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方言趣谈:朝堂之上,鸡同鸭讲
2016-02-13
古代方言趣谈:朝堂之上,鸡同鸭讲
现代中国因为推行了普通话,人们可以在同一个语言平台上进行交流。那么在古代,当四川的苏东坡、杭州的王安石、山西人司马光汇聚在宋朝朝堂上是如何交流的?元朝、清朝的外族皇帝又是如何听取汉人大臣的奏对呢?
每个朝代都有共同语作为鹊桥沟通各方言区的人,而共同语的基础语音一般以王都所在地的语音为准
每个朝代都有普通话
在今天,由于普通话的推广和使用,方言对大众交流的影响正在弱化。方言要么是晚会小品中逗趣的工具,要么是承载各地方文化的重要载体。
但在古代,我国的疆域之内有着多种民族语言,而汉语更是一种多方言的语言。“吴楚则时伤轻浅,燕赵则多涉重浊,秦陇则去声为入,梁益则平声似去”,真是南腔北调,鸡同鸭讲。
交流建立在某一共同平台上,古代其实也有普通话,称之为“雅言”、“通语”。“雅”训为“正”,“雅”和“夏”两字古音相通,“雅言”就是夏言,西周王都一带是夏地,王都之音被认为是正音,所以,夏地的语言就成了当时的通用语。
《论语·述而》:“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鲁国的孔子给门生传授《诗》、《书》等儒家经典时,即用“雅言”。司马迁在《史记》里说孔子的弟子三千,如果孔夫子操着一口山东话,那估计很多来自各个诸侯国的学生都听不懂他讲课,即使孔圣人的讲义再精辟,对学生来说也如天书一般。
那么,古代人在朝堂上是如何交流的呢?当然是用“官话”。“官话”这个称谓,一直到明代才出现。顾名思义,“官话”是指官吏所说的话,也是一种共同语。
自从秦始皇一统天下,朝廷内执事官员的地域情况就比秦以前诸侯国时更为复杂,东西南北各地都有,若各地官员都用自己的方言议论朝政大事,那势必无法沟通,国家将衰亡于旦夕之间。
可以推断,每个朝代都有共同语作为“鹊桥”沟通各方言区的人。而共同语的基础语音,一般以王都所在地的语音为准,近水楼台先得月,人情事理使然。
隋朝以金陵雅音和洛阳读书音为基础正音,南北朝官音融合形成长安官音,唐朝以洛阳雅音为标准音。
宋代国语仍以洛阳读书音为标准。叹曰:“子瞻可谓善戏谑者也!”
元代法定蒙古语为国语(主要为蒙古族使用),后以元大都(北平)汉语语音——北平音为标准音并以中原雅音为正。
明前中原地区经多个北方民族融入,江淮地区的“中原之音”相对纯正,官话遂以南京官话为基础,南京官话为汉语标准语。
清代早期,南京官话仍为汉语主流标准语;到清代中后期,北京官话逐渐取代南京官话,取得国语的地位。1909年清政府正式设立“国语编审委员会”,此即清末的国语。
我们现在所使用的共同语——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
听不懂官话不许考科举
满清入关后,逐渐汉化。到雍正皇帝时,其汉化水平已很高,但他仍听不懂福建、广东省官员的方言。于是,公元1728年,雍正下了一道旨,设立“正音书馆”,在全国推行北京官话。
他谕令福建、广东两省推行“官话”,并规定“举人生员巩监童生不谙官话者不准送试。”意思是,读书人若听不懂官话,不会说官话,就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自此,官话开始有了朝民间普及的趋势。
一个满族皇帝破天荒地下了一道推行汉语普通话的上谕,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上谕颁布后,闽粤二省的各个郡县普遍建立了“正音书院”,教授官话,凡是走读书、考试、当官之路的读书人都要懂得官话。
雍正帝的“推普”上谕不可谓没有远见,“推普”措施似乎不可谓不力,然而收效甚微。据史载,上谕下达后,起初各地方都很认真,但地方官都视此为不急之务,日久就都颓废了,至嘉庆、道光时,福建仅存邵武郡城一所还在施行,而广东则已闻所未闻了。
“推普”上谕尽管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但还是有一些积极作用和影响。作为“推普”的首倡者,雍正帝为后来的张之洞等提出“官音统一天下语言”的思想和举措奠定了基础。
1909年,清政府资政院开会,议员江谦正式提出把“官话”正名为“国语”。
清末朝廷奏事仍需翻译官
但是,官话没那么好学,而且,许多官员大多要去地方为官,各地不懂官话的自然占大多数。据说清朝有个捐官(由捐纳资财粮米而换得的官)不懂官话,到任后,拜见上司寒暄数语,便聊了起来。
上司问道:“所治贵地风土(指自然环境和习俗)如何?”
