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山区破解农民建房难思考
2016-02-12遂昌县国土资源局王彩方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王彩方
欠发达山区破解农民建房难思考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王彩方
遂昌县位于浙西南,九山半水半分田,是典型的经济欠发达山区县。2009年以来,虽经三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后农村新房林立,但还是有一部分农户急于建新房,每年1000余户,其中原拆原建约占40%,异地新建占60%,新建每户按占地100平方米、建筑密度按40%计,每年需新增建设用地225亩。
一、农民建房存在的问题
各级政府对农民建房都大力扶持,从计划指标的落实、审批权的下放、审批程序的简化、相关费用的减免等。但经过实地调查走访,目前遂昌县农民建房存在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1.占水补水难。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占优补优”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函〔2015〕48号)明确自2015年5月30日起,实施“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而遂昌县水田后备资源绝大部分为林地,与林地保护规定相冲突,再加上水田验收标准的提高,使得垦造水田难度越来越大。
2.土地调剂难。农民建房用地除原拆原建外,异地新建择地难。使用农民自己的承包地不符合两规,使用村庄统一规划的地块又因土地承包户不同意调剂而难以实施。
3.农转用指标盘活调剂难。都说计划赶不上变化,一些地块取得农转用批准后往往因各种原因未得到利用,包括农民建房过程中的移位、换位等,造成农民建房违法用地。而要盘活这些指标,涉及众多小面积地块,加上材料多,给项目申报增加很多难度。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
1.占水补水与村庄整治相结合,破解农民建房占水补水难。目前,农民建房农转用审批权力已下放至县,但垦造耕地项目的验收入库还是由省里把关。建议对农民建房涉及的水田占补平衡,省级层面权力下放,由各县(市、区)自行完成农民建房用地涉及的水田占补平衡任务,市国土局负责对下属县(市、区)农民建房耕地占补平衡的抽查,而省国土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弄虚作假的,实行问责。具体做法由各县(市、区)年初下达给各乡镇(街道)农民建房耕地(分水田和旱地)占补平衡计划,各乡镇(街道)再把该计划分解落实到村。各村委会结合村庄综合整治,落实垦造水田和旱地的地块,并由村委会组织开垦。村委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明确年内拟占用水田和旱地建房的农户名单,并统筹拟定水田和旱地的垦造方案。农户建房占用水田的,首先考虑宅基地复垦为水田。村委会完成垦造耕地后向县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用于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总的原则是,县级严把质量关和验收关,先补后占。县国土部门为各行政村建立农民建房耕地占补平衡储备库,占补有余的入库,并探索村与村之间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的有偿调剂机制,确保农民建房用地不因水田占补平衡难而难以审批。
2.农民建房用地与村庄规划相结合,民主管理破解土地调剂难。农民建房土地调剂难很大原因在于土地调剂是个人行为,如果双方有矛盾,则土地调剂难上加难。因此,村委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年度农民建房用地位置、红线和土地面积,由村委会出面统一调剂,统一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通过级差安排宅基地。农民宅基地取得费用原则上以成本价确定,防止个别村干部以此敛财。
3.用地计划与建房需求相结合,先转总量后备案。各县(市、区)年初都要下达农民建房用地计划到各乡镇(街道),再由各乡镇(街道)分解落实到村,再由村落实到户、到具体地块。用地计划下达后,根据各村庄已完成的耕地占补平衡情况,由乡镇(街道)组织申报农民建房农转用。县国土部门先报批农转用面积,再由各乡镇(街道)审批到户,最后根据各户建房情况上报备案。
破解农民建房难关系到千家万户,国土部门要立足本地,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把破解农民建房难做实、做好。