制度。当时婚姻的必要条件是金钱和门第,男女双方的感情无足轻重。中产阶级女性在未婚以前可以依靠父亲的抚养或接受亲人赠予的财产使个人生活有所保障。如盖斯凯尔夫人担忧她女儿会嫁不出去,“于是很大程度上出于这样的考虑,她决定买一间房子让家人住,这样如果她的女儿嫁不出去的话,就可以通过正当的渠道继承这栋房子”[12,p58]。但这样的机会并不多,所以当她们的父亲去世后,加之她们所能依赖的生存职业才能很有限以及家庭地位的限制,找工作对于中产阶级女性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她们唯一的出路是找一个如意的丈夫,家庭就成为了社会为她们安排的最好归宿。其实在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中,也反映出了中产阶级妇女的婚姻是父权制社会中婚姻制度的牺牲品。在小说中一直作为反面角色的伯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的前妻,这个如母兽般的女人,事实上才是真正的悲剧人物。从小因父亲去世而家道中落,又因母亲发疯而被分开,最后在继父的安排下而嫁给了罗切斯特。然而罗切斯特却因为伯莎继承了她母亲的精神病而将她关在黑暗潮湿的阁楼里。他们的婚姻不存在爱情,甚至连一点感情也没有,最终伯莎借着自己的疯狂而将罗切斯特推向了毁灭的道路。然而造成这场悲剧的不是别人,正是罗切斯特本身以及父权制下的中产阶级婚姻制度。而伯莎的疯狂正如女权主义评论家所说:她是一个女性的控诉者的形象。当不能开口的疯女人伸出控诉的手,有力地指向了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当我们把疯女人放回到社会历史的背景中,一个以罗切斯特为代表的男权主义的世界在维多利亚时期的文学作品中惨遭覆灭了[14]。所以,现实生活使中产阶级妇女不得不依附于婚姻使自己的下半辈子有所保障,但在选择配偶上她们几乎没有发言权,是由男性亲属为其决定的,也决定了她们在社会中及日后家庭中的从属地位。

六、家庭职责的缺失

19世纪,尤其是在维多利亚时期,英国的中产阶级家庭意识发生了变化,这一阶层逐渐形成了“趋上心理”。“在‘向上看齐’的英国社会中,中上层中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和价值理想成为‘维多利亚时代价值’的典型代表。”[15]

中产阶级的家庭开始模仿他们认为属于上层阶级的生活方式,他们以家中妻子和女儿未经过家务训练为荣——“这种无知表明这个家庭能够请得起仆人”[8,p203]。在《傲慢与偏见》中,当科林斯先生试图讨好班纳特一家时,他在晚餐后问起“究竟是哪位表妹烧得这一手好菜”时,班纳特夫人“‘相当不客气地跟他说,她们家里现在还雇得起一个像样的厨子,根本用不到女儿们过问厨房里的事。’如果以前的中等阶级妇女听到这样的话将十分吃惊。她们以会做饭、酿酒、腌制食物、纺织、编织和做所有家务活为荣——这部分是因为运用这些技能能让她们获得满足感,部分是因为她们的知识和经验能发觉家庭中的无效率现象”[8,p203]。不仅如此,以前的中产阶级妇女还帮助丈夫照看生意,有的在她们丈夫死后继续管理留下的生意。但是在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家中的妇女不再从事家务以及工作,表明“这个崛起的精英集团(中产阶级)同位于他们之下的社会成员区分开来”[10,p193]。这也是英国中产阶级新形成的认同感的显著特征之一。