捐官回答:“并无大风,更少尘土。”
问:“春花(指一种鱼苗)何如?”
答:“今春棉花每亩二百八。”
重点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一般问题由代办员协调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并跟踪督办;项目审批中心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县审批服务中心领导召集,以联审会议形式协调;需要县政府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送县政府领导协调。通过这样的运行机制,有效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使项目在代办过程中不“卡壳”,不“回头”,不“转圈”。
问:“绅粮(指官粮)何如?”
答:“卑职身量,足穿三尺六。”
问:“百姓何如?”
答:“白杏只有两棵,红杏不少。”
上司强调说:“我问的是黎庶(指黎民百姓)。”
捐官仍一本正经地相对:“梨树甚多,所结果子甚少。”
上司再次提醒说:“我不是问什么梨杏,我是问你的小民。”
捐官赶忙站起来道:“卑职小名狗儿。”
上司围绕民事提出了一系列问题,捐官因不懂官话,答非所问,笑话迭出。官话最初是官吏们自发的行为,民间的平民百姓并没有说官话的必要。
到清末慈安、慈禧两宫太后召见地方官员时,为了沟通方便,不得不打破历来关于“室内除了军机大臣以外不得有闲杂人等”的规矩,允许从领侍卫内大臣中挑选一人随同朝见,以充当翻译。
而在古代,口译人员的称呼有很多种,“舌人”就是其中之一,韦昭在《三国》中注“舌人,能达异方之志,象胥之官”,清赵翼《同北野潄田观西洋乐器诗》曰“年深习汉语,无烦舌人译”,因此“舌人”形象地指代了口语翻译官,那是靠“舌吐莲花”来谋生的口活之人。
此外,我国历朝历代都设有专人专职或专门机构从事翻译工作。仅就官职而言,周代有“寄”、“象”、“译”等;秦汉时期有“九译令”、“译官令”、“译官丞”;南北朝有“译令史”;隋唐时期设置“通事舌人”;宋辽金时期分别有“润文史”、“译史”、“通事”;元朝设“怯里马赤”(蒙古语,指口语翻译);明朝有“译字生”;清朝设“通译官”。
这些翻译人员的级别不高,一些朝代的翻译人员甚至没有品级。清代的通译官一般为七八品,光绪年间,各使馆的头等通译官始提高待遇,定为正五品,限额一名,严禁超编。
随着清朝的国门被外国殖民者打开,西方列强纷纷涌入这个曾经沉浸在天朝地大物博幻想中的国度。为了交流的需要,也为了了解西方,拯救危亡中的大清王朝,朝廷开始设立翻译学馆和翻译机构,培养人才学习各种外国语言,充当翻译。
1862年,京师同文馆成立,先后设立了英文馆、法文馆、俄文馆、德文馆。
现在,翻译不仅有国家行为的,还有民间行为的,翻译官更是各色人马都有,在语言无法沟通的场合,总能惊喜地发现翻译官的存在,语言已不再是障碍。
(《公务员文萃》2016年10期、《新周刊》总第44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