19世纪的英国,中产阶级女性的社会地位随着经济地位的提高而提升,但是她们在家中劳作的行为与自身所属的阶级身份并不相符,“中产阶级家庭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家务劳动的仆役化,使中产阶级家庭主妇退出实质性的生产过程和家务劳作,而充当家务总管的角色,旨在为男主人保持家庭的舒适,成为丈夫的经济附庸”[5,p8]。这也是使中产阶级妇女脱离劳动的另一个原因。然而,家务总管的职责也因为她们脱离了家务劳动而使她们在家中无法真正发挥作用。妇女不再从事家务劳动表面上看是让中产阶级妇女从繁重的家务中摆脱出来,实际上却是又一次将她们置于“多余”的从属位置上,不承担义务的同时也让她们失去主导的权力。“妻子成了有闲阶级,地位下降,男性对女性能力与才华的评价比以前大大降低,妇女的社会边缘化地位再次加剧。”[16]在大部分中产阶级家庭中,“一个妻子把自己的生存完全寄托在丈夫身上,在有关夫妻共同关系的所有事情上,只有丈夫的意志没有她的意志(或者使丈夫相信她没有自己的意志),把笼络丈夫的感情当作她毕生的事业”[17]。她们在家庭中扮演着“家庭天使”的角色,但在家庭中的职责已经缺失,有的只是对丈夫的顺从。她必须接受丈夫绝对、完全支配,“她不应该试图去分解他的权威,也不应对此提出异议,而应该相信他的明智和善良都是最好的,至少对他而言是这样。不能做到这一点就不适合成为一个妻子”[18]。

七、法律保护妇女权益的有限性

社会的限制和家庭的约束使中产阶级女性摆脱不了从属地位,而法律也没有为她们提供太多的保护,这尤其体现在婚姻及遗产继承等方面。

在婚姻上,丈夫的统治地位受到法律的支持。“妻子是丈夫实际上捆绑的仆人,就法律义务而言,不比通常称作奴隶的好些。在神坛上宣誓对他终身服从,法律规定她一生要信守誓言。”[15]如果妻子无法容忍她的婚姻,那么在离婚后,她的丈夫能拿走她的所有收入,而他却没有义务支付她的生活费用。事实上在1857年以前法律不允许离婚,“婚姻只有在当事人死后才告终结。妻子受到法律和道德义务的重重束缚,常感到巨大的痛苦和压抑”[7]。即使到了1857年,离婚所需的费用也只有富有的人才承受得起,同年的离婚诉讼法规定,“妻子不仅要出示丈夫与人通奸的证据,还要提出自己婚姻不幸的证据,例如如何被丈夫虐待等。而丈夫要想离婚,只需出示妻子通奸证据即可”[15]。即使妻子遭受严重家庭暴力,但如果丈夫没有通奸行为,妻子不会被批准离婚。从这些规定中明显可以看出法律对女性保护的缺位。此外,法律还规定,妇女对她的孩子没有所有权,甚至也无权邀请客人来拜访,这点从《傲慢与偏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班纳特太太和小姐们想邀请新邻居宾格莱先生做客,她们自己又做不了主,只有请求班纳特先生,班纳特太太甚至低声下气地对班纳特先生说:“你的确应该去一次,要是你不去,叫我们怎么去。”[19]

在婚姻得不到法律保障的同时,在家庭财产和遗产继承方面法律也未给予中产阶级妇女应有的保护。维多利亚时期的法律规定,一个女性的所有财产——除非受到赠予财产协议的保障——结婚后都成为丈夫的财产。“为了推论出她的一切就是他的,夫妻二人被称为‘法律上的一个人’,但是永远不会做出平行的推论,他的一切都是她的。”[17]《傲慢与偏见》中也反映了当时遗产继承男女不平等的现象。班纳特太太竭尽心思地想让女儿伊丽莎白嫁给科林斯,因为按当时的法律规定,班纳特先生的全部遗产将会留给他的侄子科林斯,尽管那不是他本来的意愿。但是,“女方家庭的男性成员往往被指定为遗产托管人这一事实表明,性别而不是保住丈夫遗产不致外流的某种意愿,才是这类情况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10,p197]。

八、“神圣婚姻”对女性的压抑

19世纪特别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人对家庭看得很重,家庭被视为这个时期道德的基础,所以社会宣扬“神圣婚姻”,即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相敬如宾”式的婚姻。由于女王效应,整个英国社会开始树立一种提倡端正操行的新风尚。伦敦人把性压抑提升到史无前例的高度。“谈性变色的时代,真真正正地搬到伦敦人面前。女性身体如果有些许暴露在外,则被视为‘不得体’。”[20,p54]女人不再拥有享受性爱之乐的权利,她们的社会职能仅限于传宗接代,女性尤其不能有性的要求,但事实上,性道德经常被男性破坏。“据说有一位百万富翁在布克莱广场买了栋豪宅,接着在每个房间里都包养了一位女仆。”[20,p54]同时社会在评判性道德态度方面,对夫妻双方持双重标准。“妻子的通奸是不可宽恕的对于财产继承法和世袭血统观念的破坏行为……同时也破坏了道德秩序,侵犯了丈夫对妻子的所有权。丈夫的通奸行为被视为可以原谅甚至可以理解的一个弱点,对婚姻并不造成严重的破坏。”[15]

综上所述,19世纪的英国,无论是传统意识观念,还是社会各种政策制度、家庭观念、法律条规以及时代的特点,方方面面都制约着中产阶级女性,使她们长期处于卑微的从属地位,各项权利不能得到保障,各种能力得不到认可,成为多余的人群,一直徘徊在社会和家庭的边缘。然而也正是因为中产阶级女性被压抑的最深,被社会忽视的最多,所以妇女解放运动也是最早从她们开始的。“英国妇女选举权运动的领袖之一、终身未婚的莉迪亚·贝克尔有感触地说:‘贵族妇女或工厂女工是独立的人——个体,中产阶级妇女则什么也不是。’”[5,p9]因此,她们希望挣脱家庭的束缚,去寻找自己的社会地位,实现自身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钱乘旦,许洁明.大国通史——英国通史[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272.

[2] 圣经·旧约.创世纪·伊甸园篇[M].南京:南京基督教会出版, 2007:2.

[3] 王晓焰.18-19世纪英国妇女地位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2-126.

[4] 凯特·米丽特,钟良明,译.性的政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25.

[5] 陆伟芳.英国妇女选举权运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8-10.

[6] 宋严萍.英国工业革命时期工业资产阶级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146.

[7] 田惠莉.论十九世纪英国中产阶级妇女的家庭地位和权利[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3):144-145.

[8] 简·奥尼尔.勃朗特姐妹的世界——她们的生平,时代与作品[M].海口:海南出版社,三环出版社,2004:202-204.

[9] 王晓焰.社会性别理论与18-19世纪英国妇女的社会地位[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133.

[10] 约翰·斯梅尔.陈勇,译.中产阶级文化的起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93-204.

[11] 马缨.工业革命与英国妇女[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62.

[12] 吴少平.美丽与哀愁——一个真实的夏洛蒂·勃朗特[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57-133.

[13] 王晓焰.英国社会转型时期妇女就业地位边缘化的成因[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8):194.

[14] 刘乃银.选编.泰晤士河畔的智慧(英国书话)[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272.

[15] 郭俊,梅雪芹.维多利亚时代中期英国中产阶级中上层的家庭意识探究[J].世界历史,2003(1):24-26.

[16] 黄媛媛.从弗兰德斯看笛福时代英国妇女的地位[J].安徽文学(评论研究),2008(1):100.

[17]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女权辩护.妇女的屈从地位[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291.

[18] 傅新球.英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家庭研究[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193.

[19] 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5.

[20] 吉尔斯·爱默生,卢茵,译.堕落之城——恣情纵欲的伦敦[M].昆明: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人民出版社,2006:54.

(责任编辑、校对:郭 静)

The Causes of the British Middle-Class Women's Subordinate Status in the 19th Century

WANG Hong-bin
(School of Social Sciences, Yancheng Teachers University, Yancheng 224051, China)

Abstract:In the 19th century, it’s the most prosperous time in British. Meanwhile, democratic, freedom and equality had been a very popular concept. However, British women were still at the margins of society in this period. Especially middle-class women in family life, employment options, social and legal status had not been from the subordinate position. This situation wa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traditional sense of British, the role of women themselves, social education and legal system, marriage and family relations, spirit of the age and such as these factors. They have greatly contributed to the British middle-class women’s subordinate status.

Key Words:the 19th century; England; middle-class women; subordinate status

作者简介:王鸿斌(1973-),男,黑龙江桦南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英国史。

收稿日期:2014-11-23

DOI:10.3969/j.issn.1009-9115.2016.01.030

中图分类号:K5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16)01-0109-05

猜你喜欢

中产阶级妇女丈夫
我丈夫是得抑郁症了吗?
丈夫做事先斩后奏为哪般?
谁最早提出了“中产阶级”?
谁最早提出了“中产阶级”
当代妇女的工作
谁最早提出了“中产阶级”
我爱丈夫,胜过自己
《妇女法》也要治未病等9则
强奸罪立法和执法中对妇女的性别歧视
怎样保护丈夫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